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9-08-08 09:51贵州省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6期
关键词:执法权执法局综合执法

● 贵州省委编办

近年来,贵州省委编办根据党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两个导向”、抓好“三个关键”、采用“四种方式”,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坚持“两个导向”,精心谋划改革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梳理历年来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认真总结贵州省以往改革的好做法,特别是在农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监管等领域整合执法主体等方面的经验,准确把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明晰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目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2014年以来,专门组织力量对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体制等进行调研,委托省社科院专家进行课题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基本摸清了行政执法体制的有关情况,梳理出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纵向省、市、县三级分别设有执法队伍,存在多重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横向执法队伍林立、力量分散、执法职责交叉,存在“九龙治水”、推诿扯皮等问题;面上存在执法机构编制、人员身份、着装标识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乡镇无行政执法权、权责不一致,存在执法“真空”等问题。明确问题,为精准制订改革措施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三个关键”,着力强化改革保障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第一,改革始终在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推进。建立起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的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有关改革问题。明确市县党委、政府对所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总责。第二,落实改革责任分工。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调配安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执法车辆装备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业务指导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业务指导等,形成联动推进改革的合力。

二是抓好顶层设计。第一,根据中央明确的改革方向和有关要求,出台《关于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11项改革措施,为市县推进改革做好了顶层设计。在中央关于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又出台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政策口径,加强改革工作的前后衔接。第二,在出台总的指导意见基础上,针对改革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比如,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厅为全省综合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跨部门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出台综合执法与日常监管协调配合的意见,指导市县加强执法机构与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优化市县调整集中行政执法权的程序,减少行政执法权调整集中报批时间;明确综合执法车辆配备、人员编制划转、经费保障等,加强综合执法改革中有关人财物保障。

三是抓督促指导。第一,加强对市县改革工作的指导。制定改革方案参考模板并指导市县科学拟制改革方案。明确市州的改革方案经合法性审查后,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常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以编委的名义报省编委办审批,确保改革方案既遵循中央和贵州省的改革精神,又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省级层面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信息的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改革存在的共性问题。第二,加强改革工作的督促。明确市县综合执法改革要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求市县细化改革落实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采用“四种方式”,全面落实改革任务

一是在执法权限、执法范围上做“加法”,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体系。第一,扩大综合执法的范围。在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的基础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等有条件的领域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执法。比如,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16个方面的执法权,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17个方面的执法权,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15个方面的执法权,遵义市及所辖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除教育、环保、宗教外29个方面的执法权。第二,延伸执法范围到乡镇。在县级集中多方面的行政执法权的基础上,延伸执法权覆盖乡镇,解决了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因执法主体缺失、县级执法力量够不着而形成的执法真空等问题。比如,福泉市在6个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作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机构,行使市局在本行政区域的执法权,实行市局与乡镇双重管理体制,确保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伍。比如,仁怀市在茅台镇派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由茅台镇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管理,有效加强了茅台镇执法监管力量,提高了执法监管的水平。

二是在执法层级、执法队伍上做“减法”,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第一,减少执法层级,消除多重执法。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省级原则上不再承担具体的执法任务,主要负责政策标准制定和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组织大案要案查处。自2014年以来,省级共撤销执法队伍18支。推进市及辖区原则上实行由一级执法,具体执法活动以县级为主;确需市县两级同时执法的,明确划分具体领域和权限。第二,减少执法主体,减少多头执法。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大综合”执法,将分散在相关部门领域、多头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行政执法权进行集中,由新设立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大幅减少执法主体。比如,遵义市本级将30支执法队伍整合为8支,县级行政执法队伍平均从19支减少到7支。推进部门内“小综合”执法,将部门内分散的执法权集中,由部门下属的一支执法队伍行使,实现“一个行业一支队伍管执法”。比如,仁怀市在整合海事、运政、路政、城市客管等4个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1个执法机构,实现了部门内“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在配合机制、执法方式上做“乘法”,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第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协调配合的指导意见》,指导市县合理划分业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权限,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实现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既相对分离又相互促进,进一步加强了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公安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有力的工作机制。第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通过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管,让执法监管更加高效便捷。比如,福泉市整合现有公安“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和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系统,开通“12319”城市热线,建立图传系统+外勤助手视频传输留痕系统,实现综合执法与公安报警平台、城管服务平台共享,将电子数据证据与传统物证、书证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实现了行政执法智慧化。

四是在执法乱象、执法不规范上做“除法”,做到公正文明严格执法。第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执法标识,祛除执法乱象。第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福泉市通过推进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兴义市通过统一执法程序、执法口径、执法文书,健全执法实时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加强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 篆刻 壮丽七十年 李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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