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葱, 王卫杰, 李娟, 王乐, 徐丹, 刘全宾, 牛永勤, 马明霞, 攸毅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上升,未来人口老龄化加剧趋势不可逆转[1]。有研究报道,截至2014年年末,河南省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884万人,老年人口系数9.4%,老年人口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巨大,人口类型属于老年型,河南已步入老龄化社会[2-4]。2016年1月1日全面二胎政策的正式实施,可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本研究在全面二胎政策开放的背景下,对开封地区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的差异进行比较,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开封市6区和4县常住居民中的20~49周岁育龄夫妇,其中常住居民的定义为:开封市本地居民或者外来居民在此地居住半年及以上者。每个家庭只有一人纳入研究。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从6个区中各随机选取1个办事处,再从每个办事处中随机抽取1个社区,在抽取的居民社区中,随机抽取居民小区进行调查。从4个县中各随机选取1个乡(或者镇),再从每个乡镇中随机抽取1~3个行政村进行调查。
2016年12月开始,首先进行预调查,根据预调查结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二胎生育意愿调查表。2017年1-9月,进行现场不记名调查,当场回收。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配偶基本情况,生育意愿情况以及愿意/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影响因素。
运用Epidata 3.1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双输录入,完成后进行一致性比对,核对后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通过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处理数据。
本次调查的2 014例有效研究对象中,男性占11.97%,女性占88.03%;20~25岁组144人,占7.15%,26~30岁组434人,占21.55%,31~35岁组372人,占18.47%,36~40岁组423人,占21.00%,41~45岁组386人,占19.17%,46~49岁组255人,占12.66%;独生子女379人,占18.82%,非独生子女1 635人,占81.18%;政治面貌为群众的1 806人,占89.67%,中共党员179人,占8.89%;家庭人均收入2 000~3 000元者684人,占33.96%,3 000~5 000元者654人,占32.47%;文化程度为高中或中专者672人,占33.37%,其他者607人,占30.14%。
调查结果显示,城镇育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的比例为34.03%,而农村育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的比例高达87.45%,农村居民愿意生育二胎比例明显高于城镇居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城镇育龄夫妇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比例为90.53%,农村育龄夫妇的比例为84.1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见表1。
对城乡育龄夫妇二胎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性别、年龄、户口性质、是否为独生子女、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及职业是城镇育龄夫妇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年龄、户口性质、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及职业是农村育龄夫妇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及生育偏好的比较 n(%)
注: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根据单因素分析结果,将上述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影响因素纳入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以是否具有二胎生育意愿为因变量(是=1,否=0),城镇以性别、年龄、户口性质、是否为独生子女、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及职业7个变量为自变量,农村以年龄、户口性质、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及职业5个变量为自变量,纳入多因素分析,结果见表3及表4。多因素分析表明:城镇育龄夫妇,年龄(20~40岁)相对越大,越愿意生育二胎;学历越高,越愿意生育二胎;公务员、教师、医务工作者更愿意生育二胎。性别、户口性质也是其影响因素。对于农村育龄夫妇,年龄较大、学历越高生育意愿越强。
表2 调查对象二胎生育意愿的单因素分析 n(%)
城镇育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子女的孤独感(36.28%),减轻孩子的赡养负担(14.38%)和响应国家政策(12.06%);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原因是养孩子经济压力大(32.67%),感觉自己年龄偏大(20.27%)和无人照顾(12.26%)。农村育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独生子女的孤独感(45.51%),头胎女孩想要男孩(12.28%)和减轻孩子的赡养负担(10.86%);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原因是养孩子经济压力大(38.25%),感觉自己年龄偏大(12.57%)和其他(8.74%)。
表3 城镇育龄夫妇二胎生育意愿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表4 农村育龄夫妇二胎生育意愿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本研究结果显示,居住在城乡不同地区的育龄夫妇生育意愿差别较大,农村育龄夫妇的的二胎生育意愿显著高于城镇。祝吟[5]对城乡差异也进行了分析,发现农村整体的生育意愿高于城镇,可能与传统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的传统观念影响程度,以及劳动力价值因素有关[6];城镇居民由于生育成本太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因,二孩生育意愿较弱,另外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异,城镇职工年老退休后,还可享受退休工资,基本上是社会养老,但在农村地区,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没有保障,只能靠子女,这也导致农村居民生育意愿比较强烈。
本研究发现,开封市超过80%的城乡调查对象均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不存在性别偏好。杨风[7]在2012年报道了农村居民意愿生育男孩性别偏好明显高于城市,这说明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转变,传统的重男轻女、男孩扮演着家庭支柱的观念逐渐淡化,子女性别对二胎意愿的影响不再明显,这将有利于男女性别比的均衡发展。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影响城乡育龄夫妇二胎生育意愿的是年龄、户口性质、文化程度,调查对象中年龄在20~40岁之间,年龄越大,二胎生育意愿越强烈,36~40岁生育意愿最强烈,可能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此年龄段的调查者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能负担较高的养育成本。文化程度的不同,也是影响城乡居民二孩生育意愿的原因,高学历者更愿意生育二胎,可能由于高学历者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经济压力较小[8-9];而低学历者往往生活工作不稳定,近年来“留守儿童”现象的出现,经济压力以及无暇照顾都能成为二胎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受环境、教育的影响,生育意愿较强,城镇的育龄夫妇会为追求高品质的生活而少生优生,不仅可以减轻家庭负担,并且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下一代[6]。因此尽管政策放开了,许多城镇居民仍然不想生育二胎。
本研究对城乡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为“二胎时代”的到来规划城乡相匹配的妇幼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等基础配置提供依据,进一步为政府医疗卫生、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