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两力”监督助推“三清”企业创建

2019-01-03 02:03李振海
丝路视野 2019年4期
关键词:创建监督

李振海

摘 要:“三清”企业创建的目标是实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而要实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关键在人。强化监督职能,落实“监督责任”,牵住“牛鼻子”,做好对“拘束力”和“执行力”的监督,有利于助推“三清”企业创建。

关键词:三清 两力 监督 创建

所谓“拘束力”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为确保安全生产和依法合规经营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程、规章、制度、流程等,要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既有约束力的效力,也有限制力的效力;而所谓“执行力”则是指全体员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程、规章、制度、流程等履行岗位职责、按章办事的能力,既是过程,也是结果。从监督执纪的角度来看,当执行者在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突破了拘束力的限制,就会受到问责,情节严重者,就会受到违规违纪处理处分。由此可见,拘束力是执行力的前提,执行力则是拘束力的保障。

一、抓好拘束力的监督,扎牢制度笼子。

在2017年1月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了一些重要启示。其中之一,就是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而作为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借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实施后所发挥的震慑作用和取得的效果,进一步推动制度流程建设再升级、再完善,把纪律建设作为“三清”企业创建过程中的治本之策,把纪律要求作为完善规章制度流程的重要内容,加大制度流程再造的监督,对存在廉洁风险点的制度流程补充完善相关负面清单条款,从根本上杜绝“处处都是高压线,就是不带电”的尴尬局面,从而规范和提升企业经营行为的拘束力,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要加强三个层面的监督,一是决策层面,即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前提下,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范围、议事规则、议事程序进行决策;二是过程层面,即在贯彻落实企业生产经营指令时,必须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操作,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严,确保前置监督关口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评价层面,即要站在廉洁从业的角度,建立或完善工作成效定期评价机制,对涉及产运销、量质价、人财物等重点领域的工作,要实时进行工作成效评价,对只注重结果,却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的要依规依纪给予问责处理。

二、抓好执行力的监督,强化纪律保障。

拘束力明确后,就要加强对执行力的监督。

(一)要加强对领导班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

近年来,集团公司相继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拓展整治“四风”“四项治理”“纪律(规矩)建设年”和“三清”企业创建等工作,其根本目的就是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的自觉性,以实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而履行监督责任,就要围绕集团公司部署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正所谓“火车跑地快,全靠车头带”,班子重视不重视、落实不落实、打不打折扣,直接关系成效。加强对基层企业领导班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就是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的行为,保证重点工作的强力推进和圆满完成。

(二)是要加强对职能部门提高执行力情况的监督。

职能部门是中枢和桥梁,既是下达指令部门,也是提供指导部门,更是服务基层部门。加强对职能部门提高执行力的监督,关键在“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也就是要重点监督职能部门在下达任务的同时,是否同时下达廉洁要求,特别是招标采购、煤炭销售、工程建设、选人用人、履职待遇、薪酬福利等职工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要作为监督整治重点,对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成效不高的部门,要查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三)要加强对一線区队、车间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

加强执行力的关键和重点在于对基层的执行力。深入基层,贴近职工群众,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基层区队和车间承担着“三清”企业创建的主体责任,基层要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执行力口号,让身份亮在一线、把形象树在一线、将实事干在一线。要突出典型抓、抓典型。树立榜样,注重发掘、培养、宣传一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以一带十,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唤醒他们“激情燃烧的岁月”,激发他们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内心无穷的潜能,将“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强化对“拘束力”的监督,能使“三清”企业创建有更高的制度保障;强化“执行力”的监督,能使“三清”企业创建有更好的过程控制,实现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但要想真正实现监督的闭环管理,创新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也是缺一不可的。“三清”创建新常态,干部也应有新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历史使命,敢于担责、勇于负责、严于追责,为“三清”企业创建提供更高、更强的监督保障,助推公司系统真正实现“三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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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鹏.做好新时代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企业文化(上旬),2018(12):116—117.

[3]龚睿.政党权利视阈下的国企党建生成逻辑与路径转型[J].理论与改革,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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