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原理与实务精品资源共享课开发设计研究

2019-12-13 20:59张小艳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
关键词:合同法当事人教学法

张小艳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信息化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在高职教育中蓬勃兴起,2011年教育部提出要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目标。《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课程立足于行业,依托法律事务专业,旨在通过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促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课程目标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使学生具备在岗位工作中处理合同事务、分析解决合同纠纷、提供法律帮助的知识和能力。

素质目标:培养签订、履行合同诚实信用的品质,培养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品质,培养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合理利用合同法规范处理合同事务的职业道德,培养公正、公平解决合同纠纷的职业道德。

知识目标: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体系及其研究对象;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合同签订、履行、终止的基本流程及相关知识;掌握缔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概念及适用条件;掌握常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合同法的主要法条和适用。

能力目标: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术语;能够处理合同签订、效力判断、变更与转让、履行与终止等事务;能够处理缔约责任和违约责任,追究合同责任和救济损失;能够起草与审查常见合同;能够处理常见合同事务。

二、建设思路

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课程设计和资源建设为重点,以“三教”改革为突破口,坚持立德树人、整体优化、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四项原则,实现立德树人、强化能力培养;整体优化、设计课程内容;以人为本,推行“三教”改革;共建共享,优化资源建设,推进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和普遍运用。课程设计方面,立足专业建设,从课程体系的整体出发,根据职业成长及认知规律优化结构,重构内容,注重实践。围绕合同签订履行,合同事务处理,合同纠纷解决,合同起草与审查等职业活动,创设学习情境,选择项目载体,将工作过程转换为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

三、课程设计

(一)内容选取

1.基于职业岗位需求,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从基层法律服务职业岗位需求出发,通过广泛的行业人才需求调研、专家论证、毕业生追踪、网络调查等方式,系统搜集、整理归类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院经常接触和办理的各类案件,在此基础上分析基层法律服务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岗位关键能力和核心技能,梳理职业能力要求并进行学习领域转换,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

2.基于工作任务,确定学习项目

基于职业岗位、行业技术规范和职业资格标准,对合同法原理与实务传统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优化,做好加法和减法:减少陈述性知识和一般原理介绍,增加综合事务处理、合同起草和审查、示范文本等内容。围绕基层法律服务岗位的工作过程,细分合同事务处理能力,将教学内容分为一般合同事务处理与典型合同事务处理。以一般合同签订、履行工作过程为主线,将一般合同事务处理内容整合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合同责任4个模块,10个学习项目,为后面各类典型合同事务处理奠定基础;典型合同事务处理方面,依合同事务的性质、与生活密切程度和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分为转移财产的合同事务处理、提供劳动成果的合同事务处理、提供服务的合同事务处理和技术合同事务处理4个模块,17个学习项目。最终以真实应用整合8个学习模块、27个学习项目,结构化课程设计。

(二)内容组织

课程致力于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和行动导向的课程内容体系,关注诊断、分析和处理合同事务能力的培养。先将一般合同关系从建立、履行、变更到终止的全过程设计为10个项目,其后将典型合同事务处理设计为17个项目,每个学习项目下包含合同认知和纠纷处理任务,将双方当事人静态的权利义务转换为动态的合同事务处理能力。其中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八个典型合同事务处理,因在工作和生活中运用较多,增加了合同起草与审查任务,通过实训方式掌握合同的起草与审查方法技巧,提高职业技能。

(三)教学模式

以项目和任务为主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为主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根据法律职业教育的特点,完善和细化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流程,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设计教学实施路径。按照“做中教,做中学”的思路,充分发挥目标的导向、激励、调控等功能,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构建动态生成性课堂。教师是学习任务的指引者、参与者和学习过程的控制者,学生在完成具体任务的过程中构建合同法律基本知识体系,发展合同法律服务职业能力,并且伴随着教学进程的深入,学生越来越成为学习的主体,实现思维能力、学习能力、操作技能、合作能力的提高。

灵活调用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发挥平台预习、学习及复习功能,优化教学过程。利用网络平台选人、讨论、问卷、抢答等功能,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鼓励自我展示、自我完善,将枯燥的理论讲授转变为生动的互动与实训,为学生提供学习的自由空间,促进独立思考与协作交流有机结合。

(四)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

精心选择和设计典型案例,通过“情境导入提出任务、分组讨论完成任务、展示交流、讲解评估总结、实训巩固”五个步骤,鼓励学生去思考去创造,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交流,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掌握合同法原理,提升处理合同事务的能力,提高合同法律服务职业素养。

2.角色对抗教学法

合同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相对性,即在每一个合同中,从签订到履行直至解决纠纷的每个环节,当事人都是权利义务冲突的对立方,体现在双方对标的物价格、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顺序、包装方式、验收方式、

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的方式、案件管辖等合同条款的争夺。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在禁止性规范外自由创设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利用合同和合同法的特征,创新运用角色对抗教学法,将学习小组按性质分为三类,两类分别代表权利义务对立的双方当事人,第三类代表中立方。在合同起草中,两个小组分别模拟双方当事人,起草对自己有利的合同,第三个小组模拟中立方,起草双方当事人都可接受、权利义务相对平衡的合同。通过比较三类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的合同条款,往往就是起草该类合同的关键环节,也是合同纠纷最容易发生的地方。在合同纠纷处理项目中,我们让各学习小组分别模拟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调解者、仲裁者或裁判者,在权利义务的对抗中加深对合同法原理的理解和实务的掌握。角色对抗教学法抓住了合同事务处理和纠纷解决的关键,同时将枯燥的理论讲授转变为生动的课堂游戏,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效果。

3.PBL项目式教学法

针对合同事务处理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和技能问题,采用PBL(Project-Based Learning)项目式教学,这是一种知行合一的体验式和实践式的教学方法,具体教学流程为:设定项目目标→提出问题→划分小组→研究项目→成果展示→小组之间交流与评价→教师评价→总结反思。教师作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引导者、促进者、监督者和评价者,指导学生进行调查、分析、讨论、总结。学生通过综合调查、查找资料、分析归纳,获取项目结果,并进行成果展示和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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