论鲁迅对传统孝文化的矛盾性

2018-11-19 10:12曹崇海
北方文学 2018年32期
关键词:践行鲁迅

曹崇海

摘要:鲁迅是中国近代的文化巨人,他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的态度是矛盾的,主要表现在批判与坚守两个方面。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看待孝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实现传统孝文化的现代转型。

关键词:鲁迅;中国孝文化;封建孝道;践行;幼者本位主义

中国有历史悠久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而其中的孝文化也源远流长,深深影响着每一位中国人。那什么是中國孝文化呢?肖群忠先生说“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1)这个定义是准确的,我认为中国孝文化是广义的,其中包括孝观念的产生及其在发展过程中的演变,以及孝观念与孝活动对人们形成的所有影响。

中国传统孝文化曾经是传统文化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却被严重污染了,存在一些应该摒弃的劣根性,而这劣根性的集成理论便是封建孝道论。作为一位中西文化哺育的巨子,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先生终其一生都致力于撕毁封建道德的面具,他对中国孝文化也有着极其深刻的认识与理解。但同时鲁迅对传统孝文化的态度却是矛盾而复杂的:一方面,他对孝文化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和无情的嘲讽,表现出对孝文化的反叛;另一方面,他又践行着孝文化,表现出对孝文化的坚守。我们能够看到作为普通人的鲁迅,受着中国孝文化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发人深省。

一、鲁迅对封建孝文化进行严厉无情地批判

(一)猛烈抨击封建孝道的残酷、虚伪和变异

鲁迅自小接受传统教育,对封建意识对人性的摧残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因此鲁迅对于中国传统孝文化中封建孝道的态度是十分激烈的,对其进行了无情且深刻的批判。鲁迅认为这种“孝道”是愚忠愚孝,它全然不顾及人性的发展,是一种有违人性的道德。几千年来,统治阶级就是用这种奴化教育紧紧束缚中国一代又一代民众。在封建孝道的读物中讲述的都是古代孝子们的一些常人无法实践的“孝顺行为”,有些更是近乎残忍、泯灭人性,如“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这让鲁迅感到当孝子比自己想象的“要难到几十几百倍”。鲁迅在许多作品中,都对封建孝道进行深刻地论述和辛辣地批判,如《狂人日记》揭露了封建孝道“吃人”的残酷现实;小说《肥皂》中描写倡导孝行的卫道士们言与行的分离;杂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指出封建孝道下的缺乏平等与真爱的父权制。

(二)表达畸形孝道观对儿童心灵的伤害

中国是一个重视父权、亲权的国度,在传统孝道观中,有“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两种普遍的错误认识,给儿童造成严重的心灵伤害。鲁迅曾在文章中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如《五猖会》中,正当“我”兴高采烈准备登船看会时,父亲却要“我”背书,“我”却别无选择。尽管后来去看了五猖会,却没有了以往的兴奋和快乐。这样剥夺孩子的自由、扼杀其好奇心、束缚其思想和求知欲,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严重伤害。在《二十四孝图》中最使鲁迅反感的是“郭巨埋儿”和“老莱娱亲”。郭巨为了母亲,居然要活埋自己的儿子;老莱70岁诈跌以愉悦父母,将“肉麻当作有趣”。这种以孝为终极目的的行径都是对人类生命平等观念的漠视和亵渎,严重遏制了中国每一代青少年的成长。

二、鲁迅对中国孝文化的践行

(一)履行着符合人的自然天性的孝道

鲁迅并没有全盘否定中国传统孝文化,他反对和攻击的是“郭巨埋儿”式的残酷的孝、“老莱娱亲”式的虚伪的孝,而并不是反对行孝。鲁迅并没有否认对父母及其他长者给予符合人的自然天性的爱——其实也就是对剔除了封建性的一般意义上的孝道的肯定与继承。鲁迅认为子女对父母的关爱也是极其自然的事情,根本不需要有任何说教,他的一生都是严格而又认真地践行着符合人的自然天性的孝道。鲁迅“事父至诚”、“事母至孝”,所以就一般意义上的孝道践行而言,鲁迅堪称为最典型的孝子。

(二)欲罢不能的牺牲

鲁迅对封建孝道从未肯定,但并不能说明完全摆脱于它的影响。鲁迅对母亲非常尊重和顺从,为了母亲,对封建孝道也有某种程度不由自主的践行。鲁迅与朱安的婚姻,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尽管对这婚姻不满,鲁迅并未逃离,而是遵守心中的“孝”字,决定牺牲婚姻来孝敬母亲,鲁迅受爱于母也受累于母,这也正是封建孝文化长期影响的结果。直到1925年,许广平走进了鲁迅的世界,才成就了其艰难涅槃后的“重生”。

三、鲁迅对中国孝文化的重构

(一)倡导“幼者本位”的新型父子关系

中国孝文化在其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一种老年本位主义:要求子女绝对服从父母,做唯命是听的奴才。鲁迅对这种文化与思想进行了有力的批判,1919年,他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创造性的提出了“幼者本位”的家庭伦理观念,强烈地动摇了“长者本位”的社会价值体系,表现了当时先觉者中的一种新的家庭伦理思考模式。“幼者本位主义”思想,睿智地超越了当时的关于孝的思想与文化,即便是在今天,也极具有前瞻性:“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2)

鲁迅的“幼者本位主义”反映的正是生命的进化,更是对中国孝文化中封建性思想的根本否定,端正了中国封建孝道的重心,其实质就是构建新的家庭与社会伦理秩序。所以只有实行“幼者本位主义”,才能把封建孝道附加在幼者身上的、压抑生命力的枷锁解除,还原人的自然天性。

(二)以“无我之爱”来代替传统的尽孝

鲁迅对长者提出了“无我之爱”的具体要求。他认为作为父母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子女如何尽孝,而是应该想到如何将他们培养成为人格健全发展、精神独立不倚的人。“无我之爱”体现的是对幼者的无所求报与尊重的特征。鲁迅强调父母要尽可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承担自己的责任,即做到“无我之爱”。他认为父母应该增加责任感,减少权力思想;应该尽力教育子女;还应给儿女以“完全的解放”。总之,鲁迅认为父母应该创造一切有利于幼者成长的条件与环境,而非封建传统孝文化所宣扬的儿女牺牲于父母。

鲁迅与中国孝文化的关系问题是错综复杂的,他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并进行了严格区分,对于其中符合人类自然天性的孝道是赞同的还亲自践行,而对于其中封建落后成分进行深刻的揭露与批判。鲁迅对孝文化的态度是矛盾的,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理性审视,全面正确地看待孝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推动社会的不断改良或革命,实现中国传统孝文化的现代转型。

注释:

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36页。

参考文献:

[1]江胜清.反叛与坚守——论鲁迅对孝文化的矛盾性[J].理论月刊,2015 (6):57-61.

[2]李莎莎.浅议鲁迅与中国传统孝文化[J].北方文学旬刊,2015 (7):30-30.

[3]王丽萍.论鲁迅"幼者本位"父子关系的伦理价值[J].宁夏社会科学,2008 (5):141-143.

[4]王吉鹏,李进.鲁迅与孝文化[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0,30 (1):5-9.

[5]廖圣财.扬弃与超越——鲁迅与中国孝文化的关系[D].江西师范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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