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制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019-12-24 01:17罗术雪
青年时代 2019年31期
关键词:管理体制国有企业

摘 要:本文针对基于委托代理制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展开深入研究,详细讲述当前委托代理制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同时,为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笔者提供了几点有效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委托代理制;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一、引言

从委托代理制的角度来看,目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上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初始委托代理人缺位、委托代理人选拔机制单一、激励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无一不阻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本文重点研究的内容。

二、委托代理制概述

(一)国有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制是企业委托代理制的典型形式,而委托代理制的表现形式相对较多,其中包括有律师制度、经纪人制度和议会制度等。在国有企业制度中,委托代理制的主要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在这种形势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则分为股东会委托董事会代理公司决策权和经理层聘任权两种。国有企业下委托代理制的特点体现在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在当前国有企业管理体质中,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是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制所表现出的一种财产关系,而这种所显现出的分离关系却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国有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制是指企业经营者以合约委托的形式接受所有者对企业资本的投入,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担任着委托人的责任,企业经营者则担任着代理人的重任。

(二)委托代理风险

委托代理制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虽具有客观必然性,在实施过程中也可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益。但是,委托代理制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实施并非都能成功,而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其风险问题主要体现在委托代理成本和国有企业效益上。其中,国有企业在采取委托代理制时所产生的代理成本体现在对代理人的选聘费用、代理人的报酬、代理人的职务消费以及经营损失上。而委托代理制实施所获得的收益则是委托代理人在自行打理企业资产所获得的企业收益和委托人在代理人管理企业资产时,而运用预留出的时间去从事企业经济活动而取得的经济收益。在此过程中,委托代理制存在的风险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益不相同,指国有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所需获取的利益有矛盾,追求的利益目标存在差异。二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责任不对等,指委托代理人在经营国有企业时虽承担着企业资产的经营责任,但却并不拥有企业资产,而当国有企业资产出现盈亏时,并不会承担起责任。

三、委托代理制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弊端

(一)初始委托代理人缺位

目前,由于相关政府部门在委托代理制中承担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重身份,使我国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阻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其中,初始委托代理人缺位便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首要问题。从名义上来讲,我国的国有企业所有者是全国人民,同样的,全国人民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初始委托代理人。但是,从实际上来讲,全国人民并未参与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而全国人民也不可能对国有企业进行直接经营管理。所以,初始委托人的重任只能落实到相关政府部门,由相关部门人员担任初始委托代理人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也正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制仅仅只能交由相关政府部门来履行,才会导致国有企业的初始委托代理人缺位。

(二)委托代理人选拔机制单一

委托代理人选拔机制单一也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弊端之一,主要原因是担任代理人的基本都是我国政府官员,而其主要依靠的则是行政机制并非市场机制。同时,目前的国有企业在选拔委托代理人时,多数采取的是任命制选拔制度,选拔代理人的方向也主要是以政府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为主。在委托代理人的选拔过程中,国有企业虽履行法定程序,但其选拔、调任的代理人却依旧是以现有政府所管辖的人员为主。久而久之,这种委托代理人选拔机制单一、选拔方向单一的企业管理体制,不仅难以提高国有企业经济管理效率,促进国有企业长久发展,还极有可能会造成国有企业管理人才匮乏,在岗管理人员所具备的素质和水平也难以完全胜任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三)委托代理人激励与监督机制不健全

确保委托代理制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健全的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同样的,相关国有企业若想充分发挥出委托代理制的优势和作用,防止委托代理制出现风险问题,就必须要在管理体制中建立健全的委托代理激励监督约束机制。然而,就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多数国有企业所选择的委托代理人都是政府官员,而这些政府官员所努力的目标函数一致,利益统一,导致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国有企业激励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考核指标制定不合理,社会指标权重太大,都会使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形成有效激励不足、长期激励不足的现象,并使其产生短期行为。久而久之,不仅难以发挥出国有企业市场保障约束功能,还会使其管理体制的结构出现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导致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实施效果不佳。

四、实现基于委托代理制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路径分析

(一)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首先,基于委托代理制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应建立在已明确国有企业初始委托人的基础上,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专门的国有企业管理机构,統一划分、履行国有企业出资者职能。同时,相关国有企业可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管理局,将此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在管理过程中与中央大型企业工委协同办公。其次,还可通过扩大我国国有企业量来实现对国有企业的分级管理。在此过程中,相关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可通过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拍卖、兼并、收购,来扩大国有企业规模,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最后,国有企业在改革管理体制时,还应加强对自身产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才可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管理结构的问题。在此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应始终保持国家的绝对控股或者是相对控股,并允许其他股份的参与,为其引进大量多元化产权主体,包括有其他国有资本、其他法人资本和民间资本等。全面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整体提高国有企业管理质量,从根本解决初始委托代理人缺位问题。

(二)积极改革委托代理选拔任用机制

首先,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评价体系,加强对外部经理人市场的培养,为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的选拔提供基础条件与路径。在此过程中,相关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应按照市场发展需求来大力扶持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测试和评价相关的中介机构,使其能够准确获得职业经理人在市场上的各类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并客观的对其进行评价、选拔,以此来为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的选拔提供良好服务。其次,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应从管理人员选拔机制上入手,要积极转变现行的委任制代理人选拔作法,引入大量市场机制,逐步在市场中实行公开人才招聘、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等民主方式。最后,在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识人视野的同时,拓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选人渠道,使其能够从全国人民中选拔出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

(三)健全委托代理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

首先,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可通过改革薪酬机制,创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模式,来体现出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的经营业绩,及时避免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被其他政府人员所左右。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可通过在资产管理部门内建立高管薪酬管理委员会来进行决策管理。然后,在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内部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进行内部决策管理,在设立此部门时可通过适当借鉴上市公司做法,再结合本公司运营模式进行制定。其次,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应创新相关领导人员的薪酬结构,加大长期激励薪酬的比重,以激励、引导代理人更好的为实现委托人的意愿和提高委托人利益而服务。最后,还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的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监督渠道。只有拥有完善的国有企业管理监督机制,才可确保国有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既能减少成本的消耗,又可提高监督的效果。

(四)解除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

解除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提高国有企业的活跃度,是推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同样也是相关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首先,相关国有企业可采用增资减债的管理手段,为企业“输血强身”。在此过程中,相关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可用过债转股来实现增资减债的管理目标,还可通过改革国有企业股份制度来进一步扩充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其次,国有企业还应当加快在管理体制中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为国有企业和社会提供安全保障。最后,可通过改变现有的国有企业办社会状况,将国有企业的办学、医疗、子女就业等社会事务交由作为委托代理的相关政府部门来接手,以消除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使其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中。

五、结语

基于委托代理制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可从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委托代理人选拔机制、健全委托代理激励和监督机制、解除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等方面深入研究,有助于避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实施流于形式。

参考文献:

[1]徐文勇.企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8).

[2]王朋.关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思考[J].当代会计,2017(4).

[3]邓振平.从委托代理制看国有企业领导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3(1).

作者简介:罗术雪(1990—),女,汉族,内蒙古赤峰人,中国人民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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