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开骗税”行动取得五大阶段性成果
——访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

2019-02-23 08:57何玲
中国信用 2019年2期
关键词:增值税税收专项

◎文/本刊记者 何玲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税务部门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5.03万户,其中注销和走逃(失联)的“空壳”企业占被查户数的41%;全国公安机关共抓捕犯罪嫌疑人3299名,620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各级税务机关合计公布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案件达4693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4346件,占比92.87%……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自2018年8月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打击高压态势,靶向整治让“假企业”和“假出口”无处藏身。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税收法治全面加强、税收秩序有效规范、税收环境整体好转。下一步,我们要通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更好维护依法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净化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稳定营商环境

记者: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请问开展这项行动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郭晓林:2018年8月22日,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启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即“双假”企业),以精准打击促进规范税收秩序,以综合治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税收法治全面加强、税收秩序有效规范、税收环境整体好转。但也要看到,部分税收领域、个别重点地区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猖獗,特别是“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假冒出口”骗取退税依然频发高发,是税收治理的“毒瘤”和顽疾,严重损害税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严重危害税收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打击和整治。

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虚开骗税问题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坚决查处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要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切实维护税制权威和公平。2018年8月初,国办印发的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了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四部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联合开展两年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这就是要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罚于后,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筑牢监管堤坝,以更加严厉严格的手段净化税收秩序,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雷霆般的打击和震慑,坚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就是要通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更好维护依法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联手稳妥推进取得五大阶段性成果

记者: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多部门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郭晓林:2018年8月22日四部委联合部署、共同推动以来,全国警税关银加强协作,联手行动,稳妥推进,到2018年底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打掉一批“双假”企业,发挥了净化效应。全国税务部门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5.03万户,其中注销和走逃(失联)的“空壳”企业占被查户数的41%,一大批“双假”企业被打掉,有效发挥了净化效应。

抓捕一批犯罪分子,发挥了震慑效应。全国公安机关共抓捕犯罪嫌疑人3299名,620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遏制虚骗猖獗势头,发挥了扭转效应。经多年连续打击,特别是2018年8月22日以来的强化升级,全国2018年共检查涉嫌虚开企业户数同比增长,而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涉及金额、税额同比分别下降;检查出口企业户数同比增长,而挽回税款损失同比下降。这“两升两降”表明虚开骗税猖獗势头有所扭转。

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发挥了联动效应。2018年8月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合计公布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案件达4693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4346件,占比92.87%,并推送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惩戒,配合两年专项行动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

社会舆论反映良好,发挥了导向效应。随着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社会舆论呈全面支持的态势,普遍认为虚开骗税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危害了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对这些不法犯罪分子就是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对四部委重拳出击表示赞成和支持。

推动智能化办案形成警税合成作战新模式

记者:各地在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面,形成了哪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郭晓林:在事前防控方面,北京税务局制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为三类六级,建立高风险人员、高风险地址、低纳税信用等级等14个风险清册,设置33项监控指标,综合判断、精准识别、精确提示纳税人风险,对存在涉税风险的高风险纳税人和异常纳税人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纳税人对应的风险程度采取事前查验、严控用量或不予批准的风险控制手段,切实防止“三无”空壳企业等不法企业“暴力虚开”和走逃。同时,对于遵纪守法纳税人简化办税流程,在发票审批、调整限额和数量等环节无需事前查验,方便企业使用发票。

在事中监管方面,湖北、广东税务局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纳税服务的30项措施相结合,强化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进户执法计划管理,合并进户执法事项,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在事后打击方面,新疆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税、警、检联合办案、涉税案件司法查处、两法衔接三位一体,进一步强化税务局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行该机制后,税务机关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将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通报,并就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咨询。有重大影响案件,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在警税协作方面,江西省宜春市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按照集成思维,经宜春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一支由公安、税务干部组成的税侦支队,专司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高度集成警税业务需求和优势资源,开发警税互联互通、合成作战运用软件,推动智能化办案,形成“侦查一体、优势互补、快速联动”的“一体化”警税合成作战新模式。

做好五个“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记者:下一步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郭晓林:为更扎实有效促进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在前期已取得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推进更加有力、声势更加浩大、成效更加明显。今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上下结合”精准选定目标。四部委联合集中选案与各地自行选案相结合,聚焦“假企业”和“假出口”,重点选取虚开、骗税团伙案源。提高选案频率,在四部委层面集中开展四次选案,保证打击行动持续不断、力度不减。

“两段结合”推进案件检查。按照“打连发、呈递进”的思路,采取“波次推进、压茬实施”的方式,2019年上、下半年两个阶段打击工作一体化安排,突出打大案、打串案、打窝案,坚持首恶必办,压茬推进。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持续打击效果,彰显打击声势。

“部门结合”加强协作联动。积极推进各省警税关银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形成覆盖虚开骗税关键领域、各个环节的全方位打击网络。积极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电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开放,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比对等制度措施整合起来,落实下去,形成覆盖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防控网络。

“战法结合”实施全方位打击。梳理数据需求,拓展第三方信息渠道,分析虚开骗税新特征,升级战法模型,着力提升信息分析应用水平,使检查效率更高、发现线索更准、锁定目标更精、打击速度更快。同时,针对犯罪分子流动作案、团伙作案的特点,发挥项目制管理、跨区域联动等战法的基础性作用和优势,战法有效结合,灵活应用,对虚开骗税打出“组合拳”。

“行刑结合”提升打击质效。发挥警税部门中坚作用,将税务部门的业务优势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相结合,优化行政查处和刑事侦办的衔接程序,在挽回税款损失的同时,严惩犯罪实施主体。探索新时期警税协作新模式,促进各地警税等部门合成作战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办案理念有机融合、办案人员深度聚合,实现案件共同经营、联合取证、同步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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