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南地区杂字文献俗字的类型

2019-03-27 03:48
关键词:俗字草书西南

(邵阳学院 文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所谓俗字,是区别于正字而言的一种通俗字体。俗字作为一种通俗字体,其通俗性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字体浅近;二是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文书。字体浅近,主要与俗字简省的特征有关。从总体来看,大多数俗字都比正字简单,构形简捷明了,易学易记。通俗文书主要指大量流行于民间的账单、契约、案卷、药方以及俗文学作品的写本和刻本[1]122-123。

所谓杂字文献,就是“把各类有一定关联的字词汇集在一起而编成的书,它是自古以来在我国民间广泛流传的一种教人识字和普及文化知识的蒙学读物。”[2]因此,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杂字文献自然可以归入民间通俗文书。杂字文献一般由“乡村秀才和市井文人以急就章形式编写而成。”[2]这种“急就章”在书写方面客观上要求使用浅近的字体,这种字体就是俗字。因此,俗字的通俗性正好适应了杂字文献的要求,表现在杂字文献记录语言的文字上,就是广泛运用俗字。

湘西南杂字文献是指迄今发现的民国时期流行于湘西南地区的《三字杂》(“民国”时期,手抄本)、《杂字便读》(“民国”丙辰年,太和书局刊印)、《新增分类杂字》(“民国”三十四年,经世书局刊印)与《君莫笑读本》(“民国”壬戌年,琴书山房刊印)等四部杂字文献[3]。这四部杂字文献收录了大量的俗字。这些看似随意性的俗字表面上杂乱无章,但它们是约定俗成的,能够被社会所认同,也就是说它们的形成是有理据可循的。根据分析,湘西南杂字文献俗字可归纳为以下九种类型。

一、简化俗字

简化是湘西南杂字文献俗字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简化俗字主要通过省写、简写、符号代替、草书楷化来改造字形。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省简笔画

2.简写笔画 指用简单笔画代替繁复笔画。这种类型的俗字在湘西南杂字文献中比较少。如:(稱)。俗字“”用一点代替了正字“稱”中间的两笔,起到了简省目的。

(二)省简部件

2.简写部件 指用简单的笔画组合来代替笔画较繁的部件。有以点笔代替的,包括以两点代替某个(或某些)部件,如:枣(棗)、(喪)、(雙)、(穢)。以三点代替某个(或某些)部件,如:()、(徽)、(就)、(齋)、(承)。以四点代替某个(或某些)部件,如:闗(關)。也有用其他构件来代替的,如:(戀)、(欒)、(圝)、(彎)、薬(藥)、楽(樂),以上这些字以“”代替“”或“”代替“”。还有以其他构件代替某个(某些)部件,如:(頓)、㫁(斷)、邉(邊)、(聼)。

(三)符号代替

符号代替也是汉字省简的方式。这里的符号指重文符号,“重文符号本是一种抄写文字的省便方式,当在上下文中两个或几个字重复出现时,为了抄写的快速简便,重复出现的文字采用重文符号。”[4]50湘西南杂字文献中有两种重文符号:“”“”。如:【】《三字杂》:“到春来,处佳。”其中“处”即“处处”。【】《分类杂字》:“羯羊羖”。其中“羯羊羖”即“羯羊羊羖”。

(四)草书楷化

所谓草书楷化,指用楷书的笔画结合草书的结构。草书楷化字是在草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楷化的结果,草书楷化字既有楷书规整的特点,又具有草书简省的优点,因此较多使用于俗字中,成为简体俗字滋生的主要来源之一。湘西南杂字文献中的草书楷化字主要表现在构字部件的局部楷化。如:(楚)、(定)、(跑)、(路)、(歸)、(旙)、(於)、(若)、(藐)、(莊)、(節)、(篇)、(嘆)、(鞠)、(難)、(或)、(國)。

二、繁化俗字

繁化是与简化相对的一种形成俗字的方式。俗字的繁化主要是增加意符以增强文字的表意功能。此外,篆书楷化也是繁化的一种重要方式。湘西南杂字文献繁化俗字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缀加笔画

1.为区别形近的字而繁化 “土”字跟“士”字在字形上容易混淆,为了把两者区别开来,俗字便把“土”字增点作“圡”,如:(吐)、(庄)、(桩)、(賍)。

(二)缀加部件

主要为增强表意性而缀加意符。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增加表意的偏旁以指示类属 有的字字形本身已经反映了相关意义,但“俚俗为使字的类属更加明确,往往添加一个表意的偏旁,形成俗字。”[5]16如:慇懃(殷勤)、裌衣(夾衣)、苳荳(冬豆)、莪葿荳(蛾眉豆)、櫈(凳)、杓(勺)、(黄)、櫃(匱)、蓆(席)、(韭)等。

2.增加表意的偏旁以显化意符 “有的字本身已有表意的偏旁,但由于隶变、楷化等原因,原有的意符不够显豁,于是俚俗便再加上一个表意的偏旁,形成俗字。”[5]17如:(燻)、(穴)、樑(梁)、睸(眉)、(吞)、纙(羅)等。

3.增加表意的偏旁以明确字义 “有的字本身有表意的偏旁,但随着字义的引申,产生了一些新的意义,为免分歧,俚俗往往增加一个表意的偏旁,以明确其本义或引申义,从而形成俗字。”[5]18如:懶(懶散)、公(师公)等。

(三)篆书楷化

如果说据草书楷化是为了简化文字,那么据篆书楷化客观上则使文字变得繁化。因为篆文依然属于古文字阶段,相对于今文字阶段的楷书,篆书形体比较复杂,但字形与字义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因而表意更加明确。如:(鯉)、(鰱)、(鯽)、(鰍)。以上“鲤”“鲢”“鲫”“鳅”等字的“鱼”旁小篆字形作“”。又如:()、(熬)、煑(煮)、(烝)。以上“热”“熬”“煮”“烝”等字的“灬”旁小篆字形作“”。

三、类化俗字

所谓类化俗字,指俗字书写者在书写汉字的时候,因受上下文或其他因素的影响,给本没有偏旁的字加上偏旁或者将偏旁变成与上下文或其他字一致。杂字文献因把同类事物的词编排在一起,类化俗字比较常见。

(一)因类化而变换偏旁

因类化而变换偏旁的,如《三字杂》:“竹杉山,买几障。或搥,或坑。”“”,据《汉语大字典》:“”为古地名,《玉篇·土部》:‘,地名。阳,在聊城。’[6]521而上述杂字文献中,“”的正字当为“槽”。“槽”指两边高起,中间凹下物体的凹下部分。“坑”指洼下去的地方。“槽”字可能受到“坑”的类化影响,故改“木”旁为“土”旁。其他如:扯秧田(扯秧插田)、跋(跋涉)、燒(燒臘)、豺(豺狼)、鳅(泥鳅)等皆因类化而变换偏旁。

(二)因类化而缀加意符

1.受上下文影响的类化 指人们书写的时候,因受上下文的影响,给本没有偏旁的字加上偏旁,或者使偏旁变成与上下文一致的偏旁。如:耳(耳朵)、菱(菱角)、苳荳子(冬豆角子)、圈(圈套)、菜(菜園)、豬(羊猪)、圝(扁圝)、獺(黃獺)、鱑鳝(黄鳝)、鱼(草鱼)、鯖鱼(青鱼)、笠(斗笠)等。

2.受潜意识影响的类化 “类化现象的发生并不一定是受上下文的影响。由于受习语或相关因素的影响,有时人们在写甲字时却会受到乙字的类化,尽管乙字在特定的上下文里并没有出现。我们把这种类化称之为受潜意识影响的类化。”[1]68湘西南杂字文献中受潜意识影响的类化俗字有一例:“荍豆子,并高粱。”(《三字杂》),尽管文献中“豆”字没有写作“荳”,但很明显,“收”字作“荍”是受到“荳”字的“艹”旁影响。

(三)字内类化

类化现象不限于不同形体的字或词之间,有时同一字内部也会发生类化,这就是字内类化。如:“絲”作“”或“”,“蕬”作“”。又如“錢”作“”,那么其演变过程是怎样的呢?湘西南杂字文献另收“”(部件“犬”少了一点)则可以给我们提供启示,其演变途径大概如下:錢→()→。

四、换旁俗字

换旁俗字包括改换正字的意符或声符。

(一)改换意符

1.意符意义相近或相通而改换 如:盌(碗)、鋺(碗)、盃(杯)、(碟)(俗字右边偏旁“缶”误作“”)、(䥥)、倚(椅)、堘(塍)、鰕(蝦)、眀(明)、觧(解)、鵰(雕)、(蝦)、(蔸)、簷(檐)、簑(蓑)、軆(體)。

(二)改换声符

1.声符音同或音近而改换 如:罆(罐)、撘(搭)、橺(杆)、紬(綢)、氊(毡)、窻(窗)、瓈(璃)、鑽(钻)、(起)、(把)。

五、易位俗字

有些俗字的结构比较灵活,组成俗字的部件位置发生变化。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指部件易位指组成汉字的部分部件位置发生变化,形成俗字。如:(點)、(醮)、(獲)、(垛)、(埠)。二是指组成汉字的偏旁组合方式发生变化,形成俗字。如:蠏(蟹)、畧(略)、辢(辣)、()、(地)。

六、变易俗字

所谓变易俗字,指在汉字演变过程或书写过程中,由于形近误写造成的俗字。变易俗字包括变笔、延笔、缩笔、连笔、断笔、移笔等情况,以变笔最为常见。如变笔:(無)、(升)、(罩)、(罟)、(缽)、(通)、(解)、(兔)、(尋)、(氹)、(挖)、(算)、(椅)、(死)、(毗)、(睡)、(年)、(畝)、(墙)、(指);延笔:(庭)、(屆)、(敲)、(鈀)、(锄);缩笔:或(憲)、(割)、(胸)、(鄙);连笔:壷(壺)、悪(惡)、(啞);断笔:(差)、(庚)、(琴);移笔:(貳)。有些变易的笔画还可以进行类推。如“缶”作“”:(缽)、(缺)、(罎)、(罐)、(罁)、()、(綯)、(寶);两竖代替一横或断开的两横,如:(貌)、(踏)、(舂)、(舊)、(毁)、(蹈);“束”作“朿”,如:(辣)、(整)、(嫩)。这样就会造成部分偏旁的相混。如“木”“扌”相混:(箍)、(松);“卩”“阝”相混:(脚)、(腳)、(節)、(迎)、(却)、(邱);“ ”“刀”相混:(色)、(負)、(角)、(懶)、(招)。

七、借用俗字

(一)音借

音借指利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应使用的字。如:《三字杂》:“点其灯,添其油。卷其脚,掠其手。”文中的“其”本应作“起”。此外,如“舀”作“扰”,“把”作“芭”,“搅”作“挍”,“乸”作“婻”、“碾”作“笭”、“色”作“簺”等都是音借例证。这些音借俗字是探讨湘西南地区方言语音的重要材料。

(二)形借

形借即借用已有的字形表达另一个词,借原有的字作为一个词的俗写。湘西南杂字文献中形借俗字较少,远不及音借俗字,但也不能忽视。如:“担囦熟,盦黄菜。”(《三字杂》)“囦”,字书同“渊”,但上述杂字文献中“囦”音 liáo,义同“焯”,指把蔬菜放到沸水中略微一煮就捞出来。俗字书写者大概认为“囦”是会意字,指把蔬菜放入盛沸水的器皿(以字形“囗”会意)中略煮。又如:“荍豆子,并高粱。”(《三字杂》)尽管上述文例中“豆”字没有写作“荳”,但在湘西南杂字文献中,将“豆”写作“荳”不乏其例。如:“荳蔇子,开双花。莪葿荳,架上。”(《三字杂》)“莪眉豌豆,苳荳子。”(《新增分类杂字》)因此“收”字作“荍”是受到“荳”字的“艹”旁的影响完全是可能的。但据《汉语大字典》[6]3422-3423、《中华字海》[7]262等字书所收之“荍”,其音义皆与湘西南杂字文献本字为“收”的“荍”不同,故上述杂字文献中的“囦”“荍”均为形借俗字。

八、新造俗字

所谓新造俗字,指完全抛开正字,另起炉灶,用全新的构件创作的新字。新造俗字主要是会意字、形声字。

(一)会意字

(二)形声字

九、避讳俗字

所谓避讳俗字,是指由于避讳皇帝或尊者名字及其相关文字而改变了部件形状的俗字。避讳俗字中有一种缺笔俗字,其所缺者一般是末笔或末二笔[8]28。这种因避讳而省写的俗字存在于湘西南杂字文献。如:續(續絃)。由于康熙皇帝名玄烨,故俗字把“絃”字省掉最后一点。湘西南杂字文献成书于民国时期,自然已不必再避清代皇帝的讳,因此这个省掉末笔的俗字应是人们长期使用,后代仍然沿用造成的。

以上诸类型俗字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类化俗字。类化俗字是杂字文献俗字的最有特色的类型,这与杂字文献的性质有关。因为杂字文献本身就是把各类有一定关联的字词汇集在一起而编成的书。所谓字词的“关联”,主要指字词的意义相关。这些意义相关的字词在字形上往往有相同的形符。杂字文献把这些有一定关联的字词分门别类地集中编排在一起,这样便于查找和记忆。如:“鱼烘腊盦鲊。鲢鱼煮冻新鲜。鳙鱼鲫鱼补体,坐水煮出青甜。鲭鱼鲜子鲤白,鰕公鳅鱑鳝。”(《杂字便读》)这段短短的文字中,杂字书作者为了详细介绍各种鱼类,使用了大量“鱼”旁形声字,甚至为了表示类属关系,另新造“鱼”旁俗字“”“”“鱑”。这说明杂字书写者很容易受到上下文的影响,造出类化俗字。但我们也要注意到,类化俗字是不能滥用的,否则会造成字无定型的混乱局面。如:獺(黃獺)、鱑鳝(黄鳝),“黄”字分别据下文改作两种不同字形。若以此类推,“黄”字还会有更多的异体字形。这与国家进行汉字的规范、整理工作是背道而驰的。

最后要指出的是,以上俗字类型反映了湘西南杂字文献的基本情况,但这种归类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有些俗字可能综合运用了不同的方法。如“”(割)既是易位俗字,又是变易俗字。“荍”(收)既是类化俗字,又是借用(形借)俗字。“”(草)、“”(泥)既是类化俗字,也是新造形声字。“嗄”(哈)既是换旁俗字,又是借用(形借)俗字,因为“嗄”的音义与“哈”皆不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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