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千秋一瓣香

2019-09-10 22:34张居祥
大学·课外阅读 2019年1期
关键词:知己司马迁

张居祥

因为得到公子光“善客待之”,专诸甘愿充当死士去刺杀吴王僚,这让司马迁重新审视了来自底层民众的力量。经过他如椽巨笔的渲染,就算是今天捧读《史记》,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字里行间纵横的剑气。但最先被专诸之事激励的,当然是与专诸一样同属底层又身怀大志的那些敢死之士。

然而历史是吝啬的,英雄不世出,专诸只能有一个。直到六十余年后,才出现一个叫“豫让”的晋国人士接下了专诸手中的接力棒。

与专诸有所不同,豫让在不断地寻找机会成就自己,而专诸没有实现个人价值的意愿,他是受人之请、忠人之事,个人价值附加在他人之事的上面。豫让曾经侍奉范氏、中行氏,但后来离开他们转而投奔智伯,司马迁以“无所知名”来概括其中的原因,可见,豫让的目的十分明确——欲就大名。豫让投奔智伯后,“智伯甚尊宠之”。

公元前633年,晋文公始作三军、设六卿,六卿分掌军政大权。到晋平公时,国君权力衰落,韩、赵、魏、智、范、中行氏六卿掌国,六卿之间相互倾轧。后来,智氏联合赵、韩、魏三家灭掉了范氏、中行氏,剩下四卿,以智氏最為强大。于是,赵、韩、魏三家又联合起来,灭掉了智氏。此前,赵氏首领赵襄子与智氏首领智伯瑶结怨极深,即便智氏被灭,他恨犹难消,“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

以前读《史记·刺客列传》时,颇有疑惑。古人为纪念先人或夸耀武力,将骷髅制成骨器的做法并不罕见,但将敌人的头颅制成盛酒器具,这种夸耀行为多少有点心理变态和自虐的倾向。这显然与历史上赵襄子隐忍有为、气量恢宏的形象不符合。又有《韩子》《吕氏春秋》两书记载,赵襄子把智伯头颅当作溲便之器,每至小解,以尿溺之,来宣泄深仇大限,而不是饮器。

即便如此,这种带有羞辱性质的炫耀还是激怒了深受智伯知遇之恩的豫让。彼时,豫让已经遁逃深山,听到这个消息后,他深以为耻,长叹一声,说出了一句流传千古的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后来成为士人追求的人际关系的最高境界。

孟浩然曾言:“知音世所稀!”底层中富于勇力者往往处于困顿之中,无人相假,难有作为,因此,一旦有人向他们抛出橄榄枝,他们便以为得遇知己。专诸如是,豫让亦如是。不同的是,专诸一直没有自我意识,换而言之,专诸只不过是政客们手中的一枚棋子,就算名列司马迁的史册,也没有独立的人生价值。那么豫让呢?他是一个个体意识正在觉醒中的士,生的价值是通过死来实现的,而他死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为知己而死。智伯未必把豫让当作知己,但只要豫让认定智伯是知己,那么其他的都不重要了,虽然这种想法多少有些一厢情愿。

“今智伯知我,吾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一旦确定了自己的人生坐标和生命价值,豫让便理所当然地走上了为智伯复仇的艰难之路。豫让的复仇注定是悲情的,他也许明白手刃怨主,几无可能。我们详察其誓言,不难得知,他的行为从一开始就具有象征性:吾必为报仇而死。在豫让看来,能否击杀仇家并不重要。一个人倘若只为报仇而死,那是形而下的死,但如果他是为知己而死,那么复仇这种行为就有了形而上的意义。不只因复仇而死,更要为知己而死,这正是豫让的追求。这种死亡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宣誓,宣誓智伯是豫让的知己!

从职业角度来看,豫让绝对算不上称职的刺客。他的两次行动,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均以失败告终。

第一次刺杀,豫让不计成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对勇士来说扬名是很重要的,就算是死,也要行不改姓,坐不更名。但豫让只求报答智伯,不为扬名,因此他改名换姓,到宫中充当“刑人”,为赵襄子家打扫厕所。这个刺杀方案还是不错的,贵人在如厕时,随从往往回避,自身的防御意识也会降低,这时行刺极易得手。然而赵襄子仿佛有心灵感应,他敏锐地觉察到厕所中有异动。随从抓住了豫让。面对盘问,豫让直言不讳——就是为智伯报仇而来。这一点让赵襄子十分佩服,便称豫让为义士、贤人,并且释放了他。

豫让志在报仇,因此便有了第二次行刺。

由于此前的刺杀,赵襄子加强了防范,豫让很难再近距离接近他,于是豫让自毁面容,又在身上涂漆,让皮肤长满恶疮,还口吞木炭使嗓子喑哑。豫让毁身变音,希望以这种极端的方法瞒过天下人,可是他的朋友还是认出了他,于是就有了这次著名的对话:

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

曰:“我是也。”

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裹子,不亦难乎!”

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

豫让内心洞若观火,如果仅仅只为报仇,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得多,如他朋友所言,假装投奔到赵襄子门下,效命办事,以他的才华,一定会得到赵襄子的亲近,到那时,再寻找机会刺杀赵襄子,易如反掌。可豫让偏偏舍易就难,不是没得选择,只是不愿这样选择。委身事人却阴谋杀之,这是怀着异心来侍奉君主,豫让不耻这样做。再则,豫让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很难,但仍然坚持要做,也是想让后世中。以二心侍奉君主的人臣感到羞愧。

豫让自毁面容,又在身上涂漆,让皮肤长满恶疮,还口吞木炭使嗓子暗哑。豫让毁身变音,希望以这种极端的方法瞒过天下人,可是他的朋友还是认出了他。

豫让身处的是春秋乱世,礼崩乐坏的时代,司马迁曾评价:“《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任何一个王朝的衰亡,都是从道德的滑坡开始的。司马迁所处时代,与豫让情况一样,其本已失:汉武帝不断加强集权专制,儒术定于一尊,百家钳口;李陵一案,满朝文武,独司马迁挺身抗辩。因此,司马迁将豫让塑造成言为世范、行为世则的榜样,欲借此重整礼乐,为后世立法。他借豫让之口,高度赞颂了危言危行之士。司马迁相信,豫让的语言定会让那些言不由衷的人羞隗难当。

第二次行刺。豫让的行为足以成为世人之则。

这次,豫让选择在赵襄子出行之际动手,他早早地就在趙襄子必须经过的桥下埋伏起来。然而,也许命中注定豫让会再一次功亏一篑:赵襄子来到桥边,所乘马匹突然受凉,敏锐的赵襄子竟然立刻断定豫让在桥下。随从又抓住了豫让。事情的后续发展,被司马迁浓墨重彩地记载,这一场了不起的刺客与怨主的对话,抄录如下:

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雠,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雠之深也?”

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

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

聪明人之间对话,言简意赅,直奔主题。上面的对话共两层意思,第一层是赵襄子在责备豫让。但令人出乎意料,他并没有指责豫让恩将仇报,我上次放了你,你为什么还要行刺我。赵襄子责问豫让,你以前事范、中行氏,智伯灭了他们,你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智伯,我灭了智伯,你为什么如此执着地要为他报仇呢?

任何一个王朝的衰亡,都是从道德的滑坡开始的。

豫让又说出一句至理名言:“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豫让处理人际关系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对等性。不是简单的依附关系,更不是雇佣关系,这是个人意识的觉醒。豫让的做法让后世士人.瞳得该如何与人主相处,也让人主明白该如何用人。

赵襄子大为感动,喟然叹息而泣。豫让是智伯的国士,却是他赵襄子的死敌,喟然叹息,是感慨春秋乱世竟有如此忠义之士;至于泣,那是赵襄子明白了他和豫让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豫让复仇的目的在于杀掉自己,即便再次释放豫让,他也不会善罢甘休。从豫让前两次的行为来看,他必定劳身苦形而有甚于前者,赵襄子实在于心不忍。另外,这两次的刺杀,已经成全了豫让为智伯尽忠的名声,而赵襄子也宽赦过豫让一回,如若豫让还要刺杀赵襄子,那他就会不复美名,陷入世人恩将仇报的指责中。由此,对话的第二层意思出来了——赵襄子决心杀掉豫让。

按照常理,行剌事件的结局要么是刺客自杀,要么是被杀。然而,豫让的一个请求,却让他有别于之前的所有刺客,既成就了他自己,也成就了赵襄子。

豫让请求用剑击赵襄子的衣服,他有充足的理由:贤明的君主不掩盖别人的美德,而忠臣理应为名节献身;今日之事,我自然难免一死,可我还是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击打它一下,以表达我的报仇的心意,这样我虽死而无憾。

于是,剌人变成剌衣,这是春秋时代最轰动一时的行为艺术,也是最具象征意味的刺杀行动,这次行动是由行剌者与被刺者共同完成的。我们可以想象,在春秋时代的某一天,天地静穆,时间凝滞,赵襄子从容地脱下衣衫,郑重地交给身边的侍卫,侍卫持衣而立,豫让从容出剑,三跃如鹘起,剑击衣哗然而有声。事毕,他朗声说道:“吾可以下报智伯矣!”然后伏剑自杀。那一天,豫让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赵国,赵国的志士没有不为之落泪的。

读罢“豫让列传”,我掩卷沉思,不禁感慨万千。豫让引智伯为知己并为他而死,但细读传文,通篇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智伯也将豫让当作知己,只不过有一句“甚尊宠之”一语带过。其实,在那个时代,士人游走于各个势力集团,稍有才能者,便会得到尊宠,所谓“尊宠”,无非是被位尊权贵者高看一眼,封个名位、赏些财物,一旦失去利用价值,尊宠瞬间被收回。士人想要平揖王侯,几无可能,更不要奢谈与权贵成为知己。这一点,在荆轲与燕太子丹之间表现得再清楚不过,后文再加分析。

至于“国士遇我”,那只是豫让的“自以为是”。不过,这并不算是豫让悲剧的源头,这种自以为是,至少体现了豫让的主观追求,他的个体意识在觉醒。而专诸没有个体意识,更没有在精神层面上的主动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专诸的想法是谁先雇我,我就为谁卖命。

司马迁在写这两个人物时,下笔是有区别的。专诸刺王僚,见事而难见人:虽然说,专诸开启了一个暴力美学的时代,但那是针对事件而言,单论个体,专诸只是一个冷峻的杀手,我们感受不到他的温度,甚至可以说他只是一个符号,换一个人来刺杀吴王僚,效果也是一样。豫让则不同,他赋予了暴力美学新的内涵。“国士遇我,我则国士报之。”透露出的是中国士人特有的孤独,几千年来,他们上穷碧落下黄泉,只为找到一个知己式的明主。由罗贯中将《三国志》中“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廖廖十数字,演绎成洋洋洒洒的“三顾茅庐”;范仲淹把严子陵与光武帝的故事神话为君臣相交的典范,可以想见士人对知己的渴望。但现实是明主难遇,明主式知音更是少之又少。造化弄人,豫让没有成为智伯的知音,倒差点成了赵襄子的知音。

在我们今天看来,豫让的击衣之请和赵襄子解衣的行为,近乎幼稚的孩童游戏,不值一哂。可在古人看来,衣服除了防寒保暖、护卫身体,还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诸如美的装饰、身份的标志、魂魄的象征等。衣服有时还被视作人生命“存在”的重要载体。

在赵襄子时代,世人认为让人击打自己的衣服是危险的,赵襄子也许也这么认为。不过“豫让”一文对此并未有记载,但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里却写道:“赵襄子允豫让击衣之请,让拔剑三跃而击之,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则精诚所注,气固足以摄之矣!”后人认为司马迁恐涉隆、神,因此为豫让作传时删去了这部分内容,让人稍觉遗憾。事实未必如《索隐》所言,但从心理上看,赵襄子的确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赵襄子的做法让人肃然起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见他是极懂豫让的,也极有可能成为豫让的知己。但历史并没有给赵a-T-"这个机会,豫让只承认智伯。

豫让悲壮,侠骨留香,知音何处?孤独的司马迁深知知音难觅,《刺客列传》还要继续写下去。

在古人看来,衣服除了防寒保暖、护卫身体,还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诸如美的装饰、身份的标志、魂魄的象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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