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困境研究
——以X村为例

2019-01-12 21:12赵艳
魅力中国 2019年21期
关键词:事务妇女村民

赵艳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一、X村的发展状况

地理位置偏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滞后。X村位于四川省川东北地区T县的东北部,距离县城约75公里,到县城需要花费约2小时。全村对外交通主要为县道路一条,现处于部分路段硬化状态。

经济发展水平低,家庭收入较少。X村是农业自然村,境内无支柱性第二、第三产业,家庭收入主要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截止2018年底,全村共计196户,家庭平均年收入约29660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5104元。

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留守妇女数量较多。截止2018年底,X村现阶段总人口数为1139人,进城务工人数约为780人,留守人数约360人,约占总人数的31.6%。其中女性总人数为216人,其中老年人数为49人,中青年人数为116人,未成年人数为51人。

留守妇女受教育水平较低。截止2018年底,X村留守妇女总人数为16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为1人,高中学历人数为4人,初中学历人数为4人,小学学历人数为8人,其余大多为小学未结业或夜读扫盲。

留守妇女在村两委中名额少。调查数据显示,近三届村两委成员中,女性人数总计3人,有一届村两委成员未出现女性。以2018年为例,村两委中仅村副主任为女性。

二、X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存在的困境

(一)政治参与意愿较弱

政治参与意愿是主导着政治参与主体的政治参与行为的首要因素,更是决定其政治参与过程是否完整的基础性条件。[1]农村留守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意愿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整个乡村治理是否有效,更加关乎着整个农村留守妇女群体政治诉求是否得到满足。但是,通过调查发现,X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的意愿较弱,其主要表现为:第一,部分留守妇女认为妇女不应参与政治事务。[2]X村有部分中老年妇女认为参与政治事务的事情属于家里男人和年轻人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作为家庭的妇女本应做好家庭事务,不应参与政治事务。以2018年为例,全年未参与政治事务的留守妇女人数达到69人,占留守妇女总人数的42%。第二,部分留守妇女选择性参与政治事务。在X村中,大部分留守妇女都存在选择性政治参与的现状。当村里的政治事务涉及自身的直接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时,大部分X村留守妇女会积极参与政治事务。当村里的政治事务不涉及自身的利益时,村里的留守妇女政治参与的意愿就很低。以2018年为例,全年9次集体性政治事务,涉及村民自身直接经济利益的政治事务是3次。通过参会人数统计,结果显示,在这3次政治参与活动中,到场的留守妇女人数人别是110人、114人和117人,分别约占总人数的67%、69%和71%。而其余6次的政治参与活动的最高人数为59人,仅约占总留守妇女人数的36%。

(二)政治参与能力不足

政治参与能力的大小是政治参与主体开展政治参与活动,维护自身政治权益的关键因素之一。农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能力的强弱决定着现阶段农村政治生活是否有效地开展。通过调查发现,X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存在着能力不足的困境。第一,对政府政策理解能力不足。[3]在X村村民政治参与的过程中,留守妇女往往表现为不理解政府的政策。部分村民甚至存在只顾自身眼前利益,消极接受政府的政策和抵制政策实施的现状。调查发现,部分农村居民对政策理解程度较低,对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关注较少,往往出现“一刀切”式的判断。特别是在出现经济利益时,家庭经济状况相差不大的家庭之间出现补贴差别情况时,就会出现农村留守妇女与村干部的冲突情况。第二,自主性参与能力不足。村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具有独立的政治判断,否则就会出现政治选择的盲从。[4]然而,在X村村民的政治参与中,特别是留守妇女的政治参与往往出现自主性参与能力不足的现状。X村留守妇女在参与村民选举的过程中,在面临相同关系程度的候选人时,对于选举人的确定往往以身边亲近人的抉择对象为依据。调查数据显示,以2018年初X村村两委改选为例,X村1组共计33户,全组33名选民中有27人为留守妇女,其中有21名留守妇女以和自己关系较好的选民确定的候选人为候选对象,仅6名留守妇女选择其他人。

(三)政治参与效果较差

政治参与过程中,衡量政治参与主体政治参与行为质量优劣的重要参数是政治参与效果。它即是衡量政治参与主体政治参与深度和政治参与所产生的影响。数据显示,X村留守妇女政治参与效果较差,其主要表现为:第一,政治参与边缘化。[5]农村留守妇女参与村级政治事务的机会是很多的。以X村为例,年均约有8-9次。然而,在实际的政治参与过程中,农村留守妇女对于自身家庭所涉及的政治行为是无法完全决定的。于此同时,在X村中,虽然留守妇女占总留守人数约46%,占留守人群中成年人数约71%。但是在村两委成员结构中,女性的比例很小。调查数据显示,近三届村两委成员中,女性人数总计3人,有一届村两委成员未出现女性。第二,对村务和村两委的监督难。留守妇女作为现阶段农村政治参与的主要主体,其对村务和村两委的监督缺乏有效性。2018年,X村总计165名妇女,除开正常地参与政治事务之外,其余时间参与村务活动的人数仅为11人,占总留守人数的7%。而参与监督村两委的人数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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