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探索及启示*

2019-02-15 09:06
关键词:十月革命政权列宁

岳 鹏

(成都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 成都 610106)

十月革命后,列宁在内忧外患、险象环生的执政条件下,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可贵性探索和创造性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收获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认为十月革命后列宁审时度势所采取的一系列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做法不仅纯洁了党的队伍,加强了党的纪律,提高了党员质量,捍卫了无产阶级专政,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而且还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维护了党中央权威,与时俱进地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学说,在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执政70周年到来之际,全面梳理并认真探究这一问题对于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反躬自省,远离危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及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鲜活的启示意义。

一、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因

治理无产阶级政党,尤其是治理业已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究竟是严字当头,还是松字当头,是一个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乎苏维埃政权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我们认为, 列宁之所以坚决进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决防止党腐化、堕落,主要是源于他对俄共(布)由革命党变为执政党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党自身存在诸多风险和挑战的清醒认识总结得出来的:

首先,俄共(布)由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如何坚持其对人民和国家的领导,既是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前所未有的崭新课题,也是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原因。十月革命后,俄国的政党政治和政治生态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资产阶级政党(主要包括地主资产阶级保守派政党、资产阶级自由派政党、小资产阶级政党)因成了敌对力量而被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一举消灭;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在一定程度上蜕变成了新的敌对势力和专政对象;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也由长期革命的党遽变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执政的党。而且,俄共(布)(原名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问鼎政权,成为执政党的道路是异常艰辛的,主要是通过暴力革命和议会斗争两种手段的双管齐下获得的。具体说来,它“是在1917年十月革命武装起义获得胜利,推翻了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1918年1月6日又解散了立宪会议之后,由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认同执掌政权的”[1]。就在俄共(布)刚刚赢得政权,根基未稳之际,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纷纷抛出了“不要共产党人参加的苏维埃”等反共谬论,工人反对派也摇旗呐喊,遥相呼应,提出了“要把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权交给全俄生产者代表大会”等反对俄共(布)党的领导的口号。面对铺天盖地、汹涌而来的各种否定党的领导的质疑和诘难,俄共(布)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地位、执政方略、执政能力均面临严峻挑战。那么,如何坚持俄共(布)党的领导,如何确保执政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呢?列宁认为如果没有在艰苦斗争中百炼成钢的党,要想进行这种殊死斗争并取得胜利,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和执政环境是完全不可能的。正是基于对如何坚持党的领导的缜密观察与理性思考,列宁果断提出一定要重视党要管党,而且要高度重视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治党。

其次,俄共(布)由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如何正确发挥领导作用,避免因胜利而骄傲,这既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执政党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原因。刚刚获得全国政权而还没来得及进行喘息的俄共(布)面临的绝不仅仅是革命胜利后的欢呼和喜悦,恰恰相反,它还需要经受因世情、国情、社情、党情、民情、舆情发展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酷考验和严峻挑战。我们知道,这个时候的苏维埃俄国遍地狼烟,首先面对的是14个西方列强对新生苏维埃政权的野蛮入侵和武装干涉。在西方列强的怂恿和支持下,以高尔察克、邓尼金等为代表的俄国反革命势力相继疯狂发动武装叛乱,成立反革命政府,对苏维埃政权造成严重威胁。社会革命党也趁叛乱之际,成立反苏维埃政权。而且,从1917年到1922年长达五年的内战和武装干涉直接导致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丧失了3/4的领土,一度陷入夭折的危险境地。在苏维埃政权最危险的时刻,正是在列宁的坚强领导下,经过红军历时近三年浴火重生的战斗,苏俄内战和外国武装干涉才最终以国内外反革命势力的彻底失败而宣告结束。苏俄内战的胜利,极大地巩固了十月革命的成果,为更好建设苏维埃政权创造了和平的外部环境和稳定的内部条件,对俄共(布)开始着手领导全国政权并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就在这个时候,俄共(布)党内却悄然滋生了因胜利而骄傲自满、狂妄自大、纪律松弛的情绪和作风涣散、自由散漫、目无纪律的现象。回想起革命的艰辛,目睹新生国家的百废待兴,以及大量渴望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困难群众,再察觉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党性人民性丧失、无视党纪国法等严重问题,列宁心急如焚。对此,列宁严肃地指出,“我们党目前也许会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即变得骄傲自大起来。这是十分愚蠢、可耻和可笑的。大家知道,一些政党有了骄傲自大的可能,这往往就是失败和衰落的前奏。”[2]354“我希望我们决不要使我们党落到骄傲自大的地步。”[3]355正是基于对如何正确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清醒认识,怀揣避免因胜利而骄傲、因骄傲而懈怠、因懈怠而自戕的忧党之心与兴党之责,列宁认为只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后,俄共(布)由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如何有效领导全国政权和经济建设,确保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这既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不仅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1917年到1922年的内战和反武装干涉等军事胜利来之不易,而且胜利之后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也困难重重。毕竟,在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前,“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成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先例可循,没有任何现成的模板可用。如何理性把握并严格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还任重道远,而党内部分同志仅凭大干苦干社会主义的一腔热忱,指望靠喊着“乌拉”等口号来完成过高的经济建设指标和提前实现建成共产主义任务更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是要不得的。基于此,列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结合变化了的俄国实际和时代主题十分敏锐地指出:“我们应当同过去诀别,着手进行真正的经济建设,改造党的全部工作,使党能够领导苏维埃的经济建设,取得实际的成就,并且多用行动少用言语来进行宣传。”[4]那么,俄共(布)如何克服伴随着党历史方位和执政资源的变化,富有成效地领导全国政权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确保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建设一个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战斗集体,自然很急迫也很严肃地摆在俄共(布)面前。列宁深知,党面临的任务越艰巨、越繁重,越要把党管控好、治理好、建设好。当执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违背了共产党执政规律,违背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违背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党也就有可能下台、下野,甚至走向亡党、亡国。

二、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探索

在正视上述变化和问题的前提条件下,为了确保党充满生机和活力,列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全新探索和系统回答。

首先,严明纪律: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一点至关重要。在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纪律严明是俄共(布)党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点。列宁在这方面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不仅敢于坚持原则,带头弘扬正气,伸张正义,而且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执行人民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法令法规。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人民委员会分别于1917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11月23日公开发布《关于人民委员、高级职员和官员的薪金额的规定》。该《规定》规定,“人民委员会每月薪金的最高标准为500卢布,另给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属每人补贴100卢布。”[5]401这个标准也就大体上相当于当时普通中等工人的工资水平。然而,时任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的弗拉基米尔·德米特里耶维奇·邦契-布鲁耶维奇却擅自提高了领导人薪金。针对这一做法,列宁发现后进行了尖锐批评并给予严厉处分。他说,“鉴于您不执行我的坚决要求,不向我说明为什么从1918年3月1日起把我的薪金由每月500卢布提高到800卢布,鉴于您直接破坏人民委员会1917年11月23日的法令……,我宣布给您以严重警告处分。”[6]184从这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列宁深知俄共(布)党是具有铁的纪律组织的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高级领导干部具有以上率下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如果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不严明党的纪律,不严格执行人民委员会法令规定,视党纪国法为儿戏,那么,党的纪律就成了玩偶和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党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也就注定会软弱涣散。

其次,严格考察:规范党员入党条件和注重党员质量的提高。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贤达,以及其他非无产者纷纷要求加入俄共(布),使得党员数量激增。据考证,在1919年3月党员数量便突破了30万人,在两年后的1921年更是达到了73万人。面对党员数量井喷,以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消极怠工、消极腐败等现象和问题,列宁认为必须要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例如,在接收新党员时要延长预备期以便进行考察。列宁在谈及关于介绍人党龄的要求时指出,“介绍工人入党的要有三年党龄,介绍农民和红军战士的要有四年,介绍其他人的是五年。”[7]327关于适当延长新党员的预备期问题,列宁认为“规定这样短的预备期,事实上就等于对预备党员不作任何认真的考察,无从知道他们是否真是经过一些考验的共产党员”[8]328。要“真正使预备期成为极其严肃认真的考验,而不致流于形式”[9]328。所以,“我建议,只有在大工业企业做工不下十年的工人,预备期方得为半年。其他工人规定为一年半,农民和红军士兵规定为两年,其他各种人为三年。特殊的例外,须经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共同批准。”[10]328不仅如此,“接收新党员不仅必须受省委决定的制约,而且必须受监察委员会决定的制约;还应制定一些办法,使党易于除去那些根本够不上十分自觉地贯彻无产阶级政策的共产主义者的党员。”[11]330即使正式加入了党,俄共(布)还采用诸如重新登记党员、动员人们上前线和参加星期六义务劳动等办法来督查和考核,锤炼党性。列宁振聋发聩地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12]222

再次,严惩腐败:严肃查处党内腐化堕落分子。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既是社会动荡的毒瘤,更是政权垮台的病灶。俄国十月革命后,为了防止俄共(布)党在新的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列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腐败,而且突出强调必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例如,针对1918年5月2日莫斯科革命法庭轻判莫斯科侦查委员会工作人员一事,列宁知道后立即致信俄共(布)党中央,并在信中谴责道,“我请求把审判贪污案件的党员开除出党的问题列入议程,因为……不枪毙这样的受贿者,而判以轻得令人发笑的刑罚,这对共产党员和革命者来说是可耻的行为。”[13]183与此同时,“在把信寄给中央的同时,列宁还给司法人民委员会德·伊·库尔斯基写了一个便条,要求他急速提出一项法令草案,规定对贿赂行为起码判处徒刑10年,外加强迫劳动10年。”[14]401针对莫斯科委员会包庇本应该判处绞死的共产党员罪犯一事,列宁“宣布给包庇共产党员(包庇的方式是成立特别委员会)的莫斯科委员会以严重警告处分。向各省委重申,凡试图对法庭‘施加影响’以‘减轻’共产党员罪责的人,中央都将把他们开除出党”[15]332-333。从这些点滴事例中可以看出,列宁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也是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的,认为俄共(布)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严惩腐败分子既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首要任务,更是赢得党心民心的关键所在。

最后,严密监督:确保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和勤政务实。针对部分俄共(布)党员打着人民的名义堂而皇之地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乱纪行为,从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党的威信的问题,列宁认为“现在有一种使苏维埃成员变为‘议会议员’或变为官僚的小资产阶级趋势”[16],务必要建章立制,加强党内、党外的严格监督,发挥监督的震慑治本作用。列宁指出,“必须把脱离群众的分子清除出党(自然,更不用说那些在群众眼中玷污了党的分子了)”[17]320,“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分子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以及虽然‘改头换面’但内心里依然故我的孟什维克从党内清除出去”[18]322。甚至列宁晚年在重病缠身、病危弥留之际,还通过妻子克鲁布斯卡娅强烈呼吁改组工农检察院,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促使工人、农民、普通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密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协同监督作用,进而确保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和为民、务实、清廉,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

三、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启示

抚今追昔,在十月革命100多年后的今天,列宁的上述这些想法和做法不仅没有过时,还为我们深入探索共产党执政建设的规律和方法,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的历史镜鉴,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增强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能力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启示一,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方面做全党表率。十月革命后,俄共(布)党的领导人列宁具有严格自律的崇高品质,能够带头不打折扣地执行党的纪律,能够自觉遵守人民委员会法令规定的人民委员、高级职员和官员的薪金标准等工作规程,为俄共(布)广大党员作出了表率和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知道,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担负着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职责。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能不能像十月革命后俄共(布)党的领导人列宁那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对于能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部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甚至蜕变为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19]这段话告诉我们党的高级干部要像列宁那样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增强党的意识,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启示二,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党内的严密监督。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加强党内监督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因此,党员也要像列宁那样秉持许党许国、兴党兴国的担当精神,敢于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约束和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20]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力度持续加大,成效空前提高,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与此同时,部分党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充分,存在着不愿监督、不能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之所以不愿监督,主要是因为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把监督工作看成是党组织、纪检干部和上级领导的事,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之所以不能监督,主要是因为部分党员对相关信息掌握得不全面、不充分,超出了自身能力范围,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之所以不敢监督,主要是因为不少党员担心监督之后会遭受人身攻击和打击报复,往往会产生畏惧感和恐慌心理,对于许多违法乱纪行为也就选择视而不见了。纵观我们党近百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只有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外监督,强化巡视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才能够让权力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进行,才能够有效解决新形势新任务下党自身存在的纪律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进而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启示三,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坚定贯彻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和实践证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政权稳定。针对党内滋生的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粗暴、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等脱离群众现象,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像列宁那样怀揣质朴真诚的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增进人民感情。可以说,“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21]中国共产党成立近百年来,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谨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中国共产党成为复兴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

总之,十月革命后列宁对俄共(布)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的艰辛探索对于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我们理应毫不动摇地传承、借鉴与发展,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提供保障。

注释:

①十月革命后的1918年3月,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根据列宁的提议,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改名为俄国共产党(布),简称俄共(布)。1925年4月,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又把俄国共产党(布)更名为苏联共产党(布), 简称联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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