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罪犯亚文化的浅思考
——以推进文化改造为视角

2019-11-27 04:10
犯罪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亚文化罪犯监狱

于 杰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监狱实践,监狱涌现出大量的新经验和新探索,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认识。以往的“三大改造手段”解释构架已经无法容纳这些新经验、新认识,也无法解释新实践,因此新的理论框架和解释必然出现。2018年6月,全国监狱工作会提出了“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五大改造”。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顺势提出,它不仅仅是“三大改造手段”基础上的表象增加,还是改造罪犯的新模型的实质构建。“五大改造”中明确提出了文化改造,这充分体现出新时代监狱工作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体现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监狱工作在依法惩罚和改造罪犯的生动实践中的不断跨越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监狱在押罪犯的结构、心里特征、行为特征均随着时代的演进而变化,监狱改造罪犯工作势必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就此,本文拟就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适应文化改造新要求,抑制罪犯改造过程中的亚文化进行如下探讨。

一、罪犯亚文化在当前监狱工作中的表现

罪犯亚文化主要是由罪犯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与社会主文化不同的价值、伦理道德、人生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对罪犯行为有指导作用与意义的规范观念,这些观念的表现形式多半以语言、表意性的文身和道德意识来体现。[1]转引自孙平:《监狱亚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5 页。罪犯亚文化作为一种特殊文化现象, 产生于监狱在押罪犯, 体现在监狱工作的各个方面,反映在罪犯服刑改造的全过程。

(一)寻求特殊处遇。罪犯在监禁中生活范围受限,在这个相对固定的群体中,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社会阅历、身体状况等方面均存在很多的差异性,在监禁中穿同样的衣服,接受一样的约束,从事一样的劳动,很多罪犯存在心里落差,特别是一些职务犯、家境富裕犯在罪犯群体想法设法找监狱制度漏洞,寻求特殊关照,体现出不一样的“身份地位”。有的罪犯想尽办法与监狱管理者搭建各种联系,寻求管理中的“特殊关照”,有的通过显示之前的社会阅历和特殊技能在罪犯群体中体现出“特殊地位”,有的罪犯使用一些高消费生活品、违禁物品标榜自身“特殊身份”。

(二)形成团伙帮派。在押罪犯中,大部分罪犯只求顺利度过刑期,积极向政府靠拢,少部分是以各种手段消极对抗改造。罪犯团伙的形成,大部分是以区域(老乡)的划分,有的以共同的性格、相似的“三观”构建起来,有的以共同的兴趣爱好,生产劳动中工作协作建立起来。由于罪犯活动区域相对受限,人际关系很容易固化,在长期的监禁生活中,因寻求保护,发展兴趣,交流感情,维护既得利益等方面的原因,常结成各种利益群体和兴趣群体,主流是积极改造,认罪悔罪,同时,也是暗流涌动,团伙林立。罪犯中职务犯、家境富裕罪犯、入狱前有“名气”的罪犯、事务犯是罪犯群体中非正式群体的“核心”。一些罪犯在狱内为寻求保护往往加入这些非正式群体,其活动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对罪犯正常改造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临时选用来从事一些辅助性事务的罪犯,在得到监狱机关或干警个人的认可后,掌握一定的“权力”,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有的蜕变成“牢头狱霸”,干扰正常改造秩序。

(三)认为罪罚不相当。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罪犯在谈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时,或者戴警戒具外出时都能体验到羞耻感。说到自身的罪行和判处的刑罚时,大多数罪犯的内疚感缺失,就会谈及犯罪时“为民除害”的无奈、“情有可原”的冲动、错判重判的“冤枉”等客观原因。有的罪犯则相反,故意夸大自身所犯罪行,给自己贴上“穷凶极恶”的歹徒标签,当问及为何被判得较轻时,则会鼓吹自己与公检法“有关系”,达到渲染司法不公正的目的,同时以此显示自身有一定的“社会背景”。

(四)存在投机改造心理。为达到缩短刑期、提高处遇、表达不满情绪等目的,许多罪犯在改造中的行为趋向隐蔽性、投机性、功利性,反映出罪犯服刑生态的复杂。有的罪犯与他犯等价交换,以可乐、香烟等物品作为“流通货币”的衡量标准,进行以物换改造分,以物换物,以物换劳动产量等情况,以至于相互监督成了相互包庇, 致使干警搜集犯情、狱情的渠道不畅通;有的罪犯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以达到打击异己的目的,比如,罪犯明知监管场所禁止打架吵架,因此言语行为上故意挑逗、激怒他犯,迫使他犯出手打架,从而同时受到处理,影响其正常的减刑考核。

(五) 渴望突破信息封闭的“墙”。罪犯在改造的过程中生活比较枯燥,家庭完整的罪犯担心在外的亲人情况,渴望及时了解他们的信息,有的罪犯在长期的监禁生涯中结识了新的“朋友”,后来由于罪犯调动调整分开了,希望通过一些渠道传递信息,一般在罪犯流动性大的监管场所,比如配餐中心、医院成为信息渠道的集散地。正是由于信息封闭,监狱内的大小“新闻”都会成为罪犯的关注要点,成为枯燥生活的调味剂,特别是一些“负面的”更具有隐蔽性信息消息传播速度更快。不得不提的是,有的偏远山区、生活封闭的罪犯,则是通过监狱这所特殊的“学校”学习了解外面世界的情况,由于罪犯群体集中,信息交流集中使得这类罪犯很容易被负能量影响。

(六)罪犯“交叉感染”现象。罪犯“交叉感染”是指在依法监管的条件下, 两名或两名以上罪犯彼此交流、评价、体验犯罪方法和内容, 强化犯罪心理的互动过程。“交叉感染”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和多样性,是一种有毒的“精神会餐”。[1]邵磊:《略论监狱亚文化——从考察罪犯群体的角度》,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4 期。一些罪犯无意识的时会聊犯罪行为中的细节,有的惊心动魄、有的血腥暴力、有的儿女情长、有的纵情酒色,潜意识的强化了犯罪的行为的“合理性”,强化了旁听者的“犯罪心理满足”。一些罪犯,通过电视“法制节目”和报刊中的社会热点案件,不反省自身罪行,反而总结“经验”,思考应该怎样做不会被发现,怎样逃脱惩罚,怎样做减轻处罚。一些罪犯,通过对其他类似犯案情的处理情况,来进行对比分析, 已达到“总结经验”的目的、达到质疑法律公正,制造不满情绪等目的。

(七)对本性满足的极度渴望。《孟子》记载:食色性也,对美食和对性的需求是人的本性,作为监禁情形下的罪犯,随着人身自由的丧失,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罪犯对美食的追求是第一位的,罪犯对一日三餐的讨论是最多的,也是最有共鸣的,特别是监禁时间较长的罪犯经常回忆过去服刑期间能够搞到“美味”,引起其他罪犯无限遐想,在现目前严格规范的管理情形下,监管区内的果树挂果时很多罪犯是望眼欲穿,还有的罪犯为了搞到“美味”逾越红线侵犯管理民警。同时,罪犯处于严重的性饥渴状态, 其性冲动得不到正常途径的发泄, 罪犯常有保留异性性感杂志图片,自制自慰器具的情形,易出现同性恋、露阴癖、恋物癖等现象。

二、罪犯亚文化产生的原因分析

新时代监狱工作要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实现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的,就必须全面了解罪犯,要了解罪犯就必须了解罪犯的行为、心理特征,只有通过这些特征来透析罪犯文化,特别是罪犯亚文化,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出决策。罪犯亚文化作为非主流的文化,在罪犯改造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它的存在有一定的现实必然性,同时,对罪犯的精神、心理及行为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罪犯亚文化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封闭环境下的自发。监禁刑是当前我国最主要的刑罚形式。罪犯在失去自由的同时,日常生活、行为习惯及劳动生产均会受到管制,越是在管控下,罪犯就越会对情感有需求、对欲望有需求、对信息有需求、对外面的世界有渴望。监禁情形下的罪犯为满足各类需求和欲望,自发就产生了一些潜在的亚文化心理和行为等。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虽然罪犯囚禁在监狱,但仍然是来自于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必然受到社会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更加丰富,贫富差距更加大,好逸恶劳、骄奢淫逸、功利浮躁、阴险狡诈等不良风气在特定的生态环境下蔓延,如果自身的抵抗力不足,很容易就走上犯罪的道路,当罪犯来到监狱这个“三教九流”混杂之地,自然会带上邪气、甚至相互感染带入到服刑改造过程中。

(三)民警干预引导的不足。罪犯亚文化作为一种非主流的、潜在的表现形式,不被直接感知,具有隐蔽性和时代性,同时对管理者保持高度的戒备和回避的状态。一方面的原因是民警对罪犯亚文化动向的掌握不准、重视程度不够、及时干预和控制不力,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罪犯亚文化是罪犯在监禁条件下的生存本能,无需太多关注。这一方面是监狱对用优秀文化占领和引导罪犯文化改造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方法不当有关系,另一方面在于少数民警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自身是按照上级的要求,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了,就不会有多大的事情,罪犯亚文化是没有必要全面扼制的。对此现象,必须深刻认识其危害性,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并予以纠正。

三、文化改造在抑制罪犯亚文化中的作用

文化改造是监狱借助于新时代文化的方式、内容、手段和路径,对在押罪犯进行影响、塑造,转化其不适应社会的心理结构、行为,重塑人格和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使其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文化改造实质是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公平正义的法治文化,在坚守安全底线,发挥文化改造的教化功能、维护功能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有助于弘扬监狱主流文化。通过加大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和现代社会主义核心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罪犯加强对国家方针和时事政治的学习,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八荣八耻”、“24 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提升道德,健全人格,使罪犯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三观,将自身改造成为社会接受、大众欢迎的人。

(二)有助于潜移默化地影响罪犯。罪犯犯罪有自身的特殊性,包括生理、心理、文化背景、社会认知、突发状况等问题。罪犯的知识背景和犯罪原因大有不同,罪犯自身认识、社会认识、法律认识、道德认识等各个方面的重构需要一个过程,监狱通过政治、道德、法律等主题的文化改造,对罪犯来说,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有助于提升改造罪犯质量。监狱不仅仅对罪犯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要对罪犯错误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矫正,进而避免其出狱后重蹈覆辙,再次危害社会。而文化改造作为一种“五大改造”手段之一,让罪犯在监狱文化中得到有效地滋润和熏陶,从而真正地完成救赎和重生,有助于提升改造质量,对罪犯来说有重要影响。

四、以文化改造抑制罪犯亚文化的路径探。

罪犯亚文化以其相对固定的形态存在于罪犯群体,同时,也具有特定的时代特征,对监狱罪犯改造产生着特定的影响。在对罪犯进行文化改造过程中,充分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抑制罪犯亚文化是我们不能回避的环节。

(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引领。理想信念是一个人人生的航向、前进的动力,也是一个社会精神的支柱、发展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1]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座谈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4年5月5日,第一版。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场所,帮助罪犯认识自己,促进他们人格的修补与完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监狱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将自身改造成为社会接受、大众欢迎的人。

(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公平改造环境。监狱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对改造罪犯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据不完全统计,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法盲导致的犯罪行为,还有一部分是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导致犯罪。对罪犯进行改造,一方面要通过政治改造、监管改造、劳动改造来教育,在解决冲突时不能非法手段,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改造、文化改造进行法律常识普及,从而提升其法律意识。全面建成法治社会,需要对监狱内外的公民同时进行普法。从创新监狱文化的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在通过法治文化来改造罪犯的活动中,首先要对他们进行法律常识教育,然后再根据他们犯罪的缘由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让其知晓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了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为他们提供大量的法律材料,让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剖析,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最终在社会上进行分享警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

(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建罪犯道德认知体系。罪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定是基于主观、客观、内因、外因等多种原因的聚合,不管原因如何错综复杂,其自身没有找到正确的矛盾化解方法是根本所在。对于已经酿成罪错,需要依法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要通过传统文化来救赎其心灵,让其在监狱中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监狱通过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打造文化环境、组织文化活动、开设文化课程等形式,用优秀传统文化中相对柔性的教化方式,能在减少阻抗的前提下,对罪犯的内心进行熏陶与感染,逐步使罪犯改变认知,从而使他们明是非、知美丑、辨善恶。用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罪犯的敬畏之心,使其明礼尚法。在日常改造中,开展礼仪及规范的养成训练,导之以行、戒之以规,促使罪犯谨言慎行、矫正恶习、遵纪守法。

(四)书画艺术文化陶冶罪犯性情。中华书法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写字,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书画活动对人的身心都具有广泛的增益效果。根据目前新收罪犯中,职务犯罪、智能型罪犯数比例不断上升,具有中学以上文化程度罪犯不断增多等特点,在监狱心理矫治中心设立书画文化矫治室,内容分设中国书画文化精要、书法文化矫治原理和方法书画要术和书法园地等,要根据罪犯的个人具体情况来设计特色文化。例如,对于具有艺术背景知识的罪犯,可以组织美术、体育和音乐等文化活动;对于具有科学技术背景的罪犯,可以为其联系科研器材,让其不仅可以利用自己已有的聪明才智来服务于监狱,树立罪犯的信心,鼓励罪犯积极改造。

(五)以环境文化激励罪犯改造。监狱作为改造罪犯的场所,其空间环境的不同,罪犯的感受自然不同。环境就是一种凝固的文化,同样会对罪犯产生教化作用。监狱可根据罪犯改造的实际情况,结合罪犯改造需要,充分运用环境文化,激励罪犯改造,实现监狱环境的消极压抑与积极促进之间平衡发展。在监狱的环境文化中营造,笔者认为,一是监狱行刑文化不能丢。针对高度戒备的罪犯,应营造一个具有威严、震慑的环境,强化罪犯刑罚体验,针对普通刑事罪犯,应营造一种严肃、冷静的一种环境,引导罪犯认罪悔过,针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即将释放的罪犯,可营造一个社会化、相对宽松的环境,有助于罪犯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地方特色文化应该有。监狱可根据当地民俗特征,修建民俗特征建筑,增添特色元素符号。

(六)完善制度文化对罪犯亚文化进行约束。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它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监狱在对罪犯的管理制度建设时,既要体验严格、规范、高效的管理,又要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利,还要有差别化、科学化的矫治措施,既要有正激励,还要有严惩戒。特别是当前罪犯减刑趋严,假释率较低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罪犯的思想出发,从罪犯亚文化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进行管理制度文化的建设,对罪犯的日常行为、罪犯之间的关系、罪犯与亲属的关系、罪犯与干警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引导,让罪犯在公平良好的氛围中进行改造。

猜你喜欢
亚文化罪犯监狱
亚文化,不可怕
亚文化是个筐,你可别啥都往里装
主持人语
巧扩监狱
考进来的
把脉“腐败亚文化”
监狱堪比天堂
聪明的罪犯
抓罪犯
狡猾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