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视角下大学内部权力运行的博弈方式及启示

2019-09-25 02:09邹群林永柏
现代教育科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运行机制利益大学

邹群 林永柏

[摘 要] 大学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社会组织,其内部不仅存在着复杂的权力关系,而且时时事事都可见到权力的运行。研究大学内部权力关系和权力运行方式,对构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自博弈与互博弈是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两种典型的权力博弈方式,是解构大学內部权力运行机制的两把钥匙,研究这两种权力博弈方式,可以为我国大学内部权力制度的设计和安排、维护大学内部权力秩序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大学; 内部权力; 运行机制; 自博弈; 互博弈;利益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9)08-0024-07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08.005

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赛局理论,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博弈理论是一种应用价值大、应用范围广的分析工具,它以其强大的理论优势和实践优势广泛渗透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领域。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将博弈论引入到大学内部权力研究之中,开辟了一条研究大学内部权力问题的新路径。但由于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的研究还远远满足不了理论和实践的需要,因此,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本文拟从博弈论的视角,对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博弈方式进行剖析,以期解构大学内部权力的运行机制,为我国大学内部权力制度的设计和安排、维护大学内部权力秩序提供理论参考。

一、自博弈和互博弈:两种博弈方式解析

所谓博弈(game playing),是指博弈者为了自己或自己所代表的利益,按照一定的规则,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通过策略评估、策略选择、策略对决或策略对话而达到预期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博弈是一种活动过程,它需要借助一定的方式或手段来进行。笔者发现,在实际的博弈过程中,常见的博弈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自博弈和互博弈。这两种博弈方式广泛存在于各种博弈当中,是各种博弈赖以进行的重要手段。但遗憾的是,在以往的研究当中,这两种博弈方式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鉴于此,为便于剖析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博弈现象,笔者首先对自博弈和互博奕这两种博弈方式进行解析。

(一)自博弈的涵义及其特征

为弄清什么是自博弈,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博弈论的经典案例:“囚徒困境”。美国庞德斯通在《囚徒的困境》一书中曾这样描述:“囚徒的困境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基本的哲学和科学课题之一,它同我们的生存紧紧联系在一起。”[1]

“囚徒困境”(prisonersdilemma)是由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顾问艾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根据梅里尔·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尔文·德雷希尔(Melvin Dresher)共同拟定的困境理论加以阐述并命名的。

塔克给出的“囚徒困境”是这样的情境:有一天,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警方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被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但是,他们矢口否认曾杀过人,辩称是先发现富翁被杀,然后只是顺手牵羊偷了点儿东西。于是警方将两人隔离,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进行审讯,由地方检察官分别和每个人单独谈话。检察官说:“由于你们的偷盗罪已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可以判你们1年刑期。但是,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如果你单独坦白杀人的罪行,我只判你3个月的监禁,但你的同伙要被判10年刑。如果你拒不坦白,而被同伙检举,那么你就将被判10年刑,他只判3个月的监禁。但是,如果你们两人都坦白交代,那么,你们都要被判5年刑。”表1是这个博弈的矩阵。

面对着坦白或抵赖这两难的选择,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该怎么办呢?对他们两个来说,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结果是两人都只被判1年。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各自打起了算盘:一个人就想,如果我抵赖,万一对方要是坦白了,自己就得坐10年牢,对方只面临3个月的监禁,那太不划算了!如果我坦白交代了,万一对方抵赖,那么自己就可以得到最理想的结果——3个月的监禁,而对方就得坐10年牢。退一步说,即使两人同时坦白,至多也只判5年,总比被判10年好吧。另一方也是这么盘算的,于是,两个人同时选择了坦白。这样,原本对双方都有利的策略(抵赖)和结局(被判1年刑)便没有出现。

这是博弈论中非常经典的案例。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在确定最终的策略之前,各自都经历了一个策略谋划的过程。他们为了获得最理想的博弈结果,首先对抵赖和坦白这两种策略进行了权衡,进而确定了自认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策略。我们把这种策略权衡的过程称为自博弈,即他们在做出最终决策之前,首先对各种可能的策略进行了自我选优,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自认为是最佳的行动策略。

通过对“囚徒困境”这一案例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对自博弈做如下界定:所谓自博弈,即自己和自己博弈,是博弈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利用一定的规则,在预测对手可能选择的策略的同时,对自己所能选择的策略进行权衡,从而确定最优策略的过程。自博弈既是群体(二人及以上)博弈的一种方式,也是个体博弈的一种方式。本文主要分析的是群体博弈过程中的自博弈。自博弈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状态上的内隐性。自博弈是博弈者的内在心理活动过程也是内心独白,是博弈者在自己大脑这个黑箱中所进行的“暗箱操作”,具有明显的内隐性,对方只能凭借经验和所掌握的信息加以推测,而无法弄清楚对方的真实想法。这也是博弈的神秘和魅力之所在,如果自博弈能像互博弈一样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可以像体育比赛一样进行现场直播,那么,博弈的结果也就失去了悬念。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公权力的行使者在根据自己的偏好和利益成本计算,当其是明显的风险偏好型时,也即是对于利用权力换取利益主观收益曲线在成本线上,贴现率很高时,那么这种成本收益计算事先在其脑海中已经形成,在操作时甚至是潜意识的”[2]。二是时序上的先行性。任何一次博弈都是一个过程,不同的是时间长短的区别,有的博弈过程很短暂,有的博弈过程要持续很长甚至相当长的时间。但不管时间长短,都是一个过程,都要经历一个时间序列。在一个完整的多人博弈过程中,自博弈是博弈的前奏、初始阶段或酝酿阶段、准备阶段,它要先于互博弈,是在互博弈之前进行的一种博弈形态。尽管从时序上来看,它距离博弈结果较远,但它对博弈的进程及其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因为它决定着博弈者最终所选择的策略。所以,博弈者以什么样的博弈心态、什么样的博弈动机进行自博弈,将对博弈的进程及其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三是影响上的间接性。尽管自博弈和互博弈都是实现博弈结果的手段,都是为实现预期的博弈结果服务的,但自博弈不同于互博弈之处在于,自博弈是一种间接的手段,而互博弈则是直接的手段。由于在时间序列上自博弈要先于互博弈,所以它不直接影响和左右博弈结果,它是通过影响互博弈来影响博弈结果的,即它对博弈结果的影响作用是通过互博弈实现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一特征和原因,自博弈才被一些人所忽略。四是过程上的不可逾越性。任何一个完整的博弈过程,无论是长还是短、是简单还是复杂,都要经历自博弈这一阶段,没有任何一个博弈者在博弈伊始即伸手出招,都要有一个对作战计划反复推敲的过程,都要对可能采用的策略进行利弊、优劣、得失的评估与权衡,以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这一过程就是自博弈。自博弈是博弈过程不可或缺、不可逾越的阶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缺少这一阶段,很容易因草率行事而导致博弈的失误或失败。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任何一个博弈过程都要经历一个深思熟虑的阶段,即便这个阶段有时很短暂,但却是不可或缺的。

(二)互博弈的涵义及其特征

尽管几乎所有的博弈论论著中均未有互博弈的提法,但实质上,以往博弈论所研究的博弈就是互博弈。从过程来讲,互博弈是博弈过程的一个阶段;但从状态来讲,互博弈是博弈的实然状态。在群体博弈过程中,博弈主要是通过互博弈展现和实现的,没有互博弈也就谈不上博弈。

所谓互博弈,即双人或多人之间进行的博弈,是指博弈双方或多方为取得预期的博弈结果,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在遵循一定规则的前提下,博弈者之间所展开的策略对决或策略对话。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状态上的外显性。互博弈是在自博弈基础上的策略表达或策略实施,也称策略外化,是策略的外显阶段。与自博弈不同,互博弈不再是博弈者的内心对话或独白,而是博弈者之间公开的策略对决或策略对话,是策略的“亮剑”。只有到了这一阶段,博弈才正式付诸于行动,才具有了实际意义。需要指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外显性不是指程度,而是指状态。即这里所说的外显性不是指博弈者所采取的策略有多大的透明度和可知度,而是指博弈者策略选择的外化,是针对自博弈阶段博弈者的内在心理活动而言的。如果以程度来衡量互博弈的外显性,那么,很多博弈是不具有外显性的,特别是权力场域的博弈尤为突出,因为在这类博弈过程中,规则不容许将博弈者的策略公开,只能进行暗箱操作,比如以无记名投票为例,我们只知道某个人投票了,至于他投的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或是弃权票,我们不得而知。这里的“投票了”就是本文所说的外显性,当然,这个外显性显然是有限的外显性。二是实施上的互动性。在互博弈阶段,博弈已不再是博弈者个人内在的心理活动或内心对话,而是博弈双方或多方的直接交锋,是双边行动或多边行动。如果说在自博弈阶段博弈者是在暗斗的话,那么,在互博弈阶段,博弈者是在明争。在这一阶段,博弈者为了预期的博弈结果,已不再暗中较劲,而是将在自博弈阶段确定的策略摆到桌面上,开始短兵相接、斗智斗勇,进行面对面的较量,表现出了明显的互动性。可以说,互动性是互博弈与自博弈的分水岭,也是互博弈的本质属性。互博弈顾名思义就是在互动状态下进行的博弈,没有互动,也就谈不上互博弈。互动有多种方式,既有对抗性的方式,也有合作性的方式,还有对抗与合作相结合的方式。以何种互动方式进行博弈,既取决于博弈的种类,也取决于博弈的需要。三是影响上的直接性。与自博弈不同,互博弈直接影响博弈结果。因为从时间序列来看,自博弈发生在前,互博弈发生在后,自博弈只有通过互博弈这一中介才能影响博弈结果。而互博弈和博弈结果之间没有这样的中间环节,互博弈将直接产生博弈结果,互博弈一结束,整个博弈过程便宣告结束,博弈结果也随之而出:或者是零和博弈,或者是非零和博弈。无论是何种结果,都是通过互博弈阶段的策略对决或策略对话直接产生的。可见,互博弈对博弈结果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四是过程上的复杂性。博弈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到了互博弈阶段其复杂性尤为突出,远非自博弈阶段可比。尽管自博弈阶段也要面对诸多复杂的问题和情形,既要知己又要知彼,还要根据对整个局势的把握和对发展态势的预测反复推敲各种可用策略,但它毕竟是一个人的游戏,而且是在虚拟状态下进行的,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互博弈则不同,它是二个人或多个人的游戏,是在一种真实的场域进行的真刀实枪的鏖战。为了取胜,每个博弈者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与其他博弈者斗智斗勇。由于互博弈场面真实,参与者多,斗争激烈,局势变化莫测,这必然会使博弈者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博弈者要想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已不可能了,必须审时度势、随机应变,进行必要的策略调整或修正,这样才能左右局势、控制局面,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三)自博弈与互博弈的关系

自博弈与互博弈是博弈过程的两个密切相关的阶段,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博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博弈是博弈过程的起始环节,处于博弈的酝酿阶段,相当于对弈的思考阶段,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为博弈进入互博弈阶段做准备。这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选择的策略越周密,互博弈阶段的胜算把握就越大。互博弈是博弈过程的实施环节,相当于对弈的行棋阶段,它是自博弈的延续,是博弈由潜在状态进入到了显在状态。博弈只有进入到了互博弈阶段,才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博弈。

二、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自博弈与互博弈现象剖析

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有权力存在的地方就一定存在着博弈现象。大学也不例外,“在大学组织中,也存在着权力博弈现象。大学权力博弈是在大学特定的场域中,针对特定的目标,各权力主体之间按照“游戏规则”进行的博弈”[3]。大学权力博弈是博弈在大学权力场域的具体化,也是大学权力的核心问题。研究大学权力如果不深入到大学权力博弈这一层面,就等于是蜻蜓点水、隔靴搔痒,没有抓住其实质和要害。因此,研究大学权力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权力的配置这一层面上,还要进一步研究大学权力运行中的博弈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对大学权力有全息性的把握。“当我们谈到权力博弈的概念时,应该明确‘权力本身是无法博弈的,根本上还是由权力的某一‘主体通过策略的选择,影响和改变其他‘主体,以实现某种利益的过程,才是权力博弈的正确理解”[4]。在大学内部权力场域中(如各种评审、评比、遴选、人事任免等等),权力主体基于各自的动机和目的经常会展开博弈。因此,在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必然会存在自博弈和互博奕这两种博弈方式。

(一)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自博弈

“大学中的权力结构既是‘主语式权力的聚合体,又是在权力主体的博弈中反映出大学组织秩序的均衡状态。当我们在思考权力博弈这一概念的时候,常常将思维停留在不同权力主体相互之间的影响,而缺乏对某一主体内部博弈的认识。事实上,不同主体在某一个学术领域范围内的博弈之所以可能产生均衡失范的归因,根本上还在于相同主体内部的多元博弈导致了不同主体博弈时在利益支付 (payoffs)上的变化”[5]。

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自博弈就是在大学权力场域中,各权力主体基于不同的动机和目的,为实现预期的博弈结果而进行策略抉择和策略对话的过程。如前所述,自博弈就是策略的评估和选择过程,其目的就是确定最佳博弈策略,取得最佳博弈结果。因此,为了取得最佳的博弈结果,各权力主体首先要进行自博弈,以此来确定最优的行动策略。尽管自博弈不是显博弈,它总是以隐蔽的方式在“黑箱”中进行的,但在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往往决定着权力运行的轨迹及其结果。“实际上,对于行动者和类似的观察者而言,当权力最不容易被观察到的时候,它是最有效的”[6]。以某校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为例,上级主管部门给该校下达了1个推荐名额,该校有甲、乙、丙3个候选人竞争这1个名额,其中甲、乙优势较为明显,而且乙相比之下又略胜一筹,胜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推荐组由7位评委组成,采取排序推荐的方式,序号总和最小的胜出。假设候选人甲与评委A关系密切,A希望甲胜出。在其他評委排序不变的情况下,A给乙的排序具有决定意义。如果A给乙排在第二位(结果见表2),甲不能如愿胜出。如果A给乙排在第三位(结果见表3),甲将以序号总和少1而如愿胜出。为此,A首先要进行自博弈,对两种排序策略进行择优,以确定最终的排序策略。可见,自博弈对博弈结果具有决定意义。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能动主体的黑箱最终决定人的行动。结构和制度对黑箱有影响,但不能决定黑箱中的运作。务实负责任的政治家会小心地探索黑箱,因此他们会对能动主体的行为有更准确的预测,有更多的影响”[7]。可见,揭示自博弈的奥秘是透视大学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一把钥匙。然而,研究自博弈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清楚地考虑权力绝非易事,并且当我们试图在社会生活中思考权力的时候,往往由于提供了更多引起混淆的机会而使它变得更加困难”[8]。如前所述,自博弈属于一个人的游戏,是博弈者在自己大脑这个黑箱中所进行的暗箱操作,其内隐性极强,局外人无法走入到当事者的内心世界,即便采取访谈和问卷等方式也会因当事者各种各样的顾虑而难以弄清真假虚实。可见,研究自博弈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恐怕也是绝少有人涉足自博弈研究的原因。

笔者认为,要揭开自博弈的神秘面纱,最好的路径就是从剖析博弈者的动机入手,因为“各种不同的构想权力的方式天然就具有不同的视野与目的”。“人们的权力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他们构想权力的动机”[9]。剖析博弈者的动机是揭示自博弈奥秘的钥匙。选择什么样的行动策略完全取决于他的博弈动机。自博弈虽然是策略的抉择过程,但决定策略选择的则是动机。在大学权力场域中,参与博弈的权力主体都是在一定的目的和动机的驱使下行使权力的,博弈的目的和动机不同,其所选择的行动策略也就不同。根据某一因素在策略选择中主导作用的大小,我们可以将权力主体的博弈动机分为以下5种类型。

1.利益型。所谓利益型是指权力主体行动策略的选择受利益支配,利益是其选择行动策略的主导因素,博弈者是受利益的驱动行使权力的。这是大学权力场域中最常见的、也是最复杂、最容易产生负面效应的一种动机类型。为利益行使权力在大学权力场域中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权力拥有者常常会为某种利益而行使自己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权力是一种难以捉摸的经多边磋商的利益混合体,人们自愿地、巧妙地去争取那些通过讨价还价才能得来的利益”[10]。利益有多种类型,其中包括个人利益和集体(他人)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现实利益和潜在利益;有形利益(如物质利益)和无形利益(如权力、权利、荣誉);正当利益和非正当利益等等。由于不同的权力主体有不同的需要,因而他们追逐的利益也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是他或者她自身利益的最好的判断者”[11]。“什么符合我的利益是由什么对我而言是重要的来决定的”[12]。对于权力主体而言,什么对他来说最重要,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有的人会以个人利益为重,有的人会以集体利益为重;有的人看重的是眼前利益,有的人看重的是长远利益;有的人维护正当利益,有的人追求不正当利益等等。

2.情感型。所谓情感型是指行动策略的选择受情感支配,情感因素是选择行动策略的主导因素,博弈者是在情感因素的支配下行使权力的。在大学权力场域中,凡涉及人的事务及资源分配的事务,有些权力主体的博弈动机往往把情感放在第一位,或出于亲情、或出于友情、或出于乡情等等。在大学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情感关系,如师生情、朋友情、同乡情、同学情、亲属情、战友情等等。在人情社会的今天,权力运行中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情感的烙印,情感因素往往会超越利益等因素成为第一因素。

3.受托型。所谓受托型是指权力主体按照托付人的意愿来选择行动策略,是受人之托行使手中的权力。这一动机类型的动机“不纯”,它的背后或潜藏着情感因素、或潜藏着利益因素、或二者兼而有之。托付人有多种,如领导、师长、同学、同事、亲戚、朋友等,这些人由于不方便或没有机会亲自或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因而需要借助受托者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受托者扮演的是代言人的角色,出于某种考虑为托付人代言代行。

4.刚正型。所谓刚正型是指权力主体秉持公平公正的精神和原则选择行动策略,不为形形色色的外部因素所左右和干扰,坚守刚正不阿的品格。属于这一类型的权力主体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并非不懂人情世故,也并非清心寡欲,但是他们能够节制私心杂念,不趋炎附势,秉公用权。

5.矛盾型。所谓矛盾型是指权力主体在选择策略时内心处于矛盾状态,在如何处理公与私、情与理(法)、正当与非正当等关系上,因价值取向冲突而纠结、困惑,甚至痛苦,往往需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才能做出最后的抉择。比如在职称评审时,评委们常常会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招呼,当事者本人、朋友、老师、甚至是领导,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评委往往感到左右为难。所以,常常有评委或专家感叹:当专家或评委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甚至是得罪人的苦差事。

以上关于博弈动机的分类,是笔者的初步尝试,是否科学,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二)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互博弈

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互博弈就是在大学内部权力场域中,各权力主体在不同的动机驱使下,为取得预期的博弈结果而进行策略实施的过程。“运用权力就是实施各種行动”[13]。在权力场域中,互博弈就是权力主体将自博弈阶段所制定的策略付诸行动,相当于对弈中棋手的行棋,是权力主体博弈策略的直接对话和对决,它直接决定博弈结果。由于互博弈是博弈过程的关键阶段,直接关系到博弈结果,因而也是博弈研究的重点。尽管互博弈属于显博弈,各权力主体在这个阶段纷纷“亮剑”,直接进行策略交锋,但由于权力博弈的特殊性,权力主体所实施的策略不像对弈双方在棋盘上行棋那么直观,因而研究互博弈同样十分困难。下面,笔者尝试通过对互博弈类型的分析来揭开互博弈神秘的面纱。

1.根据博弈过程中博弈者之间的合作程度,可以将互博弈分为孤军奋战型和合纵连横型。孤军奋战型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某一权力主体不与其他主体合作,独自一人行动。孤军奋战型就其行动层面来看,完全符合权力规则的要求,不沟通、不串联,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一定能保证公平公正地行使权力,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仅凭行动本身来评判。“权力的伦理,不在于区别何种权力是正当的以及何种不是正当的……。企图用抽象的一般原则来处理问题,颂扬某种行为,又谴责某种行为,是无益的。我们必须以行使权力的结果来判断权力行使是否正当”[14]。合纵连横型是指在博弈过程中,不同权力主体(两个及以上)之间结成暂时的权力同盟或权力共同体,形成权力统一战线,进行并肩作战,以达成共同的目的,实现共同的利益。如某校在职称评审时,评委A和评委B就达成协议:你保我一个,我保你一个。结果实现了双赢。这种权力同盟,有的是事先约定(如在评职之前,A和B就商定,如果去当评委,要相互关照),有的是事中沟通(如在评职时,A和B在事前来不及或没有机会商定的情况下,会在评职现场利用一切手段和机会进行沟通,以求彼此照应)。约定或沟通的方式有明示(通过语言、信息等手段)和暗示(通过语言、动作、表情等手段)两种。合纵连横型要比孤军奋战型胜算的几率大得多,往往成为操控博弈的决定性力量。许多学校在各种评审时,往往只重视采取措施防止申报者作评委的工作,而对评委间的通气与彼此照应没有有效阻止办法。这同样保证不了评审的公平公正。

2.根據博弈过程中博弈者实施策略的自主程度,可以将互博弈分为自主型和他主型。自主型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权力主体不受来自权力场域内部或外部其他力量的影响和控制,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力。在权力场域中,由于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权力主体不可避免地要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求情、委托、甚至是指令,这种情况在高校各种评审中屡见不鲜。面对这种情况,有的人能抗拒外在的影响和控制,保证权力的独立性。他主型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权力主体在权力场域内部或外部其他力量的影响和控制下,按照他人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力,充当的是代言人的角色。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权力场域中,权力主体也常常遇到身不由己的情况,面对来自外在的不可抗拒的压力(有形的或无形的),他们只好选择顺从或求全。

3.根据博弈过程中博弈者的价值取向,可以将互博弈分为公正无私型和谋取私利型。公正无私型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权力主体能从整体利益、公共利益出发,公平公正地行使权力。他们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不把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坚持秉公用权。谋取私利型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权力主体受私心杂念的驱使,将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这里所说的私不单单指权力主体本人,还包括权力主体所代言的部门、团体和个体。

三、构建大学内部良好权力运行秩序的主要举措

揭示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的自博弈与互博弈这两种博弈方式及其特征,其目的是为构建大学内部良好的权力秩序,从而实现权力运行的公正公平。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要构建大学内部良好的权力秩序,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权力观是人们行使权力的内驱力,人们所有的权力行为都是受权力观支配的,即人们是如何认识和对待权力的,也就会如何行使权力。所谓权力观,就是人们对包括权力是从何处来的、为何掌权、为谁掌权、如何行使权力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总的认识和态度。正确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益;权力运行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要依法用权。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才能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才能掌好权、用好权。

(二)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权力运行保障机制

建立良好的权力运行秩序,权力当事人的自律固然重要。但实践证明,仅靠自律往往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他律,这就是制度。也就是说,要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秩序,还必须提供制度保障。要做好制度设计,扎牢制度的笼子,不给动机不纯者以可乘之机,如采取职称评审的校外双盲评制度等。

(三)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既然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和法律所赋予的,那么,行使权力就要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如果违背了人民的意愿和利益,违背了法律的意志和精神,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要强化权力当事人的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让权力当事人清楚地意识到,不作为、乱作为是要承担责任的,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代价要足够大,这样才能起到威慑作用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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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ame Mode and Enlightenment in the Operation of University Internal Pow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ame Theory

ZOU Qun1, LIN Yongbai2

(1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Liaoning 116400, China;

2 Beihua University, Jilin , Jilin 132013,China)

Abstract:  University is a social organization with a long history, which not only has complex power relations, but also can see the operation of power in everything. It is of great reference value to study the internal power relations and the operation mode of power in universities to construct our modern university system. Self-game and mutual-game are two typical power games in the internal power oper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they are the two keys to deconstruct the internal power operation mechanism of universities, research these power game modes can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the design and arrangement of the internal power system of universities in China, and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l power order in universities.

Key words:  university; internal authority; operating mechanism; self-game; mutual- game;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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