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路径分析

2019-07-16 10:31应益
青年时代 2019年16期
关键词:队伍建设

应益

摘 要: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对于国家法治、司法权威与公信力、人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基层司法行政中的不规范、腐败问题,以及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都反映出我国现有基层司法行政中存在的不足。因此,通过有效方式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素养与责任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反腐败斗争、促进队伍建设的系统性,对于优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基层司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路径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进程中不可或缺。基层司法面临直接面对群众,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加之司法裁判的合法性与可接受性难以兼顾,以及民众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观念不足,最终给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带来很大困扰。[1]司法裁判的执行难与执行不规范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一项亟待化解的问题。然而,基层司法行政的水平与能力提升,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从制度与人才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予以改善。正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促进基层司法行政的效果,必须从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入手。

一、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义

(一)促进司法裁判执行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能够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法律素养与综合素质,保障每一项司法裁判都能够执行到位,避免出现执行难、执行不规范的情况。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适用的重要的内容在于执行,如果司法裁判无法得到执行,那么便容易导致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能够保障每一个经过依法裁判的案件获得执行,做到案结事了。[2]

(二)提升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依法执行案件,体现公平正义、代表司法权威与尊严,以妥善方式处理司法行政中的各种问题,从而实现司法作用。在此过程中,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能够促进案件的执行,同时也维护了司法的权威,让民众更加了解和认同司法的作用,提升对司法的信任。

(三)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基层司法行政直接与民众利益相联,尤其是基层司法的特点决定了其与民众存在广泛接触,是民众化解法律纠纷的重要选择。俗话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民众的合法权益而言,司法裁判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以及其执行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民众的切身利益。[3]可见,通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可以有效化解民众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不规范、不合法

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由于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很多司法行政人员尚未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与培训,导致其在司法行政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与责任感,容易造成司法行政的不规范,甚至出现违法情况。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忽视了司法行政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没有将综合能力培养纳入队伍建设与考评范畴,造成司法行政中的不规范与不合法问题较为严重。

(二)队伍腐败问题突出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腐败问题,是困扰基层司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由于队伍建设不规范,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没有养成公正廉洁的道德素养,也缺乏足够强有力的惩戒机制,导致队伍腐败问题突出。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间接体现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困境。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在执行司法裁判中存在受贿、索贿、玩忽职守等,给基层司法带来负面影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腐败,不仅影响到司法裁判是否能够得到落实,而且与司法的公平正义形象背道而驰,严重制约了民众对于司法行政的信任。

(三)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已经获得各级司法机关的重视,并且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善现有困境,但是因为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导致困扰司法行政工作的问题长期难以获得解决。[4]在现有的队伍建设中,缺乏长期与稳定的队伍建设制度,对于队伍建设的内容缺乏明确规划,导致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多流于形式,缺乏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的实效性。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具有系统性,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在缺乏系统性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司法行政队伍难以获得发展契机,也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持续性与长期性。

三、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队伍的法律素养与责任心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核心在于每一个司法行政人员自身,尤其是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与水平,对司法行政工作保持一颗责任心。有必要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重视两项内容的建设:一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素养,提高他们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化解矛盾。二是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平与责任感,让每一位司法行政人员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二)严厉惩治司法行政中的腐敗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而言,不仅需要加强反腐败的思想与品性教育,提升队伍抵御腐败的能力,而且应该给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带上镣铐,让其不敢滥用权力、不敢腐败。[5]因此,在加强反腐败思想教育的过程中,还应该加强反腐败斗争,通过施加更为严厉的惩罚,让每一位司法行政人员不敢腐败,提升其腐败的成本,从而建立公正廉洁的基层司法行政环境,让每一位工作人员从内心培育起抗拒腐败的自觉性。

(三)健全系统性的队伍建设机制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时刻不能放松,加强队伍建设的系统性与稳定性,是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效果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制度性建设,包括队伍培训、再教育机制、考评机制、惩戒机制、奖励机制等,促进队伍建设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另一方面,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善于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与媒体,采用更为便捷与有效的队伍建设路径,例如,利用社交媒体、新闻传播、网络课堂等方式,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提供技术保障,让队伍建设的方式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黄琢.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与对策[J].中国司法,2015(02):91-94.

[2]吴崇岳.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之我见[J].当代司法,1998(03):35.

[3]肖昌华.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民调解,2011(03):38-39.

[4]吕官政,张兆利.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人性化管理初探[J].人民调解,2008(08):34-35.

[5]陈华丽,文礼均.基层司法所所长生存状态考察——以某市26名基层司法所所长的访谈为分析样本[J]. 法治论坛,2011(01):33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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