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考核评价体系探究

2019-12-22 19:43欧阳倩
人才资源开发 2019年21期
关键词:党政干部任期考核

□欧阳倩

近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快速推进,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强和引导党政干部廉政建设,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干部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但是,目前我国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考核是针对特定组织、特定对象的考核,一般来说对事不对人,是中国干部考核制度的辅助,还未形成常态。现有考核指标和方法具有单一性且流于形式,我党干部廉洁自律考核评价体系缺乏有效性。形势与政策需要我党建立起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干部廉洁自律考核评价体系。

一、考核周期与时点的选择

1.换届(任期)考察。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五年一次的考察叫做换届考察,而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所对应的机关部门的部委办局领导干部五年一次的考察叫做任期考察。当前换届考察发展得相对成熟,而任期考察还在进一步完善中。换届(任期)考察,是要考察领导干部完成届期目标或任期目标的情况,依据其考核结果决定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晋升任职。对于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而言,五年一次的换届或任期考察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其考察内容要纵观领导干部五年来甚至更长久的职业生涯发展状况,全面考察该领导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突出贡献与总体态势,以期为该领导在政治生涯发展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2.年度考核。1979 年提出并实施的年度考核发展到现在已形成常态,实施起来比较规范。考核方法大多实施评语考核法和要素考核法两种方法。年度考核主要评价领导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履职的情况,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被考核的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意见,并以此作为干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3.任职考察。干部的调整、选拔、转至重要岗位都要进行任职考察,并随着干部的晋升、选拔随机进行。中国干部的任用形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演进,得以发展成以委任制为主,选任制、聘任制以及考任制为辅的多层次任用体系。委任制占据了80%的比例,政务官的绝大部分都是委任产生。并且,现有的委任制并非是简单的上对下的委任,是一种“荐举委任制”,即通过民主推荐、集体面谈、延伸考察等做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考察,目的在于吸纳民主的意见和看法。选任制只适用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成员、机关部门的一把手。聘任制只针对专业化程度要求比较强的领导职位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例如聘任博士毕业生进入政府机关,提供政府管理的咨询和顾问,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建议。考任制针对公务员入手,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补充形式。

4.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结合到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中,通过“岗位对责,绩效对账”的方式,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人人有本明白账。平时考核还未形成规范,考核效果不彰,相关部门应尽力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力争到2020 年实现全面各阶机关的全部考核。平时考核能够激发党政干部队伍时刻自省和自持,从而构建起廉洁自律的文化氛围,方能实现考核的真实目的。

二、考核指标体系构建

2010 年,中共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过程中效果显著,该准则在“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8 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 个“不准”。学者魏学宏对这8 大“禁止”、52 种“不准”进行了实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消极腐败现象最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和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对8 大“禁止”中的52 种“不准”行为认识问题最突出一项的行为中,以下8 种行为的比例比较高:贪污受贿、经商办企业、公款报销个人应负担费用、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指使提拔亲属、超标准的接待、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形象工程。另外,2016 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8 个方面规定了共产党员的廉洁自律准则,其中后4 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范,分别从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以及廉洁齐家四个方面进行界定,目的在于加强其提升思想境界、树立良好家风、维护人民利益、保持公仆本色。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及政策制度,本文综合了各方观点,把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评价内容体系设定为四个一级指标: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每个一级指标下设立四个二级反向指标,既要体现全面性、系统性,又要保证各个指标的独立性,避免重复考核。

三、有效运用考核方式方法

1.年度考核的方法。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廉洁自律的方法应分为两个部分,对于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普通干部)可以使用评语考核法,即通过写评语的方式来评价普通干部。然后进行排序比较,对相同职务的人员按评价要素(如工作质量)进行比较排序。而对于领导成员公务员(领导干部)应使用要素考核法,即按照指标内容对领导干部每项指标进行评价。要素考核法的两个支撑是360°评估法和量表评估法。360°评估法要求全方位评价主体都要参与评估。所谓量表评估法,是将指标体系设计成量表,加总各量表评估成绩。量表中的要素数量应适当,数量太多评价起来很辛苦,评价主体会产生疲倦感,并且要素数量少方便比较、考虑,能反映其政治思想。年度测评之后,根据需要还要进行个别谈话,机关部门在管理范围内每年对三分之一的领导成员进行廉洁自律谈话,然后进行综合分析、考核结果反馈、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反馈、本领导成员一把手向领导成员反馈。

2.换届(任期)考察的方法。党政干部换届(任期)考察廉洁自律情况时,应采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这四种方法发展比较成熟,实施起来比较规范。而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是2006 年提出的方法,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中。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考核评价应更加重视民意调查,更加发挥群众评价的重要性。并且,还应将“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到民意调查中来,综合评价党政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3.任职考察的方法。委任制是党政干部任职考察最主要的任用形式。任职考察在委任制方面的做法是民主推荐、集体面谈和延伸考察。在民主推荐中,考察党政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是要评价主体根据其日常表现,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二者同时进行,相互印证。随后进行集体面谈,考察组集体与考察对象顺序面对面谈话,以便深入了解被考核干部的真实情况。并且,岗位任职不到两年的,需到前一个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4.平时考核的方法。对领导干部平时的廉洁自律表现,应采用“周记录、月对账、半年考评、年度测评”的方法。一周做一次记录,一个月做一次总结,半年做一次考评,一年做一次测评。把平时考核落实到行动中去,加强平时监管,及时发现腐败行为,情节严重采取一票否决的处理方式,如违犯法律立即采用法律手段予以制裁。

四、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

首先,应将党政干部的廉洁自律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于精神奖励中,丰富领导干部的精神奖励,了解干部的精神需求,讲究及时性和期望效用。树优评先主要由绩效结果决定,精神奖励具有公平性,干部的职业幸福感就会显著提高。另外,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增加薪酬的透明度,与其他人进行比较,可以衡量自己的薪酬调整是否具有公平性;另一方面,设立绩效薪酬,促进绩效薪酬在总薪酬中的比重合理。并且,要改善当前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制度,针对绩效不合格的干部,应在固定期限内不予以提拔,或者应受到降职的惩罚。在执行中确保职位兑现,绩效高者应有更多的机会被提拔,避免出现“考与不考一个样”等情况。最后,完善规章制度,促使领导干部的培训过程和程序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按照公平的原则明确规定其培训工作的各项操作性程序,制度规定尽力实现大多数培训对象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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