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如何做好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2019-10-14 20:37王金晨
企业文化 2019年30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新时期分析

王金晨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出台了多项针对性的制度规定,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种层面的巡视已经大范围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巡视利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震慑效果。本文将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当前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提升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新时期;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分析

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责任,是企业内纪检监察的专职机关,在全面发挥出党在企业的统领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国有发电企业的集团层面已经全面改为了中纪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形式相对于先前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要求。因此,对新时期下如何做好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国有发电企业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

虽然反腐败高压形势在国有发电企业内已经形成,但是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企业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错误认为大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会束缚企业发展的“手脚”,没有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于提升企业经营实效,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同时,正是由于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内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人员的配置,导致配置人员素质相对偏低,人员数量也不够充足,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的作用。

(二)纪检监察工作未深度融合到企业整个治理结构中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的作用是维护企业内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充分发挥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作用,其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惩治相关的人员,而是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治病救人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只有将纪检监察工作充分融入到企业的整个治理结构中,才能将纪检监察的工作效能发挥出来。但是从当前企业内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并没有充分融入到企业的具体治理结构中,主要表现在:其一,不能充分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任务,对企业内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的开展不能实现有效纠偏,多数情况下,只有出现了腐败问题时,才能将自身的作用发挥出来,并没有实现对各种违纪行为的有效预防。其二,虽然国有发电企业已经运行了多年,但是从企业整体的治理构架来看,其中或多或少的存在一点薄弱环节,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出针对性有效的意见建议,但是从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该项工作并没有得到较好的开展。

二、提升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相关对策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当前,国企反腐败工作相对于先前已经出现了“质的变化”,工作形式、手段及企业内外环境对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非常有利的。特别是中央关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这是新时期做好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形成常态化的学习制度,确保第一时间精准领会中央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确保自身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利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充分发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央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做好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因此,在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将“四种形态”充分利用起来。在具体实施时,应当在企业内部经常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在企业内形成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对于企业内出现的各种微腐败问题,应当将党纪轻处分与组织处理成为整个企业内监督执纪工作的大多数。对于企业内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应当成为企业内的少数,充分发挥出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初衷。但是,对于出现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必须坚定不移进行惩罚。通过充分应用“四种形态”,在国有发电企业内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为国有发电企业高质高效的完成国家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打下坚定的政治基础。

(三)全面做好巡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巡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是确保巡视工作效能发挥的关键。巡视组从中央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对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并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这对于企业更好发挥出自身职能,提升企业工作水平,制定了详细的清单。因此,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巡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对于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并充分结合各个部门及人员的具体分工情况,明确每一个问题的具体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及成果形式,确保在企业内形成完整化的责任链条,对于出现的整改问题不力的情况,制定出严格的惩治责任制度,确保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均能够积极主动的进行整改,确保巡视组反馈的各种类型的问题全面能够高标准、高质量整治到位。

(四)对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进行完善

针对当前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实际工作“兩张皮”的问题,对相关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非常关键。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对如下方面入手:

1.确保对企业运行实行全程化的监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主动参与到企业的招投标、评估、决策及预算等各项工作当中,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突出“三个关键”抓好日常监督,丰富监督手段,实现全程化、全覆盖的监控,真正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发现问题从事后发现升级到事前和事中发现,延伸监督触角,消除监督盲区,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更好发挥出监督执纪的预防性作用。

2.精准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发现是否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摒弃“一言堂”“家长制”;放在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重点发现是否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放在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腐败易发高发的“关键领域”,重点发现是否有资金流向不明,违规挪用资金滋生腐败等问题。

3.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与内部巡察、外部审计工作的充分融合。做好内部巡察、常规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对“一把手”职务消费、离职审计纳入企业年度审计内容,对“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要重点审计,通过全面梳理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治理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抓好问责,消除问题滋生的病灶。

三、结束语

综上分析,全面做好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特别是在新时期下,企业所面临的纪检监察工作形式及内容等相对于先前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但是从当前企业所开展的纪检监察实际来看,相对于实际需求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全面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忠诚于党的初心使命,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结合企业实际特点,制定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参考文献:

[1]张志松.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国企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能力建设问题探索研究——以宁波轨道交通纪委为例[J].法制博览,2019 (26):124-125.

[2]陈彬生.浅谈新时期下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措施[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 (08):316.

[3]赵艳华.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例[J].现代国企研究,2014 (06):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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