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孝文化下农村儿女家庭养老行为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9-08-24 05:58林芸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19期
关键词:家庭养老农村养老

林芸

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我国预计在2050年成为重度老龄化国家,老年人口众多的农村更是成为了养老问题的重灾区。传统孝文化观念下,家庭养老成为农村的主流养老模式。农村子女在家庭养老中承担的责任不仅是生活赡养,还有精神奉养与经济供养,但农村子女之间因责任划分不清、新旧孝观念的冲突、儿媳奉养公婆不到位、子女外出打工导致养老资源外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质量。因此,子女需要明确自身养老职责,杜绝互相推诿和拒养现象,加强孝观念的认知与践行,儿媳侍奉公婆的态度端正,为老人送去精神慰藉。

关键词:家庭养老;农村养老;子女奉养;儿媳奉养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9-0047-02

一、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背景分析

1.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化。根据联合国发布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我国在2000年正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的阶段,近年来,部分发展中国家先后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以11%的老龄人口占比跻身全球第十位。与前九名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是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7岁。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的老人人数将达到2.55亿,高龄老人人数更会增至0.29亿。到2025年底,老年人口将达2.8亿,约占总人口的20%。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预计在2030年我国人均寿命将达到79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将会显著提高。预计到2050年,我国将会进入重度的老龄化社会。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仍占了大比重,而我国目前仅有30%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城市,剩下的70%老年人仍是留住在农村生活。

2.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常态化。“未富先老”成为我国老龄化趋势的主题,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推动老龄事业在我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上竭力调整,而我国现下的社会经济水平相较西方发达国家,并无并驾齐驱之势,故“未富先老”成了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主流趋势。在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无法达到将所有老人的养老大任全权承包的地步时,家庭养老依旧是基本而主流的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照料、赡养责任的子女就依然是养老大计中的中坚力量,家庭养老通常是包括物质供养、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三个方面。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使得大量优质资源,包括养老、医疗资源等流向中心发达城市,使得农村与城市的差距日益扩大,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成为广大农村家庭中最普遍、最具实际效用的养老方式。

3.传统孝文化使家庭养老合理化。传统孝文化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在为农村家庭养老方面能提供的主要支持理论即是关爱父母,孝敬亲长,即“养亲”,赡养父母,对父母提供物质上的供养,凡事以父母为先。“敬亲”则是敬重父母,在精神和人格上对父母保持高度的尊敬。孔子曾说过“色难”,即能够保持对父母时时地和颜悦色是极其不容易的,这不是给予一点赡养费就能打发双亲,草草了事的,更多的是表现出不违背双亲意愿,不强制干涉其思想和行为的着重体现。“顺亲”指的是“孝顺”一词中的“顺”,即顺从于父母的意愿,不违背其本心,当然指的是对父母正确有理的意愿表示顺从,并非传统意义上糟粕般地盲目顺从。“谏亲”指的是子女对父母某一方犯了错误时表现出的一种委婉劝谏的方式,核心是指子女不该对父母已经出错的行为思想盲目地服从,不谏言,不抗争,不作为。

二、子女在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中出现的问题

1.子女对养老责任划分不统一。在农村家庭中,子女对老人的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着三种主要类型:一是儿主女辅型,即父母跟着儿子儿媳一家生活,女儿偶尔回来探望;二是儿子分责轮流奉养型,父母在几个儿子家轮流被照顾;三是女儿奉养型,指老人因未育有儿子或儿子残疾或常年在外等原因,由女儿赡养。在农村的部分家庭中,一些不孝的儿子们从小到大享受了父母能给自己的最好的资源,却推脱对父母的“养儿防老”之责,将父母赶去其女儿家生活,甚至拒付养老费,霸占父母的老屋,抢骗父母的养老钱。因儿子外出打工而住在女儿家的老人,也面临儿女在养老钱与日常照料上责任争议的问题。子女之间对父母的养老责任互相推诿,虽说轮流照顧,但日期到了,不管父母意愿如何,不愿多留父母一天。或者在父母生病的时候,正好轮流照顾父母的子女认为是上一家照顾父母的人照顾不周引起的,应该由上一家来负责,而上一家则认为,说好轮流到谁家就由谁家负责这期间父母所有的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因而意见得不到统一,父母像皮球一样被子女踢来踢去,尊严受损,精神抑郁。

2.小家庭结构思想与传统孝观念冲突。小型化的家庭结构以及独立、民主的思想深入人心,使得子女越来越倾向于与父母分开居住,而父母为了满足子女,保持代际关系的和谐,会选择自己生活或者去敬老院。子女渴望自由,却忘记了父母从小到大甚至在他们成家立业后无私的帮助,既然接受了父母这么多年如一日的供养,那就不能在父母年老后妄图以需要自由之名而推掉在父母身边尽孝的责任和担当。中国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对子女的爱是几乎达到“无我”的程度了,他们一辈子兢兢业业地工作、务农,想要儿女出人头地,希望年老时能够依赖儿女过活,不图多大的富贵,只图一家子能住在一起,平安和睦。

3.“妻管严”家庭中儿媳的作用弱化。婆媳和睦是一个家庭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一个贤良懂事、体贴包容的儿媳直接决定了和儿子一家生活的老人们的晚年幸福指数。不比从前,现行的农村家庭多的是儿媳当家做主,女性家庭地位的崛起是具有进步性的文明现象,但也暴露了一些儿子在家庭事务中的“撂挑子”“不作为”的问题,他们在妻子“大女人”的压力下扮演着“甩手掌柜”和“吃粮不问事”的懒散形象。婆媳关系的恶化,与儿子在中间的软弱、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样,儿媳们在家务和农活上即使是一把好手,但是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对公公婆婆的亲近始终隔着一层,更是缺乏孝敬公婆的基本道德。老人在与儿媳日常相处中常处于劣势,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与照料。

4.养老资源外流加剧老人空虚感。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剧,从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寻找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为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孩子赚更多的钱用以支撑家庭,已经是很多农村青壮年的不二选择,农民工兄弟进城务工的同时也带走了家庭养老资源,使得农村老人失去了原本的老有所依。同时,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为农村留守在家的主妇们提供给了更多就业机会,大量农村主妇进入城镇的服务行业,造成了农村女儿和儿媳侍奉老人的孝道缺位现象,老人们只能和孙子孙女留守农村家中,自我照料。对于留守农村的这些“空巢老人”来说,子女的离开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还要照看乡间田地,照料年幼的孙子孙女。长期无子女服侍左右必然加重老人们内心的空虚和寂寞感,或因思儿心切造成安全感缺失。

三、解决子女农村家庭养老行为问题的对策和展望

1.明确子女对父母的养老责任划分。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多子女家庭应该做到公平公正,根据兄弟姊妹的收入情况和居住地的远近等因素来合理划分各家需要负责的事项,尤其是赡养和医疗费用的分摊比例更是需要谨慎处理。如此一来,既可以防止兄弟失和,姊妹反目,也可以防止安排不当造成儿女们集体“撂挑子”对老人甩手不问的情况,最后受罪的依然是老人。除了家中长子长姐要起带头领导的作用,也应加强村干部对多子女家庭对父母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村干部需要多去这些家庭中走动,协调关系,出谋划策,根据多年来协调群众关系的经验为子女和老人们提供合情合理的建议。

2.增强子女的孝观念的认知和践行。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是基于农村养老现状所实行的一种普遍而有效的基础养老模式,农村子女对传统孝文化的批判继承,需要政府和地方村干部领导加强疏导作用,对农村子女对养亲、顺亲、尊亲、敬亲的态度要积极引导,使农村子女提高自身对于恭敬地赡养父母立场上的思想觉悟,从而培育出具有高度文化自觉的孝子贤女,杜绝“愚孝”和“不孝”现象。同样,对于传统孝道观念中的糟粕,子女要敢于质疑,敢于摒弃,并摸索践行一套新时代农村的养老观念,在父母做错事走弯路的时候要懂得委婉劝谏,要为年迈的父母把残缺的世界观重新建立起来,以理服人,以礼相待,不让父母因为子女疏于关心的缘故而被陌生人骗财骗物。子女对待年老的父母时,要态度温和,更要耐心地和父母讲道理,体谅父母的耳背和谈吐不清,并能时常倾听父母的心里话,让父母的衣物整洁干净,让父母一日三餐规律营养,不嫌弃父母身上不好闻的味道,对父母更加轻言细语,不大声呵斥,因为老年人的心理更加脆弱,切不能让父母产生孤苦无依之感。同时,要教育下一代孝顺长辈,以身作则,一家人同心同力。

3.加强儿媳在家庭养老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婆媳关系不和的家庭,村干部领导有义务和责任去进行积极的疏通和调解,让儿媳明确自己在侍奉公婆方面的责任,并端正自己的态度,杜绝对公婆冷嘲热讽的辱骂,不要对公婆的服侍存有二心,始终不当亲生父母般亲近。村干部除了上门调解,更应制定出村规村律,对儿媳苛责虐待公婆的行为进行全村通报批评和教育,并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一定要让不孝的儿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受到处罚,否则村中不孝风气盛行,会严重拖垮一个村的風评,使村子因民风不良而错失很多发展机会,让投资商产生村里尽出刁民的刻板印象,不愿与之合作。除了外部施加的压力,家庭内部的一家之主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只是表面苛责,转眼即忘,平白放纵了妻子欺侮亲生父母的恶习而为下一代做了坏的榜样。儿子需要对妻子的行为加以正确引导,使妻子在道德上恪守孝义,不违纲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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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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