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三题

2019-12-27 05:57□狄
文学自由谈 2019年2期
关键词:塞林格文人

□狄 青

遁世的文人

在离美国新罕布什尔州首府康科德大约50公里的地方,有一片绿草茵茵的山坡地。乍一看倒不觉得很特殊,与随处可见的纵贯东海岸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两侧的山坡地没有什么不同,但在这片山坡地靠近山顶的地方,有一座不大的像城堡一样的建筑,据说还配有深达50英尺的地下室,而这里的主人,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

1951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立即引起极大轰动。后来,它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并以至今每年在全球范围内热销近三十万册的规模,成为长销书。几乎与该书出版同时,盛名之下的塞林格也搬到了新罕布什尔州的这座“城堡”里,从此过起了他的遁世生活。

1980年12月8日晚上10点49分,一个名叫马克·大卫·查普曼的极端歌迷枪杀了摇滚歌星约翰·列侬。人们发现,凶手另一只没有握枪的手中,攥着一本已经翻烂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马克在回答警察提问时干脆说,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给了他刺杀约翰·列侬的灵感。人们再次蜂拥到新罕布什尔,希望塞林格能出面谈谈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哪怕是只言片语,但最终却连塞林格的影子也没见到。

这种遁世的方式令人费解,也引起了同行的反弹。厄普代克、马拉默德等作家都对塞林格表示出强烈质疑,认为他是故意以“遁世”的方式来获取世人更多的关注。但之前的塞林格却不是这样——他不仅不避世,反而非常入世。

塞林格是犹太人,可他却不顾各方反对迎娶了一位女纳粹党员。那时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还有几个月,塞林格在盟军占领下的德国担任反情报部门的军官。他要迎娶的女人当时是被俘的纳粹军官。其实在前往欧洲参战之前,塞林格就曾有过一段著名的恋爱经历,他的恋人名叫乌娜·奥尼尔,而乌娜的父亲就是美国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尤金·奥尼尔。让塞林格怒不可遏的是,他最爱的乌娜姑娘却被一个比她大了36岁的老男人轻易地便给“撬”走了。这个老男人的名字叫查理·卓别林——没错,就是那位主演过《摩登时代》《大独裁者》的卓别林。塞林格在应征入伍、前往欧洲战场前,曾恶狠狠地给乌娜写了一封信,诅咒她与老男人查理·卓别林的新婚之夜,而且对许多细节展开了文学化的想象。看过这封信的人都说,简直恶心至极。

按照塞林格女儿玛格丽特的说法,在新罕布什尔隐居期间,塞林格几十年都坚持每天喝自己的尿液,而这只是他“另类养生疗法”的一种。他还自己钻研出所谓的“针刺疗法”“顺势疗法”等;他使用金属反射器让自己暴晒阳光,把皮肤晒成了深紫色;他实验“微生物饮食法”,让自己的皮肤蒙上了一层阴森森的绿色……照玛格丽特的话说,他的父亲身上经常会散发出一股股臭气。

2010年1月27日,塞林格在新罕布什尔家中去世。据说他的那些保险柜里有他创作完成却尚不能见天日的15部小说手稿。其实很难想象,塞林格最喜欢、受影响最大的作家是卡夫卡。1951年时,当塞林格的朋友、《纽约客》杂志的编辑威廉·麦克斯韦尔问起他的小说创作技巧时,塞林格回答道:“作为一个作家,如果有人和你谈起你的写作技巧,那你要做的就是大声喊出那些你喜欢的作家的名字。”塞林格当时喊出的头一个人的名字,便是卡夫卡,接下来的还有福楼拜、契诃夫、奥凯西、陀思妥耶夫斯基、里尔克、兰波、彭斯、简·奥斯汀、亨利·詹姆斯、布莱克等。

不单是塞林格,因创作小说《万有引力之虹》而走红国际文坛的托马斯·品钦从初中以后就再没照过相,也从不接受记者采访。与塞林格一样,他从不参加文学活动。获得全国书奖后,托马斯·品钦也只是委托他人帮他领奖,而他每次选择去帮他领奖的人,都是百老汇舞台剧中的小丑扮演者。还有作家唐·狄里洛,经纪人也不清楚他的行踪。狄里洛的口袋里总是装着一些写好的卡片,一旦有人要和他谈论他的作品,他就会掏出一张卡片出来,那上面写着“我不想谈论它”。

事实上,如果论起遁世,那么无论是塞林格还是托马斯·品钦都不可能称为第一。遁世的文人中,最出名的应该还属诗人艾米丽·狄金森。狄金森到底有多遁世呢?她所谓的“拜访”朋友,其实就是在隔壁房间的门后与人轻轻说话;看到有陌生人靠近她的屋子,她会大叫着“驴子,戴维”(《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一句话,她最喜欢狄更斯),一边赶紧避开。即使在她被诊断为布赖特氏病晚期的时候,她也只允许医生隔着一扇半掩的门给她检查身体。

狄金森去世前一刻,她给自己的表妹路易斯和佛朗西斯匆匆写了一张便签,上面只有两个单词构成的短句:“归去(Called back)”。这两个词遂成为大诗人的永远的墓志铭。

喝酒的文人

文人喝酒似乎天经地义,不喝酒倒属另类。我年少时特别喜欢“竹林七贤”里的刘伶和阮籍,都是一言不合就能饮几斤酒下肚的主儿,饮后还会长啸,还会舞之蹈之,感觉好不潇洒。在古代,一个人要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名士,喝酒大约算一道硬槛儿。东晋人王恭就曾给名士定下这样的“标准”,即:“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意思是说,名士最好不要从事具体的工作,其次要能饮酒,并且酒德好,再次要多读像《离骚》那样的好书。古人喝酒也不像如今。作家古龙曾说,中国从隋唐至两宋,酒场上的“弄潮儿”非黄酒莫属。李白当年喝的酒应该就是黄酒。黄酒那种婉约低调兼回味绵长的酒性,其实与文人的情怀和脾胃更搭,至于烈性酒,则感觉更硬朗也更草莽,适合李元霸、李逵那般人物。

美国上世纪曾有挺长一段的禁酒时期,但恰恰是因为禁酒,反倒让有些原本就自带叛逆性格的文人饮下去更多的酒。著名文学评论家艾德蒙·威尔逊便是对抗“禁酒令”的急先锋,以至人们经常忘记他对美国文学的贡献,也不记得他出版的大量文学评论专著,只记得他于1927年创作的那本洛阳纸贵,并让后来的罗斯福总统取消“禁酒令”的《禁酒时期词典》;如今,该书与富兰克林写于18世纪的《饮酒者字典》被并称为美国“关于酒的百科全书”。

在美国所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中,据说只有三位不算酒鬼,他们分别是赛珍珠、索尔·贝娄、艾萨克·辛格。海明威、福克纳和斯坦贝克被称为“美国文坛三大‘酒星’”。福克纳曾对他的朋友说:“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就觉得大了一些,高了一些,聪明了一些。当我饮了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再饮几杯,我会觉得我的能力无限。”但酒量最大的却并非这老三位,而是另两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辛克莱·刘易斯、尤金·奥尼尔。辛克莱·刘易斯每次都是将自己眼前的整瓶威士忌一饮而尽,然后又去开下一瓶,结果不得不被作家同行们送进了戒酒疗养院;在纽约和芝加哥,甚至都有著名的酒馆在店外挂出“禁止辛克莱·刘易斯入内”的标识。《纽约时报》曾记录下这样一段情节:有一次,刘易斯坐在某酒馆门前的人行道上自言自语道:“我是美国第一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有什么用?连一家酒馆也进不去!”因写作《了不起的盖兹比》成名的菲茨杰拉德曾认为自己比刘易斯更有酒量,但事实证明,他的酒量甚至还远远比不上崇拜他的两个晚辈——卡森·麦卡勒斯与雷蒙德·卡佛。麦卡勒斯每天要喝一整瓶白兰地。卡佛当年曾经与另一位作家约翰·契佛是很好的酒友,他的早逝被证明主要缘于其嗜酒。村上春树是卡佛最忠诚的粉丝,他说自己唯一不喜欢卡佛的就是他的嗜酒。村上春树对酒很有研究,却不嗜酒,认为喝酒最好浅尝辄止,并认为酒也并非文人创作之必需。

看西南联大校长梅贻琦的《西南联大日记》,发现里面经常会提到酒。与老舍、郑天挺、罗常培、蒋梦麟等人喝酒,经常是人家做东,梅贻琦带酒,少则两瓶,多则三四瓶。有一回,他和老舍等六人就喝了五瓶白酒。《西南联大日记》结于1946年4月19日,而就在这天,梅贻琦忙完公事后进城,还赶了两个文人间的酒局。从日记中能看到,文人们谁都没把梅贻琦当校长高看,倒是梅贻琦席间的言谈举止透着对文人的恭敬。文人眼里不揉沙子,少有哪个“领导”能入法眼,惟梅贻琦身后赢得“翕然称之”“胥无异词”的赞誉。

丰子恺从青年起便爱酒,尤好黄酒。与他儿子的三百余封信里,经常会提到酒。哪天喝了酒,喝了多少,他都会告诉自己的儿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段时间丰子恺差不多每天都要被带走接受批斗,一站就是六七个钟头。彼时他已年近七旬,但他很淡然,每天回家都会烫一壶黄酒自斟自饮。喝罢,便早早睡下,因次日凌晨四点前一定要起床,他要画《护生画集》,以完成自己对老师李叔同的承诺。早上六点准时收工,他会把画成的作品藏好,然后便整装坐在庭院里,等待来人带他去批斗。每天周而复始。

丰子恺年轻时曾画过一幅画,画的是在类似乡村酒店的地方,几个人热闹地喝酒划拳,惟一人在一旁自斟自饮。丰子恺在画上题了唐代高适的两句诗:“可叹无知己,高阳一酒徒。”酒,无疑是令丰子恺得以挨过那些个动荡与寒冷日子的最大慰藉。对一个真正的文人而言,平常岁月里的酒,或许只是他的灵感来源之一;而在那些个非常日子里,酒却化身为温暖且忠诚的陪伴,令其在“可叹无知己”的情境下,依旧能够感知到这人世间的一丝温暖。

带兵的文人

从前读金庸小说,没来由就记住了《碧血剑》中的几句话:“明朝一向文官带兵,但偏巧运气好,去辽东带兵的熊廷弼等人,都有军事才能。”后来想想,金庸这话的确没讲错。有明一朝,领兵打仗者出身秀才的比比皆是,从最早的于谦,到最后的袁崇焕、史可法等等,皆系文人出身。就说姚雪垠的《李自成》吧,书中人物里最能打的官军将领,非卢象升莫属,而卢象升就是进士出身,文章写得一级棒,打仗同样一级棒。他率军横扫中原,打得第一代“闯王”高迎祥一蹶不振,打得张献忠望风而逃。七顶山一役,他几乎把彼时李自成的精锐歼灭殆尽。卢象升还是抗清名将。1638年12月,他率孤军与数倍于己的清军精锐遭遇,战死于巨鹿。诚如后来桐城派大家方苞所言:“明之亡,始于孙高阳(即孙承宗)之退休,成于卢忠烈(即卢象升)之死败。”

孔子的教育理念要求贵族士大夫不仅要读“六经”,而且要会“六艺”;军事便含于“六艺”之中。所以我们看春秋战国、秦汉魏晋,文人出行都是要带剑的,像管仲、班超那样的文人,皆可带兵打仗。到了宋代,文人带兵打仗就更普遍了,李纲、陆游、范成大、文天祥等人皆经战阵,且属范仲淹与辛弃疾最能打;岳飞那就更不用说了,就连写《梦溪笔谈》的沈括,都曾领兵与西夏交手,且战绩可圈可点。

文人带兵其实有文人带兵的好处。古代当兵的文化程度多不高,普遍敬重文化人。而文人大多比较体恤下情,与人交往以礼相待,颇具人格魅力。比如“岳家军”能征善战,便少不了岳飞人格魅力的影响;还有王阳明,他带兵打仗时有很多人就是冲着他的学问而投至麾下——要说也是,不用花钱就能学到东西,何乐而不为呢?

南梁“白袍将军”陈庆之本乃棋童一枚,不仅射箭不会,连骑马都不行,打仗得坐轿子,可就是能打胜仗,纵横江汉无敌手,以至于北朝在他活着时不敢轻易南犯,所谓“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

外国文人里最能带兵的属塞万提斯。雷邦多海战爆发时,他正发高烧,躺在舰舱里昏睡不醒。但战斗一打响,立马清醒过来,戴上头盔,操起长剑,便带着他手下的弟兄冲到甲板上。两颗子弹几乎同时射中他的左臂,他昏死了过去;虽然最终活了过来,但那条被击穿的左臂最后只得截肢。塞万提斯也由此获得了一个响亮的雅号——“雷邦多的独臂人”。

还有一位能带兵的外国文人,就是198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1935年,戈尔丁大学毕业,便开始文学创作。二战爆发,戈尔丁以中尉军衔加入英国皇家海军。作为战舰指挥官,他亲身经历了许多大的海战,最著名的一役是他参加指挥了击沉德军战舰俾斯麦号。后来,戈尔丁还参加了著名的诺曼底登陆战役。

文人带兵,多非初愿,而系时代和命运使然。像秦末时少府章邯,本军事“小白”,带兵前没上过一次战场,因缘际会成了拯救秦朝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系列胜仗令其视他人性命如草芥。自己降项羽被封了王,却眼睁睁瞧着手下二十万关中子弟让项羽活埋,“秦奸”的帽子他算是戴牢了。

说实话,论审时度势,文人里大约没几个人能赶得上曾国藩的。曾国藩带兵讲究“结硬寨,打呆仗”,核心是减少损失,积小胜为大成。这其实缘于曾国藩之不得已。胡林翼打武昌三个月,伤亡三千,貌似损失不大,但曾国藩受不起,因为他带的是子弟兵,死不起人,带兵打仗,他只能取巧。所以湘军每到新地,立马挖壕沟围城,直到把城围得水泄不通为止。曾国藩是要用世界上最笨的办法,来打赢世界上最聪明的仗。

当兵的死的少,对当官的怨气就少。而大盛后防大衰,请辞节制四省大权,主动裁撤湘军,保全的不单是自身和子孙,还有家乡父老之福荫。曾国藩能够在鼎盛时期选择功成而退,令曾氏家族至今依旧繁盛,更是为后世文人做了很好的典范,诠释了对于一个真正的文人而言,遇到国家危难,自是匹夫有责;而倘若世事安稳,那么,天下第一等好事还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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