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真的凝眸
——李云雷短篇小说之批评

2019-11-12 13:25袁盛勇
当代作家评论 2019年3期

袁盛勇

李云雷是近年比较活跃的批评家之一,他对于“底层文学”理念的倡导仍然在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我想,对于一个文学批评家来说,这就已经是非常成功的了。但后来偶然看到他写的小说,还是有点暗暗惊奇,也颇多感叹,李云雷的内心世界和叙述能力比我想象的要丰富与强烈得多,而对于其小说创作的关注也就开始多了起来。

近来,又重新读了一些李云雷的小说,尤其当我看到其新近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再见,牛魔王》之末篇《小偷和花朵》时,有点感动,待读到结尾时,不禁泪水盈盈了。多么好的一个小偷啊!多么令人同情和感动的一个小偷啊!你看这位小偷的身世,被离婚的父母偷偷抢来又抢去,最后他的父亲武爷得逞了,所以,这个身世埋藏了小杰日后走向小偷的些许因果。作为一个小偷,他也爱美,并且爱把对美的发现跟伙伴们一起分享,那个田野里的凤仙花,就是流淌在小杰这个小偷心中的美的象形,美的外化。他后来在集市上,不由偷了他那个同母异父并且彼此陌生的小女孩头上的凤仙花,遭到了人们的暴打,但仍然把偷来的凤仙花小心翼翼地保护起来不受伤害,并且倔强地远远望着渐渐远去的生母的身影,可知小杰是在努力想找回一些原本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一种他成长当中最为缺乏却最为需要的母爱。人性应该在不断成长中得到一种上天恩赐的丰满,一种长辈的爱的拥抱,这些,本是少年小杰应该拥有的,但是没有,所以,小杰的成长是表现了某种家庭和社会缺陷的,反映了一个人某种不可言说之宿命。

小杰成为小偷是一种偶然中的必然, 但是因为有了向往美、向往爱、向往人性丰满的某种内在憧憬,所以,花朵对于他来说,就不是一种外在的装饰了,花朵成了他枯涸心灵中的一束阳光或一眼温泉,也是他对于美和爱的憧憬的一种象征。武爷最后向警察跪地求饶和自责的举动固然令人感动,父爱有时尽管粗暴、简单,但有时也是盛满了对于儿子的大爱,而拥有花朵的小偷无疑更是令人感动与回味的,也是颇能打动人心,并引起人的感叹和思考的。不妨就来读读这篇小说最后一段:

武爷愣了一会儿,捡起地上的杀猪刀,跟在他们后面,一起向外走,那个警察转过身来,吓了一跳,“你想干什么?”武爷把刀往地上啪地一扔,突然跪了下来,朝他们大喊着,“你们别逮他!要逮就逮我吧,那是我儿子,是我没有管教好他,我没有管教好他啊!”说着他趴在地上,呜呜地痛哭了起来,全身都在颤抖着。警察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转过身,继续向前走。这时小杰挣扎着转过头来,他看着跪在地上的武爷,眼神中飘过一丝异样。我还看到,他的右手仍紧紧握着那朵凤仙花,经过刚才暴风骤雨般的拳打脚踢,那朵花竟然没有受到丝毫损害,此刻安静地卧在小杰的手掌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在我看来,作者在小说中是想通过叙述者对于过往童年、少年生活的回眸性书写,找到某种能够在内心永恒留存的东西,这就是小杰这个小偷手中紧握着的那朵凤仙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凤仙花。所以,李云雷短篇小说有一个总体性的叙述基调,这就是在作者经历了较为纷繁复杂的人生之后,意欲寻找曾经在故乡土地和少儿记忆中的那种诗与真并存的温暖与微妙感受,而且这个基调就是从内心深处类似《小偷和花朵》的记忆与历史氛围开始悄悄弥漫开来的。但花朵散发出来的那种恬静、温馨和美好,因人事的不可理喻,阴差阳错,而带上了一层薄薄的忧伤。在这意义上,其短篇小说在总体上漫溢的乃是一种抒情的调子,在抒情音符演奏的悠扬旋律中,是可以看到作者的某种流连忘返,某种沉思和感喟的,而在小说叙事的展开中,更是有着一种人生忧郁的调子存在。小说在抒情的回眸性书写中不无忧郁,在不无忧郁的感怀中又含蕴了几多对于人与事与物不断变迁的沉思。正是在沉思中,可以见出作者对于人与事与物之关注焦点的时空位移,也可以见出作者不无高远却也不无空旷的现代人文情怀。

沉思之一在短篇小说《界碑》中有出色体现。小说叙写了“我”与邻村伙伴一些共同经历的成长故事,但当长大成人之后,“我”离开村庄又偶尔返回村庄,看到一切都变了。那个被“我”津津乐道念念不忘的309线706界碑,伙伴黑五长大后居然忘记了:

“咱们去直隶村的路上,309国道边上的一个小界碑,你不记得了?”

黑五摇摇头,说,“不记得了,真有这样一个界碑吗?”

他这么一说,一时我也陷入了恍惚,或许真的没有309线706,是我记错了?但我分明记得我们无数次在那里走过,每走一次,我就会念一遍309线706,我在那里哭过,也笑过,我在那里走来走去,跳来跳去,走过了一年的时光,那不会只是我的幻想吧?

倘若对此要做分析的话,它们说明了人生的差异性,人与人之间记忆的差异性。记忆是一种富有选择性的记忆,一个东西某个人固然很在意,对其也很有意义,但对另外的人就不一定了。生命的属性和内涵跟个人的经历与情怀密切相关,时间在生命的前行中会过滤掉很多有意义的东西,自然也包含对过往的记忆。在“我”觉得很有价值的地方,比如这个界碑,可在黑五那儿就毫无印象了。这原本也是充满了一些感伤和不可理喻的情愫,正如鲁迅在《野草·风筝》中曾经慨叹过的那只“风筝”,在作者是满怀了歉疚和悔恨的物什与意象,在弟弟心中却早已荡然无存。作者肯定对鲁迅《风筝》非常熟悉,如是,则上述文字和情节与鲁迅作品形成了一种互文性关联。那么,界碑就仅仅是“我”的幻想或幻象吗?好在经过细细寻找,在人们不经意的地方,界碑还在,但也是零落斑驳不堪了:

我向东走了一两百米,终于在一棵行道树下看到了那块小界碑。那块石碑略有些歪斜,白漆上的红字已显得很陈旧了,看到它,我心情有些激动,我站在面前看了一会儿,又像当年一样在界碑上坐下来,点燃了一支烟。

这时天色暗下来,又飘起了雪,我看着在雪中匆匆赶路的人们,又想起了黑五和四海,想起了大刚和高秀才,想起了在直隶村那一年的时光,我看到了整个世界在变,所有的人都在变,而我自己也在变,幸好309线706还在,让我看到了一点不变的东西,让我看到那逝去的一切并不是虚空。我轻轻地闭上眼睛,似乎嗅到了青色麦子的芳香,似乎听到了丝丝细雨正在浸透我的衣裳,我想当我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一个小孩踢着小石子向我走来。

你瞧,叙述者“我”在重新找到的界碑上坐下来,并且如以往一样点燃了一根纸烟,不由陷入了沉思:在界碑带给他的回忆中仿佛看到了过往的一切,可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都在悄然流逝,唯独还在留存的是这个很有些破败也被人遗忘的界碑。但也正是这个界碑,曾经在少年朋友黑五等人弃他而去的时候,让“我”最初真切体会到了人生的些许“迷惘”和孤独,“感觉自己是多么孤单,多么渺小,像是被整个世界都抛弃了”。而现在所看到的似乎孑然遗世而存的界碑,却“让我看到了一点不变的东西,让我看到那逝去的一切并不是虚空”,也让我似乎在与天地的同在中感受到了过往的充实和新生。这种写法,在我看来,也是有着几分鲁迅的感觉和笔法的,鲁迅的《野草》充盈着此种空虚和实有的体悟,而其小说《故乡》和散文集《朝花夕拾》等,也是在浓郁的乡村感受中怀有复杂的人生感喟和沉思。在现代中国文学流脉中,与其说李云雷短篇小说创作受到了沈从文、汪曾祺等现代中国小说之抒情传统的影响,不如说更多受到了鲁迅文学传统的影响,或许,也可说是上述两种传统的综合性传承与创造吧。当然,在对生活与人性刻画的深刻性上,在对历史和社会变迁的思考上,李云雷在其短篇小说创作中还只是淡淡地沉思着,在我看来,也还只是一个开始,前面要探索的人生与艺术之路还很长。比如,鲁迅在小说《故乡》中叙写的回到故乡,是为了离开故乡,是为了在离开故乡的同时开辟一条人生和社会的新路:路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一种执著于不断行走和探索的人生哲学,也是鲁迅笔下的那位一意听从远方神秘声音召唤的过客所具有的哲学。而李云雷小说叙写的故乡,离开故乡也是为了再次回到故乡,而其焦点,正在对于时间之流的审美性回眸,在于回到记忆中的风景深处畅想和云游——这就也有些英国湖畔诗人的浪漫抒情气质了——鲁迅的意念执著于行动的实在人生,李云雷却有些对于过往静态人生风景的缅怀、眷恋,而在这眷恋和缅怀中,当然也有对于世事变幻、无可如何的批评在。诚然,一方面,小说中的叙事者并非就是作者本身,应该加以适当间隔和区分,但另一方面,系列短篇小说的整体风貌倘若有着风格和意趣的一致性,比如郁达夫曾经创作的那些自我抒情小说,作品中的“我”,还是有着作家的某些真实身影存在的。而李云雷在其短篇小说中,较为擅长采取“我”的叙事策略,尽管叙事者的经历不一定就是作者的经历,但其感受和思考显然也是表达了作者某些层面的真实心境。

这就更须谈到李云雷在其短篇小说中第二个沉思的表露与呈现了。《暗夜行路》写了“我”与同学小霞的交往和各自暗恋生长的过程,这是带着些许青涩,也带着更多甜蜜令人难以忘怀的少年故事。但是,让“我”留恋的不仅有她的身形,有她开朗的笑声和歌声,更为难忘的是她在一个有着雪光的夜晚,送了一盒《小路——苏联歌曲精选》磁带给我,“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往迷雾的远方……”,想着这优美歌声,小说写道:“那一晚,我在雪地上站了很久,我仿佛听到了时间断裂的声音,啪嗒一下,只是很轻的一声,但似乎一切都变了。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明白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那也是世界历史上最重要的时刻之一,就在那一天,苏联解体了。”显然,这是一个重要时刻,是叙述者“我”开始沉思、成熟的地方,他的沉思开始于某种历史的断裂之处,一个少年,难道能够这么深刻感受到了历史的断裂之声?显然,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后叙的感受和情感的嵌入与叠加。“我”在当时还只是懵懂未知不更世事的少年,但也似乎于冥冥中预示了其以后人生的路。所以,小霞进入他的潜意识深处,乃是由于苏联歌曲和某种历史的断裂与延续,由于小霞的缘故,而把“我”也关联进了这样一个社会和历史变动的网络中。小霞后来转学走了,不辞而别。很多年之后,“我”在英国小城彻斯特参加一个“中英马克思主义学术论坛”,才猝不及防地遇到了小霞,在跟她的交谈中才知道了她后来的经历,也知道她现在跟“我”有着相似的关注点和研究兴趣,她不仅是一个女性主义者,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小说写道:

随后的一两天,小霞开车带我在伦敦转了一大圈,我们去了大英博物馆,去了WATER STONE书店,还去看了大本钟,去看了LONDUN EYE,最后我们去了海德公园附近的马克思墓。马克思墓在一个公墓的角落里,很不显眼,但墓前竖立着一座青灰色的石碑,上面有马克思的铜像,碑前还有人送的鲜花。那天我们在马克思墓前,想起波澜壮阔的人类史和革命史,想起苏联的命运,想起中国的前途,两个人都很感慨。小霞告诉我,她参加了前几年在伦敦举行的共产主义大会,齐泽克、巴迪欧等人都在重新讨论共产主义问题,她在会场上想起当年我在夜色中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一个人在心中偷偷笑了好久,也想了好久。我们又谈到苏联歌曲,说起《小路》,她说:“一个国家在疆域上不存在了,她在歌声中还存在,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吧。”我说,我经常想起我们在黑暗中穿行的时光,很怀念苏联解体以前的那些日子,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说什么,也不知道她是否能够听懂。我们两人在树荫下的长椅上静静地坐着,在那一刻,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的目光正凝视着远方的天空,阳光洒落在墓碑前的草叶上,白云悠悠,微风轻轻拂过。

这段叙述,大概很能反映叙述者“我”的某种关切和情思,可以看出,叙述中饱含了一种深情。如果说“我经常想起我们在黑暗中穿行的时光,很怀念苏联解体以前的那些日子”的意思,是在做着有关他和小霞之间的个人情愫的书写,那是无可辩驳的,因为这是一段令人记忆犹新的感情经历的萌芽;但倘若指称和暗示的,是曾经在苏联和东欧诸地确切发生过的历史之断裂,那么此种怀恋的意向就有着某种更为阔大的历史和现实指向了。小说又写道:“我们跟着音乐唱起了很多歌曲,中文的,英文的,俄文的,日文的,像一首首循环往复的国际歌。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小霞,但在那个时刻,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小县城,回到了历史终结之前。”读到此处,只见真切的少年故事和回荡在耳畔的国际歌声彼此交错,动人,但又带了某种历史叙述的虚浮怀想和抒情。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和流连的也就可能带有一定梦幻色彩,而梦幻中生成的美感也就有了较为真切的幻影存在。所以,回忆中具有的愉快和小夜曲般甜美而又抒情的调子,也就有可能遮蔽一些真实的东西,个体性感受往往有其真挚的一面,但也有其因为执著而生的某些幻象存在。在现代中国文学传统中,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民文学和信仰文学长期存在,它们其实也承续了延安文艺中的党的文学传统,或是自延安文艺阶段绵延而来,而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学的主流意识形态场域。当代小说家中的一部分尤其像李云雷式的青年作家,应该对此有些自觉承续和超越。但是,这篇小说中“我”的爱好和情愫表明,“我”其实只是一个具有小资情调的少年,长大了,成了一个爱好缅想的思想者和文化人。所以,他们的想象性倾诉,能够代表谁呢?小说最后写道:“在我们的歌声中,车子穿过了狄更斯的伦敦,穿过了愤怒的青年的伦敦,在车子开到伦敦桥之前,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会不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这里说“我一直在想”,这是说他在不断沉思,那么是什么给了他沉思的机缘和动力,他在沉思中坚持要走的路到底有着怎样的美妙和内涵呢?对于读者而言,这恐怕是个问题,一个不太明确的问题,而当我随后读到《再见,牛魔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有些如释重负了。

李云雷把《再见,牛魔王》作为其一个短篇小说集的名称,恐怕也不是随意而为,而是反映了他的一些创作意念,这个意念就是对于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和穿透。我认为,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是并不成功的,编造和臆想的成分较浓,理念的成分较浓,牛魔王的形象以及还并不十分成熟的闪回写法,都是那样的令人感到局促,斧凿的痕迹还是较为明显。

读此小说可知,在屠宰场,牛魔王幻影不断出场,待宰杀的公牛居然能够逃离那个特定生产空间的现代化装置和摆布,能够在血肉模糊中带着一种意念成功逃离。最后,在都市人们和警察的围剿中,它也居然能够成功逃离:“大公牛一瞪眼,前面的警察恐慌地退回数尺,突然大公牛纵身一跃,跨过他们的头顶,踩扁了两辆警车,密集的枪声瞬间响了起来,但大公牛并没有停下脚步,他冲出包围圈,腾空而起,向天上缓缓飞升而去。”这个促使它能够不断逃离危险境遇的,其实正是叙述者心中的一种意念,一种坚定意志的表达和象征:在这意义上,“我”就是牛魔王,后者正是前者意志的化身。这个附着在牛魔王身上的意念,它所要穿透或超越的正是一种所谓资本主义现代性织就的重重束缚和灾难:这里有关于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乃至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这些思考是否存在合理的价值呢?当然有其合理之处。小说写道,“现在最关键的不是大闹天宫,甚至也不是把天堂——人间——地狱这个构造简单地颠倒过来,从他们压迫我们变成我们压迫他们,而是重建一个怎样的天堂,重建一种怎样的神、人与魔的关系?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也是至今还没有解决的”。又说,“当然最大的问题还是人类,现在神仙、妖魔和动物都被抛弃了,只有人类当道,人类真是太相信自己的理性了”。对于人类某些做法的忧伤和反思,其实正是一个当代文学创作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但问题是,要表达这样一个问题,应该采取一种更为文学和艺术的写法,这究竟是在创构一篇小说,而不是在书写一篇可以直接宣扬观念的社会学论文。其次,对于人类现代理性的质疑,并不等于要抛弃人类理性本身。现代性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的现代性,也有社会主义的现代性,现代性的憧憬和实践既是趋向完美的,当然也是有缺陷的,是一种有缺陷的不断趋向完美性的存在。人类既是完美的,是宇宙的灵长,万物的主宰,但同时也是有缺陷的存在,人类由于自身的缺陷也曾带来过种种社会的灾难,人类在漫长的征服自然和宇宙的过程中忘记了自然与人合一的完整性存在。正是在人类自我的不断沉沦和挣扎中,才有了真正经典的艺术和文学,人类也因之才显得丰富多彩,才显得如此高贵和优雅。在这个意义上,当代小说创作重要的不是去轻易否定现代性,去把现代性当作一个假想敌予以攻击,而是应该倾心聆听现代性复杂光影在历史和现实之间,在人与物之间,在不同国度和区域之间的伟大回响。现代性在当代中国仍然在发展和丰富着自身的社会主义内涵,现代性并未完成和远去,而是一个不断延展和未完成的现代性。牛魔王幻影不断出场所带来的逃离,在我看来是一种对于现代性的有意逃避,但是,倘若说它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逃离还具有几分批判性的勇气的话,那么,如果也一并指向了社会主义现代性尤其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性的话,也就在不自觉中偏离了作者于上述第二个沉思中予以表达的执著信念了,由此就会带来一种自我小说精神的耗散。

迄今为止,李云雷小说创作最擅长的还是短篇,其中都在叙写着“我”的人生经历,而且在其人生书写中有着某种青春期的幻影存在,既是真实的过往,又是虚浮的过往,一切皆在时间之流中逝去,唯有那动人心弦的记忆和情愫,还在流荡的白云中悠悠存在和显身。总体来看,作者在其短篇小说中是较为成功地表现了他的创作意图,他是一个在城市和乡村不断穿梭的文化人,是一个在时间之流中敢于打捞真与美的遐想者。历史的变动在社会和人们心中的投影,是如此复杂而迷离,而人性与语言和艺术的融洽,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充满了现代性的乖谬和悖论。在读李云雷短篇小说时,我总是隐隐感到,这些短篇小说作品或许仍然只是其更为宏大叙事中的一些较为别致的片断而已,倘若他能以一种更为边缘和从容的心境审视历史中的社会人生,倾听现代性的复杂音响,并在文学的审美表达中从容地关联过往和现在,继续采取一种叙述和抒情相结合的表达方式,那么,李云雷当会在一种更为雄阔而富有史诗性的文学世界里表现其更为出色的文学和思想才华,而青年作家李云雷也会慢慢变成一个才气纵横而大气磅礴、包举无遗的著名作家李云雷。且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