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代价:村庄问题呈现及治理反思
——一个村庄个案的微观透视

2019-08-21 02:38刘军奎
关键词:流动村庄村民

刘军奎

一、问题的提出

美国知名历史学者艾恺说:“现代化是一个古典意义的悲剧,它带来的每一个利益都要求人类付出对他们仍有价值的其他东西作为代价。”[1]这是基于世界范围内现代化进程提出的观点。反观中国社会近几十年的现代化发展历程,从“代价”角度进行解析和思考,亦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将其与“农村人口流动”议题关联起来,特别是将村庄置于核心部位进行透视,则相关问题的呈现和思考路径会显得更为清晰。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中曾对村庄的特征有过概括:农户居住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内,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相当一段距离,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其特定的名称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2]今天的农村村庄较之费老当时概括的村庄,显然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但村庄作为一个事实上的“社会单位”的特征依旧存在。因此,将村庄视为一个整体单位,对其在人口流动过程中付出的代价进行分析阐释,仍然是可能而必要的。

近些年来,国内学术界对农村人口流动的研究很多,其中一分部研究聚焦于人口流动造成的问题或负向后果上,在这些研究中,“流动的代价”的认知与判断是显而易见的。这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可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简要梳理。其中,宏观层面主要是在城乡关系框架下,以农村整体作为结论阐释的方向,例如王春光指出,梳理农村和农民承受的城乡关系变迁的后果和代价,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农村和农民为社会进步所作出的牺牲,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走出第一步。[3]甘满堂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影响,既要看到其对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与积极的正功能,也要看到其消极的负功能,即对农村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4]中观层面的研究主要关注人口流动引起的农村社会普遍性问题,例如叶敬忠教授指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衍生了庞大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等农村留守群体。[5]景天魁研究员认为,我们国家长期对人口流动采取了完全放任的态度和政策,从而给社会带来了负效应。他还认为,负效应最大的表现就是造成了“三留守”群体,这些群体承担了经济发展中本不应当由他们承担的代价。[6]微观层面的研究更多关注人口流动引起的具体问题,或者是以村庄作为研究视域形成的认识与结论。例如,有学者通过劳动力流动与村庄离婚率的研究,认为劳动力流动导致夫妻长期分居或影响夫妻原有的价值观,进而打破原有婚姻匹配的均衡状态,提高了村庄离婚率。[7]也有学者认为,人口流动导致家庭付出了功能消解、风险多发、分化衰落等系列代价。[8]村庄研究的学者们得出的观点更为直截了当,认为人口流动使乡村人口结构失衡,民生问题凸显,同时也逐步瓦解了农民“守家重土”的观念,造成村落文化传承链条断裂。[9]中国村庄的功能远不止限于经济方面,还具有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多重功能。[10]

上述三个层面的梳理表明,尽管学界在农村人口流动导引的代价问题研究上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宏观的理论推论与思辨,中观和微观性的系统研究其实依然很少,明确的“代价”视角的研究则更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们对人口流动过程及结果的片面性、模糊性认识。人口流动过程中,流动者、流动者所在家庭及村庄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人们对此不甚了解,且似乎并不在意。此种情况符合有学者对主流经济学家在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上的认知批评,农民和村庄在他们眼里只有数字意义,而忽略了农民变成单个劳动力、村庄瓦解过程中农民和村庄可能付出的代价,村落共同体的命运几乎被置若罔闻。[11]因此,为了深化对农村人口流动的代价认知,回答诸如“农村人口流动到底使村庄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这样的代价付出对农民命运及乡村治理意味着什么”等问题,笔者拟通过在甘肃省东南部一个人口流动村落(下文简称Q村)田野工作掌握的资料进行剖析,将村庄置于代价付出的主体,进行更系统、更写实的案例和情景呈现,以个案透视方式获得对村庄治理的必要启示。

本文分析的个案Q村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南部,黄土高原末梢与秦岭山地的交接地带。截止笔者田野调查时,村庄有家庭户198户,总人口979人。常年流动外出人口占村庄人口总数的56%左右,有接近四分之一的家庭整体流动在外,属于典型的打工型经济村。从20纪90年代初的外出务工潮开始至今,连续二十余年不断增加的人口流动,给Q村带来了利弊均存的巨大变化,秩序失衡、发展动力丧失及悲剧多发是探讨村庄流动代价的主要面向。

二、失衡与崩解:秩序视域中的村庄

从城市化导引的社会结构变化看,城乡关系失衡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只是由于城市中心主义思维认知的影响,中国的城乡关系失衡更为突出而已。[12]然而,在本就失衡的城乡关系中,农村人口流动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关系的重组与变迁,比如村庄秩序失衡、村民之间互助关系弱化、邻里矛盾和纠纷增多,等等。

(一)村庄秩序趋于失衡

在人口流动的影响下,村庄受到来自两个方向的不同力量的建构,一个方向是农村大量的人、财、物流向城市,使农村趋于衰败;另一方向是流动者将在城市获得的资源带回农村,通过生产建设和消费活动对村庄秩序施加复杂的影响。在这种“流出”与“带回”的过程中,流动者拥有的资源、从事生产消费的力量及村庄地位都发生了变化,进而促使村庄范围内人们的价值系统也发生变化。比如在Q村,人们以往十分注重儿孙满堂、子嗣旺盛的个人和家族生命延续价值,也非常敬重敦厚朴实、勤奋持家的庄稼人和创业者,但在今天,生养孩子过多被认为是“自讨苦吃”,敦厚朴实与勤奋若换不来经济上的成效,则被认为是“憨”是“傻”。

“现在庄里人都学聪明了,都是‘挖光阴’(挣钱创业)为主,因为没钱的话你啥事也干不成。以前是比谁家娃娃多,娃娃多了劳力多嘛,先人(祖先)高兴,后人也高兴,现在不同了啊,现在是比谁家的钱多,你谁家男娃娃多就成了麻烦。年轻女娃娃都往外面跑,有些就嫁给外地了,礼钱(彩礼)越涨越高,没有点光阴的人,你既盖不了房,也给娃娃提不了媳妇,给娃娃‘长不了脸’(挣来面子),当大人的哪有脸?这样的话,你人再老实再好也不行,没人会高看你一眼,你在庄里就没地位。”(ZXS02,男,62岁)

这位62岁老人的观点,基本反映了村庄目前流行的价值认知,而基于这种价值认知的村庄舆论评价正在成为引导村庄秩序变化的重要力量。贺雪峰以在辽宁大古村的调查为例,用“本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两个概念,分析了中国农民的价值观对于建构村庄社会秩序的意义。[13]认为农民传宗接代、延续生命的本体性价值追求正在让位于从人际交往层面评价人的行为意义的社会性价值。将有限生命寄托于无限意义的本体性价值,虽然是关涉人对生命意义感受的更具根本意义的价值,但在人口流动促使村落日益进入现代性的现实语境下,以财富功名为导向的社会性价值却占据着根本地位。因为借助于面子压力和村庄舆论力量,社会性价值不仅通过附着于其上的人情往来和交往优势生产着人生的意义,而且服务于村庄秩序的生产。

以笔者的田野观察和生活体验,在社会性价值被一致看重的当下,很多农民家庭似乎显露出了这样的特点:家庭贫困者表现得自卑封闭,往往观念陈旧,妒忌心很强;家庭富裕者则表现得傲气自大,有想法有进取心,但喜欢夸口炫耀。二者的共同点则是势利自私,嫌贫爱富,相互攀比。最近几年,Q村经济条件好的人家(约有20多户)争相在城市买房,有些买不起房就租房并将孩子带进城里上学,有些家庭集中力量在村里翻修建房或搞“高档”装修,还有一些家庭开始购买小汽车①近几年,Q村买小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特别是有20多岁青年人的家庭。年轻人在流动务工之余考取驾照,然后以少则3~5万元多则6~8万元买一台汽车开回家,尽管多数人只是春节期间用一段又出门务工,但他们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在攀比之风盛行的当下,这似乎是他们挣得面子的有效方法。。总之,大家似乎都在想方设法证明自己不比他人差。

在这样的激烈竞争中,村民在关系实践上由重义轻利转向重利轻义,从本体性价值竞争转向社会性价值竞争就成为必然。这种竞争攀比的村庄环境氛围具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它从另一角度强化了农民的流动外出意愿。因为很显然,农民流动外出后会因距离上的远隔和消息上的“不通达”,可以顺理成章地摆脱来自村庄比较和舆论方面的压力,进而使自己更从容地选择交往对象与交往空间,甚至可以在压力很小的情况下摆脱村庄层面产生的道德义务。[14]近年来,媒体常常报道一些农村务工青年不敢回乡过春节的消息,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这方面力量的影响。青年人在外务工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积蓄是十分有限的,而家乡在竞争攀比环境中的消费压力却很大,当他们的经济实力不足以为他们赢得面子和心理上的平衡时,便选择以不回乡的“逃避”方式做应对。可以想见,这样的环境势必会造成村庄人际关系的恶化,加剧家庭户之间的矛盾和经济分化,甚至影响外出青年人对村庄的感情寄托,进而对村庄未来带来挑战。

(二)村内互助关系趋于弱化

克鲁泡特金在《互助论》一书中说,我们(人类)的伦理观念起源于互助的实践,互助在人类道德的进步中起着主导作用。[15]的确,数千年以来的中国农村社会,人们之间处理关系遵循着熟人社会的行事逻辑,是重情义,重乡情,讲帮扶,有着非常深厚的互助传统的,特别是在乡村社会的亲戚乡党和邻里之间。南宋的袁采在其治家格言之作《袁氏世范》中就曾说:“至于邻里乡党,虽比宗族为疏,然其有无相资、缓急相倚、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情义所关,亦为甚重。”[16]这种邻里守望相助的文化,一直为中华文化传统所推崇,在乡间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中被最广泛地认同并践行。然而随着社会急剧转型并将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卷入流动务工的滚滚洪流之中,这样的传统文化发生了剧烈变化。一如前述,人口流动使村庄内部的秩序受到冲击,也给人际关系的演变造成了很多不确定性,以往流行于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处理原则在新环境新场景下不再适用,人们逐渐接受或不得不接受新的人际交往观念与交往规则。总体来看,随着人口流动过程的不断加深,村民们对以往基于熟人社会环境建立的稳固的、情感性浓厚的交往关系不再确信,转而开始适应并习惯了现付现收、对等交换式的工具性交往。

在当地农村,村民个人或家庭户需要他人帮助的最重要的事莫过于这三件:建造新房、青年人结婚和老人去世。

建造新房是农村人耗时最长、投入财力和劳力巨大的家庭工程。在人口流动的起初或流动规模很小的阶段,农民建房期间会有街坊邻居自觉自愿前来帮工,少则十天半月,多则断断续续持续数月之久方可建成。施工干活期间,有些街坊邻居会带上自家的工具,根据自己意愿和特长负责某方面的活计,十分自觉随意,主人只需给他们每天做好抽烟、喝茶、吃饭等服务保障就可以了。当然,主人对他人的帮工并非心里没谱,相反,诸如哪位街坊帮了几个整天、哪位邻居帮了几个半天之类的问题,他们都会记在心里。等到对方有事需要帮助时,尽量会以只多不少的帮工“返还”回去,这种有来有往的帮工其实还是遵循着“对等”的法则,但因为不涉及直接的经济交换,而且是以帮工者主动前来“找活干”的方式实现的,因而就有了守望相助、体恤相扶的情感色彩。如今,在人口大量流动外出的情况下,以互相帮忙完成新房建造工程已十分困难,市场化过程形成的经济交换思维更让自愿出工出力的人际互动变得难以持续。因此,村民建房现在只能选择承包给当地工程施工队,要么“全包”,要么“半包”。全包就是将所有工程及建材预算为一个总价,建房者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目前一般为70%)的房款给承包队,承包队从最初的建材采购到一步步施工,最后完成整座房屋的交接,建房者确认并接手新房后,会支付余款给承包队,从而完成整个房屋修建工程。这种承包方式对建房者而言极为省力,但经济支出不菲。半包就是只向施工队承包工程建设,所有建材的采购和运输都由建房者自己完成。在采购建材过程中,往往也需要请村里人帮忙,但这种帮忙是要付劳务费的,根据干活的轻重程度,每人每天的劳务费少则100元,多则200元不等。若是涉及技术性的活计需要找技术人员,则以小工和大工的标准相区分,小工每人每天劳务费200元,大工每人每天劳务费300元。这已是当地目前形成的市场固定价,没人讨价还价,也不“允许”讨价还价。

村庄青年人结婚也是颇能展示村民互助关系的大事。传统时期,一旦某家有年轻人谈成对象,从最初的认亲仪式开始,街坊邻里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其中。因为大家同处一个联系紧密的地缘共同体内,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参与街坊邻里的大喜之事不仅是一种分享喜悦的情感表达,以此显示与街坊邻里的“自己人”属性认同,同时也是具有道义支持色彩的高尚举动,以此显示自己在街坊邻里乃至村庄范围内应有的道德水准。到了正式举行婚礼仪式的那天,很多村民都会接受邀请前来帮忙,在婚礼“大总管”的筹划安排之下,大家被分为迎送接待组、伙房后勤组、席面服务组、账房礼簿组等多个工作小组,所有人各司其职,以最大的努力让主家的婚礼仪式顺利举办。婚礼当天下午,当新娘娘家人及主家的其它各路亲戚吃席完毕,以持续的鞭炮声开始送客回返之时,村里未参加婚礼的其他人家便派代表前来恭喜祝贺,带现金去账房上礼,吃席喝酒,其乐融融。很明显,这种建立在稳定的村庄人际关系基础上的互助传统,对所有村民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支持和生活价值意义。但在今天,同样是因为村庄人口的大规模流动,这种互助传统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一位长期在村里的知情者说的一番话,大致能反映出这方面的变化和问题。

“现在大人娃娃常年都在外,平时留下来的不多,就结婚这样的喜事来说,要办好也不容易了。不能光有钱,有钱还得有人呀,过喜事就得人多热闹,不然看起来不像,亲戚(主要是新娘家)不会满意。现在为啥腊月里、过年时结婚的多呢,就是为了凑人嘛,出门在外的都回来了,就好办一些。但是也和以前不同了,你得去请,不上门去请人家是不会来的。现在结婚都要用很多车,正好就找有车的人家,因为用车你要给人家钱嘛,你多给一些钱,相当于把这个车和人都找来了,大家面子上也都不觉的有啥不合适。因为结婚是大喜事,你也不好拿钱去请人,把这事说明了也不好。”(个案ZYS14,男,68岁)

可见,农民在行事逻辑上有明显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诉求,但在具体做法上很讲究“策略”,他们既在面子、金钱和情感上做到了不动声色的“平衡”,也在事项完成上表现出了“协作互助”、各取方便,这不能不说是农村生活的另一种艺术。笔者在初期入村探访期间,碰巧遇到一位姑娘出嫁,为了让陪送的娘家人队伍更庞大一些,姑娘的妈妈提前几天开始在村里请人,确定好以后给准女婿打电话说了陪护队伍的大概人数,好让他们婚礼当天备好车辆接送。结婚本来是两个当事人(最多扩展至两个家庭)的私事,但在当地农村,大家不仅保留着喜事要“广而告之”的习惯及相关的认识,而且十分注重“人多势众”所撑来的面子。这不是用虚荣或攀比这样简单的字眼所能概括和解释的,其行动选择的背后,依然反映着一种流动时代的乡村社会评价和认可机制。对于身处其中的农民家庭而言,这种评价和认可机制既具有很强的地域文化约束性,他们不得不奉行照办,也有看似无形实则有力的现实工具意义,他们必须要以实践行动尽力争取,达到自身“正面”影响的最大化目的。

除了建新房和青年人结婚之外,家里有老人去世也是反映村庄互助关系强弱的一个重要事项。受人口外流的影响,村庄丧事料理现在正变得越来越难,死后缺人手守丧,缺年轻人抬棺材,已成为困扰大家的现实,尤其是夏季农忙时间,丧事料理更是严峻。在以往互助关系密切的时代,村里每有老人去世,无论穷富,家里人都会按照流传已久的风俗习惯行事,请阴阳风水师选地挖坟、请锁啦队吹奏哀乐、请民间艺人糊纸货祭品、子孙后代披麻戴孝……真可谓是“葬之以礼”。之所以能做到这些礼数,大致有内外两方面原因:内在原因是死者家人基于内化的传统孝道要求,要做到孝礼毕至;外在原因是因为大量村民参与丧事料理,对死者家属其实施加了一种按规矩办事的压力,他们以参与者、见证者的身份同时完成了监督者的任务。然而现如今,当人口流动促使村庄互助关系发生改变时,村庄也正经历着深刻的价值之变,即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意义系统也发生了改变。[17]这就为丧葬仪式的变迁包括逐步走向庸俗化、工具化提供了条件。例如,一些地方在亲人的丧葬仪式上安排低俗的各类娱乐表演,将原本哀伤严肃的葬礼仪式搞成了不伦不类的作秀场;一些人利用亲人的丧葬仪式,大肆挥霍铺张,满足其炫能耀富的虚荣心;有些人甚至将丧葬仪式变成借机捞财的工具,如此等等。前一种情形近年来多见诸媒体报端,目前在当地暂未发生,但后两种情况多多少少都已经存在了。人们这样的行动选择越频繁、越普遍,村庄人际关系的情感色彩就越淡薄,相应地,基于情感和道德的互助关系也就越加弱化。

(三)村内矛盾纠纷增多

村庄人际关系失衡崩解的另一表现是矛盾纠纷的不断增多。就笔者观察和走访了解所知,村民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的确是越来越冷漠,亲属、邻里之间的矛盾也呈现为增多趋势,甚至一些家庭、家族内部也分歧不断、关系很僵。之所以如此,大多依然与利益有关,或者与经济分化引起的心态变化有关。前述分析已经说明,人们的价值系统改变导致了人际关系系统的变化,即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处理越来越看重是否有利可图,是否能带来工具性“借力”的便利。从目前的村庄人际关系状况看,那种传统的以邻里相助、互爱相扶为表征的初级社会关系正在遭遇挑战,村民们身上已表现出妒忌、冷漠乃至扭曲变形的不良心态,因而各种矛盾和纠纷时有出现。村内目前的矛盾纠纷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邻里之间因房前屋后树木归属、家禽家畜养殖及宅基地划界等“琐事”所引起;二是村民之间因一些国家提供的政策性补助资源的分配而引起。农民的忠厚老实与善良皆屈服在了利益面前,变化开始在渐进的、被当事者无甚留意的过程中发生。

村里有两户关系很好的邻居,宅基地边界上有一棵核桃树,树还小的时候两家人都不在意,当树长大结了核桃后,开始有了争执,双方都认为核桃树是自家的,但又拿不出证据。在找村支书评断未果后,其中一户人家挖断了对方常走的一条路,理由是路在自己家院墙外,挖与不挖是自家的权利。为此,两户人家动手打架,一度闹到镇派出所,派出所出面调停仍未果,最后在中间人的调解下双方同意砍掉核桃树、道路恢复原貌,以此作为了结。此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两户人家至今互不往来。还有因家禽家畜吃了别人家种的菜引起的争执、宅基地划界处水渠修改引起的矛盾等等,不一而足。村民之间的这些矛盾纠纷本质上并无多大的利害关系,之所以会引发口角甚至动手打架,实际上还是人们的心态出了问题,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互相“不服”,谁都想要压住别人,而自己不愿意低头。这种比较极端的利己主义或自我中心主义使村庄内部沿袭已久的做人之道难以维系,村民之间的交往关系越来越趋于短期化、实利化。人们在行事过程中更多注重的是自己的利益,而抛开了对公共责任的承担和他人利益的尊重,从而出现了大量的阎云翔所讲的“无公德的个人”。[18]原本传统性很强的村落社区里,出现这样的局面显然是令人忧心的。“搞好邻里关系,不仅基于互利互助的实用功能,而且邻里和睦,会让人有归属感和认同感,继而才会有精神家园之感。”[19]实际上,但凡是打算长期在村里生活的人,都对这样的邻里关系充满了担忧,大家都意识到问题所在,却又无力改变。

导致村内矛盾纠纷的另一因素是国家政策性资源的分配过程,主要是“低保户”的识别认定和操作过程。王春光教授基于对贵州省15个贫困县的贫困乡村的调查研究,发现扶贫开发不但没有增强村庄团结,反而在许多情况下会恶化村庄团结。[20]应当说,这种情况在西部农村地区是比较常见的。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因为“低保户”认定,一些村民也有私底下的抱怨和不满,性格直率的村民会直接找村干部去理论。但与有些群众反对激烈的村庄相比,Q村在这方面还算不错,至少没有出现告状的情况。或许,这与负责“低保”工作的干部有一定关系。当问及村里“低保”名单的确定问题,一位负责干部很直率地说:“没有丝毫人情或关系成分是不可能的,但关键是有个限度。”他认为,Q村的“低保”名单十户里面有九户是公平公正的,相比与Q村只有一道山梁之隔的Z村,自己相信Q村的“低保”工作没有问题。因为他将本村的“低保户”情况和Z村“低保户”情况作了对比,发现Z村有明显的家境困难户未被列为“低保”对象,而家庭条件不错的村干部近亲属都在享受“低保”待遇。两个村相比,他有了十足的道德自信,认为他的工作是对得起良心的,他一点也不担心“上面”会派人来核查。

当然,引起村庄矛盾纠纷的因素也会因地域环境差异而有所不同。譬如,有学者通过在两湖平原地区的田野工作,研究了“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引出了“家门口的陌生人”和“熟人关系的陌生化”等议题,认为乡村混混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存在,不但使村庄基于熟悉、亲密的乡土逻辑而行事的人际关系发生了变异,而且正在使温情脉脉的村庄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21]黄土高原有些农村地区也有混混存在,在Q村,笔者没有发现势力较大的混混群体的存在,但村庄在各个方面表现出的熟人关系陌生化倾向与理性化、契约化的行事逻辑,一样彰显了村庄人际关系疏离崩解的现实。

三、“无力”的村庄

村庄是个整体性的“社会单位”,之所以强调“整体性”,乃在于村庄不仅具有人口、经济、文化及特定的地域范围,还在于它本身所具有的力量——维持自身人文生态平衡和持续发展的力量。在我国广袤无垠的农村大地上,有许多古村落分布在东西南北不同地区,这些古村落之所以能在历史洪流冲涮中存续至今,莫不因为其自身拥有的“力量”。然而到了今天,面对人口流动的滚滚巨浪,大量的农村村庄只能听之任之,无力阻挡。笔者田野调查发现,村庄的“无力”目前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大量人口外流导致的村庄“空心化”使其持续发展的动力丧失;二是村组织涣散无力使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力量大大削弱;三是村民一致行动能力的消失使村庄的团结整合失去了条件支撑。

(一)“空心化”:不争的事实

“空心化”是学者们讨论农村人口流动现象和问题时常用的一个概念,随着农村人口流动进程的持续和加深,村庄“空心化”概念的内涵也由单一扩展到丰富多元,即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人口空心化扩展到后来涉及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地域空心化。[22]具体来说,空心化就是“由于优质人口外流、本土经济活动密度下降、社会制度和社会事业萎缩,以及‘政治一文化仪式活动’衰减所导致的乡村社会在整合能力(归属感)和集体动员能力(自我效能感)上的全面削弱”。[23]尽管也有学者并不认同“空心化”概念及其指称的倾向于“唱衰”乡村的观点,但作为一种事实这是确定无疑的,至少在包括Q村在内的西北黄土高原地区是很普遍的。从Q村人口流动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常年流动在外的人口为546人,占村庄人口总数的55.8%,如果加上15%左右在本镇及邻近乡镇干零工偶尔回家的这部分人,总数至少达到村庄人口数的70%,也就是说,真正长期留在村里的人口大概只有30%。据了解,这样的人口流动规模在甘肃中部的黄土高原山区农村很普遍,考虑到如此多的流动者中大多数都是青壮年人口,属于“村庄精英”人口,他们的大量外流对当地村庄产生的影响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

从农村和农民视角看,农村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一般是农村有能力的人群,是农村的智力资源和精英群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24]村庄大规模的人力资源的单向流动,必然会导致村庄人才流失,对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不利影响。近年来,国家以大力倡导和政策支持方式鼓励青年人回乡创业,有些地区的村庄确实因年轻人回乡创业而出现了一定的人口回流效应,但受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所限,笔者田野点所在的地区目前看不到会有年轻人回流的前景,因而也无所谓人口回流效应。相反,以实地调查所见及经验判断,在当地大范围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将长期保持刚性的、不可逆转的趋势,除非城市有了巨大的经济震荡而无法接纳他们就业。当数量巨大的青壮年人口流出农村,拉开与熟悉的故土之间的距离之时,也就意味着他们走上了充满荆棘与挑战的“非农化”之路。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虽然他们的父兄、他们的土地、他们的户籍依然在村落之内,但他们的教育、他们的走向、他们的欲求已经城市化了。他们已与村落、土地及父辈传统的生活方式割断了联系,但在客观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无法在城市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永久性生存空间。[25]到底会有多少人、以怎样的方式实现向城市市民的转变,显然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选择背后的代价付出是必然的,其中包括村庄所付出的代价。

“空心化”加剧不仅意味着村庄发展赖以依靠的人力资源逐渐丧失,而且在经济消费市场化和劳动力商品化等方面对村庄社会产生着很现实的直接影响。随着村庄“空心化”加剧,乡村社会的内部劳动力会越来越稀缺,因而势必会催生出不甚规范但确有必要的劳动力雇佣市场。这在前述部分已通过村庄人际关系的理性化和陌生化作了分析说明。另外,与乡村社会出现劳动力雇佣市场的逻辑相一致,那种本来以绿色环保无污染被看好的地方性食材(土特产),也必然会加速走向商品化,进而使乡村社会承传已久的“熟人社会谈不了买卖”、“街坊邻里做不成交易”的话语彻底消亡。换句话说,“自给自足或物物交换已经不能用来刻画乡村世界的基础消费活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日益成形的内部食物消费市场。”[26]这种基于理性交换的市场常态一旦在农村村庄形成,其对农民的塑造力和影响力将是空前的,就此意义上说,费孝通先生笔下散发着浓浓情谊的乡土社会及乡土农民确实要走向终结了,且从目前情势看,乡村社会的这种走向已是不可阻挡的大势所趋。

(二)村级组织“空转”

在我国现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农村村庄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这是不可否认的社会事实。村庄的条件不同、类型不同,对村庄组织机构的影响也大不相同。有学者从“公共利益存量”和“村民间关联的紧密程度”两个维度划分了四种类型的村庄,[27]其中第四种是公共利益存量稀缺,村民内部关系也比较松散的村庄。包括Q村在内的当地很多村庄都属于这种类型,即村里没有什么集体经济和资产,村民之间的关系也确实比较松散。正因如此,在这样的村庄里当干部是没有太大吸引力的,担任村干部也常常被认为是一份“出力不讨好的差事”。Q村目前的村委组织架构非常简单,核心人物只有三人,一位支书、一位村主任、一位文书,三人每月由镇政府各发给酬劳1 000元。村里有六个村民小组,每组各配有一位组(队)长,因为没有镇政府任何待遇,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状态,笔者调研期间,有四位小组长也外出务工,并不在村里。

“说实话,现在干这个公事很受气哩。以前我在村里的人缘关系不能说100%吧,起码95%的人都是认可的,关系都很好,现在干个这(公事),有些人就有看法了。今年还好一些,前两年搞精准扶贫,镇上干部每天扎在村里,真的是没黑没明(不分白天黑夜)地填表格、统计数据,给你说吧,肯定比你们的工作要累十倍八倍。镇上干部来了,你不让他们在家里吃饭也不行吧,一个月就给个1 000元,你说我图啥?跟你说吧,如果不是我开了个商店、养着几十头猪(有一个小型养猪场),我也早出去打工了。现在能人都看不上干这事,都在外面挣钱哩。”(个案ZLE15,男,41岁)

这是村里文书说的一段话,从中不难看出村干部的处境与想法。由于大量人口流出后缺乏“群众基础”,再加上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支持,村委会作为一个组织处于经常性“空转”状态。在离Q村不远的另一个村,两年前有个令人惊讶的情况:近九百人的村庄里没有合适的文书人选,最后居然由一位不识字的“八零后”担任该职。村民们有时去镇政府办事,文书不会写字开证明,只好由村民自己找人写好,他只负责盖章,大家因此抱怨不少。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村内“人才”缺乏到如此程度,关键在于村委会已经成为没有任何吸引力的“烂摊子”,有想法的人都不愿意接手。与之相比,Q村的组织机构算不错了。近年来,为了统筹城乡发展,国家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领域的补贴政策出台比较密集,投放的资金量也相当大,但对于很多直接涉及到村庄利益的项目,处于“空转”状态的村组织无力参与其中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Q村近几年陆续得到了一些政策支持性的发展项目,包括从村里到镇上的6米宽道路硬化、村内户与户之间的道路硬化、幼儿园建设以及大规模的农田土地整理等等。根据村干部的说法,这些项目都是村委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前期做了项目申报和相关的丈量工作,其它的都由政府和工程承包企业来做。由于村组织的“空转”乏力,涉及村庄和村民直接利益的政策行动,仅仅由项目承担企业与政府两种力量在推动,村民和村庄反而被搁在了一旁,这是村庄治理中的尴尬现实,也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另外,笔者调研了解到,2015年10月—2016年3月,国家投资1 250万元为镇内6个行政村(包括Q村)完成了一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矗立在村外山梁上的项目完工“标志牌”显示,该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57平方公里,其中梯田556公顷,水保林101.26公顷,谷坊7座,配套主干道路21.45公里,排水沟渠21.45公里,行道树5 363株,田间道路54.61公里。调研期间,笔者往返于村庄周围几公里范围,对这些工程心里有数。且不说道路、排水沟、行道树等质量如何,单听听老百姓对工程的反应和评价,就让人产生疑虑。总体上说,村民们对工程特别是大面积的土地整理工程从一开始就持怀疑态度,因为当地大部分是陡坡地,很多农户都将其撂荒多年,将这些土地全部纳入整理范围,在必要性上是如何论证的?同时,要将这些土地完全弄平整,只能将其分割为一条条狭窄的带状,而且无法留出农机具进地之道,这与推动机械化耕作的目标也存在着偏差。整理土地由大型机械操作完成,巨额成本由政府负担,这个农民自然不关心,但农民关心的是自己的熟土地会被从2~3米深处翻出的生土所覆盖,在短期内难以种植并有可观的收益。但项目如期实施,村民们只能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等待观望。项目实施的结果如村民所料,很多在当时看上去很“美观”的、花费巨资平整过的土地,在一年多的雨水冲涮下已经沟壑满布,而且依然处于被撂荒的状态。那些无用的排水沟、破败的田间道路、还有那些或干枯、或存活但东倒西歪的水保林,无不成为村民们发牢骚的对象及相互取闹时的“笑柄”。

斯科特曾在一项著名的研究中揭示出“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道理,他说:“以追求‘现代’的名义对村庄进行规划,未能如其所愿给人民提供服务,让人民满意,尽管这愿望有时是很真诚的。”[28]有良好用意的项目之所以落得失败,就是因为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忽视了生态和生活的基本事实。当前国家依托政策投放于农村的大量项目资源存在的不精准、不被基层农民认可的现实,其实就是斯科特意义上忽视当地生态和生活的基本事实所致,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村组织的工作乏力。政府投放了巨额资金为村庄开展项目,结果因为村组织的“空转”乏力,被排除在项目之外。使村庄项目成为工程承包公司与上级政府之间的事,最后的工程验收评估也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完成,村民不懂也参与不了对项目结果的评价。“事不关己”的观望姿态使村民们对相关项目没有配合性的个人行动,这种姿态对项目实施效果毫无益处,并最终通过项目效果方面的问题强化了基层群众对项目不认同、对政策不看好的认知。

有学者指出,农村土地整治的持续发展理应统筹兼顾其工程建设属性和社会治理属性,但由于国家政策设计中的受惠者并未真正成为农村土地整治实际运作的主体,[29]因而造成在两个向度上均未能实现政策预期的结果:一方面是建成的工程设施多与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脱轨,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村级组织和农民被项目化工程运作所“架空”,进而使得基层社会治理流于虚化和形式化。这种情况对政府推进社会治理的信用体系构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当然更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集体行动力丧失

在我国农村,由于公共领域和公共精神向来十分缺乏,因而村庄的集体行动能力更多表现为村级组织的资源整合和人力调动能力。人口流动使农村社会与外部世界发生了深刻互动,城市和乡村的资源组合和治理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曾经在计划生育、农业税等极具刚性的政策框架下强力运行的农村基层组织,今天已变得软弱涣散,甚至在集体经济和公共利益存量缺乏的诸如Q村一类的村庄,资源整合和人力调动的组织机制与力量已不复存在。Q村村级组织乏力“空转”,无法有效参与村内项目工程就是例证。但是,若将村庄集体行动能力消失的原因归结于村组织,却是颇有偏差的。实际上,人口流动才是更重要的原因,而人口流动又受驱使于结构性力量——不平衡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实践诱导。

据一些年龄较大的村民回忆,Q村以往有很多需要村民集体行动完成的任务,他们管这些任务叫“众事”,即关乎众人利益之事。例如修梯田、整修农路、庙里过会等,这都是村里每年固定的大事。修梯田、修农路需要每户出劳动力,村小组根据各户人口多少划定各自的任务量;庙里过会需要请戏团唱戏、杀牲祭祀,加上一班服务人马的烟茶伙食等,所有的花费均按照估算向每家每户收取,大家都很自觉,毫不推辞。然而,随着外流人口不断增多,近十多年来,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发生了变化,及至今日,非但修桥修路等需要出力的工程无法启动,连春节期间的文艺晚会、耍社火、唱戏等节日娱乐活动都很难举行,因为年轻人过了春节假期都走了,甚至演了文艺节目也没多少人看。市场经济环境下金钱的魔力巨大无比,趋利习惯与行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农民的生活,农民的行为选择越来越受到短期化、功利化因素的影响。“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在改变着人与人的社会距离和心理距离,同时也瓦解着整合社会凝聚人心的公共性基础。”[30]在某种程度上,农村人口大量流动进城,究竟是缓解了还是恶化了“三农问题”,这是非常值得追问,也是不应被经济发展和表面繁荣所遮蔽的问题。

人口流动使同村人之间交流的机会大大缺少,儿童与成年人互不相识成为常态,“熟人社会”或将成为历史。村庄常住人口的锐减以及留守人口面临的不利处境,直接影响到他们参与乡土生活的积极性与热情,这导致乡土社会中各类社会制度性(如宗族、文化信仰体系、手工技艺传承,甚至通婚活动)活动的密度大大降低,最终表现为乡村社会的凋零。[26]这种状况下,村庄“内发”动力无从谈起,推动实施公共工程的基础条件自然也不存在。面对来自老人照料和儿童抚养方面已经足够沉重的压力,留守人口只能将自己的注意力投放到如何维持生计上,家庭之外的村庄公共事务对他们构不成实质性的吸引力,这已经不是他们的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因此,以村民自治为推动力的“乡村治理”行动自然难于付诸实践。

四、流动的悲剧:三类典型案例

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历程中,我国社会产业结构调整的总趋势一直是农业和制造业逐步下降,而服务业稳步上升。与此同时,农村进城人口的劳动力价格也呈不断上升的状态。根据村民的描述估计,大约在十年前,Q村村民流动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条件下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务工人口的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村庄内部家庭户之间的经济分化也因外出劳动力的差异开始加速。笔者调查期间,有几个家庭被很多村民私评为拥有百万元以上的家庭户,他们都有各自的“生财之道”:一户人家是父子三人近几年几乎承包了本镇各村的互联网信号塔修建和入村线路架设;另一个家庭是因为有四个女儿陆续出嫁,收到了大量的彩礼;还有好几个家庭则是因为长期保持了三个以上的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按照保守估计,那些常年保持三个劳动力在外务工的家庭,年底净收入一般都在15万元左右,相反,仅有一人外出务工或没有条件外出的家庭,经济收入就会吃紧。由于各个家庭的劳动力数量存在差异,同时家庭负担和具体情况也不同,因而在外出务工人手上存在很大差别。这种情形使得基于务工收入的经济分化在家庭之间持续扩大,有些个人和家庭因之而被甩开,成为村庄范围内大家熟知的穷人或困难户。在处境不利的现实环境下,个别村民和农户家庭近年来出现了各种情况,笔者将其以村庄悲剧统称,并分三种不同的情景类型进行简要的案例呈现。

(一)“出逃村庄”

个案(一):村民具会(化名),男,1975年生,因母亲病故,家庭经济贫困,初中二年级便辍学在家。起初跟着父亲和哥哥务农,后开始外出打工,协助父亲和哥哥盖起了新房。2000年,哥哥结婚,次年哥哥嫂嫂分家立户,搬进新房,他与父亲成为父子二人家庭户。父亲身体不好,一直在家种地,为了翻修房屋并娶妻,具会坚持务工挣钱。2005年前后,曾有中间人介绍相亲,因其家境不好没能成功,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具会渐渐对自己的婚事失去了信心。2010年开始,具会脾气开始变化,与父亲和兄长多次吵架,村里人对其多有微词。2012年春节后,具会外出打工,选择不再回村。2014年前后有同村人得知其在内蒙古某地打工,但一直不与家里联系,70余岁的父亲独自在家,生活方面由其兄长接济。

个案(二):村民爱全(化名),男,1971年生,本是与Q村相邻的Z村人,因幼时家里太穷且兄弟姊妹众多,被父母过继到Q村一户人家(养父母未生育孩子)。爱全养父母家庭条件较差,加之过继后已错过了上学时间,所以没有上过学。从十多岁跟随养父母种田劳动维持生计,直到自己快30岁时养父母相继去世,爱全没有离开过Q村。此后,爱全孤身一人在家好几年,娶妻的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后来进城找了个仓库搬运的活儿,打工期间结识了一位年龄相仿的单身女人(丈夫去世,有两个孩子),两人走到了一起。按照村民的说法,爱全算是给那家招亲(入赘)了。但他的户籍一直保留在Q村,并未迁出,他每年会回村里几次,每次回来都要收拾家里,把房前屋后的杂草铲除干净,给邻居们交待好帮忙照看房子,然后再离开①根据村内个案访谈资料(个案编号ZLE15)整理所得。。

具会和爱全两人是Q村在发展过程中被甩掉的典型,他们的成长轨迹和发展际遇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性。三十多年的人生岁月,尽管已将Q村的一切印刻至记忆深处,但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因为他们不得不离开。造成两人选择“出逃村庄”的力量无疑是多方面的,亲人过早离世的伤痛、个人终身大事的困境、村庄熟人或同情怜悯或轻蔑不屑的眼神,所有这一切都让他们越来越无法承受。与具会抛下亲生父亲毅然决然地“逃离”村庄有所不同,爱全的“出逃”显然还带有不舍和留恋,他保留户籍和照看家园的行动或许也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因为在当地人的观念中,入赘者的身份是“低人一等”的,而他的入赘情况又很特殊。爱全的选择至少说明两种可能:一是他对自己的入赘婚姻并无信心,甚至可能已经出现了问题;二是他对村庄和乡土怀有情感认同,无法与之彻底割舍。从Q村目前发展的实际看,很难保证往后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具会或爱全的出现,当生活现实迎来某种境遇之时,他们必须做出选择。这就是眼下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发展宿命,当然也是生活于这些地区的农民的宿命。乡土社会的命运取决于其能否依然为生活于其中的人提供社会支持和价值支持,如果人们在村落中无法获得生活的价值,实现人生的意义,那么他们必然要逃离。[30]

(二)“疯癫与失常”

个案(三):Q村村民迎年(化名),男,50多岁,小学文化程度,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二十多年前,30岁出头的妻子因胃癌去世,当时大女儿还未小学毕业,小儿子刚满三岁。为了平衡农业生产和儿子的抚养以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迎年让大女儿停学,开始承担起一家人的做饭洗衣等家务劳动。随后二女儿也因为家务多放弃上学,协助姐姐照看弟弟。大女儿一直坚持到弟弟读初中,才办了自己的结婚手续。后来,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迎年说服二女儿为其招赘了一位外地女婿,但因一些生活琐事,迎年和女婿常常闹矛盾。女儿最终选择了和女婿离家出走,儿子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当迎年集中力量为儿子的婚事奔波时,发现当地娶媳妇的难度越来越大。儿子在外打工时经常参与赌博,连续多年挣不到钱,后来索性过年也不回家。2013年前后,历经挣扎和忍耐多年的迎年终于走向了间歇性精神崩溃——发疯了(村民语)!有时高声呻吟呼喊,有时叫骂街坊邻居,甚至破坏别人停在路边的汽车。无奈之下,只好由大女儿接走照看②根据村内个案访谈资料(个案编号ZLE15)整理所得。。

据村民们说,迎年年轻时长得一表人才,还写得一手不错的小楷毛笔字,20世纪80年代,每逢村里有人家娶媳妇,迎年是无可替代的账房执笔人。然而,妻子的过早离世使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发生了巨大变故。可以想到,在20世纪90年代“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时期,迎年为了三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做出了怎样的努力。当他以为孩子长大后自己可以有所依靠时,反而遭到比以往更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于他而言,二女儿和招赘女婿的离家出走可视为对自己的“背叛”,儿子学业未果娶妻困难成为他最大的负担。面对村民们的舆论压力(一些人认为是迎年脾气不好,逼走了女儿和女婿)、需要翻修房屋和娶儿媳妇的艰巨任务,迎年感受到了气馁和力不从心,而儿子的赌博成性与不争气则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在注重家庭生活、注重“先人”①“先人”即祖先,当地农民在各类重要节日或庄重场合最集中、最普遍的祭祀对象就是“先人”。观念的当地,一个农民首要的人生任务就是为儿子建房娶妻,“为人父母者,若是没能为儿子娶上媳妇,那么,子嗣的繁衍,家庭的延续也就无从谈起,父母不仅无颜见‘先人’,亦在村庄的邻里面前丢了脸面,自己也会惶恐不安地渡过一生。”[31]如此看来,儿子的“不成器”和自己的无能为力,使迎年在完成“任务”上彻底失望,从这个意义上判断,他走向疯癫与失常的人生并非是出于偶然。

从环境系统的视角来看,迎年走向精神疯癫与失常的过程,既是其家庭性的悲剧,也是村庄和社会性的悲剧。其实,自1978年农村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群体长期被抑制的向往富裕生活的心理得到了激活,竞争和攀比心理也同样渐趋强烈。然而前文已提及,近十年来,当地农村家庭出现了越来越快、越来越显著的分化,村庄内部逐渐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城乡发展不平衡状态下的“次二元结构”②所谓“次二元结构”,就是指在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分化过程中,在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内部出现进一步的分化,城市和农村分别出现了新的差距明显的阶层与群体。。农村村庄是一个范围有限的社会空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虽然已经变得淡漠起来,但各家庭户在经济、人口、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相互了解还是较多的,这样的村庄里一旦形成稳固的“次二元结构”,村民及家庭户之间的攀比与隔阂将不可避免。而相互比较产生的落差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心理失衡,进而产生失落感、焦虑感以及不适应感。于是,嫉妒、压抑乃至仇视等不良心理就会滋生,其发展的极端化表现就是心理变态、精神失常。

英格尔斯说:“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勾勒出社会经济图画的统计指数,也是一种心理状态。”[32]以此而论,在当地农村地域环境中,基于人的心理状态的落后和不发达还十分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比我们想象的更为严重。村民迎年已近六十岁,身体和家庭条件决定了他不可能和具会、爱全一样走上“出逃”村庄之路,结果便是他的精神发疯失常。其实,还有部分处境类似但没有发疯失常的人,他们和迎年的人生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三)庙会与“道场”

黄土高原农村地区自然生态和经济条件差,但地域性的民俗文化却十分发达,兴建庙宇、举办庙会就是传统民俗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在笔者田野调查的地区,几乎每个村都有庙宇存在,有些自然村较小,无法举办自己的庙会,村民常常参加邻近村庄的庙会活动。Q村是镇里28个行政村中排行第四的行政村,人口规模算是比较大的,至今保留有举办庙会的传统,只是今非昔比,庙会活动的热闹场面不复再现。由于当地的闭塞环境和习俗所限,Q村的庙会活动依然还保持着单纯的敬神祭祀属性,没有丝毫的商品交流贸易色彩。笔者调查期间,巧遇村里在举办七月戏会(以唱戏敬神的庙会),村里请来一个由五人组成的木偶戏团,白天唱木偶戏,晚上除了唱木偶,再加演一出皮影剧。白天戏场多是玩耍的孩子,看戏的大人寥寥无几,晚上有不多的老人和妇女会观看,但一般坚持不到剧终。听负责庙会的人讲,因为这是神戏,是唱给神听的,所以即便没有人看,他们也得唱完,不能“偷减耍滑”。

Q村上庄和下庄还有两座大型的宫殿式庙宇,一座是“家神殿”,一座是“财神殿”。两座庙殿有院有墙,有前厅后庭,殿内外雕梁画柱,飞檐翠柏,看上去十分肃穆庄严。由于殿内宽敞,设施齐备,“家神殿”成了一些留守老人经常的去处,特别是农历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两天,有人会自愿在庙里打扫卫生,问候接待前来磕头烧香者。

除了参加庙会、去庙殿敬神烧香外,近年来,村里逐渐兴起一股作“道场”之风①道场是指佛教、道教中规模较大的诵经礼拜仪式。一般分为“祈福道场”(阳事道场)和“度亡道场”(阴事道场)两大类。前者以祈求事业顺利、生意兴隆等为目的,后者以祈求消灾、愈病、避祸为目的。。曾经主要借助于村庄庙会举办的求雨、驱瘟等“道场”活动,如今在人口流动并逐渐产生分化的环境下转向私人化、家庭化。笔者调查了解到,村里现在作“道场”的家庭大概有两类:一类是在外挣钱多、经济条件非常好的家庭;另一类是家庭经济条件差且往往遭遇生活变故的家庭。前者以作“祈福道场”为主,而后者以作“度亡道场”为主。两类家庭在选择作道场的目的和方式上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见图1。

图1 家庭“道场”的目的与方式差异

由上图可见,富裕家庭和贫穷家庭在“道场”类型的选择上各有侧重,这源于二者在作“道场”目的或需求上的差异,除了共同的“祈求护佑”目的外,富裕家庭更多是为了炫耀和展示自己的发展成就,而贫穷家庭则更多是出于消灾避祸的现实需要。另外,两类家庭在作“道场”的方式上有很大差异:富裕家庭会尽量扩大宴请亲朋好友的范围,在严肃的“道场”仪式期间,也会穿插一些“创新”性的方式,为亲戚朋友及村民提供消遣娱乐的机会,当然这中间少不了有铺张浪费;与富裕家庭不同,贫穷人家作“道场”往往会将其控制在很小的私人范围之内,而且很遵守当地通行的“道场”规矩,以严肃而节俭的方式完成“道场”各项仪式,既满足了其在“道场”目的上的诉求,也符合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实际条件论,有些遇到变故的家庭其实并无作“道场”的经济支撑,听说一次“道场”需要至少请来3位诵经祭神者,按照两天的活动最低时限算,各项花费也不会低于5 000元。但为了摆脱困局,寻得祖先神灵的护佑,他们宁肯举债也愿意完成这样的心愿。

个案(四):Q村村民卫国(化名),男,42岁,小学文化程度。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兰州打工,结婚后和妻子一起协助别人开婚庆公司,负责气球、彩带等的布置工作,几年后开始独立揽活,承接工程项目开工竣工仪式上的气球、条幅、彩带布置工作,最终注册拥有了自己的婚庆礼仪公司,经济实力雄厚。发展致富后的卫国近几年多次回村作“道场”活动,有时是为了给去世多年的父亲超度(父亲因家庭矛盾于九十年代喝药自尽),有时是为了给儿子请“保状”(类似护身符)。每次“道场”活动都会遍请各路亲戚,大摆筵席,村里人参与者众多。听说去年一次,光燃放的烟花爆竹就有3 000元之多,村民无不称叹②根据村内个案访谈资料(个案编号ZLE15)整理所得。。

与卫国家大不同,另一户比较贫困的村民,前年冬天儿子出车祸被压死,事后父亲去求神抽签,神谕显示自家祖先有不满,于是便请来阴阳在家里作“道场”,为逝去的祖宗亡灵诵经赔罪。据说要不是家里有铃铛作响,很多街坊都不得而知,可见其作“道场”之心理,与卫国反差巨大,截然不同。

总之,无论是有人“出逃村庄”、精神失常还是有家庭选择作“道场”活动以祈求护佑避灾,说到底都是具有悲剧色彩的事。这样的事例在村庄近200户家庭中无疑是占比很少的,但这很少的比例并不是人们对其无视或忽略的理由。相反,越是从村庄发展的深层和整体看,这些悲剧所标识的流动的代价越需要引起人们的关注与警惕。

五、村庄治理的启示与反思

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是我国现阶段一个影响巨大的社会历史性过程,这一过程既有与其它国家城市化与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人口流动相同的一面,也有与我国国情和文化相关联的特殊的一面。看待农村在人口流动中获得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总体改善的事实时,绝不能忽视农村村庄及农民内部严重分化的另一面,且必须要考虑村庄和农民分化背后的政策推力。从根本上说,这种分化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整体加速分化的一部分。长期以来,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逻辑或意识形态支撑下,城乡之间践行着一套不尽合理的政策体系,造成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少,农村公共服务不足,社会保障滞后。这使农民、农民家庭及农村村庄在人口不得不流动以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形势、新背景下,为了减缩流动农民及农村发展的代价,农村村庄亟待增强有效治理。村庄个案的透视启示我们,村庄治理似乎需要在治理对象、治理主体和治理目标三个层面进行反思与调整。

其一,从治理对象层面看,治理实践中需要格外重视村庄的价值,在发展思维和认知上树立起“村庄本位”思想。所谓村庄本位,就是将村庄作为治理实践中政策资源投放的主要对象,在认识上明确村庄整体的价值和问题解决的重要性,从而超越以个人和农户家庭为本位的治理思维和实践行动。有学者指出,近代世界历史进程表明,都市发展与乡村破败之间存在事实与逻辑的重叠。[33]而乡村破败的具体表现就是一个个村庄的衰败——村庄秩序失衡、组织机构乏力、“空心化”加剧等等,这使得很多村庄陷入了无力应对种种困境、发展动力不断丧失的尴尬之中。[34]可以说,村民选择“出逃村庄”、变得“疯癫与失常”,都是村庄衰败最真切的写照。同时,村庄的衰败既意味着村庄历史和文化传承的衰败,也意味着村庄记忆和精神的衰败,这又是村庄人口流失乃至出逃的真正根源。

其二,从治理主体层面看,村庄治理的举措要建立在尊重并调动农民主体性的基础之上。没有人比农民更了解自身的发展处境与需求,这在逻辑和实践上都是确定的。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就要承认农民具有自由的、主动的、理性的一面,是承担和创造自己生活的主体,而不能把农民只看成是需要改变和发展的客体,将其置于被动的承受者位置。田野调查过程中,笔者体会到当下农民群体的主体性缺失是比较严重的,丧失了主体性的农民无法表达自己,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究其原因还是农民缺乏经济资源和权力所致,因为他们长期被以各种条件和身份识别排除在了经济资源和权力资源之外。当前,乡村振兴已经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在这一目标要求下,已有的村庄治理举措势必会进一步发力,那么,让农民拥有自己的选择权和参与权,进而释放出更多的自治空间,该是新时代推进村庄治理所要去做的。因为只有这样,政府在为农民谋福祉的过程中,政策倾斜优待与财政资源投放才可能更加精准,基层政府与市场合谋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才可能得到有效监督。同时,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推出的惠民工程或项目,也才有可能照顾到农村的地方传统和实践性知识,进而克服斯科特提出的难题:怀有良好初衷与愿望的惠民项目,因忽视社会生态、生活事实及不顾农村传统和地方性知识而导致失败。[28]

其三,从治理目标层面看,村庄治理的目标与政策设定需要将重心重置于文化之上。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是与土地紧密相连的,是乡村而非城市。乡村的生产、生活、建筑与民俗信仰是文化孕育的最肥沃的土壤。在人口流动导引的村庄居住功能和生产功能均大为消减的情势下,乡村作为孕育文化的土壤自然将越来越贫瘠,这不是好的兆头。另外,从城乡发展差距的角度看,城乡二元已经不止是一种社会结构,更是一种思维结构、认知结构,在对当今世界的感知和判断上,城乡之间的分野愈来愈清晰,农村人口正在逐渐被甩开。从村庄内部的现状看,基于经济分化基础上的人身分化也越来越严重,经济与身份捆绑在一起的“势利文化”尤为值得警惕。作为一种不良风气或氛围,农村的“关系文化”或“人情文化”正在农民的观念和生产生活实践中被建构,这样的文化对那些身处弱势的个人和家庭的杀伤力是极大的①2016年8月在甘肃省康乐县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事件。一位名叫杨改兰的母亲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四个子女,随后自杀,一周后杨改兰的丈夫也选择自杀。“杨改兰事件”是农村村庄衰败的个案折射,是杨改兰在遭受歧视、排斥加之穷困到绝望所作出的极端行动,是因典型的村庄“势利文化”所酿成。。因此,引入社会服务力量,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从文化和人心恢复中重新定位村庄的价值,该是政府宏观治理战略中应有的考量。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调查的农村地区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政策监管机制的缺失,使得少数人借助国家政策资源的输入,谋取私利而侵蚀了村庄的公共利益,这种利益分配的非均衡化使弱势人群和强势力量的对立逐步显现;二是由于自身条件和发展状况限制,一些个人和家庭既无法流动外出,也无法克服自身面临的困境,陷于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这两种情况造成的一个共同事实便是,越是缺乏资源的个人和家庭,越无法获得资源,越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无法脱离困境参与流动,且这样的困局难以通过村庄内在的力量得到解决,必须依靠外部资源和力量的输入。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国家政策力量的有效介入,这些农村地区的现代化之路将出现显而易见的结果:富裕家庭户向城市迁移定居,贫困家庭户依旧退守乡村;有就业能力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走向城市,谋职能力不足者及老弱病残人士留守乡村。当退守与进城演变为村庄乃至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角力之时,农村社会的碎片化将很难避免,社会整合将失去重要的条件支撑,而文明进步和共享发展成果的许诺也将很难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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