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

2019-06-11 10:19孙浩成
山西农经 2019年1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孙浩成

摘 要:P2P网贷平台(可实现直接借贷的互联网平台),因其能够更高效地连系资金供求双方,对我国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以e租宝为例,研究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e租宝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1-0013-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1 P2P网贷在我国发展的历程

在近几年来,我国民间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这些中小型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已然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却是长久以来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由于民间有着庞大的闲置资金并且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飞速发展,P2P网贷平台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7年中国诞生了第一家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到2016年网贷基本法的落地,其发展速度现已远超其他西方国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8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6 176家。飞速发展的P2P行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大量负面消息相继被报道出来,出现了大量P2P借贷平台破产或跑路的事件。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仅在2018年8月停业及问题平台增加121家,累计问题平台数达到4 700多家。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e租宝的倒闭事件,e租宝网络借贷的倒闭是P2P行业最具典型性的负面案例,对P2P行业产生了巨大且深远的影响[1]。

2 e租宝发展始末

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点点投”,是安徽钰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债权交易。自2014年2月,e租宝成为钰诚融资租赁全资子公司后,e租宝网络借贷平台相继推出了e租年享、e租年丰、e租财富、e租富盈、e租富享等产品,这些产品年化收益率均在9%~14.6%之间,期限3~12个月不等,分为T+2、T+10两种赎回方式,且都具有投资门槛低和随时赎回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诱惑投资者减少了对投资风险的顾虑,令e租宝上线后立刻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

e租宝和其他的传统意义上的P2P平台有些许不同,其在主要的业务上有所创新,其官网上宣称e租宝是全球第一家采用A2P模式。在这种模式下,e租宝更多的扮演一种中介角色,当有人对资金有需求,其会将相关的信息交由平台审核,平台审核通过后,P2P公司把项目相关信息的筹资额、期限和利率发布在其网站上,由投资者自由认购。若在规定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金额,P2P平台将资金转给借款方。在这种模式下,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的是项目差价,P2P平台仅获取一份中介费用。但e租宝获取的大量资金并未真正用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而是“拆东墙补西墙”,通过不断累积的方式疯狂敛财。至2015年e租宝东窗事发时累计获得资金700多亿人民币,涉及全国30多个省份,其涉及范围之广、数额之大令人惊叹[2]。

3 e租宝事件发生的原因

3.1 内部原因

3.1.1 e租宝运营模式出现问题

P2P平台本应是一种中介的角色,仅仅是投资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一个桥梁,但是e租宝却直接形成了一种现金池,在e租宝承诺可以随时提现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使网贷平台与投资者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之后又与资金需求者发生借贷关系,这从本质上来讲已经可以定义为非法集资。但是,e租宝平台以过高的利率来吸引新的投资者引入新的资金流入现金池,此时,是否把这笔资金用于租赁或是否有坏账的出现已经不重要了,当资金链出现断裂的时候,投资者的提现要求就会无法实现,这时投资者就会产生恐慌的心理纷纷要求提现,随后大规模的挤兑风潮将彻底压垮公司的运营模式。

e租宝的破产倒闭也存在一定的必然性。e租宝在早期有一部分资金是从外国融资而来,并在我国租赁出去,当时国外和本国之间存在一定的利差,且当时的人民币汇率较高,存在一定的汇差,这时是有一定利润的。但是当这种优势不在时,在P2P网贷平台大环境下,不实施随时变现将会失去竞争力,这就迫使平台必须建立起一个资金池,又因为同行业间竞争激烈,需要用极高的利率去吸引投资者,这就导致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局面,就算该平台的初衷不是为了成为一个庞氏骗局,但是最终的行为却符合了非法集资的特征,因此当e租宝以高利率来吸引资金时,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走上了非法集资的道路[3]。

3.1.2 平台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在e租寶这个案例中,投资者在信息获取上处于一种完全劣势的地位,而e租宝正是利用这种信息上的优势占据先机,这种不对称的状态必将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e租宝平台推出了大量有较高流动性的产品,但是由于大量的广告宣传,不断给投资者灌输其安全性与收益性等一系列措施控制了投资者的变现率。但是,这种手段必将不是长久之计,巨额的利息会将公司压得喘不过气,最终导致资金链的断裂。

e租宝由于没有公开资金的去向,导致投资者无法明确自己资金的动向,e租宝平台正是利用了这种信息不对称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它并没有实际将投资者的资金用于借款标的,使处于信息劣势的投资者方权益受到极大的危害,也正是因为缺少这种应该透明公开的信息,导致了到现在为止还有一部分资金难以追查。

3.1.3 专业性人才不足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产业来说,专业性的人才是重中之重,只有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的人,才能有掌控风险的能力。但对于e租宝来说,只有少数几个高层管理人员具备较专业的金融知识,大部分员工都是很少接触金融专业或是从未接触过金融专业的人,这不仅增加了平台的风险等级,而且正是因为这些员工对金融行业的不了解形成了对领导绝对服从,从而缺少了一套衡量风险的机制,造成了领导的决定成为唯一指令,这便造成了极坏的影响[4]。

3.2 外部原因

3.2.1 我国关于P2P平台的法律和监管体系不健全

我国P2P行业迅速扩张,导致现有的监管机构很难准确且及时地发现该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弊端。e租宝事件的发生更加说明了我国目前对P2P平台监管的漏洞。

我国的P2P行业是受银监会监管,银监会将P2P平台界定为中介平台,这类中介公司仅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而不能吸收资金,跟一般的商业银行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归根结底,银监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是適用于银行的,且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银监会对P2P平台的监管权限,银监会本身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也缺少参照标准。正因为没有成型的监督体系,导致像e租宝这样的平台进行违规操作。

3.2.2 缺乏行业自律

e租宝平台的关闭暴露出了P2P行业自律的缺失,当一个行业发展成熟时,一定要具备完善的行业自律。行业自律远比监管的范围广,在一些方面,法律没有限制但却是不合理的行为,无法通过监管手段来限制,这时行业自律就起到了一种约束作用,预防行业产生混乱的局面。

如果有行业自律组织能对行业准入门槛有限制,设置相关的行业标准,就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P2P行业因充斥着大量非金融专业人员,导致行业乱象丛生的局面。我国虽然也有如“P2P自律组织”“P2P联盟”等形式的自律组织,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权力有限,很难对平台起到约束作用[5]。

4 改善我国P2P网贷平台现状的建议

P2P行业的飞速发展同与日俱增的问题平台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可见,改善我国P2P行业的混乱情况已刻不容缓。据此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4.1 完善法律体系

我国P2P平台现状混乱,像e租宝这样自融自保、非法吸存的现象不胜枚举,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投资者信心缺失,从而阻碍该行业的发展。我国虽也出台了一些文件,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是并不像法律条文具有强制性,对P2P行业的约束性不强。我国现阶段急需明确对P2P平台有约束力的相关法律,只有完善立法,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被监督方才能在监督管理活动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制定明确的行业准入机制

我国现阶段P2P行业准入门槛较低,虽然P2P行业的准入门槛没必要像银行或证券业等金融机构那样严苛,但是过低的准入门槛不仅会造成该行业鱼龙混杂、难以管理,而且过多的平台会造成激烈的行业竞争,从而导致恶性竞争的产生。从大多数发达国家来看,对P2P行业的准入门槛要求十分严苛,在注册资本、资格审批等方面有严格的限制。我国若制定诸如此类的行业准入的标准,P2P平台现阶段的混乱情况必将改善。

4.3 完善资金托管制度

我国监管机构明确规定,P2P网贷平台不得设立现金池,不得有自融的行为,这就要求必须设立资金托管的制度来保障资金的安全。在我国,银行无疑是风险控制能力最高的金融机构,若平台能将资金托付给银行保管,不仅能防止平台私自挪动资金,而且监管机构对资金的监控将更加便捷高效,从而在较大程度上保障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郝春田,徐丽娟.P2P网络借贷风险及应对研究——以“e租宝”为例[J].山东纺织经济,2018(7):28-30.

[2]台运波.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问题研究——以e租宝为例[J].时代金融,2018(14):304-305.

[3]陈俊见.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例分析[D].保定:河北金融学院,2017.

[4]孙天阳.e租宝网络借贷平台倒闭案例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7.

[5]陈巧灵.基于e租宝案例的P2P平台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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