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推行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新模式的初探

2019-08-22 04:30徐广海
消费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用工工资薪酬

徐广海

为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建立统一有序的进人用人机制,更好地整合人力资源,服务政府创新公共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我县人社局牵头组建了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县政府投资兴办以提供技术劳务、后勤劳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型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要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招聘、培训、派遣、管理和服务等职能,是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人力资源专用平台。公司成立后,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对所有编外用人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服务。一是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节省管理成本、减轻管理压力、规避法律风险、招录适需人员:二是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提供规范招聘流程,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随意行为,建立完善平等、有序、择优的用人机制:三是从根本上减轻财政支出负担,实现全县薪酬管理面上的同工同酬和规范统一。

一、规法用工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编制部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性质、岗位类别、数量专门出台了《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購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

(一)身份确认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为用工单位在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外,采用聘用制方式使用全日制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聘用的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岗位分类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一般仅限于办公、执法、后勤等辅助性以及少数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等。根据各单位用工的实际需求,编制部门将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分成专业技术岗、办公辅助岗、执法辅助岗以及后勤保障等岗位类别。

(三)核定指标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坚持依规办事、严控总量、先批后用、规范管理原则。用工单位一般在编制已满,编内人员结构和数量不能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对确需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单位,由县编办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使用情况,研究提出单位的用工限额后,提请编委会审批。

(四)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聘用。招聘工作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协同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针对岗位类别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组织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工作。

二、统一薪酬管理

为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真正做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同工同酬、一岗一酬,县人社部门专门出台了《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人员薪酬管理作出了完善的设计。

(一)规范工资结构

原先不同单位的编外人员工资标准高低不一,低工资的还不足最低工资标准,高工资的仅次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相差太大,且没有一个完整、系统的工资核定标准。各单位同类人员因工资差距过大,容易引发矛盾。新的薪酬管理办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构成,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特殊性,综合考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构成,明确基本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服务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工资、专业技术等级(职业技能等级)工资构成。按不同岗位、学历确定基础工资,且基础工资随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政策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建立逐步的工资增长机制。按照购买服务人员不同岗位及工作强度,确定奖励绩效工资总额。

(二)保障福利待遇

薪酬管理办法中对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参加“五险一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了用人单位根据购买服务用工岗位实际工作情况,按规定发放的补助等待遇由用人单位另行发放。

(三)建立监督机制

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一是用工单位要加强对购买服务人员或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二是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标准发放购买服务用工的薪酬标准,除《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福利待遇外,不得发放任何薪酬待遇。文件要求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收回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指标,并严肃追责。

三、提供优质服务

无论从前期的人员招聘、后期的人员派遣、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缴纳等方面,公司都积极主动为用工单位和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提供跟踪服务工作。

(一)积极主动对接用工单位

一是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需求,积极帮助用工单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资格,制定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派遣工作;二是及时与用工单位对接,协助用工单位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工资核定及工资测算工作:三是协助用工单位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二)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是确保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工作:二是通过微信平台定期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提供劳动法规政策宣传服务:三是及时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提供退休、生育、工伤等方面待遇结算服务。

总之,通过初期的运营,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力资源新模式开展以来既规范了用工行为,减少了矛盾,减轻了财政的负担,同时又切实保障了员工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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