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来敲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课”教材幸福观教育赜探*
——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版)”为中心

2019-02-15 09:06韩剑尘周良发
关键词:幸福观理论课基础

韩剑尘 周良发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 淮南 232001)

幸福是一个美妙而令人神往的字眼。千百年来,人们对其孜孜以求。大学生对幸福有着独特理解和执着追求。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课”教材的重要内容,并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加强。2018年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课”教材,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教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教材),是进行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主要渠道。相较于2018年版其他三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2018年版“基础”教材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内容则更为直接、更为凸显,并专设内容,标题为“树立正确的幸福观”[1]20。笔者以2018年版“基础”教材为中心,适当兼顾2018年版其他三门教材,就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略谈拙见,希冀可产生“见微知著”的效果,并引导大学生认识幸福、感知幸福、获得幸福,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一、2015年版“基础”教材幸福观教育剖析

大学阶段是青年学生幸福观形成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包括“基础”教材在内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课”教材担负着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青年学生幸福能力的重要使命。大学生幸福观教育首次被明确、直接入位于“基础”教材是在2015。2015年版“基础”教材幸福观教育部分首先以人生“幸福三问”(什么是人生的真正幸福,追求什么样的幸福,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幸福)开篇,引导大学生思考人生的幸福问题。接着教材从幸福的内涵定义、外延定义方面阐释了幸福观:

首先是对幸福作了一个简洁的界定——幸福是一个总体性范畴,它意味着人总体上生活得美好;并且提出了幸福的多种重要因素——家庭和睦、职业成功、行为正当、人格完善等,甚至还提及了幸福的一些特性——幸福总是相对的,不是尽善尽美的,不同的人有相对自己而言的幸福。[2]72

教材这样编排是遵循教材规律,遵循教学规律,遵循学生学习规律的。众所周知,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反映一个事物的本质。故此,探寻包括“基础”教材在内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问题,必须要探讨幸福的基本要义。这是构建正确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逻辑起点与理论基点,也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供理论支撑。

什么是幸福?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幸福这个概念具有极广大的涵盖面,在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和数理统计等许多领域均有不同的表述。古今中外,许许多多有识之士对之都进行过探讨,并留下许多传世名言。德谟克利特认为“给人幸福的不是身体上的好处,也不是财富,而是正直和谨慎”;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合乎德行的实现活动”;伊壁鸠鲁认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端和目的”;卢梭认为“幸福是银行有丰厚存款,家中有美食佳肴,加上好的胃口”;萨缪尔森眼中的幸福是“幸福=满足/欲望”“幸福=供给/需求”。在中国,无数仁人志士也探讨过幸福。譬如,林语堂认为幸福是“睡在自家的床上,吃父母做的饭菜,听爱人给你说的情话,跟孩子做游戏”。我们仅从“福文化”就可窥一斑。中国的“福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时至今日,还有一些老人在喜庆的日子,就把“福”字倒立着粘贴在墙面上,以示“福到了”。那么词典是如何对其释义的呢?《辞海》将“幸福”释义为“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汉语大词典》中对“幸福”的解释有三:1.祈望得福气;2.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3.指生活、境遇等称心如意。综合以上中外的见解,我们可知,尽管人们对幸福的概念历来众说纷纭,颇难论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它的最基本涵义是指主体的一种美好的心理感受。

其次是阐述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相互关系。这是依据幸福主体的不同,将幸福分为个人幸福和社会(或者集体)幸福。教材从反与正两方面着墨:从反的方面,论及追求个人幸福要有边界,“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损害社会整体和他人利益的基础上”[2]72;从正的方面,提出追求个人幸福,“只有在为社会作贡献、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才能获得幸福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产生更大的幸福感,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他人幸福的相互促进。”[2]72

教材对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关系的阐述,主要是帮助学生厘清二者的关系:幸福作为人的一种美好的主观感受,毫无疑问首先是个人的幸福。幸福概念之所以众说纷纭,幸福特质之所以难以界定,其症结恰恰在于幸福的个人性。毕竟每个人判断美好感受的标准不一,甚至可以说各异,所以说到幸福一般是指个人幸福。但幸福又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与他人分享,因为“当一个人专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3]234。所以,应努力尝试把幸福由个人扩展到集体乃至整个社会。这与我国各族人民正在全力奋斗的人民幸福相一致。人民幸福是人民“共同享有人生的出彩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4]197,它绝不仅仅局限于个人幸福,还包括社会整体幸福。

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少、精力充沛,对世间一切充满好奇,自然会寻找各种机会让自己幸福快乐。例如,有的大学生恣意挥霍父母寄来的生活费,殊不知这些钱大都来之不易;有的大学生上课时不仅小动作频频,还窃窃私语,却不知这些行为对老师和同学造成了负面影响;有的大学生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甚至为了一点利益而损害其他同学和整个班级的利益。这种利己主义行为在大学生群体中屡见不鲜,特别是在评选三好学生和奖助学金时,个别学生的手段与伎俩令人颇不认同。当然,大学生争取个人权益本身没有过错,但需把握分寸和尺度。如果始终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显然具有极端的个人主义倾向。不可否认,有些大学生在争取个人权益时也曾想到班级或他人,但在行为上往往背道而驰,最终滑向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淖。

大学生幸福取向上的极端个人主义倾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如果高校培育出来的大学生缺少社会公德、没有集体观念、崇尚自私自利、信奉拜金主义,那么这样的高等教育显然是令人痛心的,显然不利于人民幸福愿望的实现。为此,大学生幸福观教育应厘清个人幸福与集体或社会幸福的关系,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幸福的意识,更要学会分享幸福。对此,万俊人教授作了比较精辟的阐述:就个人而言,幸福分享可提升幸福感;从社会来说,幸福分享范围越广,说明社会秩序越好。[5]按照社会比较理论,人的幸福感通常具有指数比较性,用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就是人们的幸福感受与基尼系数密不可分。基于这种理解,我们可知,幸福分享至关重要,以便普遍地分享有限的社会资源所带来的幸福,尽可能地实现幸福最大化。

最后是阐释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关系。这是根据主体需求内容,将幸福分为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物质幸福是指主体物质需要上的满足所带来的生理快乐,而精神幸福则是主体精神层面上的愉悦而产生的幸福感。就难易程度来说,物质幸福容易获得,精神幸福不易实现;物质幸福比较单一,精神幸福意涵丰富;物质幸福易于消失,精神幸福比较恒久。所以前者是幸福的初浅层次,而后者才是幸福的最高境界。教材先是提出幸福与物质的关系,“实现幸福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物质需要的满足、物质生活的富足是幸福的重要方面”[2]72,随后提出精神幸福也是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幸福并不能仅仅局限于物质方面,精神需要的满足、精神生活的充实是幸福更重要的方面”[2]72,并以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关系作为收官之笔,“我们要在追求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更加注重追求德性和人格的高尚,注重追求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2]72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6]67物质幸福具有感性认识的特点,比较容易得到,所以大学生一般喜欢追求物质上的幸福。比如,有的大学生比较注重感官刺激,穿着时尚的衣服、用着品牌的电脑、玩着新款的手机、说着新奇的话语、做出怪诞的行为;有的大学生为了自身的物质需求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甚至会使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满足自己的物质幸福;有的大学生沉溺于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不仅荒废了学业还损害了身体。当然,有些大学生意识到无限制地追寻物质满足的危害性,但由于精神幸福难以获得而再度转向物质享受。注重物质幸福而轻视精神幸福,其缺点往往是使幸福变得庸俗不堪,更不会有幸福到来时的甜蜜和喜悦。试想一下,如果大学生觉得幸福如同家常便饭般可轻易得到,那么幸福必然会变质变味,不再值得人们珍视和孜孜以求了。

恩格斯说:“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观念上的权利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7]293作为主体的一种心理体验,幸福无疑需要物质作为支撑基础。离开物质而空谈幸福显然不切实际。但是物质对幸福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二者并非呈正相关性,这早在1974年就被美国经济学家伊斯特林发现,并成为长期困扰人们幸福追求的“幸福悖论”。若要改变大学生对物质幸福的偏重,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幸福品质,必须从根源处着手对幸福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即对大学生进行幸福观教育时应明确物质幸福的有限性,引导大学生从浅层次的物质幸福转向高层次的精神幸福,从价值有限的物质享受转向价值无限的精神追求。

二、2018年版“基础”教材幸福观教育探析

相较于2015年版“基础”教材,2018年版“基础”教材在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方面无论是体系框架、内容编排,还是理论阐释、文字表述,都着实在完善。仅就内容而言,2018年版“基础”教材基本沿袭了2015年版“基础”教材的相关内容,它从“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切入,提出大学生人生“幸福三问”,进而以幸福要义——享受幸福与创造幸福——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为基本理路展开。2018年版“基础”教材继承了2015年版“基础”教材的“幸福三问”、幸福要义、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等幸福观教育的基本内容,上文已论,不再赘述。在这里,笔者仅就2018年版“基础”教材增加的享受幸福与创造幸福关系的主要内容予以分析。2018年版“基础”教材在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方面最明显的变化是新增了以下内容:

一是劳动创造幸福。这一重要观点在教材中涵盖两层意思:第一,“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8]。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同样地,幸福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不会自然产生。那么幸福来自哪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地指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需要“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9]。正如《幸福在哪里》的歌曲所唱“幸福在辛勤的工作中,在艰苦的劳动里,在晶莹的汗水里”。第二,劳动是创造幸福的根本路径。就个人而言,每个人获得幸福的途径可能不同,但是都离不开劳动这个根本路径。马克思认为“劳动是获得幸福的唯一源泉,只有自由自觉地劳动才能获得幸福”[10]57。习总书记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这一观点,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11],并寄语全国少年儿童,“幸福不是毛毛雨,幸福不是免费午餐,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人世间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12]。

二是奋斗本身就是幸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奋斗者是精神最为富足的人,也是最懂得幸福、最享受幸福的人”[13],这是习总书记关于幸福观的真知灼见,也表明了奋斗与幸福的辩证关系——奋斗是幸福之母,幸福的真谛在于奋斗。

这两方面新增内容都是2018年版“基础”教材汲取了习近平总书记幸福观的营养,滋润丰富了2018年版“基础”教材幸福观教育的内容。可以说,习总书记的幸福观是2018年版“基础”教材修订大学生幸福观教育内容的最重要依据,也是贯彻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的必然要求。正如王易教授所言,“新教材的修订总体上看,是立足新时代、贯穿新思想、着眼新要求、面向新对象、运用新话语,同时回应教学体验的。”[14]

教材的这部分内容是要帮助大学生辩证地对待享受幸福与创造幸福的关系。根据幸福来源而论,幸福可分为享受幸福与创造幸福。享受幸福是指主体享受现成的或自己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创造幸福则是指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幸福。从价值的层次可以看出,享受幸福是对幸福的支出与享用,创造幸福是对幸福的累积和拓展。“创造幸福是享受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创造性活动,享受便无从谈起”[15];享受幸福是创造幸福的目的,如果不享受幸福,创造幸福也就没有必要了。应当指出,享受幸福与创造幸福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享受幸福是对创造幸福的肯定,享受幸福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创造幸福。

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享受幸福是人的本能,享受幸福可以带给人们莫大的满足和快乐。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对享受幸福的渴望尤其强烈。然而享受幸福看似非常简单,实则颇不容易,以致于很多大学生不知如何享受幸福,误把享乐当成享受、浪费当成消费、玩乐当成休闲,终致陷入幸福享受的误区,出现幸福主体上的个人主义,幸福标准上的拜金主义,幸福取向上的实用主义,幸福实现上的庸俗主义。可见,有些大学生没能认清物质、金钱、精神、道德与幸福享受的关系,在享受幸福上存在低俗奢靡之风。虽然这种现象并非大学生的主流,但若由其滋长,则会滋生蔓延成为一种趋向,即当代大学生越来越重视物质与金钱对幸福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劳动是任何社会进行生产都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基本要素,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6]180,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人生幸福。然而有调查发现,北京某高校竟然有50%以上的女大学生情愿被包养做“小三”,也不想脚踏实地去找份工作、去劳动。[5]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大学生就业难度更大,但不能因此就把被包养当成追求幸福的捷径,这不仅是很严肃的社会问题,也充分说明部分大学生未能正确处理事业、爱情与幸福的关系,没有搞清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之间的关系。不可否认,创造幸福的过程往往伴随着痛苦,可能会半途而废,也可能以失败告终。殊不知,痛苦的创造是为了快乐的幸福,甚至于创造本身就是幸福。所以,在大学生幸福观教育上应明晰享受幸福与创造幸福的辩证关系,积极引导大学生学会创造幸福、主动创造幸福,引导大学生认识到“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不满足于现状、不断追求和创造更美好生活的过程”[1]20。大学生正值精力旺盛的人生阶段,其创造能力也处于人生的峰值,对幸福的追求有非常强的愿望。随着对创造幸福的不断追求,大学生不仅拥有成就感,还极大地提升幸福感。进一步说,创造幸福实现个人幸福的同时,无形中也增大了社会幸福的总量。

三、厘清幸福教育与幸福体验的关系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无论是2015年版还是2018年版,都明确阐述了幸福教育与幸福体验及其关系的基本内容。这里略作补充。幸福教育与幸福体验是幸福认知的基本手段。幸福教育具有两层涵义:一是幸福的教育,二是为幸福而教育。这里选取第二种涵义,认为幸福教育旨在于通过教育提升幸福意识、发展幸福能力、获得更高的幸福感受。幸福体验是主体以真切感受的方式来体验幸福,按其难易程度可分为直接的幸福体验和间接的幸福体验。学界一般将物质幸福归为第一种体验,精神幸福则属第二种体验。幸福教育是为了更好地体验幸福,幸福体验则是对幸福教育成功与否的验证,二者交互辉映、相得益彰。

重视幸福体验乃是人之天性,圣贤与凡人、领袖与民众自古皆然,大学生更不会例外。但由于大学生幸福教育的缺失,加之幸福能力较低,致使他们比较倾向于追求直接的幸福体验。比如,不少大学生只关注当下,认为眼前的幸福快乐才是最重要的,幸福的追求往往局限于可直接实现的。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有些大学生沉迷网络游戏、注重物质享受、缺少吃苦耐劳,宅在宿舍里上网打游戏成为诸多大学生的课余首选。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大学生在幸福选择上遵循实用主义原则,认为凡是可以直接体验到的快乐就是幸福,而对需要间接体验的精神幸福望而却步。可问题是,完全痴迷直接的物质幸福体验必然降低大学生的幸福能力,其幸福感也不会有太大的空间可以提升,更可怕的是大学生对幸福的认知必定日益变得肤浅。大学生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其幸福认知无疑需要修正。

针对大学生幸福认知之偏颇,我们必须多措并举,以纠其偏。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对大学生进行幸福教育,使他们体悟到幸福。譬如,在“概论”课中,可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4]IV的讲解中,使学生不仅对我国的历史进程、历史变革、历史成就有深刻的了解,而且受到幸福教育,体验幸福,拥抱幸福,起到触碰学生心灵的作用。又如,大学生通过“纲要”课的学习,能够弘扬“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志士仁人和人民群众为救亡图存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16]1的精神,进而倍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我们也可以实施幸福教育策略。例如,程雯认为幸福教育的具体措施应包括:一是关注个体的自然生命,使大学生感悟幸福的永恒性;二是丰富个体的精神生命,使大学生体悟幸福的超越性;三是提升个体的幸福能力,使大学生领悟幸福的层次性。[17]依笔者之浅见,采取哪种措施并非问题的关键,增强大学生幸福教育的意识尤为可贵,还应明确幸福体验与幸福教育同等重要,厚此薄彼显然不符合幸福学原理。唯其如此,大学生才能更好地感知幸福、更强地创造幸福,为幸福体验提供永不枯竭的内源动力。

四、结语

作为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和精神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永恒主题和终极目标。大学生的思想流变与价值观念,代表着青年人的主流和方向;他们对幸福的独特感知,也将影响着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幸福感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的根本道德责任,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之际,大学生对幸福的认知与感悟因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显而易见的变化。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应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着眼,着力体现幸福教育的时代性,遵循幸福教育的规律性,提高幸福教育的实效性,帮助大学生消解各种幸福困惑、纠正各类幸福误区,进而树立科学合理的幸福观,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合理优化道德与情感、正确面对挫折与失败、理性看待择业与就业,对当前“幸福新政”的实施和“幸福中国”的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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