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春燕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90后被告人杨春燕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诈骗罪;犯敲诈勒索罪;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女青年杨春燕与沈全桃、张云磊出资注册成立安徽韬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使用“套路贷”的方式,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条、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大肆侵占、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300多万元。
(摘自《合肥晚報》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