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监督挺在前面 把第一职责落到实处

2019-12-13 23:37杨晓雯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关键词:执纪问责纪检监察

杨晓雯

中共宜春市委党校,江西 宜春 336000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创新监察体制机制,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监督重点,精准监督措施,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把监督挺在前面 关键在挺

监督是党章、宪法、监察法规定的纪委和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后,党内监督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监督覆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网络初步形成。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就是要突出监督的作用,把监督贯穿到日常生活的始终,抓早抓小抓常。必须从政治目的和政治效果出发,把监督的“螺丝”拧紧,坚持“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方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微杜渐,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尴尬局面。

二、把监督挺在前面 要克服误区

误区一:监督就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少数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所以监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在落实责任制上搞“只挂帅不出征”,不少人甚至党组织一把手也都认为监督是纪委的事,纪委也觉得自己包打天下理所当然。实际上,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让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协调起来,才能更充分地发挥监督合力。另外纪检监察机关要定位准确,要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不能“把协调等于牵头,牵头等于主抓,主抓等于负责,监督等于把关”,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

误区二:监督就是不信任。面对诫勉谈话等监督,一些干部心里有抵触情绪,觉得组织不信任自己,或者是对自己工作的不认可。使得监督人员“抹不开面子”,监督只是走走形式,并没有达到监督的效果。那么,监督就是不信任吗?或者说因为信任就不用监督吗?显然不是。监督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不会因人而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误区三:监督就是问责。履行监督职责,既不能一味地信任而放弃监督,也不能错把执纪执法当监督,对一般的问题不管不问,直到问题严重了才执纪审查或调查处置。问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针对已经造成的“后果”,通过倒追失职、失责行为的方式,来督促各级干部平时认真履职尽责,因此,既是“惩前”,也是“毙后”,目的是标本兼治、压实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但是,问责主要体现的是“事后监督”,不能以问责来替代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如果只有事后的问责,没有事前的监督,这也是一种失职失责行为。

误区四:监督就是得罪人。纪检监察干部肩上的责任既光荣,又沉重,能不能担起来,体现的不仅仅是能力问题,更是对党忠诚的问题,首先要自己有底气,吃这碗饭,干监督这个活,就不能怕得罪人。其次,在工作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也许会让一些犯了小错、有小毛病的党员干部觉得不舒服,觉得纪检监察干部是在“找茬”“挑刺”,但他们最终会明白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可以防止小错变大恶,有人监督是一种幸福。最后,坚持原则得罪人是一时的事,时间久了就会赢得尊重;当老好人讨人高兴也是一时的事,时间长了人家就越来越不把你当回事。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不得罪违纪违法分子,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没有二者兼得,不能明哲保身!

三、把监督挺在前面 要如何挺

首先,纪检监察干部要担当实干、忠诚履职。

一是要坚定信仰有担当。纪检监察是一份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的工作。从事纪检工作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不被理解、可能会受委屈、可能会得罪人、甚至还有被围猎的风险,只有对监督工作有着坚定的信仰,始终坚信邪不压正,才能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才不会因为困惑而动摇,忠诚履职。要铁面无私,严肃执纪,就必须要保证自身干净,“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是长久以来不变的真理。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使命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使命就意味着奉献,特殊就需要付出。尤其是在一线办案的同志,工作要保密,行动不自由,对家庭也亏欠,如果没有担当的精神,是做不好纪检监察工作的。

二是要增强本领能担当。监督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提出了很高要求。在调研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存在业务水平不足的问题,缺乏懂业务、高素质的干部,希望能加强学习培训、业务交流。因此,一方面纪检干部自身要主动学习,努力补齐知识短板,要成为行家,能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纪检干部培训轮训、挂职、下派纳入整体的干部培养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纪检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交流力度,不断为纪检监察部门注入新鲜血液。

三是要营造环境敢担当。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风气对于监督也至关重要,以前办案毕竟针对的是少数人,现在强调监督针对的是大多数人,因此要让在监督一线的人敢于监督,让敢于监督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建立体制机制为敢监督的干部担当,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执行重大任务、关键时刻表现等方面考核评价干部,选拔“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重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矛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的干部,防止唯票、唯分用人,对因敢于监督而得罪人,在推荐考察和考核评比中得票不高、有争议甚至有非议的干部,应当辨明是非、主持公道,该评先评优的评先评优,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

其次,要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要落实好“两个责任”。要压实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党委要统揽全局,统一研究和部署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党员日常管理;要综合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谈话等形式开展工作,党委要讨论研究和把握对组织处理、问责处分、组织调整等问责手段。各级党委及其负责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各工作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才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二是要把握好全覆盖和抓重点的关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同时,更要突出抓“关键少数”,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日常监督中,既要对全体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又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威慑力。

三要发挥好巡察、派驻监督的前哨、探头作用。巡察监督是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巡察既是发现问题的“哨兵”,也是惩治腐败的“利剑”,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作用。派驻监督是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延伸了纪委监委日常监督触角,能够紧紧盯住党和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最后,要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

一是要转变观念关口前移。部分干部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问题,这就必须要转变纪律检查工作的政绩观,不能以查办案件多少论英雄。以往衡量一个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是否得力,主要看查办了多少案件,因此,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往往把最精干的人员放到查案上,把揪出了多少腐败分子作为工作的主要成绩,而忽视了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纠正,“放水养鱼”,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之后再来处理,背离了监督的初衷。要转变观念,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时间查清问题,然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日常监督及审查其他违纪问题上。

二是要注意监督执纪方式方法。监督工作也要讲究艺术,注意方式方法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监督中要有重点,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应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发现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不能随意夸大或缩小,更不能主观片面,要准确把握裁量权的度。根据监督执纪的新情况、新任务,采取灵活的方式,处理、问责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震慑,处理各种问题要综合考虑,不能一处了之,更重要的是确保监督收到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三要借力“大数据”创新监督工作。监督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可以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比如贵州等地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执纪审查监督系统等的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平台,实现对问题线索发现处置的智能监控;苏州市通过整合党政机关及互联网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智慧监督”平台等。通过借助“大数据”手段,发现问题线索,来提高监督效能。

猜你喜欢
执纪问责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机构如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让事故问责生威
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勇于担当的排头兵
监督执纪问责如何“备豫不虞”
“滥问责”的6幅画像
执纪不因事小而“散光”——不“大小统管”的执纪,就是对企图违纪者的纵容
执纪监督蒲城破解熟人圈
纪检监察
对“数字脱贫”要问责
万荣县:“三措并举”强化执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