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陳與義與湖南周氏

2019-12-18 14:06周清澍
中华文史论丛 2019年2期

周清澍

提要: 陳與義因靖康之亂避難南來,寓湖南武岡軍紫陽山,並留有不少詩文,是當地的歷史大事。在地方志中,因所據記載簡略,對他因何而來,有哪些作品,皆説不清楚。他所寓紫陽周漕的先人是北宋名臣,經他宣揚,成爲府、縣志中的名人、鄉賢,但事實上,因歷代方志或以訛傳訛,或憑主觀發揮,離事實越來越遠。本文意圖通過陳與義寓居武岡的故事及留下的遺迹,如何演繹爲方志和周姓族譜中於史無徵的傳説,從史料追根溯源,爲應如何利用方志提供示例參考。

關鍵詞: 陳與義 簡齋集武岡本 紫陽山 諫議周公

湖南新化鄧顯鶴(號湘皋,1777—1851)畢生致力於地方史的研究和地方文獻的搜集,嘉慶《武岡州志》和道光《寶慶府志》皆由他主纂。(1)他除纂修方志外,還據明人周聖楷《楚寶》,作《楚寶增輯考異》四十卷、《外篇》五卷,補正原書,成爲完備的湖南地理沿革專著;編輯地域性詩歌總集《資江耆舊集》六十卷、《沅湘耆舊集》二百卷、《沅湘耆舊集續集》一百卷、《沅湘耆舊集小傳》二十卷和《資江耆舊集小傳》四卷等。他注意到,兩宋以前,湖南仍處於文化較落後的地區,北方“詩人多漫浪湖湘間,如少陵(杜甫)、退之(韓愈)、柳州(柳宗元)及劉夢得(禹錫)、王龍標(昌齡)輩,皆托迹沅、澧、郴、湘、衡、永間”。他們到來並留下自己的作品,爲當地文化增添了異彩。他們的足迹已遍布於湘皋先生家鄉寶慶府的東、西、北各個方面,但仍没人涉足偏南的寶慶府,直到宋朝纔有大詩人陳與義來到邵陽、武岡,卻深以本地人“無能稱道”爲憾。(2)鄧顯鶴《南村草堂文鈔》卷二《古杉唱和詩序》,清道光咸豐間刻本,葉28B—29A;道光《寶慶府志》末卷下,《湖湘文庫》(3), 長沙,岳麓書社影印, 2009年,頁2068上。

一 中原板蕩避地湖嶠的詩人

(一) 早期經歷和避難湖湘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宋英宗時太常少卿陳希亮的曾孫。希亮在西京洛陽致仕並定居於此,故稱與義是洛陽人。據《宋史》載:“與義天資卓偉,爲兒時已能作文”,“尤長於詩”。(3)《宋史》卷四四五《文苑·陳與義》,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頁13129—13130。金人入侵,宋室南遷,他流落湖南,經歷類似安史之亂中杜甫的遭遇,轉學杜甫,詩風漸趨雄闊而慷慨,沉鬱而洗練。“感時撫事,慷慨激越,寄托遥深,乃往往突過古人”。(4)《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五六《簡齋集》,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5年,頁1349中。誠如南宋詩人劉克莊所説:“元祐後詩人迭起”,“及簡齋出,始以老杜爲師”。“建炎以後,避地湖嶠,行路萬里,詩益奇壯”。而且對他的詩評價甚高:“造次不忘憂愛,以簡潔掃繁縟,以雄渾代尖巧。第其品格,故當在諸家之上。”(5)《後村詩話》前集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26—27。還在陳與義生前,據他的朋友葛勝非描述,他的詩“紳士庶爭傳誦,而旗亭傳舍摘句題寫殆遍,號稱新體”。(6)郭勝仲《陳去非詩集序》,《陳與義集》附録,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547。宋末元初,陳與義的詩經文學評論家劉辰翁和方回大加推崇和提倡,如元人程鉅夫所説:“今三十年矣,而師昌谷、簡齋最盛。”(7)程鉅夫《嚴元德詩序》,《雪樓程先生文集》卷一五,清宣統陶氏涉園影印明洪武刊本,葉11A。説明陳與義和唐人李賀的詩是元人熱捧和學習的對象。

陳與義登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上舍甲科,歷任開德府(治今河南濮陽)教授。宣和二年(1120),他在辟雍(太學的外學)録任上丁内艱,服喪居汝州,結識知州葛勝仲。四年夏,服除,升太學博士。他曾寫過一首《墨梅》詩,經葛勝仲推薦,得到宋徽宗的嘉賞。由當朝宰相薦擢符寶郎。“宰相敗,用是得罪”。(8)張嵲《紫微集》卷三五《陳公資政墓志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31册,頁647下—649下。

金人占領汴京,高宗南遷,《宋史》本傳及《陳公資政墓志銘》只空泛地提到陳與義“轉徙湖湘間”。(9)《宋史》卷四四五《文苑傳·陳與義》,頁13129;《紫微集》卷三五《陳公資政墓志銘》,頁648上。陳與義何以没隨宋朝廷和官民南遷建康、臨安等地,而避往荒僻落後的湘西南呢?《宋史》本傳只説他被“謫監陳留酒税”,被謫原因在他表侄張嵲寫的《墓志銘》中稍有透露: 起初,與義出任學官時,“辭章一出,名動京師”,達官貴人爭相拉攏他爲門下客,時任宰相者“强欲”與他結交,“不且得禍”,與義被他薦擢“館職符寶郎”。這位“宰相”,正是欽宗即位時被貶斥的奸相王黼。因此“宰相敗”,陳與義“坐王黼累斥去”。(10)《紫微集》卷三五《陳公資政墓志銘》,頁648上;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三三建炎四年五月壬子,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頁759。宣和六年(1124)冬,與義被謫監陳留酒税。(11)《陳與義集》卷一二《將赴陳留寄心老》詩後“增注”,頁191。靖康元年(1126),金兵入侵,他從貶謫地陳留避地南下。建炎二年(1128),上岳陽樓作《登樓》詩,自稱“臣子一謫今五年”。(12)《陳與義集》卷一九《再登岳陽樓感慨賦詩》,頁306。由於他是被謫罰的罪臣,没隨朝廷南渡江浙,只能“避亂襄漢,轉湖湘”。據《簡齋先生年譜》載,直到“建炎四年五月聞赦”,他纔被免除待罪的身份,“至秋被召”,赴臨安行在任官。

陳與義被召前的建炎四年庚戌,他“自衡岳,歷金潭,下甘泉,至邵陽,過孔雀灘,抵貞牟,即紫陽山居焉”。明確提到他“至邵陽”,然後寓居紫陽山。(13)胡穉編《簡齋先生年譜》,《陳與義集》卷首,頁8。

(二) 忽破巴丘夢,還尋邵陽路

宣和六年,陳與義被謫,次年至陳留。建炎二年正月,從鄧州出發,經行今湖北境内,於年末抵達岳陽。十月,作七律《巴丘書事》。次年四月,他又被差往郢州代友人出任知州,不到一月,又逢“京西賊”貴仲正作亂,從鄂州嘉魚縣避往洞庭湖君山等處,經華容再回到岳州。(14)《簡齋先生年譜》,《陳與義集》卷首,頁7—8;《陳與義集》卷二一《五月二日避貴寇入洞庭湖絶句》,頁331;《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二四建炎三年六月:“是夏,賊貴仲正破岳州。”頁585。九月,作五古《别岳州》諸詩,又“别巴丘”,繼續南下,經湘陰,進抵長沙,遊岳麓山。溯湘江而上,抵衡岳,寓山麓衡山縣。建炎四年正月,“自衡岳,歷金潭,下甘棠,至邵陽”。(15)《簡齋先生年譜》,《陳與義集》卷首,頁7—8;《陳與義集》卷二三《奇父先至湘陰書來戒由禄唐路而僕以它故由南洋路來夾道皆松如行青羅步障中先寄奇父》、《遊道林岳麓》,卷二四《江行野宿寄大光》、《元日》、《别大光》,頁359,360,366,369,377,378。正如他離開岳州時所作《留别天寧永慶乾明金鑾四老》詩,其中有句“忽破巴丘夢,還尋邵陽路”,表明他的目的地是邵陽。(16)《陳與義集》卷二三《留别天寧永慶乾明金鑾四老》,頁358。

陳與義何以要遠來邵陽呢?他的詩文集尤其是武岡本所收《拾遺》透露,原因有二:

其一,是去邵州訪友。建炎三年除夜,陳與義參加朋友席大光的婚禮並作詩,明日元旦以詩示大光,然後動身前往邵陽。(17)《陳與義集》卷二四《除夜次大光韻大光是夕婚》、《除夜不寐飲酒一杯明日示大光》,頁376。他寫《先寄邢子友》七律一首,開頭兩句是:“作客經年樂有餘,邵陽歧路不崎嶇。”這位邢子友據胡穉注:“子友名洛,洛人,時爲郡倅。”九年後,陳與義也回憶説:“庚戌歲(1130 )客邵州,時鄉人邢子友爲監郡。”“郡倅”就是府、州、軍長官的副手,宋朝稱通判,又稱監郡。原來邵州有他的洛陽同鄉在當通判,邵陽之行是爲了會友,由於將同舊友相聚,所以心情愉快,“一首新詩未可無”,先給老朋友寄這首詩。七律《正月十二日至邵州十三日夜暴雨滂沱》表明他到達邵州的日期是正月十二日,次日夜“暴雨滂沱”,作爲一個“走避北狄趨南蠻”的中原人,在此地“昨日已見三月花,今夜還聞五更雨”,見識了南方的“邵州正月風氣殊”。另一首五律《初至邵陽逢入桂林使作書問其地之安危》,開頭詩句:“湖北彌年所,長沙費月餘。初爲邵陽夢,又作桂林書。”(18)《陳與義集》卷二四《先寄邢子友》、《正月十二日至邵州十三日夜暴雨滂沱》、《初至邵陽逢入桂林使作書問其地之安危》,頁382,383,384。詩中也概述了自己南來的行程。

陳與義此後就寓居邵州西南、時屬武岡軍的紫陽山下,但他仍常去邵州城會見邢子友,並有詩作。七律《次韻邢子友》有“三春勝日偶成遊”,説明他曾在三月春光明媚的日子與邢子友同遊。(19)《陳與義集》外集《次韻邢子友》,頁521。到了夏天,陳與義又有《六月十七夜寄邢子友》五律一首。(20)《陳與義集》卷二六《六月十七夜寄邢子友》,頁412。前引他九年後回憶“庚戌歲客邵州”所作《虞美人·邢子友會上》詞一首,正是“會天大暑”的日子,陳與義曾到邵州城,“子友置酒於超然臺上,得白蓮花置樽間,相對劇飲至夜,踏月而歸,嘗作此詞”。(21)《陳與義集》無住詞十八首《虞美人·邢子友會上》,頁493。陳與義既有與邢子友唱和的詩,也有他從紫陽山下到邵州會友,留下以《入城》、《欲入州不果》爲題的詩。(22)《陳與義集》卷二四《入城》,392頁;《陳與義集》外集《欲入州不果》,頁518。這反映出他與時任邵州通判的邢子友有較深的友誼,雖只能入城“偶成遊”,但從春到盛夏,皆不斷有詩詞酬唱和歡聚的機會。

陳與義在邵州時,結識知州趙少隱,作七絶《題趙少隱青白堂三首》。據胡穉“箋注”:“趙少隱,名子巖,終於朝議大夫,廣西漕使。建炎三年,守邵陽。”陳與義本是汴京詩壇名流,建炎四年遠來邵州,作爲州通判的朋友,很自然地與本州長官結交。“箋注”還説趙子巖“日植梅竹於郡齋,榜曰‘青白’”,賦五言詩謝陳與義和邢子友“二友”,向他倆説明:“取名吾有寄,梅竹蓋假借。”他用如下詩句:“北庵竹玉青,南階梅雪白”,“竹青表勁節,梅白留佳實”,“青白遺子孫,先訓存金石”,闡釋他植梅竹、榜郡齋名“青白”的本意。陳與義三首《題趙少隱青白堂》應是同趙子巖唱和的詩,其一:“小謝爲州不廢詩,庭中草木有光輝。一林風露非人世,更着梅花相發揮。”將趙子巖比喻爲南朝名詩人宣城太守謝朓。其二首聯:“使君堂上無俗客,白白青青兩勝流。”(23)《陳與義集》卷二六《題趙少隱青白堂三首》,頁421—422。“使君”就是趙知州,“白白青青”之堂即青白堂,堂上之客“兩勝流”也就是趙知州詩中所謝的“二友”。陳與義另有一首《遥碧軒作呈使君少隱時欲赴召》,應是他受高宗召將赴臨安前所作,詩中稱“我本山中人,尺一唤起趨埃塵”、“君爲邊城守”,即説趙少隱是知州,自己是寓居紫陽山的“山中人”。(24)《陳與義集》卷二六《遥碧軒作呈使君少隱時欲赴召》,頁424。

(三) 陳與義與紫陽周氏

其二,陳與義到邵州後並没有止步,其終極目的是去武岡軍紫陽山投親。建炎四年正月十二日,陳與義到達邵州,但《年譜》載,他至邵州會友後並没久留,接着就“過孔雀灘,抵貞牟,即紫陽山居焉”。(25)《簡齋先生年譜》,《陳與義集》卷首,頁8。他的《貞牟書事》作於“仲春水木麗”的二月,可見他在邵州友人邢子友處没多停留,就前往紫陽山下的貞牟,詩句“眷此貞牟野,息駕吾其終”,表示他將結束這次長途旅行,留住在他所眷愛的貞牟。(26)《陳與義集》卷二四《貞牟書事》,頁390。

陳與義離開邵陽,繼續南下的旅程。五律《舟泛邵江》説明他是由水路乘舟,“灘前羣鷺起,柂尾川華分”、“孤舟遡歸雲”等詩句,正是他描寫溯江而上所見的景色。(27)《陳與義集》卷二四《舟泛邵江》,頁384—385。下一首是《過孔雀灘贈周靜之》。(28)《陳與義集》卷二四《過孔雀灘贈周靜之》,頁385。孔雀灘在邵州城“西四十里”,具體説即後來的寶慶“府治西四十里資水中”。(29)明隆慶《寶慶府志》卷三《地理考·邵陽縣·灘》,《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39),北京,中國書店影印,1992年,葉26A;清《嘉慶一統志》卷三六《湖南寶慶府》,四部叢刊續編,葉16B。過了孔雀灘,又作《江行晚興》,大發感慨:“曾聽石樓水,今過邵州灘。一笑供舟子,五年經路難。”經歷了五年艱苦奔波,避難的旅程終於就將結束,因此他也有心情欣賞夕陽西下時的江景:“雲間落日淡,山下東風寒。煙嶺叢花照,夕灣羣鷺盤。”(30)《陳與義集》卷二四《江行晚興》,頁385—386。接着是五律《夜抵貞牟》,詩句“及我繫船時”,看到農舍的“夜半青燈屋”,他終於到達紫陽山下的貞牟。

陳與義經過五年的避難歷程,何以要最終選擇處於蠻荒的武岡呢?檢閲《簡齋詩集》居留於此地的詩篇,詩中留有姓名的人有: 《過孔雀灘贈周靜之》的周靜之與《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的周三十三,(31)《陳與義集》卷二六《過孔雀灘贈周靜之》、《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頁385,409。都是姓周。《贈周靜之》詩開頭兩句是:“海内無堅壘,天涯有近親。”正説明周靜之是陳與義的親戚。難怪他不遠千里從河南南下武岡軍紫陽山,主要目的是投靠親戚避難。

周靜之與陳與義一同過孔雀灘,應是得知與義來到邵州,就親自前來迎接他回紫陽山周家。《寶慶府志》稱周靜之是“邵陽人,家孔雀灘” 。(32)康熙《寶慶府志》卷二六《人物·行誼列傳》,《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37),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影印,頁681上;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先民傳上》,頁1701上。孔雀灘是資水中一片淺灘,他們僅乘船從灘旁而過,並非人居地名,何來“家孔雀灘”之説?周三十三也是紫陽周氏族人,故與義爲他題壁作詩二首。周靜之和周三十三是陳與義詩中提到的“地主”或“主人”。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是李盛鐸舊藏日本翻刻的明嘉靖朝鮮刻本,書中有劉辰翁(須溪先生)增添的注文,稱劉辰翁曾看到一部湖南武岡的刻本,多《拾遺》一卷,内有其他刻本所缺的《次周漕示族人韻》和《别諸周》等詩。武岡本另有古汴姜桐跋云:“建炎庚戌,公因避地挈來紫陽周氏甥館之所作也。”(33)《陳與義集》卷二六《次周漕示族人韻》詩後“增注”, 頁418。《孟子·萬章下》:“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甥館”意爲女婿家。前引《陳公資政墓志銘》載: 陳與義“娶周氏,某官之女,某郡夫人”。説明陳與義是周家的女婿,“紫陽周氏”正是他夫人的族人。《次周漕示族人韻》是陳與義初到時呈獻給周氏族人的詩;《别諸周》則是他被宋高宗所召,臨别時向周氏族人辭行之作。

二 簡齋詩與紫陽周氏

(一) 咏地

陳與義避難湖湘,“即紫陽山居焉”,究竟是在什麽地方,當時屬何州縣所管,又相當今地何處,從《簡齋集》詩句中涉及的地名大體能得到確切的回答。

紫陽山《年譜》載: 陳與義到邵州後,“過孔雀灘,抵貞牟,即紫陽山居焉”。他剛來此地的二月下旬,作題爲《紫陽寒食》的《點絳唇》詞一首,開頭就是:“寒食今年,紫陽山下蠻江左。”寒食節是在紫陽山下度過。新來乍到,處於人地生疏的尷尬局面:“竹籬煙鎖,何處求新火。不解鄉音,只怕人嫌我。”(34)《陳與義集》無住詞十八首《點絳唇·紫陽寒食》,頁492。夏天聞“君王優詔起羣公”,自稱“卻倚紫陽千丈嶺”,寄詩向朋友祝賀。(35)《陳與義集》卷二六《寄德升大光》,頁415。離開這裏時,是在“紫陽山下聞皇牒,地藏階前拜詔書”。(36)《陳與義集》卷二六《拜詔》,頁419。然後據《年譜》所載:“自紫陽入邵州。”

南宋在武岡軍紫陽山地區設紫陽鄉,距武岡軍、縣約二百里,與永、邵二州接境。度宗咸淳四年(1268)在當地平亂之後,於要害之地下育渡設靖安寨,特置知靖安寨兼巡檢一員,專任武岡縣紫陽、長溪兩鄉防把之責。(37)牟巘《武岡置靖安寨申省狀》,《全元文》卷二三二,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頁497。明代改稱紫陽關,仍設紫陽巡檢司。(38)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卷一六《寶慶府》,“紫陽山”、“紫陽巡檢司”和“紫陽關”皆“在州東一百五十里”。《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21),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影印,1991年,頁1400上,1403下,1407上。

宋元地志雖在湖南路武岡軍轄境出現紫陽山之名,但其説明都出自陳與義的詩文,並未指明紫陽山的具體位置。(39)王象之《輿地紀勝》卷六二《武岡軍·景物下》,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92年,頁2168;祝穆《方輿勝覽》卷二六,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頁473。明代地理總志《寰宇通志》、《大明一統志》始明確説紫陽山“在武岡州城東百五十里”。(40)《寰宇通志》卷五六《寶慶府·山川》,《玄覽堂叢書續集》(59),葉16B;《大明一統志》卷六三《寶慶府·山川》,明天順五年内府刊本,中華再造善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2009年,葉33A。以後的省、府、州志皆沿襲此説。(41)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卷一六,頁1400上;隆慶《寶慶府志》卷三,葉31B。道光《寶慶府志》似曾對全府作過實地調查,如《疆里記》載武岡州下轄一百三十六團和二十一村。詳載每團(或村)地理位置,境内小村落、山嶺、河流、寺觀、古迹等。稱塘田團境有紫陽山,下面説明卻大量抄録陳與義寓此所作詩文及有關記載。(42)道光《寶慶府志》卷六九《疆里記》,頁1061上。下文《山川記》,按順序記載寶慶府所有山嶺、河流及其位置。卻不見紫陽山之名,似乎後代已更名。其中描述夫夷水“東北過武岡塘田團”,“入塘田境,……又東北四里至塘田寺,又東北一里至水西周家”,“右合唐頭水”。在唐頭水上游,即水西周家東南十四里有地名紫陽觀,顯然是因紫陽山而得名。(43)道光《寶慶府志》卷七九《山川記六·夫夷水》,頁1227上—下。光緒《武岡州志》也載: 塘田團“在城東一百五十里”,從此陸路“由塘田寺東行二里至拱橋,又東三里至莊上”,“由莊上東南行三里至戴家橋,又東南六里至紫陽觀”。由塘田寺至紫陽觀合計也是十四里,並稱塘田團境内有紫陽山。(44)光緒《武岡州志》卷一四《疆域志》,《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影印,2002年,頁335上—下。筆者按: 該志原標同治十二年刻,實記事至光緒二年。可見紫陽山在武岡東北一百五十里塘田團境内。

貞牟陳與義“即紫陽山居焉”,作有《夜抵貞牟》、《貞牟書事》兩首詩,説明他抵達的寓居地是紫陽山下地名貞牟的地方。

今天已不見貞牟這個地名,據現存明代方志記載: 邵陽縣有十五寨,宋初以“蠻寇剽掠”,命將討平,置寨戍守,“曰武岡、真田……”,環列縣境,“今遺址俱存”。(45)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卷一六《寶慶府·古迹·邵陽》,頁1409下;隆慶《寶慶府志》卷三《宋十五寨》,葉27A。道光《寶慶府志》認爲“貞田即貞牟”,“宋貞田寨”就在塘田團南以金稱市命名的金稱團境内。(46)道光《寶慶府志》卷六九《疆里記·金稱團》,頁1060下。可見紫陽山下周氏住處地名貞牟。陳與義是夤夜抵達貞牟的。

羅江陳與義有《羅江》二絶。齊召南説:“羅江,即古夫夷水。”下注“羅江源出新寧縣南與廣西界之羅江巖”,似因此得名。(47)《水道提綱》卷一二,光緒四年戊寅霞城精舍刻本,葉23A。據康熙《寶慶府志》: 新寧縣境内有夫彝水,“源從粵西,曲折百里,由邑左達大羅江,入資水”。(48)康熙《寶慶府志》卷一二《地輿志下·山川》,頁288下。意思是説,夫夷水在新寧縣城下游又稱大羅江,然後合流入資水。嘉慶《武岡州志》具體稱大羅江在武岡“城東北七十里”。相當今新寧、邵陽接界處的夫夷水下游,古稱羅江或大羅江。

《武岡州志》引用“張鳴珂記”:“大羅江,夫夷水入資之地,資水至此始盛。岸旁有廟,甚壯麗,祀羅公神,或云屈原也。每春水漲溢,居民數百人羣聚而漁,大者百餘斤,上下數里俱無,相傳以爲漁父見屈原地也。”又稱大羅廟有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鑄的鐘和同年刻的碑,(49)嘉慶《武岡州志》卷一七《山川考》,葉10B;卷二一《藝文略》,葉8B,9A。《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40),北京,中國書店影印,1992年。時間在陳與義避居此地的建炎四年(1130)前不足四十年,可見他當時寓居在夫夷水下游别稱爲羅江的附近。羅公廟今名羅家廟,地圖標於資水與夫夷水合流後向北流的大羅江西岸,今屬邵陽縣霞塘雲鄉,距水西周家不遠。

前引《點絳唇·紫陽寒食》詞有句:“紫陽山下蠻江左。”蘇軾《初發嘉州》詩句“蠻江清可憐”,(50)王文誥輯注《蘇軾詩集》卷一《初發嘉州》,北京,中華書局,頁6。稱青衣江爲“蠻江”,後人常用以泛指南方少數民族聚居地的江水。陳與義詞中的“蠻江”應指羅江,“蠻江左”則説明他居住在羅江東岸。

水西陳與義有七絶《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周三十三應是陳與義妻族周姓族人,他家的地名爲“水西”。“其二”詩云:“周子篘中早得春,唤人同渡一溪雲。貪看雨歇前峯變,不覺斟時已十分。”(51)《陳與義集》卷二六《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頁409。陳與義在這裏得到周姓族人的歡迎,酒酣耳熱之餘,高興地在主人的壁上題詩,感謝他們的熱情款待和眷顧。

截至十九世紀,在清代武岡州塘田團境内仍有稱爲水西周家的小村落,它的具體位置是: 夫夷水自金稱團流入塘田團境,東北流四里至塘田寺,又東北一里至水西周家。(52)道光《寶慶府志》卷六九《疆里記·塘田團》,頁1061上—下;卷七九《山川記六·夫夷水》,頁1227下。查邵陽縣地圖,現今塘田市東南有小地名周家,東北有莊上周家,再北數里有水西和水西大隊經濟場,這些地名應是傳承宋朝的水西周家。

周漕前引《次周漕示族人韻》是陳與義給周氏族人的詩,他所作“抵貞牟”、“次周漕”等詩,都是他避居紫陽山下的具體地名,“貞牟”是宋朝縣以下的建置寨名,相當今天的區鄉。“周漕”則是貞牟寨轄下周姓人聚居的村舍,“紫陽周氏甥館”所在的小地名。

“紫陽山”下,“羅江”、“水西”爲“諸周”所在的周漕指明了確切的方位。

(二) 咏景物民風

陳與義寓居紫陽山區期間,接觸到中州難見的景物,留下了精彩的詩篇。南宋的地理總志《輿地紀勝》和《方輿勝覽》,以及元朝的《大元混一方輿勝覽》,在各地的記載之後,分别開闢“詩”或“題咏”的專欄,收録詩人描寫當地的名句,在武岡軍之下,多選自《簡齋詩集》。如七律《散髮》的頷聯和頸聯:“南澗題詩風滿面,東橋行藥露霑衣。松花照夏山無暑,桂樹留人吾豈歸。”《觀雨》的頷聯:“前江後嶺通雲氣,萬壑千林送雨聲。”(53)《陳與義集》卷二六,頁411,413;《輿地紀勝》卷六二《荆湖南路·武岡軍·詩》,頁2174;《方輿勝覽》卷二六《湖南路·寶慶府·題咏》,頁474;《大元混一方輿勝覽》卷下《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武岡路· 題咏》,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3年,頁684。

南方的雨多,除了《觀雨》外,陳與義還寫以《雨》爲題的五律:“雲物澹清曉,無風溪自閑。柴門對急雨,壯觀滿空山。春發蒼茫内,鳥鳴篁竹間。兒童笑老子,衣濕不知還。”他以在外逢雨爲樂,詩句還有:“灑面風吹作飛雨”、“行過竹籬逢細雨”。(54)《陳與義集》卷二四《雨》,頁387;卷二五《羅江二絶》其一、其二,頁394。還有描寫雨後的詩句:“雨餘山欲近,春半水爭流。”“貪看雨歇前峯變,不覺斟時已十分。”(55)《陳與義集》卷二四《晚步》,頁387;卷二六《題水西周三十三壁》,頁409。

《輿地紀勝》引用他的五絶《入山》和《出山》:“出山復入山,路隨溪水轉。東風不惜花,一(夜)都開遍。”“山(除)樵斧響,(陽)嶺有人家。”生動地描寫南方的山景,山中的溪水、野花、樵夫、人家。《輿地紀勝》肯定這幾首詩屬於武岡軍,也糾正了今本《陳簡齋集》置之於豫鄂間房州等地詩篇中之誤。(56)《陳與義集》卷一八《入山》、《出山》,頁287;《輿地紀勝》卷六二《荆湖南路·武岡軍·詩》,頁2174。圓括號内小字是《輿地紀勝》原文錯字,方括號内大字乃《陳與義集》正確用字。

陳與義詩中描寫北方少見的物事。在乘船去紫陽山的資水江中,他看到“灘前羣鷺起”。白鷺是這裏常見的鳥類,但陳與義卻感到新奇,舟行到傍晚時,他又將所見“夕灣羣鷺盤”寫入詩中。他留居紫陽山時還有關於白鷺的詩句,如“眼明雙鷺立青田”、“白鷺衝煙送酒來”等。(57)《陳與義集》卷二四《舟泛邵江》,頁385;卷二四《江行晚興》,頁386;卷二五《羅江二絶》其二,頁394;卷二六《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其一,頁409。

陳與義是乘船從邵州溯江而上,在舟中欣賞“柂尾川華分”,到達目的地“及我繫船時”已是夜半。造訪隔岸的朋友,“雨中艇子便撑開”。對他來説,這種水上行舟往來是新奇的。(58)《陳與義集》卷二四《舟泛邵江》、《夜抵貞牟》,頁385,386;卷二六《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其一,頁409。

他是冬末春初到達貞牟的,首先注意到“焚山隔岸火”,這是當地冬天常見的野火燒山。在春天,他有詩句:“蒼山雨中高,绿草溪上豐。仲春水木麗,禽鳴清晝風。”描寫貞牟美麗的春天。而夏夜,他又觀察到“明月照山木,荒村饒夜螢”的美妙夜景。(59)《陳與義集》卷二四《夜抵貞牟》、《貞牟書事》,頁386,390;卷二五《夏夜》,頁396。

七絶《村景》:“黄昏吹角聞呼鬼,清曉持竿看牧鵝。蠶上樓時桑葉少,水鳴車處稻苗多。”(60)《陳與義集》卷二六《村景》,頁417。這首詩最能反映當地的民風民俗。“黄昏吹角聞呼鬼”是巫師作法,直到民國時期,當地人仍相信請巫師作法能驅鬼治病,陳與義的詩證實近千年前的宋朝此地已流行巫術。“牧鵝”是當地一項特殊行業,武岡的銅鵝馳名省内外,農村有人以牧鵝、牧鴨爲副業,也有專業户,他們一早就用竿驅趕鵝下田覓食。“蠶上樓時桑葉少”是指養蠶,當時還不會植棉,穿衣靠剥麻、繅絲縫製絲麻織品。“水鳴車處”是指河邊水力轉動的水車,陳與義對此北方罕見的工具很感興趣,專門寫了一首贊美《水車》的七絶:“江邊終日水車鳴,我自平生愛此聲。風月一時都屬客,杖藜聊復寄詩情。”他還有專咏羅江邊水車的詩句:“荒村終日水車鳴,陂北陂南共一聲。”(61)《陳與義集》卷二六《水車》,頁418;卷二五《羅江二絶》其一,頁394。“稻苗多”是指水車抽水灌溉的水稻田,就是他夤夜初來時看見的“籬前白水陂”。“田壟粲高低,白水一時滿”,也是他描寫水稻田的詩句。(62)《陳與義集》卷二四《夜抵貞牟》,頁386;卷二五《曳杖》,頁398。

(三) 抒情

陳與義避難南來,連監陳留酒税的小官也已丢失,没有生活來源,沿途全靠朋友維持。他是被謫處的官員,不能隨朝廷進退,幸好武岡有他的姻親,只得以待罪之身遠來投靠。所以他初抵貞牟時,就表示“殷勤謝地主,小築欲深期”。打算在這裏建房長住。不久他真愛上了這片土地,“眷兹貞牟野,息駕吾其終”。準備終老於此。在詩句中一再表示:“經行天下半,送老此窗間。”“誓將老兹地,不復數晨夕。”(63)《陳與義集》卷二四《夜抵貞牟》、《貞牟書事》,頁386,390;卷二六《山齋二首》其二,頁410;卷二五《再賦》,頁404。他向主人表示:“春禽勸我歸,主人留我住。一笑謝主人,我自歸無處。擬借溪邊三畝春,結茅依樹不依鄰。”終於“宅圖不必煩丘令,已卜坡東澗水邊”,蓋房安居。(64)《陳與義集》卷二五《謝主人》,頁394;卷二六《山居二首》其二,頁419。

陳與義定居下來後,與姻親、近鄰互相往來,頗有交誼,“青山隔岸迎人去,白鷺衝煙送酒來”。形容他受對岸姻親的歡迎,並送酒來。他“斜陽步屧過東家,便置清樽不煮茶”。“醉裏吟詩空跌宕,借君素壁落棲鴉”。酒酣耳熱之餘,應主人請求,爲他家題壁作詩。在家中,陳與義做些簡單的勞動:“雖愧荷鋤叟,朝來亦不閑。自剪牆角樹,盡納溪西山。”頗能自得其樂。(65)《陳與義集》卷二六《題水西周三十三壁二首》,頁409;卷二五《題東家壁》,頁397;卷二六《山齋二首》其二,頁410。

這時,陳與義的詩中透露出消極情緒,如“榮華信非貴,寂寞亦非窮”;“偷生經五載,幽獨意已堅”;“唯應寂寞事,可以送餘年”;“寒暑送萬古,榮枯各一時。世紛幸莫及,我麈得常持”。慶幸自己擺脱世間糾紛,能學晉朝王衍,常握玉柄麈尾,只談老莊。他甚至寫出這樣的詩句:“風流丘壑真吾事,籌策廟堂非所知。”(66)《陳與義集》卷二四《貞牟書事》,頁390;卷二四《今夕》,頁388;卷二六《山齋二首》其一,頁410;卷二四《山中》,頁392。表示自己已喜愛這種山鄉生活,寧願老死丘壑,也不願過問廟堂政事了。

陳與義出身官僚世家,由太學上舍通過考試任官,遭逢國難,本人也難逃顛沛流離的命運,他不可能不關心國事。還在三月,他聽説寓居永州的友人李德升和席大光有詔召用,他寫詩雖説“且掃軒窗讀我書”,但畢竟“自古安危關政事,隨時憂喜到樵漁”,連樵夫、漁民也不能置身局外。“零陵並起扶顛手”一句,既是向在永州的兩位朋友道賀並寄予厚望,也透露自己的羡慕: 他何嘗不想參與“扶顛”的國家大事呢?(67)《陳與義集》卷二五《三月二十日聞德音寄李德升席大光新有召命皆寓永州》,頁395。

金兵從南昌攻掠江西袁(今宜春市)、筠(今高安)等州。建炎四年(1130)正月丁卯,金人圍潭州(長沙)。軍民皆不願投降,請以死守。潭州知州向子諲率軍民守城。敵圍城八日,既而登城,四面縱火。子諲率官兵奪南楚門衝出。二月乙亥,城陷,金人掠潭州數日,屠城而去。辛巳,金人去潭州,子諲乃復入。(68)《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三一,頁712,717。

陳與義聞訊,作七律《傷春》一首,首聯:“廟堂無策可平戎,坐使甘泉照夕烽。”嘆惜朝廷没有良策擊退金兵入侵。漢文帝時匈奴入侵,夜間告警的烽火可以直達甘泉宫,借此典故隱喻坐使金兵深入侵掠江南腹地。頷聯:“初怪上都聞戰馬,豈知窮海看飛龍。”是講金人氣焰之囂張和宋室形勢之危急,起初汴京遭胡騎踐踏已不可思議,誰知皇上又被追逃至大海中。尾聯:“稍喜長沙向延閣,疲兵敢犯犬羊鋒。”(69)《陳與義集》卷二六《傷春》,頁408。知州向子諲曾做過直秘閣學士,地位相當漢代的延閣(漢代主管皇家藏書的官員),故稱他爲“向延閣”。他率領長沙疲弱的軍隊,敢於抗擊金人“犬羊”之師的鋒芒。在二帝蒙塵、朝廷偏安的不利形勢下,長沙傳來如此振奮人心的消息,何況向子諲還是他的好友,不免用詩表達歡欣的心情。

同時,在浙東的南宋小朝廷極其狼狽,建炎三年十一月,高宗在越州,十二月,遷至明州,“定議航海避敵”,先逃到定海,再逃温州。四年二月,金人從臨安退兵,四月癸未,高宗回到越州,范宗尹代吕頤浩爲相,主張大力起用廢籍官員,陳與義在五月作《寄大光二絶句》,向席益打聽:“近得會稽消息否?”同年四月,金人侵掠江西後,從荆門北歸。留守司統制牛皋伏兵於寶豐之宋村,擊敗金軍。(70)《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三二, 頁750。所以詩的下句“稍傳荆渚路歧寬”,在國勢危殆的情況下,終於傳來了好消息。(71)《陳與義集》卷二六《寄大光二絶句》其二,頁415。

這年五月,陳與義聞赦,心情舒暢,作七古長詩《雷雨行》。詩從靖康元年(1126)十二月康王開大元帥府於相州説起,次年五月,即位於睢陽,是爲高宗。詩云:“憶昨炎正中不融,元帥仗鉞臨山東。萬方嗷嗷叫上帝,黄屋已照睢陽宫。”但此後幾年形勢不利:“嗚呼吾君天所立,豈料四載猶服戎。禹巡會稽不到海,未省駕舶觀民風。”“吾君”四年來仍輾轉於戰事中,以致駕舶避敵於大海中。陳與義相信,“自古美惡周必復,犬羊汝莫窮妖凶”。建炎四年二月“丙申,以金兵退,肆赦”。(72)《宋史》卷二六《高宗紀》,頁476。消息傳到湖南,陳與義歡呼:“吉語四奏元氣通,德音夜發春改容。雷雨一日遍天下,父老感泣霑其胸。”他認爲重新爲朝廷效力的時候到了,但感傷地説:“臣少憂國今成翁,欲起荷戟傷疲癃。”(73)《陳與義集》卷二五《雷雨行》,頁398—399。五月辛亥,高宗“令執政同擇在外侍從,雖在謫籍,别無大過,而政事才學實可用者,廣行召擢”。次日,召擢令下,其中就有與義之友李擢、席益,又再召“宣教郎陳與義守尚書兵部員外郎”。(74)《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三三,頁758,759。

《年譜》載:“至秋被召,以病辭,不允。”作七律《寄德升大光》,此詩《箋注》云:“時先生被召,以病辭免,作此寄李給事、席舍人。”德升姓李名擢,和陳與義同日由徽猷閣待制任命爲給事中,故稱李給事;大光姓席名益,也由徽猷閣待制任命爲中書舍人,故稱席舍人。“君王優詔起羣公,也置樵夫尺一中”。雖然皇上將我一介樵夫納入起用的諸公中,我已因病辭免,但“卻倚紫陽千丈嶺,遥瞻黄鵠九霄東”。(75)《陳與義集》卷二六《寄德升大光》,頁415。在紫陽山下,遠望你們這些高才賢士一飛衝天,爲朝廷作出巨大貢獻。

由於以病辭不允,陳與義在紫陽山下地藏寺接詔,作七絶《拜詔》:“紫陽山下聞皇牒,地藏階前拜詔書。乍脱绿袍山色翠,新披紫綬佩金魚。”(76)《陳與義集》卷二六《拜詔》, 頁419。看來他由穿绿袍的宣教郎晉升爲員外郎還是頗得意的。他向姻親周氏族人告别,作《别諸周》二首,詩中有句“山中城裏總非家”,“山中”指紫陽山周漕,“城裏”應指邵州邢子友等朋友處,與義雖得到他們的熱情接待,但畢竟不是自己的家,因此最好還是奉詔往臨安就職。其二詩云:“隴雲知我欲船開,飛過江東還復回。不似周顒趨闕去,山靈應許卻歸來。”(77)《陳與義集》卷二六《别諸周二首》,頁420。意思是我還要回來的,不會像古人周顒那樣假隱居之名而行熱中之實,以至爲山靈所鄙惡,峻拒其回山之路,詩句亦流露出對周家姻親依依不捨的情誼。

三 書堂石室與紫陽周氏

(一) 紫陽周氏先人諫議遺蹤

陳與義從河南遠來投奔的紫陽山周家是頗有來歷的,前引《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中“增注”稱:“武岡本拾遺有《石室銘》一首,建炎四年,紫陽周氏甥館之作。”顯然,須溪是根據前引武岡本姜桐跋,肯定此文是陳與義由於避亂,作爲紫陽周氏的女婿寓居於此的作品。《石室銘》全名《書堂石室銘》,前有序説明:“諫議周公讀書之石室,在武岡之紫陽山。”“建炎庚戌(四年,1130)之春,與義避地過焉。”見此“石室巋然,因感嘆慕”,作歌頌的銘文並鑿刻在石室之旁。陳與義還説,石室是“諫議周公”的讀書處。諫議周公“於是學焉,既成出仕,遂列法從,爲嘉祐名臣”。(78)《陳與義集》外集《書堂石室銘并序》,頁535,536。諫議周公名字、生平經歷不詳,劉辰翁據武岡本姜桐跋所作增注説:“宋周儀登雍熙科,子湛登天禧第,武岡人。少讀書紫陽山千尋石室,後爲諫議,稱嘉祐名臣。”(79)《陳與義集》卷二六《次周漕示族人韻》“增注”, 頁418。

唐朝大文豪柳宗元曾寫過一篇《武岡銘》,稱武岡爲“黔巫東鄙,蠻獠雜擾”(80)柳宗元《武岡銘》,《全唐文》卷五八四,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3年,頁5895上。之地。直到宋朝建國三百年,武岡的風氣纔開始改變,南宋末文天祥説:“雖洞窟林麓,人去其陋,遣子就學”,爭“自奮拔於文明之世”。(81)文天祥《武岡軍學奎文閣記》,《全宋文》卷八三二,359册,上海辭書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頁195。明人陸柬説:“余惟武岡,古黔巫地,旁通徼外,控制蠻獠,夙以武名。”“迄於晉、唐,寡信少文之習不少變;蓋上不知教,下不知學,文物寥寥,固其所哉!宋應奎運,雍熙、天禧之間,始有第春宫,登仕籍者。”(82)陸柬《鰲山書院記》,隆慶《寶慶府志》卷三,葉84A—B。清人鄧顯鶴明確説,“第春宫”、“登仕籍者”是指周儀,“登雍熙二年乙酉(985)梁灝榜進士”。這不僅在武岡,即使在當時管轄武岡縣的邵州,同樣“自唐以來,舉進士者少”,“宋代邵州進士自儀始也”。(83)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頁1697上;光緒《武岡州志》卷四《人物·文苑》,《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282下。北宋時的邵州就是後來的寶慶府,這時還包括徽宗崇寧間升軍的屬縣武岡。“寡信少文”地區出了一個進士是當地的大事,何況他的兒子周湛又登天禧(1017—1021)進士。

根據上述陳與義的《石室銘》及其武岡本詩文集編者的注釋,最早在南宋編纂的兩種地理總志中,在荆湖南路武岡軍人物項目下都爲他二人立傳,並被明清以後的全國總志、地方志所遞相襲用。如《輿地紀勝》載:“周儀,紫陽人,登雍熙甲科。子湛,登天禧第。少讀書山中,刻勵於學。後爲諫議大夫,實嘉祐名臣。”《方輿勝覽》的文字略有差異,内容相同,皆肯定“少讀書山中”、“後爲諫議”、“嘉祐名臣”是周儀之子周湛,也就是陳與義《書堂石室銘》提到的“諫議周公”。《輿地紀勝》還增添了須溪評點本没有的幾句:“臨終遺命,邵陵祖疇,悉分宗族。”(84)《方輿勝覽》卷二六《湖南路·武岡軍》,頁473;《輿地紀勝》卷六二《荆湖南路·武岡軍》,頁2173。我猜想這是武岡本《簡齋集》原有而被評點本所遺漏的内容。

《輿地紀勝》雖在武岡軍人物項準確地轉録了武岡本《簡齋集》的記載,但在《武岡軍·景物下·紫陽山》項下卻記爲“周儀諫議,嘉祐名臣。有讀書堂在紫陽山千尋石室”。(85)《輿地紀勝》卷六二,頁2168。不僅將陳與義所謂的“諫議周公”周湛誤爲周儀,而且與同卷人物項下的記載自相矛盾。

元、明以後,幾乎所有地理志書,皆沿襲了這一錯誤,將劉辰翁所引姜桐跋語“少讀書紫陽山千尋石室,後爲諫議,稱嘉祐名臣”(86)《陳與義集》卷二六《次周漕示族人韻》詩後“增注”,頁418。皆歸之於周儀。如現存《大元混一方輿勝覽》稱“周儀爲諫議”。(87)《大元混一方輿勝覽》卷下《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武岡路·人物》,頁684。而明朝的《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統志》基本上因襲《輿地紀勝》,但將“官至諫議大夫,爲嘉祐名臣。臨終遺命,以邵陵祖田悉分宗族”等事實歸於周儀名下,僅保留“天禧間進士”五字於“子湛”名下。(88)《寰宇通志》卷五六《寶慶府·人物》,葉20A;《大明一統志》卷六三《寶慶府·人物》,葉39B。從此,省志如嘉靖《湖廣圖經志書》、萬曆《湖廣總志》,(89)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卷一六《人物·宋·武岡》,頁1411上—1412下;萬曆《湖廣總志》卷五《獻徵四·宋上·列傳》,《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195),濟南,齊魯書社,1997年,頁440上。府志如隆慶《寶慶府志》,(90)隆慶《寶慶府志》卷四下《選舉·進士》,葉90A。清朝各種省志、府志、州志,無不沿襲其誤。

武岡的山川風光爲陳與義提供了詩歌創作的素材,反之這些窮鄉僻壤的景物經他描寫後載諸志書,爲人熟知。如陳與義在《書堂石室銘》序中説,石室是“諫議周公”的讀書處所,在武岡紫陽山千尋峭壁之上,並且形容:“蓋雷霆鬼神之爲,非人力所就者。前臨溪水,左右微徑,曠絶峭嶢,登者所難。”(91)《陳與義集》外集《書堂石室銘》,頁535。他前往瞻仰,親睹“石室巋然,因感嘆慕”,於是在室旁鑿石作銘。

七絶《次周漕示族人韻》是他抵達時寫給周姓族人的詩,開頭一句:“諫議遺蹤尚可望”,説明“諫議遺蹤”書堂石室在周漕就能遥遥望見。(92)《陳與義集》卷二六《次周漕示族人韻》,頁417。可惜歷代地理志書僅輾轉抄襲陳與義對石室的描寫,迄今未見有人指明石室所在的具體地點和石刻銘文的存没與否。

明朝武岡文教日盛,天順間(1457—1464)武岡知州伍芳因仰慕陳與義贊頌的諫議周公,在紫陽山區修建一所諫議書院,成化間都指揮劉斌重修。此後地方志都稱武岡“州東紫陽山宋進士諫議大夫周儀”的書堂石室爲諫議書院。周湛在紫陽山中的讀書處,是“曠絶峭嶢”的“千尋石室”,方志不僅將周湛誤爲周儀,而且將巖洞石室誤認爲書院。(93)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卷一六《書院·武岡》,頁1404下。隆慶《寶慶府志》稱“《一統志》所載宋諫議周儀讀書堂”曰“諫議書院”,並稱是伍芳“重建”、劉斌“重修”。(94)隆慶《寶慶府志》卷三下《建置·書院》,葉83B。康熙《武岡州志》卷六《學政·書院》或作“明成化中都指揮周斌重建”,此後清人方志皆從此説。《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影印,2002年,頁53上。據隆慶《寶慶府志》卷四《人事考·武備》:“劉斌,京衛人,成化五年任,修諫議書院。”(葉75B)“周斌,沅州衛人,成化十年任。”(葉69B)故劉斌、周斌皆有其人,都在成化間前後任武岡州守備司都指揮。鄧顯鶴主纂道光《寶慶府志》,發現不能在“登者所難”的“千尋石室”興辦衆多學子就讀的書院,故在周儀傳中增改爲:“歸後,即其地爲諫議書院,邵人多從之游。”(95)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先民傳上》,頁1697上。意思是“諫議周公”致仕後在當地新建了一所書院。這段話全憑想像,偏離事實更遠了。

(二) 宋史有傳的嘉祐名臣周湛

如前所述,有關周氏父子的事迹皆來源於陳與義的《書堂石室銘》及其武岡本詩文集編者的注釋,經南宋兩種地理總志摘引,在武岡軍人物項爲他二人立傳。元明以來,各種地理志書仍沿襲陳與義的記載,但將他所謂“諫議周公”理解爲周儀,周湛的事迹僅剩“登天禧第”或“天禧間進士”幾個字。直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梁碧海、劉應祁修纂的《寶慶府志》付刊,編者發現《宋史》中有同名周湛的列傳,於是從中摘録他曾任夔路轉運使、知襄州等内容,將寶慶府武岡州的周湛與《宋史》中的周湛等同爲一人,將他的籍貫“鄧州穰人”改爲武岡,並承認他“仕終諫議大夫,史稱爲嘉祐名臣”。(96)康熙《寶慶府志》卷二五《人物·名臣列傳》,頁632下。

據《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轉引武岡本《次周漕示族人韻》下“增注”,“宋周儀登雍熙科”。(97)《陳與義集》卷二六《次周漕示族人韻》“增注”,頁418。此科具體時間是宋太宗雍熙二年(985)三月己未,“得進士須城梁顥等百七十九人”,(98)《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頁595。故明《寰宇通志》將周儀定爲“宋雍熙二年梁顥榜進士”。(99)《寰宇通志》卷五六《寶慶府·科甲》,葉20B。宋太宗之後是真宗、仁宗,嘉祐(1056—1063)已是第三朝仁宗最後的年號,距雍熙科七八十年,即使周儀是二十餘歲少年得志中進士,這時已有百來歲,不可能成爲“嘉祐名臣”。在現存原始史料中,我僅看到真宗景德三年(1006)正月十七日“命著作佐郎周儀馳傳詣汝州賑貸”的記載,並未見他出任諫議之説。(100)《宋會要輯稿》食貨五七《賑貸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頁7328下。

周湛《宋史》有傳,而同樣取材於官方的日曆、實録、國史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在嘉祐前的至和元年(1054)及嘉祐元年(1056)、三年、四年、五年、七年皆記載周湛處理政事和出任右諫議大夫的事實,嘉祐五年“六月,湛卒於相州”。他最後的官銜是“右諫議大夫、知相州”。(101)《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七七、一八四、一八七、一九、一九六,頁4287,4447—4448,4519,4600—4601,4739—4738;王瑞來《隆平集校證》卷一四《周湛傳》,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頁422。因此“嘉祐名臣”和“諫議周公”只能是周湛,而不是其父周儀。

周湛在寶慶府和武岡州志中所載事迹不多,而《宋史·周湛傳》卻有近千字,事迹不見於地方志傳文,且籍貫不是武岡,而是“鄧州穰人”。康熙《寶慶府志》雖將《宋史·周湛傳》的内容部分録入,將武岡周湛與他視爲同一人,但没作出解釋。嘉慶《武岡州志》和道光《寶慶府志》都是精於鄉土文獻的學者鄧顯鶴主纂,他注意到周湛在《宋史》本傳中作“鄧州穰人”,但認爲他“所歷官階、事迹與《舊志》所載周湛實一人也”。二者“本貫”因何抵牾,鄧老先生猜想是周湛隨從當官的父親在京,距本籍遠,以京西路寓籍得舉,因此《宋史》遂用了他科舉報名時填的籍貫。認爲這是當時士大夫著籍於去京師汴京不遠的鄧州便於仕宦,故寫成“以鄧州穰籍登天禧三年進士”。(102)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先民傳上》,頁1697下注,1697上。

曾鞏編修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國史《隆平集》,據有官私原始史料,時距周湛去世不久,書中也有周湛傳,内容與《宋史》相同,雖文字較略,然關鍵處記事明確,正好能解上述記載抵牾之惑。他記周湛的籍貫:“其先汝陰人,五世祖宦湖外,馬霸圖割據,留不敢歸。子孫遂爲邵州人。既又徙居南陽。”(103)《隆平集校證》卷一四《周湛傳》,頁421。三國時魏置汝陰郡;北魏改汝陰郡置潁州,此後雖幾度復稱汝陰郡,唐乾元元年(758)復名潁州,州治汝陰縣,宋初屬京西路,即今安徽阜陽。周湛的五世祖,也就是周儀的曾祖在湖南做官,馬霸圖是馬殷(852—930)的表字,他割據湖南,建立五代時期十國中的楚國,周儀先祖不能回鄉,故留居邵州武岡縣的紫陽山,因此子孫成爲邵州人。武岡於徽宗崇寧二年(1103)升軍,故南宋高宗建炎四年陳與義來訪時稱周湛爲武岡人。《宋史·周湛傳》只載他登“進士甲科”,而《隆平集》則明確“湛天禧二年(1018)登進士第”,與劉辰翁 “增注”所引《簡齋集》武岡本一致。而明《寰宇通志》稱周湛是“宋天禧三年王整榜進士”。(104)《寰宇通志》卷五六《寶慶府·科甲》,葉20B;《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三天禧三年三月丙寅:“得進士王整以下六十三人,賜及第,八十六人同出身……”頁2139。

前文據《續資治通鑑長編》得知周湛“嘉祐五年六月”“卒於相州”任上,《隆平集》則稱“累擢至右諫議大夫,知相州”,即周湛最後的實職是相州知州,带有隸中書省的從四品右諫議大夫官銜。(105)《宋史》卷一六一《職官一·中書省》,頁3783;卷一六八《職官八·官品》,頁4015。故時人稱他爲“諫議大夫”、“諫議周公”。歷代地方志不僅誤將“諫議”加於周儀,並將此寄禄官官銜右諫議大夫理解爲“專掌諷喻規諫”的諫官,如萬曆《湖廣總志》將“嘉祐名臣”改爲直言敢諫的“嘉祐直臣”。(106)萬曆《湖廣總志》卷五《獻徵四·宋上·列傳》,《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195),440頁上。嘉慶《武岡州志》和道光《寶慶府志》更想當然地在“嘉祐直臣”前加上“風骨峭厲,遇事敢言”的詞句。雖然在《周湛傳》中照抄《宋史》“拜諫議大夫,使契丹,辭不行”,但仍不承認陳與義《石室銘》中的“諫議周公”是指周湛。(107)嘉慶《武岡州志》卷二二《列傳·宋三周傳》,葉4A;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先民傳上》,頁1697上。

嘉慶、光緒《武岡州志》和道光《寶慶府志》雖迻録《宋史》所載内容入《周湛傳》中,但仍將《陳簡齋集》所載《石室銘》中的“諫議周公”歸於周儀。因此,明清於各地設鄉賢祠,寶慶府和武岡州皆有周儀,卻没有周湛。(108)隆慶《寶慶府志》卷四《人事考·祀典·祠·鄉賢》,葉6B;康熙《武岡州志》卷七《人物·鄉賢》,《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69下,以後諸志沿襲不改。

周湛作爲北宋名臣,尚多見於宋人記載,有必要輯《宋史》和《隆平集》傳文和有關史料,以補地方志之缺並糾其誤。

周湛,字文淵,地方志失載其表字。登進士第後,最先出任開州(今重慶市開州區)推官。通過朝廷身(體貌豐偉)、言(言辭辯正)、書(楷法遒美)、判(文理優長)考試,改任秘書省著作佐郎。接着出任戎州(後改敍州,今四川宜賓)通判。當地風俗不懂求醫服藥,病人只知請巫師祈禳。周湛將古醫方書刻石,教民用藥醫病,禁民相信巫術,從此當地人纔開始使用醫藥。

此後,周湛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按宋朝官制,都官郎中、員外郎屬於刑部,“掌徒流、配隸”。(109)《宋史》卷一六三《職官三·刑部》,頁3860。知制誥胡宿(995—1067)曾作《周湛可刑部郎中制》,可見周湛曾由都官員外郎升任刑部郎中,但《宋史》和《隆平集》本傳失載。制辭中有句:“爾系承汝潁之餘奮”,也證實《隆平集》中“其先汝陰人”的記載。(110)胡宿《文恭集》卷一六《周湛可刑部郎中制》,文淵閣四庫全書,1088册,頁757上。

周湛由刑部出任虔州(今江西贛州)知州。再調任提點廣南東路刑獄。提點刑獄“掌察所部之獄訟而平其曲直,所至審問囚徒,詳覆案牘,凡禁繫淹延而不決,盜竊逋竄而不獲,皆劾以聞,及舉刺官吏之事”。(111)《宋史》卷一六七《職官七·提點刑獄公事》,頁3967。廣南東路相當於今廣東省,北鄰荆湖南路和江西南路,這兩路有人拐掠良民販往嶺南作奴婢。周湛到任,設方略捉拿,並讓被販者舉報,總計解救被販男女二千五百人,並供給他們飲食送回家鄉。仁宗時曾任知諫院等職的范鎮(1008—1089),贊揚周湛這項善政:“而世少知之,蓋亦古之良吏也。”(112)范鎮《東齋記事》卷三,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頁24,25。

廣南東路的治所在今廣東肇慶。(113)《宋史》卷九《地理六·廣南東路》:“府一: 肇慶。州十四: 廣、韶……”頁2235。在肇慶風景名勝七星巖有三位官員的石刻題名,即“提點刑獄周湛、同提點刑獄錢聿、知郡事包拯同至”,時間是“慶曆二年(1042)三月初九日題”。第一名就是本文討論的周湛,第三名是後來鼎鼎大名的包大人包拯。錢大昕得到此石刻拓本,結合《宋史》記載贊嘆説:“周湛固有德於嶺海者。今人但知包孝肅之治迹,而罕識湛姓名,故表而出之。”(114)《潛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一三,《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5),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7年,頁18892上。

周湛調任京西路提點刑獄,轄區内鄧州百二十里外有一處美陽堰,引湍水灌溉公田。水來得遠,水量又小,對百姓還無利;工程須在堰邊築新土做防堤,俗稱墩,大小墩有十來個,每年多次毁壞,就要調百姓修築。周湛到任時,美陽堰每年仍役工數十萬,只灌溉州縣職田,而對百姓無利,湛奏請停罷。

周湛又入京任總理財政的三司鹽鐵判官,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户部”,三部判官“分掌逐案之事”。(115)《宋史》卷一六二《職官二·三司使》,頁3807—3808。由於三司帳籍浩煩,吏胥常離析文案作弊欺詐。湛設立勘同法,每年減少天下計帳七千件。

周湛再出任江南西路轉運使,轉運使“掌經度一路財賦”。(116)《宋史》卷一六七《職官七·都轉運使》,頁3964。他在任上有兩項舉措爲人稱道。第一項,當地“州縣簿領案牘,淆混無紀次”。江西民喜好爭訟,案牘多被竊走丢失,百姓訴訟没有根據,以至久不能決。湛發明千文架閣法,將文案編號,按年月日的次序編排,如有遺失,嚴加罪罰。朝廷下詔,將其法頒行諸路定爲制度。除《宋史》和《隆平集》外,南宋初吴曾著《能改齋漫録》,也記載周湛立千文架閣法的事實。(117)吴曾《能改齋漫録》卷一“立千丈架閣”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頁11。清人梁章鉅贊嘆説:“今中外官廨,皆有架閣庫之名,人多不考其始末。按《能改齋漫録》載:‘……湛爲立千丈架閣法。……’ 此今各衙門設架閣庫之緣起乎?”肯定此法的發明人是周湛。(118)梁章鉅《浪迹三談》卷三“架閣庫”條,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442。

第二項,地主和官僚爲了規避賦役,虚立户名,假報户籍,逃避上户應承擔的税役,以致百姓“徭賦不均”。周湛歸納“詭名挾佃之類十二事”,下令各縣按户籍括詭名户,全路共括出隱户三十萬。

周湛以朝官歷任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按宋朝制度還朝出任户部判官。(119)《宋史》卷一六二《職官二·判官》,頁3808。在此任期内,他處理過一處地方官鹽供應糾紛,這場爭論牽涉朝廷和地方大批官員,時間牽延達數十年,雖然周湛的意見當時没能采納,事實證明他是正確的。此事不見於《宋史》本傳,卻載於《續資治通鑑長編》、《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和《太平治迹統類》等宋代文獻。很早以來,江西、湖南兩路所食官賣漕鹽質量低劣,又估價過高,故百姓願食私鹽。而沿海民多以捕漁撈鹽爲業,用工省而獲利豐厚,因此盜販私鹽的人甚多。江西的虔州(今贛州市)地鄰廣南東路,而福建汀州(今長汀)也與虔州接近,故二州民多盜販廣南鹽以射利。他們在每年秋冬季農閑時,往往數十百人成羣,持甲兵、旗鼓往來虔、汀、漳、潮、循、梅、惠、廣八州之地,所到之處劫人穀帛,掠人婦女,與巡捕吏卒格鬥,以至殺傷吏卒,落草爲寇。他們依憑險要,圍捕無效,或者赦其罪招安,日久販私鹽的更多,虔州官糶鹽每年不過百萬斤,朝廷頗爲棘手。慶曆(1041—1048)年間,廣東轉運使李敷、王繇請求運廣州鹽四百餘萬斤到南雄州(今廣東南雄),以便供應虔、吉(今吉安市)二州,而江南轉運使拒絶領取。隨後户部判官周湛等又請運廣鹽入虔州,江西亦請自具本錢取之。皇祐五年(1053),朝廷詔遣屯田員外郎施元長會江西、廣東轉運司討論利弊。元長與轉運使閻詢、元絳都贊成周湛等的意見,但遭到發運使許元反對,三司支持許元,問題還是没能解決。(120)《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六,頁4739—4738;楊仲良《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給虔州鹽》,《續修四庫全書》(386),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02年,頁380下—381上;彭百川《太平治迹統類》卷二八,文淵閣四庫全書,408册, 頁729上。

周湛從户部外任夔州路轉運使。夔州路所轄雲安軍(原重慶市雲陽縣城雲安鎮,已被三峽水庫所淹)有官家鹽井,每年向百姓徵收熬鹽柴草,無力者甚至追繳至破産。周湛到任後蠲除鹽井虚課,減省百姓輸納的柴草。

周湛再回京任鹽鐵勾院判官,主管勾稽天下所申鹽鐵院“百物出納帳籍,以察其差殊而關防之”。(121)《宋史》卷一六二《職官二·三司使·判官》,頁3809。

至和元年(1054)冬十月,周湛以太常少卿直昭文館出任淮南、江、浙、荆湖制置發運使。十一月乙巳陛辭,仁宗面諭,這個職務是朝廷慎重選拔的,告誡他不要私送賄賂給京師大臣。湛惶恐保證:“臣蒙聖訓,不敢苟附權要以謀進身。”(122)《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七七,頁4287。這時,周湛在朝中歷任尚書都官員外郎、刑部郎中,三司的鹽鐵、户部和鹽鐵勾院判官;在地方歷任虔州知州,廣南東路、京西路提點刑獄,江南西路、夔州路轉運使。“歷内外官”,政績斐然,如《隆平集》和《宋史》本傳對他的評價,“善治煩劇”,“初若不留意,已而皆得其要”。每到新的任所,“喜條上利害,前後至數十百事”。而且他稟賦“天資强記,吏胥滿前,一見輒識其姓名”。在地方上他是善政親民的良吏,如今出任發運使要職,“掌經度山澤財貨之源,漕淮、浙、江、湖六路儲廩以輸中都,而兼制茶鹽、泉寶之政”。(123)《宋史》卷一六七《職官七·發運使》,頁3963。接受任命後,須入宫陛辭,並蒙仁宗親自訓誡,這也是一種榮寵。

在發運使任内,周湛發動了一項有利千秋的水利工程。長江流經舒州長風沙,在石牌灣的地方最號湍險,江中有攔江、羅刹二磯,巨石槎杈横突,周湛役民工三十萬,疏鑿支流十里以避其險,稱爲新河。南宋陸游途經時,也贊揚周湛這項工程“至今爲行舟之利”。(124)《渭南文集》卷四五《入蜀記第三》,四部叢刊本,葉10B。清初顧炎武稱: 這項工程在貴池縣城西六十里,長江中流有攔江等磯巨石槎杈横突,奔流激蕩,運餉危之。自從周湛開新河以避其險,“自是往來無覆溺之患”。(125)顧炎武《肇域志》徐州貴池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頁99。

《隆平集》的人物傳分類,周湛列入“宰臣”、“參知政事”、“樞密”、“宣徽使”之後的“侍從”中,雖不是朝廷重臣,卻是有資格跟隨皇帝車駕,追隨皇帝左右的朝臣,故陳與義説他“遂列法從”。《宋史·周湛傳》所載自“爲江、淮制置發運使”以下事迹,據《續資治通鑑長編》,時間是從嘉祐元年至五年病卒,可見周湛在仁宗嘉祐間已是知名的能臣良吏,他的政績史臣認爲值得載入國史,難怪陳與義稱他爲“嘉祐名臣”。

嘉祐元年(1056)九月,周湛出任發運使不到二年,回朝仍以太常少卿、直昭文館貼職,任度支副使。按照舊有制度,發運司保薦軍將至三司,不再考核,一律升遷。周湛到任後,發運司保送升遷名單有三十五人,經周湛審核,汰減其中冗濫者二十五人。(126)《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八四,頁4447—4448。

嘉祐三年八月,擢度支副使周湛以中書省右諫議大夫的名義出使契丹,爲契丹國母生辰使,周湛辭不行。(127)《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八七,頁4519。改以右諫議大夫知襄州。襄人不會燒製磚瓦,城鎮中皆搭建竹屋,年久百姓大多侵占官道,簷廡近逼,故常發生火災。周湛到任,令檢查百姓房契而正其經界,查出所侵公地,一律撤毁,並教他們换竹屋爲瓦房,以後不許改建,從此再無火患。

周湛的舉措引起豪姓的不滿,京西路提點刑獄李穆上奏:“湛所毁撤民屋千五百餘間,老幼失業,相聚怨泣。湛素不才,又年逾七十,貪慕榮禄,不知進退,乞特行責降,或令致仕。”朝廷下詔讓轉運司察實。京西路轉運使陳希亮稱湛“爲民息災,不爲擾”。嘉祐四年十二月,將周湛調任相州知州。(128)《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頁4601。嘉祐四年十二月甲子條下注稱,陳希亮處理意見出自《國史·周湛附傳》,與正傳不同,《長編》采取正傳的説法:“轉運司按湛伐木敗民舍,意不直湛,而爲穆游説。”因周湛僅被改調,並非處分謫降,故本文采納附傳的説法。

右司諫吴及上疏替周湛辯護説: 周湛裁損居民房舍占地,是爲公,不應被責;當地百姓侵占官地,主管官出面禁止,是他的職責。何況周湛已提早告戒,明頒律令,約民以信,未嘗督迫,乃奉法行事,没有過錯。百姓知道是自己的錯咎,並不敢上訴。由於裁撤侵占官地房屋時,故相夏竦邸店最廣,而郡從事高直温是竦女婿,故進譖於李穆,李穆聽信讒言,爲權豪報怨。他又狀告周湛砍伐樹木若干株,原因是民居侵越官道,以致原來在路邊的樹,收回侵地後已竪在大路當中,本應砍去。何況周湛還種植楸桐千餘株,課户貯水,以嚴火禁。又在民居中找到公衆汲水舊井四口,廢而復興,人得其利。這原是道旁的井,反而在民居之下,豈不明顯是民居侵越官地嗎?“望詔執政大臣辨正湛、穆是非,明垂獎黜”。

明年(嘉祐五年,1060)六月,湛卒於相州。(129)《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嘉祐四年十二月甲子,頁4600—4601。

《隆平集》還記載周湛卒年七十一。(130)《隆平集校證》卷一四《周湛傳》,頁422。如此高齡還没致仕,從宋人稱他爲“嘉祐名臣”看,他決非“貪慕榮禄”,而是因作爲良吏倍受重視留任。

無疑,“嘉祐名臣”是指卒於嘉祐五年的周湛。“年踰七十”還在任上,便被人指責爲“不知進退”,那麽其父周儀更不可能是“嘉祐名臣”。

《輿地紀勝·武岡軍》有關周氏的記載,皆加注出自“陳簡齋周氏讀書石室銘”或“簡齋所謂”,唯“人物”項周儀子湛事迹後卻多出一句:“臨終遺命,邵陵祖疇悉分宗族。”(131)《輿地紀勝》卷六二《荆湖南路·武岡軍》,頁2166,2168,2173。明代的《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統志》因襲了這句話,僅將“祖疇”改爲“祖田”,並錯誤地將此事安在周湛之父周儀身上,後出各種地方志一律照抄。(132)《寰宇通志》卷五六《寶慶府·人物》,葉20A;《大明一統志》卷六三《寶慶府·人物》,葉39B。嘉靖間廖道南著《楚紀》和萬曆《湖廣總志》,在“以邵陵田悉分宗族”前特加 “居家”二字,似乎是説他告老還家後將田産全分給了族人。事實不然,古人爲官,致仕後只能靠家中田産生活,不可能全分給别人。後修志者似看出問題,一類如康熙《武岡州志》改爲“訓家有禮,以祖田分贍宗族”。(133)康熙《武岡州志》卷七《人物志一·名賢》,《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61上。意思是能遵守禮讓家訓,用祖田收入幫助族人。另一類則改爲“後徙武岡”,“以邵陽祖田分宗族”或“以原籍田廬分贍宗族”。(134)康熙《寶慶府志》卷二五《人物·名臣列傳》,頁632上—下;乾隆《武岡州志》卷七《人物·宋》,葉3A;光緒《湖南通志》卷一六三《人物志·宋·寶慶府》,葉30A,湖湘文庫(5),長沙,岳麓書社影印,2009年,頁3084下。將他説成原是邵陽人,因遷居武岡,所以將留在邵陽的祖田分給族人。事實不然,周儀登雍熙(984—987)進士是在宋太宗時,周湛卒於仁宗嘉祐五年,那時武岡還是邵州的屬縣,説他是邵州或邵陵人也對。宋徽宗崇寧五年(1106),邵州武岡縣升爲軍。武岡軍與邵州同屬荆湖南路,互不相屬。(135)《宋史》卷八八《地理四》,頁2201。陳與義建炎四年(1130)避亂南來,雖經邵陽,過孔雀灘,落脚點是“即紫陽山居焉”,(136)《簡齋先生年譜》,《陳與義集》卷首,頁8。紫陽山就是周儀後人周氏祖居之地。劉辰翁據武岡本姜桐跋所作增注肯定他們是“武岡人”,並無從邵陽遷武岡的事。

誠如《隆平集》所載,周湛已由邵州“又徙居南陽”。《宋史》稱“鄧州穰人”,鄧州郡名南陽,治所在穰縣,兩説實同一地。前引《長編》周湛出任發運使,入辭仁宗時上諭條加注“湛,穰人”,進一步肯定《宋史》所載籍貫,而且意味着全家已由湖南“徙居南陽”。他本人以右諫議大夫,知相州卒於任上,既未歸老“居家”,家人也没有回到湖南,因此“臨終遺命,邵陵祖疇悉分宗族”就不難理解了。陳與義能與周家聯姻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

靖康之亂前,陳與義不可能來湖南娶武岡女子,除非有周湛後人外出做官並攜家眷隨行,這種假設在史料中没任何反映。《宋史》陳與義本傳和墓志稱他爲“洛人”,是因他曾祖落籍洛陽,其實他是“汝州葉縣人”。(137)孫猛《郡齋讀書志校證》卷一九《另集類下·陳參政簡齋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頁1030。陳與義宣和二年(1120)丁内艱,居汝州,直至宣和四年,“時居汝州”,至“夏服除”,在此服母喪三年。靖康之亂,元年(1126)他由陳留避難到南陽,寓居鄧州西軒,有《鄧州西軒書事十首》等詩一卷。(138)《簡齋先生年譜》,《陳與義集》卷首,頁7;卷一五《鄧州西軒書事十首》,頁226—248。又“丁外艱”,回到汝州葉縣,有《將次葉城道中》、《至葉城》、《曉發葉城》等詩。(139)《陳與義集》卷一六《將次葉城道中》、《至葉城》、《曉發葉城》,頁251—253。陳與義前後服母喪和父喪都回到汝州,可見至遲在他的父母輩,陳家已遷到汝州葉縣。他再從葉縣南下,“經方城,至光化”。建炎元年正月(1127),又從光化回到鄧州,滯留鄧州一年。次年正月,纔“自鄧往房州”,開始其“避亂襄漢,轉湖湘”之旅。從《簡齋年譜》及其詩集反映,在此三年間,他反復徘徊於汝州葉縣和鄧州兩地,原因是前者是他家鄉,後者是周湛徙居地。葉縣與鄧州毗鄰,我懷疑陳與義是娶鄧州周湛後人之女爲妻,即《墓志》所謂:“公娶周氏,某官之女,某郡夫人。”故在決心南下前,先回自家和岳家避難。襄州屬京西路,前文提到,同官京西路的轉運使陳希亮肯定周湛“爲民息災,不爲擾”,希亮是與義曾祖,看來周陳二家原是世交。

(三) 子虚烏有的周儀之孫鄉賢周欽

在現存最早的清康熙二年《武岡州志》中,仍因襲明代的地志,將“宋諫議大夫”冠於周儀之上,舍周湛而定周儀爲鄉賢。另一個鄉賢則是從未見於史籍的“德州刺史周欽”。在“名賢”項下,繼周儀之後載:“子湛、孫欽,三世甲第,皆爲名臣。”在“人物·選舉”欄下又有周欽之名,並注明是“宣和進士,湛之子”。從《陳簡齋集》流傳周儀、周湛父子進士的傳聞,到又出現一位周儀之孫欽,湛之子,他們不僅同是進士,而且與周儀並列鄉賢。此周湛之子周欽從何而來,《州志》編者還有説明:“舊志注‘儀之孫’,遂誤作孫欽,今考正。”(140)康熙《武岡州志》卷七《人物·選舉》,《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55上;卷七《人物·鄉賢》,頁69下;卷七《人物·名賢》,頁61上。意思是舊志中武岡的“名賢”周儀和子湛之後的“孫欽”,“孫”字應理解爲子孫之“孫”,是注明周儀之孫名欽,而不是姓孫,故將孫欽改爲周欽。

康熙二十三年重修的《寶慶府志》,纂修人劉應祁提出異議,爲此專作“正誤”。他不知是從哪一種前人方志看到此人名“蔣欽”,考證説:“舊志紀鄉賢‘周儀、周湛、孫欽’,是誤蔣字爲孫,而《傅志》復以孫欽爲周儀之孫。”接着反駁説,如果同意《傅志》對舊志文意的理解,但文中爲何不説欽是湛之子,而非要説他是儀之孫呢?所以這種説法純屬附會。人的姓氏怎麽能隨意揣摩呢?因此,新《府志》反對改名周欽,“仍從蔣欽”。(141)康熙《寶慶府志》卷三八《雜述·正誤》,頁928下。將蔣欽與周儀同列鄉賢祠,列名於“武備志”和“循良列傳”。(142)康熙《寶慶府志》卷一五《學校志下·鄉賢祠》,頁373上;卷二一《武備志·兵紀》,頁519上;卷二五《循良列傳》,頁645上。

《武岡州志》所作更改並非獨自發明,而是追隨同年寶慶知府傅鸞祥主修的《寶慶府志》,(143)道光《寶慶府志》卷一百《藝文略》“康熙癸卯寶慶府志”,頁1481上。也就是劉應祁所説的《傅志》,此志已失傳。現存萬曆《湖廣總志》中寶慶府人物“列傳”,周儀的列傳附“子湛”和“孫欽”的傳,《傅志》誤解此“孫”乃子孫之“孫”,由於《武岡州志》與《寶慶府志》都是康熙二年纂修,所以《州志》也就隨《府志》改孫欽爲周欽。

乾隆《武岡州志》在“人物志·仕迹”項下仍將孫欽改名周欽,聲明是遵循舊志,即康熙傅鸞祥修的《府志》和康熙《州志》。並加按語反駁説: 周欽有的書作孫欽。《府志》(劉應祁修)卻改爲蔣欽。究竟是姓孫還是姓周還没有定論,《府志》卻匆忙改姓爲蔣,那又有什麽根據呢?於是仍因襲康熙《州志》定此人姓周名欽。理由有兩條: 一、 “今州人無不艷稱周氏三世科甲”,意思是這對州人和周姓人來説是很光彩的事,不能輕易否定;二、 《州志》記載本州的事,比較《府志》“以地近而或得其實”。這兩條理由實在太勉强,因此補充説: 或許同時有異姓同名的人,不必堅持用其中一人否定另一人,所以仍“備諸説以存疑”。(144)乾隆《武岡州志》卷七《人物·仕迹》,《故宫珍本叢刊·湖南府州縣志》(14),海口,海南出版社影印, 2001年,葉3B。

接着,鄧顯鶴主持纂修嘉慶《武岡州志》和道光《寶慶府志》,明知前人方志“一作蔣欽,又作孫欽”,“周欽事不見於史”,仍堅持在周儀、周湛之後爲周欽立傳,全憑想象推論:“蔣欽亦别是一人,惟孫欽因儀孫而誤,理或然也。”(145)嘉慶《武岡州志》卷二五《載記上·理猺》,葉5A;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先民傳上》,頁1697下。

光緒《武岡州志》沿襲舊州志,多處在周儀之後提到儀之孫周欽,甚至照抄鄧顯鶴的按語。主纂鄧繹也知道上述理由頗難成立,在《州志》最後“拾遺”卷留下一段話:“《嘉靖府志》載‘武岡蔣欽’,《通志》載‘孫欽’,而近《志》遂以爲周儀之孫、周湛之子曰周欽,三世成進士。……今從舊志,仍爲蔣欽,以備參稽。”(146)光緒《武岡州志》卷五四《拾遺·人物類》,《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474上—下。周欽見卷七《選舉表》,《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55上;卷二五《秩祀志·鄉賢祠》,《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52上;卷四《人物志一·宋名臣傳》,《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281下。

清人方志中的歧異,可以通過追溯前代地理志書解決。南宋地理總志《輿地紀勝》和《方輿勝覽》所記武岡軍人物僅有周儀和周湛。明景泰修的《寰宇通志》是現存明朝最早地理志書,其中寶慶府人物宋朝有周儀,武岡人,及其子湛。後有“孫欽,武岡人。宋宣和間,洞獠讎爭,欽挺身往諭,即聽命。郡守以聞,徽宗嘉之,召見,官以文資,後以武功大夫、德州刺史,還守鄉郡。靖康末,死金人之難”。(147)《寰宇通志》卷五六《寶慶府·人物》,葉20B。事迹與上述清代方志中周欽、孫欽、蔣欽傳相同。此後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和隆慶《寶慶府志》也都有孫欽傳,後者孫欽之名又見於武岡州“祀典”中,稱武岡鄉賢祠“祀宋諫議周儀、刺史孫欽”等七人。(148)嘉靖《湖廣圖經志書》卷一六《人物·宋·武岡》,頁1411下—1412上;隆慶《寶慶府志》卷四下《孝義》,葉114A;卷四《人事考·祀典》,葉6B。萬曆《湖廣總志》也有孫欽傳,内容與前數書相同,但始增稱孫欽爲“宣和中進士”。(149)萬曆《湖廣總志》卷五《獻徵四·宋上·列傳》,《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195),頁440上。由於萬曆《湖廣總志》中周儀之“子湛”和“孫欽”傳附於周儀傳後,致使康熙二年同修的《寶慶府志》和《武岡州志》將姓孫名欽的人曲解爲周儀之孫。然而,最早的《寰宇通志》是以寶慶府爲人物列傳,在武岡人周儀、周湛之後,尚有李杰、金彦二人,第三人纔是孫欽;隆慶《寶慶府志》中周儀傳屬“選舉·進士”類,孫欽傳屬“孝義”類,互不聯接。孫欽之“孫”,絶不可能誤會爲子孫之“孫”。總之,現存明代方志中没有周欽其人,也不見蔣欽之名。嘉靖《寶慶府志》已佚,如此書確有蔣欽傳文,而事迹與孫欽相同,因這位蔣欽只是孤證,肯定是孫欽之誤。

萬曆《湖廣總志》稱孫欽爲“宣和中進士”,鄧顯鶴經過推算,定爲宣和六年甲辰(1124)沈晦榜進士。(150)道光《寶慶府志》卷二六《選舉表一·徽宗朝》,頁395上。周湛嘉祐五年(1060)七十一歲卒,六十四年後,已有一百三十五歲,怎麽可能有考進士的兒子。更加奇妙的是,周湛在網絡有詞條,據説是根據族譜:“湛有子二: 周欽、周朝。”實際上,族譜不可能有宋朝譜系流傳至今,而是清代修譜人據方志所載周湛有子周欽,並虚構有弟周朝及其子孫世系。周湛同時人曾鞏所著《隆平集》明確記載,周湛有“子璟、玘”,並無所謂周欽、周朝。(151)《隆平集校證》卷一四《周湛傳》,頁422。如前所述,他們已從邵州“既又徙居南陽”,成爲鄧州穰人,並没回到武岡,武岡已無周湛子孫。

在清人方志中,周儀、周湛和周欽父子、祖孫三人都是進士,出仕宋朝,或成名宦,或死難勤王。所以寶慶府和武岡州將他們奉爲鄉賢。而且在武岡鄉賢祠中,除周儀外,只有“德州刺史周欽”。(152)康熙《武岡州志》卷七《人物·鄉賢》,《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69下。武岡人以他們爲榮,周姓人更以他們爲榮。我少年時曾看過三十年代武岡所有周姓合修的總譜,單列出這三位名臣的專傳。實際上周儀的事迹是子冠父戴,周欽其人乾脆是子虚烏有。地方志和家譜雖有特殊珍貴的史料價值,然而修志、修譜者爲了本地或本族的虚榮,都喜將名人拉入本地或本族,輕信影影綽綽的傳言,並加以想象發揮,時代愈久,故事層層迭加愈多,離事實愈遠。

(四) 紫陽周氏後人桂莊周昉

陳與義作《書堂石室銘》,表彰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邵州首位進士周儀及其子嘉祐名臣周湛,南宋初陳與義避難來此地時,仍稱“其子孫食舊德之名氏者,至於今不絶”。(153)《陳與義集》外集《書堂石室銘并序》,頁536。清嘉慶、道光重修武岡州和寶慶府志,對境内文物進行調查,在溪南里山心團清風峽的崖壁上,發現刻有史彌寧的題詩絶句二首:“結屋山園得許奇,崖犀環擁讀書帷。阿姮定與君家厚,留下西風幾萬枝。”“家聲流馥紫陽鄉,洗石疏泉著桂莊。年到花時秋更好,放開吟袂貯天香。”詩後面又有:“右題周晦叔桂莊,嘉定乙亥中和節友林居士四明史彌寧清叔父”二十六字,俱行書,連同詩總共十四行。(154)道光《寶慶府志》卷六九《疆里記九》,頁368上,374下;卷一〇三《藝文略·金石》,頁166上。光緒《武岡州志》卷三四《藝文志二》,《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138下。清風峽還有石刻直徑一尺多的行書“桂莊”兩字,後面有楷書一行,題“新除湖南提刑張聲遠書,嘉定甲戌(七年,1214)中秋桂莊主人周昉刻於崖次”二十六字。(155)光緒《武岡州志》卷三四《藝文志二》,《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138上。可見“周晦叔桂莊”就是這位“桂莊主人周昉”,晦叔應是周昉的字。這個周昉,嘉定七年中秋請“湖南提刑”給他的住宅桂莊題名,五個月後,八年二月初二中和節又請地方長官史彌寧爲桂莊題詩,顯然他是當地的名門望族,本人也是頗有社會地位的人物。從史彌寧的詩句看,他的“家聲”是“流馥紫陽鄉”,也就是紫陽鄉周儀的後人。緊接下句“洗石疏泉著桂莊”,意味着紫陽鄉和桂莊是一脉相承。再聯繫史彌寧詩開頭描寫桂莊周圍景物兩句:“結屋山園得許奇,崖犀環擁讀書帷。”“讀書帷”顯然是比擬爲陳與義稱道的諫議周公書堂石室。在史彌寧的《友林乙稿》中有七絶一首,題爲《周晦叔所宅之左,一坡隱然而高,有竹萬箇,架小軒於翠霧蒼雪間,日彈琴讀書其下,軒外鳴泉清駛,若與弦誦之聲相答,愛其境勝,爲賦一絶》,描寫周昉在此竹林、小軒、鳴泉的勝境中,以彈琴讀書爲樂。《府志》稱:“周昉名姓不見志傳,今清風峽‘桂莊’二字及詩猶隱然照耀峒壁間,爲歷來金石家所遺。表而出之,知周氏之澤長矣。”(156)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六《先民傳上》,頁1702上—下。如陳與義所説“其子孫食舊德之名氏者”,已延續到南宋寧宗嘉定間。

四 陳與義在寶慶和武岡的影響

(一) 方志中名宦與僑寓

陳與義官至參知政事,又是南宋“紳士庶爭傳誦”的大詩人,南宋的地理總志《方輿勝覽》和《輿地紀勝》根據他的詩文描述,在湖南路寶慶府之下,前者將他列入“名賢”傳,後者列入“人物”。明朝人修寶慶府或武岡州志,除可參考以上南宋地理總志外,可能因《陳簡齋集》武岡本已在其家鄉失傳,只能看到周葵編刻本和胡穉箋注本系統的詩集。隆慶元年(1567)刊修的《寶慶府志》,竟將陳與義列於“官師”傳中,因襲《大明一統志》等書的傳文,卻加上一句:“爲邵州刺史,有惠政。”(157)隆慶《寶慶府志》卷四《官師》,葉19B。此後,萬曆《湖廣總志》、康熙《寶慶府志》既將他列入“流寓”或“僑寓”,又抄襲隆慶《寶慶府志》,將他列入“宦迹”或名宦中的“循良列傳”。(158)萬曆《湖廣通志》卷七一《流寓》,《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196),頁164下;卷六四《宦迹九》(195),頁733上。康熙《寶慶府志》卷二四《名宦·循良列傳》,頁581上;《僑寓列傳》,頁626下。康熙《寶慶府志》還另編《秩官表》,在宋朝的“知州”名單中有陳與義的名字,説他宣和“五年任。建炎初,避地邵陽,有傳”。

據以上幾種地志的衍繹,虚構陳與義是由於宣和間曾出任邵州知州,所以建炎間爲避難再投奔邵陽,寓居“篤友誼”好客的周靜之家。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太祖朱元璋第十八子岷王從雲南徙封武岡州,作爲藩王的封地,武岡也鬧出所謂“十景”,除附庸風流的岷王室成員和地方官外,也有文人假借唐、宋名詩人王昌齡、陳與義的名義,爲每人各配十景詩十首。(159)康熙《武岡州志》卷一二《詞翰·詩類·十景詩》,《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108上—112下。最早在明初修的《武岡州志》中,已有《楓門落照》和《法相洞天》二景保留在《永樂大典》殘卷中,但缺作者,也未冠以十景之類的名稱。(160)《永樂大典》卷三五二七,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2036下;卷一三七五,頁5634上。引自《武岡州志》。這兩首加上其他八首,正式號稱陳與義的“都梁十咏”,出現在景泰年修的《寰宇通志》。天順間修《大明一統志》雖無“十咏”名目,但在《山川》篇的古山、寶方山、雲山、楓門山條,《宫室》篇的宣風樓條,附有與《寰宇通志》同題咏景詩,皆稱是陳與義所作。以後有關地方志皆加以轉載。(161)《寰宇通志》卷五六“都梁十咏”,葉21A;《大明一統志》卷六三《寶慶府》,葉32B,33A,35A。

武岡十景有的在州城内,也有在城外,分布甚廣,爲此地方志中陳與義傳又增添了新的内容。如康熙《寶慶府志》稱“愛邵山水,遍肆游覽”。乾隆《武岡州志》在“愛郡山水,遍肆遊覽”之下,又添“居武岡,題咏甚富”。(162)康熙《寶慶府志》卷二四《僑寓列傳》,頁626下;乾隆《武岡州志》卷五,葉47B。康熙《武岡州志》在“避亂游郡,愛其山水秀麗”之後,明確説是“賦《都梁十景》”。(163)康熙《武岡州志》卷五《官師·流寓》,《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44下。今天我們已能方便地看到經過整理的《陳簡齋集》,知道他當時是寓居屬武岡軍的紫陽山區,距武岡城一百八十里,現屬邵陽縣。他除偶爾到邵州城會友外,字裏行間毫未透露他曾去武岡州城和在武岡遍肆遊覽,更重要的是,他的各種版本詩集都没有他題咏的武岡十景詩。

到了清嘉慶、道光間,鄧顯鶴認真讀過陳與義的詩集,纔指出以前的方志將陳與義“誤入名宦”,(164)鄧顯鶴《古杉唱和詩序》,《南村草堂文鈔》卷二,葉29A;道光《寶慶府志》末卷下,頁2068上。在他主纂的嘉慶《武岡州志》和道光《寶慶府志》中,都將陳與義編入流寓傳中。而且在《寶慶府志》傳後加注:“《舊志·職官表》載陳與義知邵州,未到任,誤也。今改入流寓。”(165)嘉慶《武岡州志》卷二三《列傳·流寓》,葉37B—38A;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一七《先民傳下·流寓》,頁1711下。

鄧顯鶴進一步指出,方志不僅將陳與義“誤入名宦”,“俗子又競爲鄙俚詩詞以附會”爲與義所作,如“武岡志有簡齋《萬玉亭》詩云:‘不道官中盡湯火,誰知鬧裏有山林。’語意淺直,必非簡翁作。蓋志既誤以簡齋爲邵守,故有‘官中’、‘公餘’語,而淺人津津道之,洵不值一哂也”。(166)道光《寶慶府志》末卷下《摭談三》,頁2068上。此外,簡齋詩中在邵州和武岡的作品甚多,地方志卻没收入,“集中名作如《貞牟》、《羅江》、《遠軒》之類,不一而足,皆吾郡掌故,絶不之及”。(167)鄧顯鶴《古杉唱和詩序》,《南村草堂文鈔》卷二,葉29A。

在各種《武岡州志》中,還收録了唐代著名詩人王昌齡咏武岡十景的詩。王昌齡從未到過武岡,當時也無所謂十景,事實上《全唐詩》中並没有這十首詩。鄧顯鶴畢生整理、研究地方文獻,著《沅湘耆舊集》和《資江耆舊集》,自能辨别真僞,故嘉慶《武岡州志》只保留王昌齡《送程六往武岡》和《送柴侍御》兩首七絶,不收舊志中的十景詩。(168)嘉慶《武岡州志》卷三《外篇四·附詩徵》,葉1A。光緒《武岡州志》主纂鄧繹乃清末湖湘派代表詩人,雖將這十首詩收入《藝文志》,但作者已改爲無名氏,表明他否定是王昌齡所作。

鄧湘皋雖認爲方志中“簡齋諸作,多淺人僞托”,但對陳與義的十景詩没有評論,只説:“以舊志相沿已久,不便删也。”而鄧繹的光緒《武岡州志》卻全部收録舊志中的《萬玉亭》和《武岡十景詩》,好在他從《陳簡齋集》原書搜羅到《大羅江二絶》等八首,十景詩後再輯《簡齋集》詩十七首。(169)光緒《武岡州志》卷三八《藝文志六》,《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5),頁235上—237下。可惜二位鄧先生没看到武岡本系統的《簡齋集》,没能糾正前述舊志中的錯誤。

陳與義的武岡十景詩明顯是僞作,如“宣風雪霽”,據説是南宋理宗題寫。他未即位前曾任邵州防禦使,1225年即位,改元寶慶,將其潜藩地邵州升府,改名寶慶。傳説他曾“大書宣風雪霽四大字於額”,懸於武岡城宣風樓上,“宣風雪霽”之景乃因宣風樓而來,陳與義是北宋生人,怎能看到他身後近百年纔建的宣風樓呢?

地方志中還收入陳與義的七律《寶方洞天》:“籃輿郊上绿陰迷,七十一峯雲際齊。我往西窗誇勝境,今觀八洞恍真棲。碧簪挺特地如拔,乳竇玲瓏步可推。千里客愁爲銷盡,茶香竹外好鶯啼。”(170)康熙《寶慶府志》卷三六《藝文志·詩三·七言律詩》,頁876下。這首詩現存《永樂大典》殘卷引明初《武岡州志》,明確説:“宋郡守四明汪立中嘗遊其洞,留題於石。”命名《汪立中題寶方洞詩》,估計是某修志人録用前志中這詩時,將作者張冠李戴,導致後修各志沿襲其誤。(171)《永樂大典》卷一三○七五,頁5634下。

(二) 陳與義和武岡向氏

失傳的武岡本《簡齋集》有詩文《拾遺》一卷,補充了陳與義在武岡時的作品,全靠《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的轉引纔得保存。須溪先生即劉辰翁(1233—1297),字會孟,别號須溪。廬陵(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人。景定三年(1262)登進士第。宋亡後,回鄉隱居,居家著作。遺著由其子劉將孫編成《須溪先生全集》一百卷,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等書輯爲十卷,現存僅有《全集》的十分之一。他還批點校注前人詩詞集多種,《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即其中之一。

劉辰翁作有一篇《武岡軍沅溪書舍記》,記述陳與義同一向姓人家交往的故事。向氏起先是從芷沅遷居到武岡沅溪,在沅溪有一位老人林下翁,垂髫時曾遇見濂溪先生周敦頤(1017—1073),並跟隨他學習。他晚年趕上靖康之亂,陳與義避難南來,過沅溪來訪,“相與言濂溪舊事,日相得”,因愛此地山水,卜居與翁爲鄰,屢賦詩而去。現存五律《出山宿向翁家》:“紙坊山絶頂,直下夕陽斜。卻看來處路,南北兩巖花。田翁邀客宿,笑指林下家。問我出山意,無乃貴喧譁。”(172)《陳與義集》卷一八《出山宿向翁家》,頁290。這首詩應是指這次造訪。劉辰翁據其中“田翁邀客宿,笑指林下家”,稱老人爲“林下翁”。簡齋去後約百年,又有魏了翁來訪。魏了翁是四川邛州蒲江人,慶元五年(1199)登進士第。他尊崇道學,曾築室白鶴山下開門授徒,人稱鶴山先生。寧宗禁僞學,被諫議大夫彈劾“欺世盜名,朋邪謗國”,由知常德府“詔降三官,靖州居住”。了翁在靖州,湖湘士子不遠千里負笈從學。紹定三年(1230),知邵州李大謙新修周元公(敦頤)祠,請了翁作記。(173)《宋史》卷一九六《魏了翁傳》,頁12965;康熙《寶慶府志》卷二三《名宦傳·理學列傳·魏了翁》,頁568下。魏了翁《周元公祠堂記》,康熙《寶慶府志》卷三一,頁751上。可能在這年前後,林下翁之孫大雅翁,待鶴山如同他祖父接待簡齋,而鶴山也願留居原來簡齋住處。此後,本鄉人因此合二位先生姓,稱他們住過的園圃爲陳魏圃,大雅翁又建陳魏祠堂。(174)《武岡軍沅溪書舍記》,《須溪集》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86册,頁488上—489下;《全元文》卷二七七,劉辰翁,頁690—692。約與須溪同時,詩人陳杰有一首詩,題爲《武岡向權叔家有陳魏祠堂合祀簡齋鶴山》,可見大雅翁大名向權叔。詩中描述:“簡齋以詩冠兩都,鶴山以文擅江東。兹溪僻在萬山底,遼絶安能來兩公。”“誰其主者林下叟(句指陳簡齋),又誰嗣之大雅翁(句指魏鶴翁)。”“百年向氏兩奇遇,千載江山真發矇。”“創聞合祀適有契,一瓣聊借歌詞通。”(175)陳杰《自堂存稿》卷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89册,頁744上。

向權叔之後,當地又創建沅溪書舍,向氏主人名敏衡,“歲晏風霜,獨行千數百里”,前往劉辰翁處求他寫《武岡軍沅溪書舍記》,“歸而刻諸石”。另一位詩人王義山也寫了一首《題武岡向敏衡無加莊》詩,從此詩題可知向敏衡的住地名無加莊。詩中描述了向氏盛情款待陳、魏二先生的尊禮和細節:“武岡有向氏,乃祖家詩禮。簡齋曾來訪,鶴山亦踵至。二先生來時,草木亦光賁。主人跼蹐迎,出門見大賓。大帶束深衣,整容而肅襟。揖客坐上座,樽酒與細論。”(176)王義山《稼村類稿》卷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93册,頁19上。

(三) 武岡知軍姜桐和武岡刻本簡齋集

據《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所作“增注”,從《簡齋集》武岡本中姜桐跋得知,陳與義是紫陽周氏的子婿,故來此避難;跋文還具體説明了陳與義《石室銘》提到的“諫議周公”父子的事迹。

這位姜桐是誰?明代現存方志中不見其名。清康熙《武岡州志》載有四明人姜相《法相小記》一篇。(177)康熙《武岡州志》卷一一《詞翰·文類·宋文》,《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87上。嘉慶《武岡州志》收録武岡名勝法相巖題壁石刻“碧玉簪”三字。其左五字,“四明樓鑰書”;右五字,“郡守姜桐立”。另一卷録《法相巖小記》,作者名更爲姜桐,將古稱“四明”改作“鄞人”,並加按語:“姜桐舊志訛姜相,今據法相巖題壁石刻正之。”姜桐署銜“郡守”,即武岡軍知軍。(178)嘉慶《武岡州志》卷二一《藝文志二》,葉9A;卷二八《文徵上》,葉17B。所以《州志》又在四明樓鑰傳末説:“姜桐者,……知武岡軍,鑰同鄉也。”(179)嘉慶《武岡州志》卷二三《流寓》,葉39A。《宋史·樓鑰傳》稱樓鑰“文辭精博”,著有《攻媿集》一百二十卷。《州志》贊揚他的書法“筆力清勁”。樓鑰曾任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資政殿大學士等朝中要職,也是南宋孝宗到寧宗時的名臣。(180)《宋史》卷三九五《樓鑰傳》,頁12045。武岡人以此石刻題字爲榮,自清初修《武岡州志》和《寶慶府志》起,皆將樓鑰視爲寓賢給他立傳,稱他因“避韓侂胄來寓,遊法相巖,愛巖頭立石”,因此題寫“碧玉簪”三字。(181)康熙《武岡州志》卷五《官師·流寓》,《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54),頁44下;康熙《寶慶府志》卷二四《儒林列傳》,頁627上。樓鑰《宋史》有傳,又有私家行狀,除在朝中作官外,外任官不出兩浙、江南東、西等路,卸職時則“暫還里中”,没提到來過武岡或湖南,何來“遊法相巖”之事。應是姜桐與樓鑰有同鄉之誼,請求樓鑰書寫這三字帶到武岡刻石的。如樓鑰的行狀所説:“以銘墓爲請者,與之不靳,英辭妙語,散落人間。”(182)袁燮《資政殿大學士贈少師樓公行狀》,《絜齋集》卷一一,《叢書集成初編》(2029),頁182。向樓鑰求文求字,不一定要親臨當地。

爲《簡齋集》武岡刻本作跋的“古汴姜桐”和寫《法相巖小記》的四明姜桐是否同一人,我認爲明州(四明)是姜的現籍,“古汴”是他的祖籍,許多南宋人是因避金人入侵南來,這種現象不足爲奇。由於姜桐給洛人陳與義的文集作跋,故署自己的祖籍“古汴”。姜桐是武岡知軍,他有能力搜集陳與義在武岡的作品並在武岡重刻《簡齋集》,因此《簡齋集》武岡本的産生肯定與姜桐有關。

清末陸增祥發表了《法相巖小記》拓本全文,文末署“嘉定辛未長至日假守四明姜桐書”,説明此文刻於嘉定四年(1211)夏至日,姜桐出任武岡知軍應在這年前,因此可斷定《簡齋集》武岡本刊刻於這年前後姜桐在任時。(183)《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一一七,《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8),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7年,頁5912下。

(四) 桂莊周昉與《友林詩稿》

爲周昉桂莊題詩的史彌寧是武岡知軍,他在武岡的事迹,王之制撰《武岡軍修學記》略有記載,稱史彌寧字清淑,鄮山人。桂莊石壁題詩署名稱“四明”人,鄮是鄞縣古稱,因鄞縣東鄮山而得名,四明是明州郡名,此前二十年的紹熙五年(1194),以寧宗潜邸,已升爲慶元府。史彌寧是已故大丞相魏王史浩之侄,今丞相魯公史彌遠堂兄,太學生出身,寧宗嘉定五年(壬申)冬,由東宫春坊官出任武岡軍知軍。六年甲戌夏,發起新建武岡軍軍學,肇新之,並修治御書之閣、講堂、齋館。又建周敦頤、二程之祠,增學田,行鄉飲酒禮,文教大興。(184)《宋武岡軍脩學記》,康熙《武岡州志》卷一一《詞翰·文類》,頁84上—85上。

史彌寧的題詩署名爲“嘉定乙亥中和節友林居士四明史彌寧清叔父”。乙亥是嘉定八年,正是史彌寧來任知軍的第三年。史彌寧除署名、字和籍貫外,還在最前面冠以其號“友林居士”。他也是一位詩人,據淳祐九年(1249)編刻的《讀書附志》載,史彌寧有詩集《友林詩稿》二卷。(185)《郡齋讀書志校證·讀書附志·别集類四》,頁1202。分爲甲、乙稿,清代僅存《友林乙稿》一卷,歸大藏書家黄丕烈收藏,顧廣圻贊稱:“躋《友林》之逸品,儷聲價於吉光。”黄丕烈自注: 此刻本“流麗娟秀,兼饒古雅之趣,在宋槧中别有風神”,“目爲逸品”。(186)顧廣圻《百宋一廛賦注》,《叢書集成初編》(41),頁15。潘祖蔭也收藏宋刻《友林乙稿》一卷,也贊稱此書“字體瘦勁,古香古色,撲人眉宇”。(187)《滂喜齋藏書記》卷三,《清人書目題跋叢刊》(3),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90年,頁715。因此,這書被視爲寫印俱佳的宋刻珍本,遞經名家收藏,1917、1934、1957年多次影印出版。(188)民國六年(1917)華陽高氏蒼茫齋影印本、民國二十三年(1934)江都秦氏石藥簃覆宋刊本、1957年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江都秦氏本。2003年,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又據館藏宋刻本影印,收入“中華再造善本”叢書中。

在史彌寧題詩的桂莊,道光《寶慶府志》載有“宋武岡軍判官鄭域題桂莊詩刻”,可惜没引詩和作者署名等原文。此後有周昉傳,傳末附注:“武岡軍判官鄭域題桂莊詩,均漫漶不可識。”但另處卻明確説:“鄭域,嘉定七年(1214)武岡軍判官,見山心團石刻。”(189)道光《寶慶府志》卷一三《藝文略四》,頁1554下;卷一一六《先民傳上·周昉》,頁1702下;卷一七《職官表六·武岡軍》,頁316上。鄭域題詩在嘉定七年,史彌寧嘉定五年到任,題詩在八年,可見鄭域正是在史彌寧任知軍同時出任武岡軍通判。武岡城郊法相巖刻有“鄭域法相巖詩”,清末陸增祥收到此石刻拓本,末署款:“嘉定癸酉至日松窗鄭域中卿。”(190)《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一一七,《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8),頁5913上。説明他在“山心團石刻”前一年,即嘉定六年癸酉(1213)已到任武岡通判,不僅證明他字中卿,還另有號“松窗”。

鄭域與史彌寧同官武岡,爲史彌寧詩集作序,大略説史浩帥閩時,他以庠序諸生最蒙稱賞。此後四十年,就職於湘南史彌寧幕下,“掇拾友林詩稿得百七十首,命工鋟之”。説明《友林詩稿》是鄭域所刻。史彌寧曾任邵州知州,見於毛憲所作《鎮邊樓記》。(191)隆慶《寶慶府志》卷四《官師·宋·史彌寧》,葉24A。《友林乙稿》中也有若干首有關邵陽的詩,因此《四庫提要》作者認爲:“蓋作於彌寧知邵陽時也。”(192)《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六三,頁1396下—1397上。然而,史彌寧也曾任武岡軍知軍,鄭域任通判的“湘南幕下”不是邵陽,而是武岡,應是鄭域的刻書地。南宋時武岡能刻書並非僅此孤證,史彌寧前任知軍姜桐就曾刻過《陳簡齋集》。藏書家對《友林乙稿》刻本評價之高,説明當時武岡還是精刻本書籍的産地之一。

《友林乙稿》有《鄭中卿惠蝤蛑》七絶一首,蝤蛑即武岡山溪中常見的青蟹。另有《送陳法曹文卿兼柬松窗》七律一首,前引“鄭域法相巖詩”署款鄭域字中卿,號松窗,可知這兩首都是史彌寧爲鄭域而作,説明他們之間頗有交誼,時有人情往來和詩歌唱和。

(五) 武岡本淳化閣帖

詩人陳與義也是書法家,他的書法師承外祖父張友正,友正是仁宗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丞相)鄧國公張士遜的幼子,“自號存誠子,善行草書”。“神宗評其草書,爲本朝第一”。陳與義起初學外祖書法,“晚益變體,出新意,姿態横出,片紙數字,得之者咸藏弆之”。(193)張嵲《陳公資政墓志銘》,《紫微集》卷三五,頁649上;《宋史》卷三一一卷《張士遜傳》,頁10219。

他的手迹歷經後人收藏,並用刻石或木刻本法帖的形式保留至今。如他去世不久,岳飛之孫岳珂編撰的一部書法著作,刻録各種體裁的名家書法作品,再加自己的贊語。其中有《陳參政簡易帖》行書六行、《陳參政陰雨詩帖》草書七行,後者即他在岳陽所作《陰風》詩。(194)《寶真齋法書贊》卷二三,清乾隆武英殿聚珍版叢書,葉22B—23A;《陳與義集》卷二《陰風》,頁321。明嘉靖間文徵明父子輯刻的《停雲館帖》,内有《江行晚興》、《雨》、《今夕》、《暝色》、《征(貞)牟書事》等詩手稿,都是從邵陽到武岡時的作品。(195)《陳簡齋詩卷》手稿,《停雲館帖》卷六,故宫博物院藏明嘉靖文彭、文嘉臨摹刻石拓本。清乾隆間,陝甘、湖廣總督畢沅將所收藏書家墨迹,請名家匯刻爲《經訓堂帖》,收“宋陳簡齋自書所作九首”,除在岳陽等地寫的幾首外,其餘《初至邵陽逢入桂林使作書問其地之安危》、《舟泛邵江》、《山齋二首》、《題水西周三十三壁》皆在邵陽和武岡所作。後附朱熹和元人危素跋,朱熹從别人處借得他的手迹,贊稱:“間獨展玩,不能去手。”“嘆其詞翰之絶倫。”(196)《經訓堂法書》第三册,乾隆五十四年(1789)刻本。除現存法帖外,陳與義在邵陽作的詞《虞美人·邢子友會上》及其序,《簡齋詩集》胡穉注稱輯自《大生帖》。他的《與夫人帖》,保留在楊萬里的《誠齋集》中。

陳與義的書法手迹不僅被收入法帖,而且他本人就對帖學頗有研究。北宋太宗重視書法,淳化三年(992),將内府所藏歷代名家真迹,“命侍書王著摹勒,刻版禁中,釐爲十卷”,並將這些真迹摹刻入石,稱爲《淳化秘閣法帖》,簡稱《閣帖》,是爲歷代法帖之祖。(197)陶宗儀《南村輟耕録》卷六《法帖譜系》,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頁72。宋高宗趙構精於書法,善真、行、草書,筆法灑脱婉麗,自然流暢。他因此醉心書道,“當干戈俶擾之際,訪求法書名畫,不遺餘力;清閑之燕,展玩摹拓不少怠”。(198)周密《齊東野語》卷六《紹興御府書畫式》,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93。陳與義作爲具有同好的大臣,有幸奉旨觀淳化祖石刻於秋香亭下,並刻有題識於第七卷卷尾。(199)《南村輟耕録》卷六《淳化祖石刻》,頁73。

北宋哲宗元祐間,長沙人劉次莊以家藏《淳化閣帖》十卷摹刻於臨江。除去卷尾篆題,增入自撰釋文,書名《法帖釋文》。陳與義任侍從時,高宗將法帖十卷附釋文一册交陳與義校正,與義“將劉次莊所釋仔細尋究,其誤者改之,闕者補之”,稱《法帖釋文刊誤》。《四庫全書總目》評價説:“糾劉次莊《釋文》之誤,頗爲精核。”由於此書僅有七葉,篇頁太少,難以單行,今存明程榮刻唐人韋續撰《墨藪》,將《法帖釋文刊誤》附於《墨藪》之後。(200)《四庫全書總目》卷八六《法帖釋文》十卷,頁734中;卷一一二《墨藪》二卷附《法帖釋文刊誤》一卷,頁955上;《法帖釋文進書表》,陳與義《法帖釋文》書前,《説郛》卷八九,《説郛三種》(7),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6年,頁4116下。

淳化閣帖之後,官私仿刻者甚多,其一爲《絳本舊帖》。其後絳州潘氏將閣帖擴分爲二十卷,稱《絳州潘氏帖》或《新絳本》。武岡又傳刻《新絳本》,稱《武岡舊本》。嘉定中汪立中又取劉次莊《法帖釋文》分入二十卷中,在《閣帖》和《絳帖》的基礎上擴而廣之,由於武岡帖增附了以前官帖所無的内容,幾乎又變成另一部新書,别名《武岡法帖釋文》,或稱《武岡新本》。(201)《南村輟耕録》卷六《法帖譜系》,頁72;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一四《武岡法帖釋文》二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410。

汪立中約於嘉定末年出任武岡軍知軍,正值姜桐刻《簡齋集》和鄭域刻《友林詩稿》之後,正由於陳與義曾光臨武岡,纔可能有本地增刻《簡齋集》之舉。武岡當地不僅能刻書,而且還是“流麗娟秀”的“逸品”,有現存《友林乙稿》實物足以證明之。至於《淳化閣帖》,按今天的話説,屬於最高級高品位的文化産品,出現在當時還處蠻荒之地的武岡,難免令人不解。如果我們注意到曾有一大玩家陳與義寓居於此,武岡舊本《淳化閣帖》的出現,很可能是受他的影響。

綜上所述,陳與義因何避難來到邵州和武岡軍紫陽山,留下哪些詩篇,在吴書蔭等點校的《陳簡齋集》和白敦仁校箋的《陳與義集校箋》出版後,本來是很清楚的,但古代地方修志者囿於藏書條件,見聞不廣,陳與義因何而來,在邵陽、武岡方志中衆説紛紜,或稱他爲邵州知州,或稱被“篤友誼”的周靜之留寓家中。他在此所作的詩甚多,直到清道光間鄧顯鶴讀《簡齋集》後,纔發現“集中名作”,“不一而足,皆吾郡掌故,絶不之及”,通統遺漏。相反,“俗子又競爲鄙俚詩詞以附會之”。甚至本邦人不知其人,“無能稱道”;或地方志將他“誤入名宦”。

陳與義除本人在當地的事迹和詩詞外,因他所作《書堂石室銘》又引出“諫議周公”父子的故事,由於原始記載簡略,經幾百年方志的演繹,再由方志抄入族譜,地方人士和周姓族人皆以此爲榮,故事經增添和想象不斷發展,以致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本文試圖以《陳與義集》原著爲基礎,輔以宋人原始史料,澄清歷史本來面目。同時,在當今地方志大量出版並得到充分利用的情況下,本文試圖通過實例説明,地方志的價值在於修志時搜羅到本地僅有的資料,包括修志時徵集和調查的資料,本地歷史遺留的文獻、石刻等。如果並無原始史料爲據,方志中輕信舊志或書本中的錯誤記載,以訛傳訛,甚至憑主觀喜惡,加以發揮,離事實會越來越遠。本文所介紹的人物,由地方志又轉抄入族譜,譜中又增添前有幾世祖先,後有各代子孫,名諱、官職齊全,爲滿足虚榮心理,不惜僞造,讓後人信以爲真。因此,史學工作者接觸到這類史料,務必慎重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