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法治社会

2019-05-17 00:00何保东
赢未来 2019年1期
关键词:法治社会社会治理创新

何保东

摘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的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为了解决新的社会矛盾,十九大在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并创新社会治理,将我国建设成法治社会,提升我国法治化水平。本文主要分析了建设法治化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法治社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社会治理问题是极为重视的,首先肯定了我国过去5年内社会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针对目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并创新社会治理手段,致力将我国建设成法治社会。

一、建设法治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法治思想观念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受封建社会的影响,在干部阶层存在比较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很多领导干部都习惯以群众的“父母官”自居,习惯发号施令,导致在干部管理的过程中,形成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在建设法治社会中,领导干部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部分人民还存在“奴役思想”,没有法治意识,认为法律也是由领导干部说了算,不相信法律。

(二)缺乏社会治理的相关法律制度

尽管我国法律体系在逐渐完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我国的法治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关于社会治理相关的法律制度。社会治理涉及的内容较广,各个方面的法律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三) 当前社会治理的任务繁重

当前我国处于战略发展的重要阶段,社会矛盾也在逐渐发生改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目前在社会医疗、教育、基础保障等方面,已经无法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了。而且,随着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增多,公共安全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导致社会治理工作存在很大的难度,从而影响了法治化社会的建设。

二、 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

我国社会矛盾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社会治理面临的任务和目标也有所改善。今后,我国社会治理的重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之路,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社会治理需要立足现实,以社会的主要矛盾来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径。

(一)深度利益整合,共享和补偿同步推进

社会治理的根本问题是解决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就是由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所引起的。在社会治理中,为了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改革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社会矛盾问题的发生,保证社会的公平发展。同时,需要对利益进行调整,做好深度整合工作,在各领域内都要实现共建共享,打造共赢模式。对改革中难以实现利益共赢的领域,需要做好补偿工作。只有保证各领域以及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采用共享和补偿同步推进的方式,才能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建设法治社会。

(二)关注系统治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前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习近平同志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基层治理有利于改善基层地区人民的生活,基层治理是党中央治国理政和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基本结合点,只有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提升公众的参与度,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化社会。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在基层治理工作中,需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的能力,进而巩固基层社会治理。在基层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时,可以重点推进基层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使公共资源可以覆盖到农村地区,朝着基层延伸,完善基层公共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目前基层面临的就业难、医疗教育水平低的问题,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机制,维护基层社会成员的基本福利。解决了基层公共服务的问题,才能使群众参与到社会法治化建设中去,提升基层社会成员的主体能动性,使其为构建法治化国家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三)坚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社会治理中司法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随着我国改革的全面深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开始利用司法手段,司法也成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一个较为重要的手段。在運用司法手段判定矛盾纠纷的同时,不仅维护了公众的权利,通过这一过程,还实现了司法的传播,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和意义,培养了公民守法、用法的习惯,有利于社会治理朝着法治化建设的方向健康发展。由于部分社会矛盾无法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形成了“法治剩余”。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法治剩余问题比较严重,面对这一问题,需要将法治剩余问题纳入到行政体制中去,制定符合基层治理的矛盾化解机制,地方政府要积极回应社会矛盾。采取信访制度,坚持公平之上的原则,构建司法主体、信访兜底的解决机制,从信访和司法两个手段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吸纳法治剩余、处置社会矛盾的功能。

(四)坚持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相结合

执法是开展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充分保证执法文明,坚持执法原则,明确执法中的规则。在开展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舍弃简单粗暴、管控社会的管理思维,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强调文明、公正执法,要避免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冲突和风险。在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的要求下,还要注意适应社会群体利益,避免发生以回避矛盾为目的弹性执法和执法妥协。弹性执法尽管具备有一定的防范冲突功能,但其本质违法了法治的原则,造成较差的负面效果。在当前阶段的社会治理工作中,法治不仅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还要让社会成员了解法治的规则,树立科学的法治社会观,以合法的方式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具体的社会治理。为了充分落实严格执法的要求,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还需要让公众参与进来,充分接纳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切实落实法律和政策的可行性。还要充分评估法律政策对不同阶层和利益群体产生的影响,对利益不均衡的群体阶层要制定完善的应对方案或补偿措施。

(五)重视舆论治理,夯实社会治理的文化基础

社会主体的自我服从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自我服从是由社会主体的高度认可产生的。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需要提升社会成员对社会治理的认可度,因此,在社会治理中需要重视舆论治理,增加公众的认可,将社会成员的心理建设融入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去。当前我国处于高速发达的网络时代,互联网增加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实现了“话语权再分配”。社会治理需要学会利用互联网,增加社会成员对社会的信任,提升人们对法治的认识,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的文化基础。

三、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增加人们的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坚持十九大的思想指导,深度整合利益,保持补偿和共享同步进行,坚持系统治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严格执法、归法执法,并加强舆论治理,为社会治理夯实文化基础。通过创新社会治理,进而推进我国的法治化建设。

参考文献:

[1]窦玉沛.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J].行政管理改革,2014,(1):234-235

[2]魏礼群.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的新进展[N].光明日报,2017,08-07(7):157-158

[6]杨宝.政社合作与国家能力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考察[J].公共管理学,2014,(2):67-68

猜你喜欢
法治社会社会治理创新
法制节目的发展策略探讨
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当为”与“不为”
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和经验研究
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政府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组织发展理路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其有效策略
网络营销视角下的法治电子政务文化服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