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经历与精神健康①
——基于80后外来工的实证分析

2019-02-18 05:30刘志军
关键词:外来工监护经历

刘志军

2010年1月23日至5月27日,短短4个月的时间,发生了被媒体惊呼为“富士康十三连跳”的事件。自此,流动人口的精神健康问题引起了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研究通过实地调查或利用既有数据库进行定量分析来探讨相关的影响因素[1-6],涉及从微观水平的个体变量、中观水平的场域变量到宏观水平的社会结构变量等一系列因素。

不过,外来工②相关的研究使用了“外来工”“农民工”“流动人口”等不同的称谓,考虑到三者有很大程度的重叠,在2010年以前更是如此,本文在后续的讲述中,一般不再对三者加以明确区分,特此说明。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内部多重差异性的社会群体,其精神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也会有所不同。除了唐灿、冯小双注意到的这一群体内部的二次分化现象以外[7],其中最为大家关注的就是80前与80后的区分[8]或第一代与第二代农民工的差异[9-10]。这种差异,梁宏已概括为世代效应进行了比较,陆文荣等还进一步比较了老一代和新生代群体内部的年代差异。这启示我们,新生代外来工既具有某些共同性,也具有多元性。

陆文荣等注意到了出生年代的区别,但新生代外来工内部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差异,即是否具有童年期留守经历③留守经历,是指未成年时期在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的家庭状态下生活的经历,其界定依照人们对于留守儿童的定义而有所不同。的区分。事实上,在某些研究领域,人们已关注到了这种区分。例如,汪建华、谢东虹、纪韶、刘志军就分别关注了留守经历与工作流动、城市居留意愿、综合就业能力、融入城市程度、情感补偿等方面的关联[11-15]。不过,这些研究都没有涉及精神健康问题,关于留守经历对精神健康的长期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大学生等人群的分析。____

从前人关于大学生等群体的研究来看,童年期留守经历对精神健康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16-17]。那么,这样的影响在外来工群体中是否存在?其具体作用方向和影响程度如何?不同类型的留守经历是否会具有不同的长期影响?这些都是目前还没有被系统探及的问题。基于这一不足,本文希望基于抽样调查数据,做出初步的探讨与分析:一方面,旨在对外来工内部的精神健康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做出补充研究;另一方面,希望据此对童年期留守经历的长期影响做出初步探讨,找寻具体的影响方向和影响机制,以期为今后如何对留守儿童进行更有针对性地关爱保护提供参考。

与本文相关的研究涉及外来工的精神健康状况、相应的影响因素、留守经历与精神健康的关系等内容,已有研究在这些方面都有卓有成效的探讨。

外来工的精神健康状况。学者们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农民工、外来工、外来人口或新生代农民工做了调查分析,结果表明他们的精神健康显著较差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表现有身心疲惫、前途茫然、觉得生活很艰难、感到很孤独和烦躁易怒、偏执和敌意[1],存在抑郁问题的比率较高[18],呈现出自卑与压抑、封闭与孤独等心理特点,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恐怖等因子分远高于全国常模[4],等等。虽然张蕾、常媛媛通过对广东省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得出了其总体精神健康状况良好的结论,但也承认他们在自我价值预期和现实生活需求中存在着明显的心理落差[19]。

外来工精神健康的影响因素。由于外来工群体一方面是国内移民,一方面又多数是企业工人,学者们从移民精神健康和员工精神健康等维度提出了林林总总的见解。化繁就简,提及的影响因素可分为两大类型,即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前者包括人口学特征、心理特征、社会属性、人生经历,后者则涵盖生活环境、工作特征、社会支持和社会制约。

内在因素方面,人口学特征主要涉及性别[20]、年龄[21]、文化程度[22]及婚姻状态[23];心理特征主要涉及抗逆力[22]、应付方式[23]、城市认同[18]、移民压力[24]、迁移感受[4]、迁移意义认知[25]等;社会属性涉及收入水平[23]、经济社会地位[4]、城市融入[26]等维度;人生经历涉及世代效应[2]、年代差异[6]及生活事件[27]等。外在因素方面涉及居住条件[28]、工厂体制[24]、日均工作时间[22]、行业、岗位[18]、工种[29]、劳动权益[3]、社会支持[27]、社会制约[25]等。

留守经历与精神健康。留守经历对于精神健康的影响的研究,可分为当期影响和长期影响两大类别,所得结论具有很多共性,但也有不少差异。

关于留守对精神健康的短期或当期影响,以我国留守儿童为例的研究众多。结果表明,留守可能会导致价值观、行为观念、个人动机等方面的不同,从而影响其精神健康面貌以及相应的保护因素和危险因素[30-32]。海外也有相关研究关注了留守经历对于儿童精神健康的影响。对墨西哥留守儿童[33]、东南亚留守儿童[34]、斯里兰卡农村留守儿童[35]、英国及美国的与父母分离的儿童[36]等的实证研究表明,经历过与亲子分离的儿童经常会面临着极大的行为和心理风险,更伤心、难过和孤独[37-38]。

关于留守对精神健康的长期影响,我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生等人群的分析,认为留守经历对大学生的总体心理健康[17]、抑郁及焦虑[39]、孤独感[40]、缺陷感[16]、躯体化和强迫症状[41]、自尊[42]、社会疏离感及人际关系[43]、价值观与人格[44]、生活技能[45]、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46]等方面都有显著影响。海外关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缺失对儿童精神健康的长期影响的研究,也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47-50],认为早年经历与环境影响可以为遗传倾向留下长期信号,影响形成中的大脑结构和长期身心健康[51]。

从已有文献来看,外来工的精神健康显著差于其它一般社会群体。但从童年期留守经历的长期影响出发做出的探讨尚未见到,已有的相关研究不是局限在留守生活对于未成年群体精神健康的当期或短期影响层面,就是局限在比较特殊的有过留守经历的大学生群体身上,而对于一般性的外来工群体还缺乏分析。

一、研究设计

(一)数据

数据来源于中山大学“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组于2010年7月对长三角和珠三角19个城市的4 152名“大专及以下学历、跨区县流动、被企业或单位正式雇佣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抽样调查,其中农民工占83.5%[3]。由于有过留守经历的外来工基本上出生在1980年以后,本文仅选择符合这一条件的2 385个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二)操作化与测量

精神健康状况是本文设定的因变量。问卷采用了世界通用的一般健康量表GHQ-12进行测量。该量表共12个条目,按照WHO建议的0-0-1-1评分方法计分,得分越高,表明精神健康越有问题。参照石其昌、张扬、刘林平等的研究[3,52-53],把被试分为高危人群(GHQ≥4)、中危人群(3≥GHQ≥2)、低危人群(GHQ≤1)三类,在logistic模型分析中,则区分为高危人群与非高危人群进行分析。

留守经历是自变量,包括是否有过留守经历、未成年期各阶段的留守经历、有多少个阶段曾留守、监护经历等。首先,本文将小学之前、小学、初中任一阶段主要与父母之外的亲友生活在一起或独自生活的定义为有留守经历者①回答“住校”者,因无从判断其父母是否与其生活在一起,均按缺失值处理。,由此产生“曾经留守”这一变量②指学前、小学、初中这三个阶段中是否有过任何一段的留守经历。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我们没有将高中阶段纳入计算留守经历的时间范围:(1)相关研究表明,上高中之后父母外出的影响甚小[31];(2)事实上,诸多学者也将处在高中学龄期的未成年人排除在留守儿童群体之外,将年龄上限定在14周岁、15周岁或16周岁[54-56],或笼统地限制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57];(3)2016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所提的留守儿童定义,也将其年龄上限规定为16周岁,基本上等同于以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最后阶段即初中学龄段为界。。其次,对小学之前、小学、初中各阶段是否留守做单独计算,由此生成“学前留守、小学留守、初中留守”这三个变量,又根据各阶段是否留守的组合,划分为“无留守、仅学前留守、仅小学留守、仅初中留守、学前及小学留守、小学及初中留守、学前及初中留守、学前小学初中都留守”这八种类型(称为留守时段)。再次,根据未成年期各人生阶段的留守情况,计算曾经留守过的阶段数目,作为留守时长的替代变量(称为留守段数)。最后,根据在各留守阶段由谁监护的情况,生成“监护经历”变量,凡在学前、小学或初中的任一阶段主要跟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的视为有“祖辈监护经历”,主要跟其他亲友一起生活的视为有“亲友监护经历”,主要跟兄弟姐妹一起生活的视为有“同辈监护经历”,凡任一阶段有过独自生活经历的视为有“自我监护经历”。

分析所用的控制变量,主要参照刘林平等的做法[3],选用了五大类别的23个变量(详见表1)。

表1 控制变量分类表

(三)统计分析策略

借鉴刘林平等所用的数据处理方法,通过建构logit分析模型,探讨留守经历与外来工精神健康之间的关联。此外,将采用最重要的留守时段做为标准,建构相应的回归分析模型,以分别考察童年期不同阶段的留守经历对成年后的影响。

正如叶敬忠等所说的那样,不是所有的留守儿童问题都由父母外出打工造成[58]。以往的研究大多只考虑数据的抽样代表性,然而,有无留守经历者之间可能存在显著的禀赋差异和背景差异,会导致估计结果的偏误,因为残差项中可能包含了与因变量有关但却无法通过观测得到的变量[59]。基于这一不足,学界已有采用倾向值匹配或匹配抽样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的做法[60-63]。有鉴于此,我们也采用倾向值匹配方法对数据做了处理,以避免选择性偏差。表2列出了各组数据匹配前后的L1值。

表2 各组数据匹配前后L1值

由表2数据可见,匹配后控制组与对照组数据的差异大幅缩小。这从配对前后相关变量的标准差差异点图中有更直观的体现①图略,有需要者可联系作者索取。。因此,在后续的二元logistic比较分析中,将采用经过倾向值匹配处理后的数据。其余统计分析,则依然采用原始数据。

二、分析结果

(一)不同群体的精神健康比较

样本中精神健康低危人群占61.1%,中危人群占21.0%,高危人群占18.0%。从表3数据来看,有留守经历者处于高危状态的比率明显更高,表明留守经历对外来工的精神健康可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表3 不同属性人群的一般精神健康比较(单位:%)

(二)模型分析

首先,采用二元logistic分析模型,将留守变量及所有控制变量一次性纳入,观察留守经历是否对精神健康具有直接效应。统计结果见表4。

从模型结果来看,童年期留守经历对于外来工精神健康是否高危的直接影响并不显著。前文的统计分析已经发现,有无留守经历者的精神健康有着明显差异,但留守经历却不对精神健康发生直接作用。据此可以推测,留守经历对于精神健康所起的作用可能是调节作用。

表4 外来工精神健康影响因素Logit回归

为厘清留守经历究竟对哪些影响因素起调节作用,故进行层级回归分析,以观察留守变量在哪些类型的控制变量纳入后失去显著性及其具体变化。按顺序依次将留守变量及需要控制的个人变量、生活环境、企业特征、劳动权益及社会支持变量纳入模型,各阶段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

由表5数据可见,如果仅纳入留守变量,其影响很显著,在个人变量、生活环境及企业特征变量纳入后,留守变量的影响显著性减弱,而当纳入劳动权益变量后,其显著性消失,再纳入社会支持变量后,从系数及标准误来看,其有显著影响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在添加了劳动权益变量和社会支持变量后,留守经历的直接影响不再显著。理论上有两种可能:一是留守变量与精神健康之间的显著相关,只是因为它们受到了“劳动权益变量和社会支持变量”这些第三方变量的共同影响;二是留守变量是通过影响“劳动权益变量和社会支持变量”对精神健康的作用机制而发生作用的,表现为一种调节效应。由于留守经历在时间上的先发性,“劳动权益变量和社会支持变量”显然不可能对其产生影响,因此,第一种可能就被排除。那么,留守变量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调节效应,具体又是对哪些劳动权益变量和社会支持变量产生调节作用呢?

由于上文的分析模型中,都是将外来工的精神健康划分为高危与非高危两类,是一个二分类变量,理论上可以采用分组回归模型斜率比较法①分组回归模型斜率比较法,即根据调节变量将样本划分为两个群组进行回归分析,然后比较模型中各自变量的系数变化,以考察该调节变量具体对哪些自变量产生了调节效应。或结构方程模型群组比较法加以鉴别。但由于本研究属于探索性分析,而结构方程模型适用于验证性因素分析,这里并不能基于同一个样本数据,在做了探索性因素分析之后又用来做验证性分析,故选用前一方法。据此,我们按照是否有留守经历分别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结果见表6。

表5 外来工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多层级Logit回归

续表5

从表6结果来看,两个群体的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系数及显著性都有着比较大的差别,对无留守经历者的精神健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也明显较多。细加比较,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得出如下五个方面的结论。

第一,“身体健康状况、教育年限、工种、企业性质、对劳动权益有意见、组织参与”对于有无留守经历者的精神健康都具有显著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性质”方面,与在国企上班相比,无留守经历者在港企或台企上班,其精神健康高危的可能性更低,而有留守经历者在私企工作更有利于精神健康;“组织参与”虽然都影响显著,但影响方向却相反,即对于无留守经历者而言是危险性因素,但对于曾经留守者而言却是保护性因素。第二,“年龄、性别、住宿地(企业内/外)、行业、工资拖欠、加班时间、冒险作业、有无企业内朋友”对于有无留守经历者的精神健康都无显著影响。第三,“婚姻状况、区域、是否跨省流动、月收支比、环境危害、班组老乡(较多)、与本地人交往有困难”仅对非留守群体的精神健康具有显著影响。第四,“企业规模、强迫劳动”仅对有留守经历群体的精神健康具有显著影响。第五,从系数来看,无留守经历者的精神健康的危险性因素更多,留守经历对外来工的若干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产生了调节作用。

表6 外来工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分组Logit回归

(三)不同留守经历的效应比较

前文已经对留守经历本身的内涵多样性做出交待,为厘清不同留守经历会否产生不同的调节效应,同样采用层级回归分析方法,分别以留守时段、留守段数、监护经历为解释变量建构二元logistic模型,各阶段回归分析结果见表7。

表7 不同留守经历外来工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多层级Logit回归① 为简略起见,仅列出留守变量的数据。如需全部数据者,请联系作者索取。

表7结果表明:第一,不同的留守时段中,“仅学前留守、仅初中留守”最初显著,但在加入“个人变量”后不再显著,此后陆续加入“生活环境、企业特征、劳动权益变量、社会支持”变量,都不再显著。而其余的留守时段无此效应;第二,“留守1段”最初有显著影响,在加入“劳动权益变量”“社会支持”变量后不再显著,有过2段或3段留守经历的影响一直不显著;第三,“同辈监护经历”最初显著,在加入“劳动权益变量”“社会支持”变量后不再显著。而其余的“祖辈监护经历、亲友监护经历、自我监护经历”无此效应。

三、稳健性检验

为检测结论的稳健性,下文将从两个方面做进一步分析:一是在原有模型中加入留守变量与控制变量的交互项加以考察;二是将外来工精神健康状况的衡量指标还原为连续变量①一般健康量表共12个条目,按照WHO建议的0-0-1-1评分法,得分区间为0~12分,得分越高,表明精神健康越有问题。前文的模型分析,都是参照石其昌、张扬、刘林平等的做法,划分为高危与非高危两类进行二元logit回归。对连续变量的这种人为切割,虽然已被广泛采纳,但依然可能造成一些偏误。,建构线性回归模型,并加入交互项,以做参证。

首先,在上文的二元logistic模型中加入留守变量与控制变量的交互项,统计结果见表8。

从表8可见,留守变量与婚姻状况、企业规模(1 000人以上)、组织参与、班组老乡(较多)的交互项的影响显著。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后三个控制变量自身在模型中的系数为正(其中最后两个变量的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它们各自与留守变量的交互项的系数都为负且都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说明,有过留守经历者,集体力量能给予他们更多的精神健康方面的保护性力量。

一般认为,logistic回归为相乘模型,乘积项反映因素间是否有相乘交互作用,而线性回归模型为相加模型,乘积项反映因素间是否有相加交互作用。若logistic回归模型的乘积项系数不等于零且有统计学意义,表示两因素存在相乘交互作用,但若乘积项无统计学意义,并不表示两因素无相加交互作用[64]。因此,为进一步检验留守变量的效应,我们又以一般心理健康量表总得分为因变量,建构线性回归模型,并加入交互项,以做参证。为保持一致性,模型采用与前文logit模型相同的控制变量。统计结果见表9。

从表9可见,交互变量中,区域、企业规模(1 000人以上)、组织参与这三个变量与留守变量的交互项的影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后两个交互项在上述的二元logit模型中也具有显著影响。这表明,无论从相乘效应还是相加效应来看,有过留守经历者,更能够从大集体和团体中获得精神健康方面的保护性力量。因此,上文的相关结论表现稳健。

四、总结与讨论

(一)留守经历的调节作用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是否留守过对外来工的精神健康状况没有直接的显著影响。进一步检验留守变量与其它自变量之交互项的显著性,结果显示,有留守经历外来工的婚姻状况、所在企业规模、所在班组老乡的多寡情况、组织参与情况对精神健康状况的影响显著地不同于这些变量对无留守经历者的影响。具体来说,与无留守经历者相比,即使婚姻状况相同,都在1 00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工作、所在班组的老乡都比较多、同样参与组织活动,其精神健康状况也会有显著差异。这就表明,留守经历对外来工的若干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有着显著的调节作用,即留守经历是通过影响其它变量而产生影响。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有无留守经历者之间会因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事件归因、行为模式、反应方式上的不同,从而间接影响其精神健康。

表8 外来工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Logit回归① 为节省篇幅,仅列举留守变量及其交互项的结果。

表9 外来工精神健康影响因素的线性回归(含交互项)① 为节省篇幅,除留守变量外,仅列举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变量。

这一发现与王谊对初中留守儿童所做研究的结论[65]是一致的。从具体的调节效应来看,留守经历可能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社交心理,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内敛式的社交生活,因此不太与外人打交道,比较宅,故“班组老乡的多寡、与本地人交往有困难、是否跨省流动、所在区域、收支比”等因素也就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也更倾向于和自己人打交道,因此在私企比在港企或台企更自在;对于集体的依赖也更多,因此所在企业的规模对其精神健康有保护作用。

(二)留守效应的内部差异

由于儿童期留守期间的生活样态千差万别,个人特征形形色色,留守的具体年龄段、留守持续的时间等因人而异,所谓的“留守负荷”[31]也就大小不一。因此,即便同为有留守经历者,但依然具有多种内部差异。前文的分析结果,已经表明了这些差异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差别效应,分别表现在留守者的个人特征、留守时长、留守阶段及监护类型等方面。

1.留守者个人特征的差异效应

关于儿童在留守期间的精神健康的研究以及对于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等群体的研究,都表明了留守的影响会因性别等个人特征而异。不过,我们的分析显示,上述个人特征中的性别、年龄带来的影响差异,很可能会随着留守儿童的成年而趋于消失。有显著影响的是教育年限与身体健康状况,其精神健康高危的可能性会随着受教育年限的提高而增加,因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而降低。

2.留守时长的差异效应

关于留守时间的长短,从提出“留守儿童”这一定义以来就是关注的焦点[66]。此后,学者们在分析留守的影响时,也将留守时长做为最重要的因素之一[67-68]。对于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等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43,69]。不过,上述关于留守时间的影响研究,基本上持一种线性的分析思维,即单向度地考察留守时间与精神健康的直线关系。但事实上,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适应弹性,也可能使得这种关系呈现更为复杂的面貌,我们的分析就展现了一种倒U型关系。从不同类型的留守经历的效应来看,仅有过某一段时期的留守经历的成年人更有可能处于精神健康高危状态,而有过两段及以上留守经历者的可能性反而更低。这启示我们,儿童们的首次留守生活,应该是影响最深远的一段人生经历,值得重点关注。同时,我们也可以据此推测,长时间的留守生活,反而会增强个人的抗逆力,表明儿童具有比较强的自我调适功能。

3.留守阶段的差异效应

前文的分析表明,不同人生阶段的留守经历对于精神健康有着不同的效应,以学前、初中留守经历的影响相对更大,这可能预示着这两个人生阶段对于儿童的精神健康有着重要意义。这一研究结论与前人关于留守儿童及有留守经历大学生、技校生、职校生等群体的实证分析的结果基本一致,即上学前与初中阶段是两个重要节点。事实上,对于初中这一阶段的重要性,留守儿童的父母们也都已有所感知并采取了相应行动[70-72]。这从另一侧面表明,留守儿童的父母们也已发现,初中是一个关键时期,这与我们得出的初中留守对于精神健康的影响比小学期间留守的影响更大的结论相一致。不过,我们的分析结论还表明,学前阶段留守经历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这一阶段正是儿童与父母建立起亲子安全依恋的关键时期,也值得特别关注。

4.监护类型的差异效应

在留守时期跟谁一起生活,直接决定了儿童当时的生活状态,因此对于其精神健康也就可能产生显著影响。虽然我们的调查数据未能对监护类型做出很仔细的划分,但也基于粗略的分类进行了回归分析①因数据限制,本文未能分离出单亲监护、非亲友监护的类型进行比较,略显不足,有待今后做补充分析。。结果表明,同辈监护经历对于其精神健康有着相对显著的调节作用,即如果留守期间有由同辈来代理监护的经历,则成年后的精神健康更容易受到影响。而祖辈监护、亲友监护及自我监护经历的影响反而不那么显著。

这一结果与前人关于留守儿童及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研究结论有共通之处,但也有相抵牾的地方。一方面,有诸多研究指出了同辈监护、自我监护的负面影响,但认为自我监护的影响更大[31,73];另一方面,也有研究得出了其它类型的监护如非亲戚代养[74]、祖辈监护[75]对于精神健康的影响可能更大的观点,对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结论[40]。这些观点与我们所得结论稍有不同,说明留守经历的长期影响,很可能与短期影响或对于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影响有着一定程度的差异,需进一步探究。

(三)启示与建议

截至2018年,所有2000年以前出生的留守儿童都已长大成人,他们中的大多数已进入城市,成为新生代外来工的主要成员。而此后也将有源源不断的曾经留守的青年人加入这一产业大军。考虑到留守经历对于人们精神健康的长期影响,我们对正处于留守状态的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关爱保护,对有留守经历的外来工加以关心爱护,直接关系到这部分中坚劳动力的精神面貌。

1.与留守儿童相关的启示与建议

虽然如叶敬忠、谭深、刘志军等所说的那样,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有被夸大的趋势[58,71,76],但并不意味着问题不存在。基于上文的分析结果与讨论,笔者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提出如下两点意见。(1)留守儿童虽然不等同于问题儿童,但留守生活对其心理发展的影响深刻而长远,值得政府和社会加大投入。从分析结果来看,留守经历对于儿童成年后的精神健康的长期影响显著,因此,加强制度性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必要之举。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国务院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既是顺应民心之举,也是科学精神的体现。(2)要根据“留守负荷、留守环境”及儿童“留守适应”的规律特点,重点关注若干类型的留守儿童:一是要特别关注首次处于留守状态的儿童以及短时期留守的儿童,因为第一段留守经历对于精神健康的影响最为深远,短时间段的留守经历也特别容易带来心理困扰;二是要重点关注学前期及初中年龄段的留守儿童;三是要特别留意跟随兄弟姐妹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他们最需要来自政府与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支持。

2.与有留守经历外来工相关的启示与建议

对于有过童年期留守经历的外来工来说,童年不可能重来,现在能做的,就是针对其心理特点、性格倾向、行为偏好等,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以改善其精神健康面貌。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认为政府及外来工用工单位可以从劳动自由、团体关怀、丰富业余生活等方面入手开展相应工作。(1)充分保障其劳动权益,尤其关注“强迫劳动”的问题。因为他们对于强迫性的束缚更为敏感。(2)为他们提供方便有效的集体活动平台及参与组织性活动的便利,增进其团体互动和交往。因为他们更能从群体互动、老乡关怀及组织参与中获得精神健康方面的保护性力量。(3)改进管理模式,推行更柔性和个性化的措施,因为他们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更能轻松自在。(4)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设施和条件,以丰富其闲暇生活。从加班反而可能是他们精神健康的保护性因素,且他们更多会因为无所事事而加班①我们采用同一数据所做的分析表明,有留守经历者会更多地因为无事干而加班。的迹象来看,其业余生活可能过于单调。(5)切实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因为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影响了其心理状态,从而导致精神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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