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2019-08-06 13:47宫鲜静
学周刊 2019年22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思政教育应用

摘 要: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热衷于司法考试,忽视了法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各高校法学专业教育虽取得了进步,但大多忽视了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国务院曾出台《关于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政教育的意见》,对加强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因此,我们应积极研究思政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分析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的不足,为提高法学职业精神提供客观具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思政教育;法学教育;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9)22-0008-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9.22.003

近年来法官违法违纪案例层出不穷,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此类案件严重破坏了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公正形象。因此,司法系统应以此类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加强法律工作者的法纪观念,加强职业精神中培养思政教育理论的渗透,号召法律人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只有积极重视职业道德精神的再教育,才能确保司法公正,重建人民群众对法律工作者的信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解决法官违法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应加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培养,提升其思政觉悟。这就对法学生在法学教育中的职业精神养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将思政教育贯穿于法律教育的始终。

一、思政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现状

(一)未确立思政教育的核心地位

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优秀法律人才辈出。目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仍存在许多有待改进之处。职业精神养成教育缺乏,思政教育不够深入是阻碍法学教育发展的重大障碍。提高法学生职业精神水平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法学生职业素质的提升有助于其日后职业中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1]。

教育部在2011年提出了《关于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表明政府对法学教育的高度重视,使得职业精神培育有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但我國职业精神教育仍处于初级阶段,职业精神专业课开设不足,学生对所接受的思政教育内容理解不够深入。学生自我养成职业精神能力不足,是法学生养成职业精神的重要阻碍因素。

专业课程设置过多,不重视学生思政教育培养等问题仍是当前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面对的具体问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与良好的职业精神。长期以来,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未对法律职业精神给予足够的关注。法学教育目标是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者,但法律工作者因其职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应具备更高的自我监督能力。因此,法学院必须担负培养法学生职业精神的重任。

业务素养的养成是高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方面,思政教育是提升学生基本素养的有力武器。在法学培养中仅关注专业知识的传授是片面的,法学生职业素养的提升必须依赖于思政教育,才能使其在执业中发挥更高水平的能动性。

高水平的法律人才是各法学院校培养的目标。但当前高等法学院忽略了对学生职业精神的有效培养,导致培养目标偏向专业法律人,没有认识到思政教育水平影响法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因此,高校应明确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思政教育实效性不足

当今社会对法学生水平的高要求为教师提出了更艰巨的任务。教师应重视向学生传授品德教育,教师的思想水平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质量。高校不断扩招使得对教师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高校对专职教师的招聘标准仅注重参考文凭,没有博士学历的教师难以进入重点高校任职,忽视了对教师其他综合素质的考量[2]。法学教师是法学生培养的中坚力量,当前高校法学专业教师整体队伍水平不够平衡。短板的出现会使法学生的道德素质培养产生隐患。法学专业教师在任教中忽视自身思政水平的提升,成为教师队伍水平失衡的重要因素。

人们在认识改造世界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当前大多学生不主动思考实践,习惯于依赖教师的指导帮助,不利于学生的自我能力提升。法学生更需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很多学生对自己的能力不够自信,不愿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此,法学生要不断努力改正缺点,最终达到自我教育。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发现生职业精神培养中,学生是内因,如仅靠学校教育发挥作用,没有学生的主动学习则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引导学生自我教育是思政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二、法学教育中运用思政教育的策略

(一)确立思政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学生思政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其自身品质,因此要提升法学生思政教育水平,必须强化思政教育。重视发挥思政教育在法学生职业精神中的培养作用。近年来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高校毕业生人数剧增,学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高校在法学生培养中应将培养高水平的人才作为培养目标,高素质的法学生人才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对法律具有坚定的信仰,尊重法律事实[3]。因此,要培养高水平的法学生,应重视职业精神的培育。

目前,法学教育忽略了以培养健康心理等为内容的思政教育。高尚的品格是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在培养法律人法学教育中必须融入思政教育。可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培养高素质的专兼结合的思政教育辅导员队伍,打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等方面加强法学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以培养具备良好法律理论道德与扎实法学基础的合格法律人才。

辩证唯物主认为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能指导人们有效开展实践活动。因此,要达到职业精神培养的实际效果,必须发挥思政教育的作用。思政教育是解决社会矛盾问题的主要途径,因此在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要利用好思政教育的重要作用。

(二)重视思政教育的实效性

思政教育因其不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要想使其取得成效,应重视人格教育的培养。人格教育是思政教育的基础,缺乏人格教育基础则会使思政教育不能深入。法学生职业精神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了思政教育内容,因此,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前提是提升自身思政水平。

要坚持法学生职业素养培养与思政教育的时效性结合,高校可通过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以达到提升思政教育实效性的目的。法学生思政教育实效性,要通过考察学校社会在法学生的教育过程中,能否实现低投入高效率的实际效率。长期以来,我国各高校思政教育并不能对实现学生职业精神的实效性产生推动作用。通过考察学校思政教育能否真正转化为学生的内在品质,考察学校能否针对法学生的专业特点对学生进行特别的思政教育,法学生思政教育的实效性是法学生根据所接受的思政教育指导自身行为[4]。

很多专家学者深入分析了高校思政教育中的问题,为改进教育现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但国内许多研究内容泛化,未考虑到法学生培养中的特殊性。对此,要提升职业精神培养教育成效,要通过实践活动加强法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完善思政教育,首先要更新职业素养培养内容,其次在具体培训中要创新培养方法。此外,要创造开展思政教育工作的优良环境,完善高校法学院思政教育主体建设,创新高校法学院思想教育内容与方法,以便更好地实现高校法学院思政教育的实效性。

(三)建设思政教育的载体

思政教育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才能进行,载体的出现是为了更好地达到教育目标。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应强化思政教育载体,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选择合适的载体。课堂教学是对法学生进行思政教育的主阵地。目前,各高校开设了思政教育理论课程。思政教育理论课程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学生的思政素质、法律素质,增强其使命感与责任感。课程质量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政素质。这是因为教学载体是高校思政教育的重要载体,课堂教学质量降低,就会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载体作用,改进课堂教学方法。

具体来说,要做到这样几点。首先是教学内容。思政理论课教师应根据法学生特点进行授课。其次,教师在教学中应通过课堂形式的变化,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努力学习互动,不可一味通过试卷测试学生所获知识数量。教師还要从课堂积极性方面、课后作业完成质量等方面给予学生多方面的评价。如此方可达到科学的评价效果,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思政教育在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的预期作用。

校园文化是大学的血脉,法学生思政教育过程中显性的课堂教学载体需隐性的大学文化载体支撑。校园文化对学生的思想观念有着无形的影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环境对人的品格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要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良好职业精神,必须以良好的环境进行熏陶。要求学校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有代表性的精神文化影响教育学生。学校的建筑物要突出文化内涵,通过强调遵守大学制度培养学生的文明素养与底线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如开展爱国教育等宣传活动,引导学生确立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提升师资队伍的思政教育水平

法学专业教师队伍通常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拥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但过分追求学术成就,会忽视自身思政教育水平的提升。优秀的法学专业教师应全面发展,要具备过硬的思政教育能力。合格的法学生要有优秀的专业课成绩,并要求在学习中注重思政水平的提升。

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就业素养培养中思政教育,建立动思政教育与就业素养的教师队伍非常重要。在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思政教育工作者是实施思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因此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会对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具有积极的作用。辅导员或专业教师都应有坚定地政治立场,才能有效教育学生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5]。同时,教师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根据法学生就业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政教育,探究更加科学的教育模式,面对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的困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疏通工作,指导学生的就业,才能真正使学生的职业精神得到培养。

对于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说,心理健康是成为合格教师的前提。因为教师只有自身具有良好的性格,才能正确对待工作的困难,以自己的良好心理素质影响帮助学生,使学生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职业精神培育是法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中的一部分,因此,法学生职业精神培育要与思政教育结合,借助思政教育在价值引导等方面的优势。因此,高校应完善思政教育课程内容,坚持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此外,教师引导应与学生社团宣传结合,充分发挥思政课程教育的积极作用。

强化法学生自我教育必须发挥思政理论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供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即教师利用思政教育基础课程理论,引导学生自我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三、结语

加强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有助于提升未来法律人才的职业水平。目前,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方面仍有些许不足,其具体表现在对法学生思政教育重视不足,课堂教学内容集中在专业知识,教师的思政教育水平有限,对学校各种资源利用不够充分等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学生职业精神的养成,发挥思政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核心作用,改进课堂教学内容,充分整合学校的各种有利资源,提升教师的思政教育水平,确保思政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实效性,从而使学生职业精神培养获得实效。

参考文献:

[1]张峥.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法学本科教学的路径研究[J].智库时代,2018(40):24.

[2]安军.法学专业教育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8(14):36.

[3]晋国群.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提升路径研究[J].船舶职业教育,2018(3):61.

[4]唐智.高职院校依托思政课开展法律教育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5(6):88.

[5]卓英子.高师思政教育专业法学教育初探[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S1):64.

[责任编辑 张翼翔]

作者简介: 宫鲜静(1967.10— ),女,汉族,河南洛阳人,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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