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推动基层治理“三个转变”

2019-01-26 19:31丁晓芳
中国领导科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三个转变法治党组织

◎丁晓芳

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特别强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工作实践中,我体会到推动新时代社会治理不仅具有重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其关键在党,落脚点在基层。

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时代,基层治理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更大的挑战,迫切需要发挥党建的龙头引领作用。第一,社会组织、经济业态更加多样化,需要党建引领。群众的组织形式由过去的“单位人”变为现在的“社会人”,治理的重心向基层社会转移。新阶层、新群体不断涌现,传统领域与新兴业态交织。不同的业态治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一元化”治理容易出现“党建真空”和“治理盲区”,已经无法适应现实需要。这就需要进一步发挥党的核心引领作用,汇聚和整合各方力量,促进齐抓共治。第二,利益格局、矛盾纠纷更加多样化,需要党建统筹协调。当前,经济社会处于深刻转型与变革期,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经济不断面临新的下行压力,P2P投资等经济纠纷、企业劳资纠纷增多。同时,一些领域的矛盾更加容易激化,医患关系、房地产纠纷等呈现高发趋势,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增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这都需要进一步发挥党的统筹作用,促进各方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第三,价值需求、诉求方式更加多样化,需要党建体现主导。群众对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更加注重品质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更加多元,通过网上反映问题趋势越来越明显,舆情发酵扩散更快。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法治意识和理性维权有待加强。这一切,都需要进一步发挥党的主导作用,满足多元价值需求,促进社会更加文明法治。

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推动“三个转变”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基层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体系、治理方式、治理环境实现“三个转变”。

(一)着眼于党建聚合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由“单打独斗”向“整体推进”转变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是社会矛盾的直接面对者,但由于权限有限,破解矛盾的能力明显不足。必须通过治理重心下移、组织联建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力和组织力,形成合力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

1.积极探索“小网格”“大党建”,逐步实现街道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在街道层面,通过整合“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派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进驻街道(镇),下放考核权和干部调动一票否决权,赋予基层最大管理权、话语权和指挥权,有效破解属地街道(镇)“看得见、管不了”和部门“管得了、看不见”的问题。在社区层面,建立全科网格,要求每个网格员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每半天不小于2小时走访网格和群众。同时给每个网格员配备“网格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一键上报,流转给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通过“四个平台”和“网格化”管理,街道、镇和村、社区干部的权力大了、进村入户多了,部门之间的推诿少了,解决问题的责任落实了。

2.探索“小社区”“大党委”,逐步实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一个社区往往几千人,但社区工作人员才几个人,每天面对各种琐碎的事务,往往难以应对。针对这一问题,江北区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环物委、社会组织、共建单位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体系。通过设立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这一纽带,加大社区党组织与物业、业委会、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发动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目前,江北区64个社区共有兼职委员169人,包括驻区单位党员负责人、业委会、物业公司党员负责人及辖区党员民警、城管、法官、律师等,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着眼于党员带群众,推动基层治理格局由“自上而下”向“上下互动”转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要求更加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强调双向的协商与合作,做到治理为了群众、治理依靠群众、治理成果由群众共享。

1.围着群众转。互联网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联系越来越便捷,但面对面、心贴心地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不能丢。江北区聚焦群众“天天有感”的民生关键小事,结合浙江省委部署的“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开展“进民户、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发动1500名街道(镇)村社干部包干到户,轮流排班,挨家挨户上门,听取诉求、解决问题。同时,积极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注重发挥全区500多个“两代表一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了“党代表5号见”“代表夜聊”“委员议事”等做法,通过代表委员闭会期间更接地气地收集民意,更高效地解决民生问题。

2.带着群众干。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更多地发动和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让群众参与决策和治理的全过程,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让群众从基层治理的“旁观者”向“参与者”直至“主导者”转变。积极探索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2017年,宁波全面推广“村民说事”制度,每个村成立了由村支书和两名支委组成的说事组,每月设立1—2个固定说事日,围绕村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群关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在田头地角、村庄庭院、街道商店及纠纷现场等一线说事议事。

3.做给群众看。基层治理,干部有为是关键,群众满意是标准。要树立一线导向,积极鼓励党员干部激情干事、担当有为,注重培养一批热心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干部。要树立实干导向,以实绩论英雄,把工作成效、群众满意作为对基层组织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江北区探索建立了“依事见人”一线考察干部法,全程纪实,奖优罚劣。定期推出“六争攻坚”典型,2018年推出两期共12个先进团队和22个先进个人。同时对不为现象、不为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让干实事的干部不吃亏,让不作为的干部有压力。

(三)着眼于党风促民风,推动基层治理环境由“传统落后”向“文明法治”转变

推进基层治理,必须将上级要求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有活力又有秩序,既讲法治又讲自治。

1.强化核心价值观引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从严治党等,组织开展“圆梦宣讲团”等下基层宣讲活动,推动新思想在基层生根开花。通过设立党员“红黑榜”,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固定活动、没做好党员联户工作、不配合中心工作的,上“黑榜”,极大地触动基层党员,有力地发挥党员在拆违拆除、河道整治、“两路两侧”等综合整治中的带动作用。

2.坚持依法治理底线。要让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破除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现象。探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阳光村务,明确村干部权力“边界”,规范村干部用权行为。积极探索“执法进小区”,江北区编制了《居民小区(村)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列出23项易发违法事项,针对小区内违章搭建、跨门营业、占绿毁绿、违章停车等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久拖未决的问题,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住建、交警、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同时,要注重推进基层规范文明执法,江北区积极探索非接触执法模式,并在2018年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上进行推广。

3.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村规民约是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自治规范,是维护乡村生活秩序的法宝。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抵制陈规陋习,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注重先进道德文化引导,挖掘乡村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培塑典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尤其是要发挥村规民约在推进基层拆违、治水等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应做到“三个坚持”,处理好“三对关系”

务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必须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处理好三对关系。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社会共治的关系。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重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力,发挥党对多元共治主体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达到“党旗一挥、一呼百应”的效果。要在引领基层治理的方向性领域下功夫,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调动社区党员和辖区单位在塑造共识、搭建联动载体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作用,以党建带动共建,提升其他社会主体的治理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实现共同治理。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处理好组织群众与服务群众的关系。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重要的是提升党的群众号召力。新时代如何处理好服务群众和组织群众自我之间的关系,培养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格外重要。既要提升基层党建服务力,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提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处理好法治社会与人情社会的关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必须牢牢守住法治这一底线。一方面,要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同时,要立足基层尤其是农村民俗和传统文化,用“村规民约”、道德规范来凝聚群众的共同价值观、约束自我行为,解决一些“法律管不了,政府不好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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