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几点理解

2019-01-15 03:37刘海宁
山西青年 2019年14期
关键词:阿尔都塞阶级利益

刘海宁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8)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分为了两个时期,前期关于“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对立,后期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

在前期,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以阶级的利益中心的,一切围绕着一切阶级利益展开,出于一定阶级利益的要求,意识形态会覆盖、歪曲甚至颠倒某些事实,造成一种虚假的形象。而“科学”作为近乎等同于“真理”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就让意识形态成为“非真理”。“‘意识形态’是虚构的东西,但又是一种社会的基本力量,这就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学说的核心观念。”

在后期,相比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有了自己的突破,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对自己的欺骗,是对自己生存条件的想象与幻觉”。阿尔都塞是结构主义的代表之一,他认为个人意识区别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一种方式方法,一种感知和生存于现有条件的方式方法。

阿尔都塞的观点基本包括两个命题:“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一种表征”和“意识形态的‘物质性’”。通俗来讲,就是意识形态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只不过是用一种“想象”的方式来表述生存条件,尽管这种生存条件并不真实。这种想象是与政治和经济有关的,具体而言是政治上的阶级想象关系和经济上的生产关系,依然是为阶级的利益而服务的。

关于意识形态的“物质性”。一般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有其实在的载体,并且在实践中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意识形态有各样的形式,他们都通过各样的形式呈现出来,具有“物质性”。但阿尔都塞还有其另一方面的解读,他认为人们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反映来让自己相信和依从于客观的环境,最终成为意识形态机器的一部分。这就体现了他结构先于内容、结构先于个人存在的观点了。与之相似的,杜林认为,“原则”是优先存在的,人脑意识到原则,再根据这个原则去构建这个世界。但最终,杜林的观点只是抄袭了抛弃了辩证法的黑格尔唯心主义。

阿尔都塞提出“意识形态的双重镜子——结构”的理论,当人们成了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后,就会“自动地工作起来”,这时候的意识形态不是一种外在强加的东西,而是一种被追求的、自动的东西。因为它先于人而存在,而我们又“落入唤为主体、臣服主体、普遍相识和绝对保证”之中。这里开始强调意识形态下的“主体”。也就是说,我们以为自己这一主体发挥的作用,实际上不是自己的,甚至想象也不是自己的,我们以一种已经确定的“意识形态”来思考,来实践,失去了自己的主导权。

但事实上这种“丧失主导权”并不能用我们所认为的“我竟然不是我”或者“我做不了我自己”“我的快乐不再是我的快乐”这种情感上的失落或者恐惧去感悟和分析,因为意识形态和主体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意识形态也有其独有的特点。

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中最为重要的,应该是主体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辩证关系。主体的存在不能没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也必须通过主体来发挥作用。主体如果没有了意识形态,似乎是“摆脱控制”,但实际上没了意识形态,主体的行为也就失去了根据,陷入了“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情况。意识形态如果没有了主体也就不能发挥自己“把具体的个人建构成主体”的功能。当意识形态和主体融合之后,主体是在按照意识形态的主体行动,主体似乎已经不是主体,而成为了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把个体建构成主题,如同DNA复制一样,形成一种镜面的结构。这就是主体和意识形态的密切关系。

而意识形态,在阿尔都塞看来具有“高度结构化”的特点,这样的结构是永恒的、不变的。正如前面提到的,这种结构与“原则”类似,在认识之前产生,在逻辑之前产生。他认为意识形态可以从一般和特殊两类来看,特殊的意识形态,比如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等,是有其起源和发展过程的,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具有“历史性”。而一般的意识形态,也就是对于人对于生活条件的虚幻的反应,是一直以来就具有的,是“无历史的”。马克思其实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过意识形态是没有历史,没有发展的,因为它只是一种人脑中的反映,一种反映自然没有历史性可言。阿尔都塞把弗洛伊德提出的“无意识”和“意识形态”做了个对比,说:“如果‘永恒的’并不意味着对全部历史的超越,而是意味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而在整个历史范围内具有永远不变的形式,那么,我情愿一字不变地采用弗洛伊德的表达方式:意识形态是永恒的,恰好就像无意识一样。”

既然高度结构化的意识形态不具有“历史性”,那可以说贯穿了整个历史,而且从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对立来看,科学并没有取代意识形态,那么是否可以说明,“意识形态,成为了社会历史结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构成因素,在形成、特征、功能上发生了重大转变”呢?如此,“意识形态无历史”这一观点,恰恰是对意识形态的肯定。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在哲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局限性和理论缺陷也是比较明显的,下面仅就几点局限性进行分析,尤其是就当下中国社会而言,其理论带来的启示。

首先,前期研究中过于对立“科学”与“意识形态”。根植于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也要尊重科学,尊重真理,一味扭曲和颠倒事实真理是不能够实现自身利益的。科学也应该基于意识形态,进行不同形式的表达与表述,在特定意识形态下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以中国为例,我们支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这个真理,是实践证明了的。可把这样的真理置于资本主义国家,现实中又是不具备指导意义的,不能发挥作用的,因为意识形态不同,科学失去了其真实性、普遍性。

其次,后期在“国家意识形态机器”论证中,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阿尔都塞的观念里,人们过着囚徒的生活,完全忽视了马克思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论述。事实上我们今天看他的观点,是悲观色彩的,因为追求自我和自由的观念是扎根于我们心中的,而“被支配”、“被构建”、“被塑造”本身就让我们感到不愉快。但站在意识形态之下的主体本身来看,我们并没有产生“想象不是自己的想象”这样的感觉。阿尔都塞过分强调了意识形态对人的塑造,却忘了辩证地看待人对于意识形态的创造和改造作用。

总之,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极具创造性,在许多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了发展,同时也因为其原创性,暴露出了不少的缺陷。立足当今中国国情,我们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把握好真理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达到2035年基本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

猜你喜欢
阿尔都塞阶级利益
论阿尔都塞“症候阅读法”的来源
“走出阿尔都塞”还是“回到阿尔都塞”:学术史效应和思想史研究的辩证
论阿尔都塞对权力问题的反思——从生命政治学的视角考察
配偶短线交易利益返还责任的解释论展开
浅析阿尔都塞对《资本论》的哲学阅读
I Love You, Dear China
还原真实
接爱与流变:《大堰河—我的保姆》
论周立波《暴风骤雨》中阶级伦理的建构
利益与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