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角下本科生导师制执行现状分析
——以M学院执行本科生导师制为例

2019-01-17 02:09英,李
关键词:导师制本科生导师

刘 英,李 波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州 510520)

本科生导师制最早创始于14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指导,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强调因材施教。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我国部分高等院校在借鉴国外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探索在本科教育中培养出一批具备潜质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一种新的育人机制。2004年12月在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推行导师制,努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服务。”近年来,各类高校纷纷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观念的变革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也暴露了不少的问题。如:高师生比(国际通常标准大学师生比大致在1∶10到1∶12。而我国有的高校师生比高达1∶40)、缺乏实施标准、缺乏政策保障、制度不完善、实施随意性大、资源准备不足等。

一、研究设计

本文以M学院为样本,以本科生导师制的执行现状、执行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及原因为主线,站在执行主体(导师)和执行客体(学生)两者的角度,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经预测研究后形成正式问卷)、访谈法分析本科生导师制执行现状及不足。本次调研发放学生问卷500份,回收438份;教师问卷90份,回收76份。有效学生问卷407份,有效教师问卷76份,整体有效回收率为81.86%。

二、本科生导师制执行现状分析

双向选择:现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选择情况调查显示,我选导师占61.1%,学院安排占1.7%,我和导师双向选择成功率占到21.1%。年级之间差异显著,大二基地班和大三主要选择方式为我选导师,大四主要为我选导师和我和导师双向选择。

导师职称:现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职称情况调查显示,本科生导师副教授占到48.3%,其次为教授和讲师。其中教授和副教授占到了93.3%,比例很高。年级之间未达到差异显著。

导生关系:学生与导师的关系调查显示,导生关系比较好以上的占到56.7%,一般占31.7%,比较生疏占11.7%,可见导生关系还有待提升。年级之间未达到差异显著。

指导规模:现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规模调查显示,导师指导规模71.7%为1~5人,其次为6~10人,少数为11人以上仅占12.3%。年级和专业之间均差异显著,大三的指导规模明显小于大四和基地班。整体上导师指导学生的规模较为合理。

指导方式:现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方式调查显示,导师定期集体座谈和不定期学生主动约见为主要指导方式,占到69.5%,其次为兼而有之和导师定期个别指导。年级之间差异显著,基地班导师定期个别指导为0%,大三不定期学生主动约见明显高于基地班和大四。导师定期个别指导的方式用之甚少,反映出指导过程中的因材施教和个性辅导的缺失。大三学生主动约见指导的比例高于其他年级,反映出这个阶段的学生对导师个别指导的需求度更高。

指导形式: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形式调查显示,座谈会和电话或邮件为主要指导形式,其次为授课和聚会。年级之间未达到差异显著。

指导频率: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频率情况调查显示,每学期1~2次占到了37.2%,其次为每月1~3次占31.1%,每学期3~5次占22.8%,每周1~3次仅占8.9%。年级之间差异显著,大三和大四每学期1~2次的指导频率明显高于基地班,基地班的指导频率明显高于大三和大四,大三的指导频率明显偏低。

指导场所:现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场所安排调查显示,75.6%的指导有固定场所,24.4%的指导无固定场所,情况较好。年级之间达到显著差异,高年级学生有固定指导场所的比例更大。

指导效果: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效果评价调查显示,效果一般占57.2%,比较好以上占28.3%,比较差占9.4%,很差占5.0%,可见导师制指导效果不尽理想,学生对导师的指导情况满意度不高。年级之间均未达到差异显著。

参与积极性:学生参与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过程的积极性调查显示,只有40.6%学生每次都参加,其次为37.8%大部分参加,很少参加占到15.6%,情况不尽理想。年级之间未达到差异显著。

责任与义务: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过程中责任与义务的看法调查显示,60%认为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35%认为学生有,其次4.4%认为责任和义务主要在导师,0.6%认为学生没有责任和义务,整个过程归于自愿,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中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识还不够清晰和准确。年级之间未达到差异显著。

延续指导意愿:学生希望继续指导关系调查显示,86.7%的学生较愿意延续目前的指导关系,4.4%的学生无所谓持冷漠态度,8.9%的学生较不愿意,希望更换导师。年级之间达到显著差异,大三和基地班不希望延续指导关系的比例较为明显。

指导内容与收获: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内容、学生收获调查显示,现行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内容侧重于学习、科研的指导,其次为人生观、价值观和适应大学生活(>26.7%)。相应学生收获颇多的是科研技能、社会实践、思想稳定、学习方法指导(>23.4%)。

执行过程问题:本科生导师制执行存在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学生认为现行主要问题在于:导师指导太忙,指导时间不足,其次为导师制本身规定不明确、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配套管理制度不健全、学院重视度低,资源投入不足、学生认识偏差、指导场所保障不到位(>46.1%)。

三、研究发现与讨论

通过上文对M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执行现状与需求情况的实证分析,M学院从2003年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实施模式,但亦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本科生导师制执行成功之处

1.导师资源充足,队伍结构良好

导师队伍数量充足,整体素质偏高,学术科研能力较强,拥有一批内功扎实的学科带头人。其中对学生的调查中显示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学术职称的占93.3%,在对教师的调查中其中具有海外学历经历的占到26.3%,奠定了本科生导师制顺利实施的第一道人力保障。同时,导师队伍年青教师与经验成熟教授相结合,以讲师和助教为主力,以教授为辅助,具有导师资格者全部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同时年龄结构合理,有利于导师队伍的结构化稳定,以保证导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这与学院地处于经济发展大省的声望和地位是分不开的,引进了大批优秀师资。学院讲师申请导师资格的态度也很积极,导师资格的门槛要求较高,保证了导师队伍的素质和学术水平。以致学院导师的个人素养和师德修养普遍偏高,工作态度普遍良好,对本科生导师制这一政策也普遍持支持态度。学院在导师队伍建设方面投入不少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了一定的培训、研修、外出学习的深造机会。

2.师生双向选择,指导规模合理

学院现行本科生导师制采取统一管理式三轮双向选择方式,第一轮由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选择导师,第二轮由导师根据学生选择情况表来决定自己所导学生名单,最后一轮再由学院将所剩学生和导师名单进行合理调整与安排,这样的双向选择模式有利于学生和导师的高效匹配,有利于导生关系的发展以及指导效果的提升。学院规定一般导师指导本科生规模限制在10人以内,较为合理,这样的指导规模有利于导师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确保了导师在有限的工作精力和指导时间内有效地完成指导工作。

3.师生互动形式多样,师生关系融洽

学院导师与学生的指导形式比较多样化,普遍安排有固定场合进行定期集体座谈会、不定期主动约见、定期个别指导,以及在非固定场合进行聚会和个别谈话指导等形式的指导,有利于导生之间进行沟通指导,互动交流,形成良好的平等合作型的新型师生关系。调查亦显示导生之间关系比较好以上程度的占到56.7%,大部分导师配备了固定的指导场所如:办公室、实验室或者专业教室,此类硬件设施为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

4.学生思想状态稳定,指导效果明显

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内容更为重视专业学习和科研指导,以及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指导。所导学生中没有严重的违纪现象出现,学生普遍思想状态稳定,心理问题较少。通过这种互动平等的指导与交流,使得缄默知识得以无形中加以传递,导师的学术态度、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个性品质潜移默化影响着学生树立宏远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部分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有部分学生在本科期间就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撰写学术论文、提升了科研素养。

(二)本科生导师制执行不足之处

1.导师日常工作繁忙,指导时间明显不足

学院大部分本科生导师往往身兼数职,一方面既是专业教师,又是研究生导师,还有部分甚至还担任了学校或学院的行政职务,所以日常工作事务繁忙,无暇顾及本科生指导工作的情况确实存在。在调查中发现76.7%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导师存在工作繁忙、指导时间不足的问题,期望学院能用管理制度的形式来严格规范导师的指导频率和指导时间,确保学生的切身利益。

2.制度本身规定模糊,导师缺乏指导标准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制度本身对导师的职责和指导内容规定不够明确具体,给予导师足够的权威和自主权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导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指导内容、指导时间、指导频率、指导形式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导师甚至感觉无从下手无导向性,零压力情况下导致责任感缺失。感觉自己的工作与辅导员、科任教师重复,步入职责履行重心不明的误区。使得大部分导师认为,只要指导选课和毕业论文足已。

3.管理职责真空履行,约束评价制度不全

学院设立了教学委员会,由10位左右的院领导、学术带头人以及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导师的遴选和监管工作,定期组织联席交流会,对制度本身和执行问题提出修善意见,再由学院教务室和德育室进行具体实施和操作。如:组织学生选导工作,协调学生选导情况、了解学生被导情况、组织评议导师工作情况、导师工作量统筹等。但导师调查反馈发挥缺乏实效,监管流于形式。学院对导师工作的监管以及奖惩力度亦不够,导师做好做坏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缺乏公平的评价指标和措施。导师工作量的计算亦欠缺明确标准,严重影响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学院重视度不够,政策资源投入不足

目前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已经十余年,属于国内较早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重点院校之一。随着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扩招,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接近1∶1,由于研究生教育更容易出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学院导师制的工作重心一定程度上偏向了研究生导师制,对研究生导师制的监管和经费投入远远大于本科生导师制,而且对研究生导师有明确的科研经费和指导经费保障,而本科生导师则缺乏充足的经费资源保障。

5.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学生认识存在偏差

调查中发现已经实施导师制的高年级学生与尚未实施导师制的低年级学生对导师制的指导需求和认识情况存在显著差异,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本身的了解和认识模糊甚至不清楚,包括实施的目的、意义、背景、必要性、优势性、创新性以及指导过程中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以至于影响导师指导过程的实效性和自身参与指导的积极性。学院在入学教育或导师制实施前夕并未对本科生导师制进行大力宣传,未实施的低年级和已经实施导师制高年级学生同样欠缺认识与了解,他们中不乏认为导师制主要是导师的责任。这些认识上的不足与偏差直接影响到本科生导师制的执行效果。

(三)完善本科生导师制考评指标体系建议

本文通过对调查量表进行信效度检验以及项目分析,尝试建构出适合本科生导师制执行成效指标体系(见表1),以期能为本科生导师制执行的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在对问卷进行解释性回归分析可知,学院管理和师生互动对执行成效有较高的解释力,五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均达到显著,表示这五个预测变量对执行成效的解释甚佳。

表1 本科生导师制执行成效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测量方法学生成效学业成绩实践能力其他方面专业成绩科研、论文就业、考研实践、创新身心健康遵纪守法问卷调查学生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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