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互联网推动人社事业新发展的思考

2019-01-31 06:34
就业与保障 2018年23期
关键词:公众部门服务

一、“互联网+人社”的实践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工业”等互联网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互联网已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影响和改变着各行各业的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为有效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工作能效,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作为近年来人社部门有力的发展改革举措,“互联网+人社”能进一步落实和观测“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将“互联网发展”和“政务服务”相结合,对于推进和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瓶颈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互联网+人社”的重点服务内容

(一)综合化的服务渠道——线上服务。人社部门用互联网的理念、思维来设计业务工作,通过线上公共服务信息处理平台的建立,为公众建立一个线上的业务办理渠道。公众可以利用手机、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工具进行网上服务大厅的业务办理,也可以通过网络的跨屏性及时查询自己业务的办理资格、受理情况、办理进度、相关需要注意的服务事项等。充分发挥互联网对人社工作的变革和创新作用,实现由目前的线下实体经办窗口服务为主、网上服务为辅逐步转向线上服务为主、线下服务为辅的工作方式上来。

(二)智能化的主动服务——检索识别服务。“互联网+人社”能为公众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互联网大数据的利用能够为公众实现更多的业务可能。大数据特殊的智能化检索功能,可以将社会人口、就业状态、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社会信息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分析,准确感知民众需求,主动提供高效精准的服务,借助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能够让公众的信息更加专一化,安全性能更高。

(三)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下,人社部门有效借助了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的发布。公众借助互联网接收到最新的信息政策发布时,同样也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提出建议和存疑,优化了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的业务流程建设。人社部门也能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利用大数据平台,破除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域之间信息不通的壁垒,实现部门、行业、地域之间的信息数据开放和共享,从而多让数据网上流,少让群众路上走,加快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料的对接,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为群众提供更为简便和高效的服务。

(四)公平公正的发展体系——信用监管系统建设。

“互联网+人社”的监管建设下,能够有效实现社会的诚信系统建立。通过建设人社信用评价体系,归集信用“黑白名单”,对公众的信用进行有效评估,结合信用优先、办理优先、程序鼓励的措施,以信用机制优化简化人社各项服务流程,鼓励大众诚实守信,在用人单位、行政机构、人力资源部门等建立统一的信用平台,促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结合法律手段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养老金、失信等恶劣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文化的引导建设。

(五)和谐发展的社会建设——指导建设服务。“互联网+人社”能够全方位、动态式地展现各省市县的人口比例、人力资源供求状态、社会保险覆盖率等信息,从而能够在宏观管理的构建下进行微观的地区分析,缩小城市建设之间带来的不平等差距,达到建设和谐发展的社会目的和要求;通过对大数据的对比分析和深度调整和探索,人社服务信息统计能够为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对实现政府指导性建设有着很大的意义。

三、“互联网+人社”体系建设存的难题

(一)互联网防御体系建设不完善,信息技术管理滞后。作为信息建设的载体,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实用性、有效性本身就面临着一定的管理难题。互联网在深入人社信息化建设的时候,作为依托的计算机会存在很多的网络安全问题。当前人社部门在信息防御建设方面还处于初期,各个安全防御机制建设还不够。

(二)数据开发较为局限,信息化服务共享度不高。和商业信息化建设有着明显的不同,“互联网+人社”的服务模式面对的是所有民众,因此在信息系统建设时候面临着很多的匹配选择问题,目前结合着社会信息发展,虽然很多项目在进行开发时能够将公众所需进行体现,但是往往在细节化、智能化、流程处理上存在着系统误区。这也是人工和互联网信息处理的一个差别,这些信息分析的数据不能为公众所分析应用,也代表着人社信息化建设和群众需求的不对接。再者人社资源共享程度低。在人社系统内部的社保、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还是各自为政,使用不同的业务信息系统,在平台及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上,还没有形成共建互通的大人社数据平台,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与外部的比如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数据更没有实现互联共享,都只靠低效率的人工进行数据传送。

(三)互联网人才储备不足,软件开发和信息维护人才紧缺。经调查,目前市县级人社部门只配备网络管理人员,基层人社系统存在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缺乏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维护等专业人员,现有工作人员以人力资源、保险、财会等专业的居多,平时工作只会使用一些常用的办公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接触较少,对现代化的互联网办公方式的认识和接受有一定的差距,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没有认识到运用互联网工作的高效率,甚至因懒于学习新知识而将互联网拒之门外。

四、对“互联网+人社”的发展建议

(一)加大对信息防御建设的投入。安全是保障互联网发展技术的首要的保障,人社部门要加大对信息安全的建设投入,切实全面地进行信息系统安全防御体系建设。同时,要建立确实可行的安全评估体系、风险监控和网络安全预警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网络安全和防护体制建设。

(二)加快智慧人社服务平台的开发。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人社工作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在目前已开发应用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的基础上,加快设立功能较全面的综合网上服务大厅,构建覆盖范围较广、简便易操作的服务体系,确保公众随时随地就可以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各种人社业务。比如社会保险参保人可在线直接录入个人信息进行参保登记、保费缴纳、个账查询、档次变更、养老金试算、待遇领取申请等业务,可打印参保证明和缴费凭证等凭据;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在网上大厅办理领取资格认证,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生存认证不出村的零突破;流动人员可打破地域限制异地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参保人员还可进行政策和业务咨询、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经办机构可以在网上大厅进行人社政策宣传和信息公示等业务。确保网上服务大厅拥有实体经办大厅的全部功能,逐步实现由“实体大厅”线下服务向“网上大厅”线上服务转变。

(三)推进可监控的共享信息平台的建立。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基础信息体系的建设,整合人社领域内部各业务信息系统,加快人社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共享,优化联网数据归集模式;加快推进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信息库建设,实现业务状态信息与基础信息的全面入库,逐步推进人社公共数据资源透明化和公开化;加强与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互通,逐步推进社会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进而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服务和监管的效率。

(四)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以人为本”是人社工作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核心指导。“人才建设”是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人社部门要制定相关的人才建设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建设和引入,中长期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人才分类开发计划,引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与互联网相关的学科建设,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短期要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理论和技能培训,集中授课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确保每位在职人员都能成为新时代人社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按一定比例新招录计算机、互联网专业人员,从人员专业结构上进行优化,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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