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历史主义的继承、批判与超越

2019-03-06 00:14马建青
江西社会科学 2019年11期
关键词:历史事实历史主义黑格尔

■马建青

澄清唯物史观与19世纪德国激进表达的历史主义的关系,对正确认识唯物史观具有重要意义。总体来看,马克思是在部分地继承历史主义原则的基础上来实现自身突破的。一方面,马克思继承了历史主义的核心观念,即“个体”和“个体发展”观,强调个别事实特殊的现实性以及个体是如何通过自身内部和诸个体之间的矛盾运动来实现个体和整体发展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不满于传统历史观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唯心主义性质和保守主义立场,通过承继于黑格尔并经过改造的辩证法,有效地解决了历史主义面临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不可调和问题,基于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和实践的观点揭示并展现了历史的丰富内容和客观规律,且由此宣示一切现存事物的短暂性。

马克思与历史主义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以及历史学家或历史哲学家持续关注和探讨的重要议题。尽管如此,二者之间的关系尚是模糊不清的。一种观点认为,唯物史观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历史主义。这种观点虽然肯定了二者的共同性和承继性,但否定了唯物史观在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容易使人们产生唯物史观便是历史主义的错觉。另一种观点认为,唯物史观是与历史主义的唯心史观判然有别的科学的历史观。这种观点虽然看到了二者在思想进程中的断裂性,但没有看到唯物史观是如何经由历史主义来实现自身突破的。第三种观点认为,唯物史观是对历史主义的扬弃。虽然这种观点既肯定了二者之间的继承性又肯定了二者之间的断裂性,但尚未更为细致地分析和考察这种扬弃在历史和思想中发生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作为马克思重大理论发现并在后马克思的思想史上发生重大影响的唯物史观绝不可能凭空产生,而是继承了自古希腊开始的西方思想史上的诸多优秀成果,特别是历史主义的重要理论成果,并通过历史的辩证法将这些理智的质料综合起来,进而推升至一个崭新的科学高度。“返本”才能“开新”,只有回到西方的思想地图中,相对清晰地划定唯物史观的思想界限,在比较的视域中澄清唯物史观的思想内涵,才有可能不断开出唯物史观的当代性。

一、历史主义的形成及其本质

一般而言,历史主义的成熟形态和自觉形式出现在德国这个将浪漫主义和理性主义发展到极致的国度,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历史主义的思想运动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孕育过程。德国历史主义的“激进”形态乃是欧洲传统思想特别是启蒙思想在德国的进一步发展。

在古希腊,在以人与人的相互依赖关系为基本特征的社会条件下,历史尚未从自然分化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而是从属于自然并在主要方面表现为自然的特性。在此语境中,常识意义上的众人生存于其中的现实历史只有在自然理性的观照下才有获得理解的可能性。在柏拉图的精心构造的理念等级体系中,作为感性世界的历史只有在分享了理念世界的善的理念才是可能的。虽然伊壁鸠鲁主义将目光转移到相对自足的个体之上,但自然理性法则的绝对地位仍是牢固的。固然人们在历史的流变之中窥探到某种法则的存在,但这种法则也只能是自然的法则;固然人们在朴素的意义上感受到个体及个体性的存在,但这种个体及个体性只不过是自然法则的样式而已。关于历史,或许只能像希罗多德做的工作一样来搜集和整理历史材料,通过记录那些伟大人物和重大事件来保存人类的荣光,进而彰显上帝的荣光。但是,由柏拉图确立下来的自然理性思想经由新柏拉图主义和中世纪神学很好地保存到了近代。

随着自然科学的巨大发展和历史的不断世俗化,特别是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成熟,历史的现实内容越来越充分地表现出来。而在历史趋于普遍历史的过程中,各个国家和民族特别是发生了历史“错位”的德国的历史和文化认同也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便为历史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事实上,在启蒙思想家那里,虽然历史根本来说从属于自然理性法则,但历史中充满特殊性的个体以及个体性已然出现。无论是伏尔泰、孟德斯鸠还是休谟、柏克,都不约而同地开始从历史的现实内容层面来书写历史,以为政治现实服务。在他们的笔下,各个地域、民族和国家的习惯、习俗、道德、风土、文化等的区别已然出现。同时应该看到,启蒙思想家乐观地提出了一种至今广泛而又深刻影响人们历史认知的进步观,即人类能够凭借理性的力量不断改造世界,推动历史不断发展和进步。

不过,启蒙思想家继承下来的自然法传统限制了他们关于历史现实的想象,以至于他们的笔下的历史现实终究还是回到他们心中的“天城”。但是,在启蒙思想家那里,后来德国历史主义倡导的“个体性”和“个体发展”两个核心观念已经出现。而这两种观念在以莫泽尔为代表的、强调历史传统价值的德国保守主义运动和以歌德为代表的、强调个体的超越性的德国浪漫主义运动中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虽然这种发展也是以一种反叛的方式进行的。在这些思想要素的共同刺激和孕育下,历史主义在19世纪德国兰克的客观主义史学实践和黑格尔的思辨的历史哲学中获得其典型形态。

何谓历史主义,至今仍是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它可以被看成一种与古代历史循环论相对而存在的历史观念,也可以被看成德国特有的一种民族主义观念的表现,还可以被看成一种历史性的解释原则,甚至可以等同于波普尔意义上的历史决定论。正如伊格尔斯所指出的:“历史主义具有如此多的含义,以至于若不对其作仔细界定,它就将是一个毫无用处的术语。”[1](P2)为了便于论证,我们采取梅尼克的观点:“个体性和个体发展结合在一起,乃是使历史研究具有特色的两种基本观念,它们在最好的意义上就被称为历史主义。”[2](P436)此定义凸显了历史主义的两个本质特征,即对个体性和个体发展的肯定和高扬。

历史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体性”的思想观念。正如梅尼克指出的:“历史主义的核心是用个体化的观察来代替对历史——人类力量的普遍化的观察。”[3](前言P2)启蒙历史学家虽然隐约预感到蕴藏于普遍理性之中的个体力量并在不同程度上将之付诸史学实践,但个体以及个体性仍是被压制的。即使像休谟这样持怀疑论的经验主义者也难逃此藩篱。而在历史主义看来,这种先验地设定永恒不变人性的自然法思想是空洞的、抽象的、虚伪的,因为它压制个体性并利用个体性为普遍性开路,从而使历史只可能表现为上帝自己展开自己的历史。

这种自然法思想在18世纪的充满激情和悲剧的法国大革命运动中充当指导原则,并获得了最为激进的表达。作为对自然法思想和自然科学的反叛,历史主义认为,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判然有别:“自然科学所关心的是不变性和永恒的反复,是为了发现一般原则,而历史学所关心的却是独特的、精神的和变化的领域。一个是‘研究普遍规律’,另一个是‘研究个别事实’。”[4](P1)如果历史是由每个个体的独特精神开显而出的,那么,历史中的每个事实都包含了某种独特的精神要素在里面,因此必然是独一无二的。他们进一步强调,历史中真正有生命力的恰恰是那些具有特殊性的个体及其表现出来的个体性,历史中的每个事实都有其不可取代的价值和地位,因此,历史研究不是要背着个体去探讨所谓的普遍规律,而是要深入个体之中,客观描述它们的独特性。

不过,历史主义强调的个体在大的层面主要表现为某个民族,特别是德意志民族。关于这一点,我们既可以在歌德对德国终将成为世界公民的代表的乐观信念中看到,也可在现代民族主义的创始人兰克为教会和国家的强力辩护中看到,还可以在黑格尔将国家看作神物的唯心主义论证中看到。扩展来说,这种对个体的强调表现为对历史上发生的每一事件或事实的独特性的肯定。小到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习俗、传统、制度、日常,大至特定时代中某个共同体的经济、政治、文化,都在历史主义眼中成为一件务必认真考察的对象,因为每个事实都可直通上帝,并因而获得其在历史中的平等权利。兰克直言不讳地说道:“每一时代都与上帝直接相关,它的价值不在于从中能够获得什么,而在于它的存在本身……对历史的思考就在于考量其在历史上的独特生命。”[5](P131)

但是,历史主义眼中的“个体”不再是某种需要借助于普遍的自然理性才能显现的存在者,而成为依据自身的运动来确立自身的自足的存在者。如果说启蒙史学还多多少少依赖于深受自然科学思维影响的机械主义原则来解释历史,那么,历史主义则越来越倾向于将历史看成一个无数单个个体表现自身的场地,其中每个个体因其内在力量相互作用而形成一个不断发展的有机体,内在地充满了蓬勃向前的精神力量。兰克认为,普遍的、线性的历史进步观不过是哲学家的“胡诌”,因为它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在理论上抬高了上帝而贬低了人。尽管如此,他还是“承认历史上存在着某种进步”,而这种进步“更像是一条按其自身方式奔腾不息的长河”。[6](P8)

不过,这个有机体更多地表现为不能相互比较的某单个有机体,更像是莱布尼茨哲学体系中不能相互作用的能动的“单子”一般。事实上,兰克眼中的进步主要存在于“罗曼和日耳曼民族”这个单一的民族有机体之中。这种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的进步观贯穿于他对日耳曼民族史的描述中。在一定程度上,兰克的客观主义史学并不如人们想当然地认为的只是描述事实,而是要在描述事实的基础上揭示诸多要素在一个单一的有机体内部的关联性、有机性和当代性。兰克明确提出,作为一个合格的历史学家,不仅首先要专注于特殊性,同时要注重在特殊性之中显现出来的普遍性。

在这一点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要表现得更为明显。黑格尔将整个世界历史视为绝对精神不断展开进而由低到高地回归自身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的任何个体都是有机体,作为大的有机体的部分而存在。在理论层面,若要在自然科学的霸权话语中挣得历史的一席之地,就必须把历史看作一个自主的领域,而历史的自主性必须凭借自身的不可回避的多样性的事实来获得。

但是,如果事实只是零散的、相互孤立的,历史的内在统一性始终无法出场,那么,历史也就谈不上自主性了。因此,为了将历史还给历史自身,就必须将历史展现的全部事实整合在一个相对自足的系统里,也就是说,历史必须被解释为一个有机体。而一旦将历史理解或解释为一个有机体,那么历史便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能动性。如何将事实复活,成为历史主义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如果说启蒙史学家是通过让事实分享上帝的力量从而使其运动起来的话,那么,德国历史主义则是将这种上帝的力量内化到个体的深处。因此,肯定历史中个体的进步和发展也就意味着对个体内在的朝向历史性的力量的肯定。于是,历史主义的话语中都不约而同地强调了个体深处精神性的力量及其运动。

二、马克思对历史主义的继承

作为启蒙运动的产儿,马克思出生并活动于历史主义成熟的19世纪,不可能不受历史主义的影响。在那个世纪,经由启蒙运动发展出来的历史主义原则被系统地整合到德国古典哲学中,特别是黑格尔的绝对哲学体系中。虽然历史主义在黑格尔那里更多地表现为思辨哲学的形态,但恰恰是这种哲学形态使历史主义获得一种理论的深度。关键是,历史主义通过辩证法获得了进一步的生长空间。尽管马克思在转向唯物主义之后始终对黑格尔持一种批判态度,但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还是被马克思拯救了出来。“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7](P22)换言之,辩证法就是一种历史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史观的创立在一定程度上要得益于辩证法的发现和改造。

同样,唯物史观表现出来的巨大历史感在一定程度上是辩证法的历史运用的表现。如果考虑到黑格尔所受的历史主义的影响以及马克思所受的黑格尔主义的影响,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历史主义的某些原则影响到了马克思的史学实践。这一点也可以从马克思与维科、莱辛、歌德以及德国史学家的批判性的理论对话中获得确证。列宁曾对此评论道:“马克思一方面能够吸收并进一步发展同中世纪封建势力和僧侣势力斗争的‘18世纪的精神’,另一方面又能吸收并进一步发展19世纪初那些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经济主义和历史主义(以及辩证法)。”[8](P51)

一方面,同历史主义强调个体以及个体性一样,唯物史观也强调个体。虽然马克思是在宏大的历史叙事中来定位和研究历史的,但他也强调历史事件的具体性和独特性。肯定具体历史事实的存在及其独特性是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因此,马克思所做的工作首先是充分收集并研究载有历史事实的历史资料。这些资料既包括一定社会形态具体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意识形态等状况,也包括一定社会形态的自然条件、习俗、习惯等状况。只有尽可能搜集关于历史事实的材料,才能为科学叙述提供必然的逻辑起点。在这种见解的支配下,马克思更加关注的是世界各民族,特别是欧洲各民族和国家的人们在历史上的不同阶段曾经是什么样的,以及这种曾经的状态是如何通过自身之所是连接起来并实现矛盾运动的。

但是,在马克思眼中表现为独特的历史事实的“个体”,绝不是可以通过感性直观或单纯的思辨而获得的抽象之物,而是现实的“个体”。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并不是由“形而上学的幽灵”支配的神秘的东西,而究其根本来说是现实的个人的现实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事实绝非是某种与人无涉的自在存在,而是一定时代的人们的一定物质活动的表现。因此,回到历史事实就是要回到当时人们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此来理解历史事实的人类学意蕴和社会历史意义。

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是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个人”观点。马克思严格反对那种抽象地考察人性并乐于编造“鲁滨逊故事”的做法。在他看来,没有所谓的绝对的、永恒的人性,人从根本来说是现实的、社会的。“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9](P519)因此,研究人类史不是研究一般的人的本性,而是研究在不同时代的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中人的具体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马克思关于个体的叙述总是放置在总体性的构架中来进行的,这导致了后人的种种误读,像波普尔之类的思想家错误地将马克思的历史观解读为否认个体自由进而导致极权社会的历史决定论。

另一方面,马克思也继承了个体发展这一历史主义的基本观念。如前所述,虽然德国历史主义倾向于一种“如实直书”的客观主义立场,但它们都肯定个体是发展的。如果说黑格尔将这种发展观唯心主义地辩证化,那么,马克思则使这种唯心主义的发展观唯物主义化。在马克思那里,个体并不像莱布尼茨所讲的是某种不可入的自足的“单子”,而是因其内部要素的矛盾运动与其他个体不断产生着关联。诸多个体内部以及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复杂关联不仅使个体以及整个社会历史构成一个相对独立“有机体”。诚如马克思所言:“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7](P13)也就是说,历史以及其中的个体更像一个生命体,而非单个零件堆积而成的机械体。

“有机体”的隐喻意味着社会及其个体要经历萌芽、成长、成熟、衰败、灭亡的生命发展过程。于是,马克思要探讨各个社会有机体的历史性的发展过程,以便将其历史秘密即历史规律揭示出来。在宏观的层面上,马克思谈到了整个社会历史(主要是欧洲)由低到高的发展形态,包括两形态说、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在相对微观的层面上,马克思谈到了个人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中还包括了对马克思解释社会历史来说极其重要的具体事实要素(如生产、分工、资本、货币、商品、价值等)的发展过程。

“有机体”的隐喻同时意味着社会历史的动力并非来源于历史之外的诸如上帝这样的绝对者,而是来自于社会历史各要素之间的矛盾关系。正是这种矛盾关系推动着历史及其个体不断发展。因此,马克思不仅要描述具有个体性的事实,而且要分析和揭示这些事实是如何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相互作用的,以及这些相互作用是如何为未来开路的。在谈到个体和人类之间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特殊个体的利益相一致,这些特殊个体的力量,他们的优越性,也就在这里。”[10](P125)这种通过相互作用来解释历史的思路也表现在后来恩格斯提出的历史合力论中。在这里,始终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所谈的社会历史发展绝不只是抽象意义上的发展,而是始终立足于个体的发展来理解社会历史的发展,因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11](P43)。对于具有强烈现实感和巨大历史感的马克思来说,脱离开社会历史的具体内容来谈论历史终是不合法的。

三、马克思对历史主义的批判

虽然历史主义对后来思想特别是历史学的发展影响深远,但是历史主义表现出来的重重问题也广受人们质疑和批判。伊格尔斯斥其为德国民族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新康德主义者批判历史主义的客观主义立场是不可能的。后现代主义史学则干脆走向与客观主义史学相对立的立场上。事实上,早在19世纪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交锋中,马克思便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给予历史主义以猛烈的批判。

历史主义强调历史事实的独特性以及历史书写的客观性,因此本质上与强调事实搜集和整理的历史编撰学并无多大区别。而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完全沉入历史事实而无法自拔的历史编撰学只可能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汇集”。在1864年9月7日致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公开称兰克为“手舞足蹈的矮子”,因为“兰克认为收集趣闻轶事和把一切重大事件归为琐碎小事是属于‘精神’的事情”。[12](P423)而在马克思看来,仅仅搜集和整理历史事实而不能看到这些事实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展开的历史过程,是很成问题的,因为割断这些事实之间的关系而把每个事实作为“原子”来孤立地进行考察是无法真正把握历史的,它充其量只能为人们考察历史提供某种方便。

正如后来列宁所指出的:“马克思以前的‘社会学’和历史学,至多是积累了零星收集来的未加分析的事实,描述了历史过程的个别方面。”[13](P14)问题不仅仅在于搜集、整理和描述历史事实,而更重要的是在其中揭示出它们的内在关联,以及这种关联导致的历史发展进程。很好地理解和继承了马克思精神的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把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看做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东西的这种观念”时指出,他忘记“在这个喧嚣的舞台背后悄悄地进行的,并且起着真正的推动作用”的“发展”。[14](P166)固然,历史主义理论家也看到了发展,但那种发展终究还只限于某个独特个体的发展,至于这些独特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形成的总体性发展还是在他们的视野之外。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认为事物是既成的东西的旧形而上学”[15](P299)。

如果说兰克这样的历史主义理论家迷恋于单个的个体,那么,黑格尔这样的历史主义理论家则迷恋于宏大的思辨叙事,遗忘了现实的历史。综观马克思的整个思想历程,可以说,马克思一直与黑格尔处于理论对话之中。虽然马克思早年跟随黑格尔并与青年黑格尔派交往甚密,但自从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之后,黑格尔便成为马克思持久的批判对象。在马克思看来,虽然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但“他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9](P205)虽然黑格尔从否定的方面来理解肯定的历史事物,但他的思想的“革命的方面”“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窒息”;[15](P271)虽然黑格尔的巨大历史感有着深刻的现实基础,但其现实内容仍牢牢地受制于绝对精神的逻辑体系。这种状况的出现,在理论层面,是因为黑格尔不懂得革命的、批判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在社会层面,是因为德国经济政治状况的落后,以至于思想界无法现实地、历史地看待自己的过去,因此只能在思想中重温自己的过去。

在马克思看来,以往的历史观都是唯心主义的,因为它们都不懂得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以及这种活动创造出来的全部社会现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进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9](P545)历史客观主义知道的事实虽然好像是历史上确实发生的事实,但还不是现实的事实,因为现实意味着人的现实活动创造和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单个的事实恰恰是在这种总体中成其为自身的。在一定程度上,事实若要真正成为社会的、历史的,就必须让这种所谓的客观事实与人的当下和朝向未来的活动关联起来。历史本身没有意义,意义只有基于人的历史性活动才是可能的。而黑格尔知道的事实也只是绝对精神运动体系中的事实,因而是被绝对精神阉割了现实性的事实。而为了将诸多单个的事实联系起来,历史主义不得不像莱布尼茨一样最终求助于神秘的上帝。可以说,无论是兰克还是黑格尔,都未能完全摆脱天意论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仍依靠某种超历史的绝对者来解释历史。兰克承认“体认上帝”是史学实践的最终目标,同样,黑格尔也直言自己的学说是一种“神正论”。

这种唯心主义考察历史的方式在政治实践中会导致一种保守主义的立场。固然回到历史需要回到历史事实的深处,但如果历史上有什么就客观如实地描述什么,而不懂得诸多历史事实之间的内在关联,不把它们放置在一个由各种关系构成的复杂的现实总体中,自然也就无法窥探它们之于历史的意义关系,进而也就无法洞悉历史的本质与规律,遑论开出一种新的历史。实际上,历史主义并未对开出历史有所自觉,而更多地是通过回到过去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当下进行辩护。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便对继承了历史主义原则的历史法学派给予严厉的批判:“有个学派以昨天的卑鄙行为来说明今天的卑鄙行为是合法的,有个学派把农奴反抗鞭子——只要鞭子是陈旧的、祖传的、历史的鞭子——的每一声呐喊都宣布为叛乱……这个历史法学派本身如果不是德国历史的杜撰,那就是它杜撰了德国历史。”[9](P5)虽然黑格尔不仅回到了历史事实,而且回到了诸多历史事实相互作用形成的过程,但他眼中的历史发展还是终止于代表着绝对真理的当时的普鲁士政权。

无论如何,历史主义是非历史的历史观。因为在它那里,“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9](P545)。

四、马克思对历史主义的超越

如果说历史主义由于尚未跳出形而上学窠臼,因而无法摆脱其面临的一与多、特殊与普遍、事实和理论的不可调和的困境,那么马克思则通过辩证法彻底摆脱了这种理论困境。历史主义试图批判和撼动抽象的、同一的自然科学理性的绝对地位,以便将历史从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的道路是通过两种方式达成的。一种是像兰克一样,强调自然与历史的分野,进而强调历史事实的多样性、个体性、客观性,与同一性、普遍性形成分庭对抗之势。另一种是像黑格尔一样,在多样的历史事实与同一性的自然理性之间通过辩证法做一种调和。但是,这两种努力都是失败的。兰克始终要面对这些表现为个体性的历史事实之间如何表现出整体性关联这一难题。显然,这在他的客观主义的理论框架中是无法解决的。而黑格尔则过于强调绝对精神的整体性,而将历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遮蔽了。

马克思通过唯物辩证法成功地使历史与自然统一起来。在马克思看来,历史与自然本就是辩证统一的。历史并不神秘。“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9](P295)以往人们之所以总是通过想象的方式来把握历史,是因为他们并没有现实地理解人的活动在历史中的基础性地位。因此,考察历史便是要考察人的历史性活动在不同时代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要考察历史上人的活动的“惊人的丰富性”。但是,辩证法也要求将“丰富性”抽象地再现为总体的具体性,因为单纯停留在“丰富性”之中的人们看到的只是一种看似具体实非抽象的空洞之物。只有在社会总体之中才能将单个的历史事实的全部丰富内容展现出来,从而使其获得具体性。当然,这种理论抽象始终要基于和参照历史事实。

可以说,在马克思那里,特殊和整体总是处于一种辩证的张力之中。特殊需要放置在总体的视界中才能显现自身,同样,总体需要特殊的支撑和充实才不至于是空洞的。因此,研究历史既不能像唯心主义所做的那样不顾事实而遨游于历史的彼岸世界,也不能像旧的唯物主义所做的那样迷失在琐碎的事实之中而无法自拔。这里始终存在着两种运动:一从具体的现实到理论的抽象再现的运动,二是从理论的抽象再现向具体的现实的回归。可以说,真实历史的呈现便存在于这种双重运动之中。

如果说历史主义仍是唯心主义地依照某种外在标准来描述和解释历史,那么,马克思则将唯物主义彻底化,依照历史的现实即人的现实活动来描述和解释历史。表面看来,历史主义将历史从自然理性中解放出来,并进一步赋予其一定的自主性,但历史仍不是现实的历史。这不仅是因为它眼中的历史仍未展现其全部丰富的现实内容,而且因为它并未将历史理解为人的现实活动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在它那里,历史仍然是外在于人的。由来已久的人与历史之间的鸿沟仍然存在,尽管已被缩小。而在马克思看来,以往全部历史观存在的问题在于其唯心主义性质,在于人们总是在历史之外来解释历史。对于曾深受其思想影响的费尔巴哈,马克思也批判他是一个半截子的唯物主义者。可以说,以往思想家都忘记了历史并非诸如上帝、自然、精神之类的神圣者的造物,而始终是人的现实活动的历史。

因此,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也就意味着把历史还给人。对此,恩格斯指出:“我们要求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但我们认为历史不是‘神’的启示,而是人的启示,并且只能是人的启示。”[16](P520)而人并不是像费尔巴哈所认为的具有永恒不变性质的抽象的人,而始终是社会的、历史的,因而表现为一定时期一定社会关系总和的具体的人。因此,把历史还给人,便是要把历史还给人创造出来的全部社会现实,而这种现实是可以通过“纯粹经验”的办法来确认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现实可以通过经验主义的方法获得认识。在马克思看来,“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9](P501),因此实践的观点应始终在场。一方面,既然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产物,那么就应该把所谓的既成历史及其事实看作实践论的,以揭示这些事实之间的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发生的结构性关联。另一方面,既然历史是人的活动不断展开和超越的过程,那就应该把历史看作一个发展过程,以揭示这些事实表现出来的发展规律。由是,马克思基于唯物主义的立场将历史描述和解释为现实的个人籍着实践活动不断否定自身的现实发展过程。

如果历史的全部神秘面纱已被撕掉,那么历史也就不可能成为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遮羞布,历史观也就不可能成为为特定统治阶级辩护的工具。也就是说,因为唯物史观彻底摧毁了历史主义的形而上学根基,因而也就打破了它的保守主义立场。

五、结语

众所周知,马克思不仅要解释世界,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改变世界。既然要改变世界,那么最起码在认知层面就要获得关于历史的真理。这一历史真理可表述为,历史始终处于辩证运动过程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任何事物是可以永存的,而只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获得暂存的权利。历史主义看重的单个事实只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的活动的表现而已。思辨历史哲学强调的绝对精神只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的生活的意识表现而已。如此一来,被历史主义供上神龛的德意志民族和普鲁士政权也就失去了它们永存的历史合法性。即使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用政治经济学语言精心包装过的资本主义秩序也不过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形态而已,它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极端化的条件下解体。如果说历史主义总是满怀伤感地回到过去,以便满足当下政治实用之需,那么,马克思则不仅要回到过去,而且要从过去中挖掘开显未来的力量。已然过去的一切并非没有意义,而是以一种潜在的方式预示着未来,一如苦难也总是充满着历史意义。而且,与历史主义专注于肯定部分人特别是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不同,马克思要推翻这些剥削人压迫人的统治阶级,实现人的解放。可以说,正因为唯物史观是一种更高人性境界和历史境界的学说,才使得它的影响力突破了理论或学科范围,广泛而又深远地影响了后来的整个社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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