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波普尔的证伪主义

2019-12-27 04:04海兰,王景阳
学理论·下 2019年12期
关键词:辩证界限价值

海兰,王景阳

摘 要:波普尔作为20世纪著名的西方哲学家之一,其证伪主义思想的提出具有极大的创新性,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与众不同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方式,在科学哲学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通过分析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思想,即“问题——猜测——反驳——问题”的证伪主义理论模式,对其理论来源与理论内容进行了分析,论证了证伪性、确认性、逼真性、动态性等是其思想的基调,虽然他的观点有很強的批判性与前瞻性,但他的证伪性太过于简单,并且夸大了否定的作用,对归纳法进行了完全的否定等,基于此,对待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我们要用辩证地思维去看待,以此促进科学与哲学的进步,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波普尔;证伪主义;界限;价值;辩证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9)12-0047-03

卡尔·波普尔(Karl·Popper,1902-1994),成长在奥地利维也纳的一个犹太裔中产阶级家庭,毕业于维也纳大学。作为批判理性主义的创始人、证伪主义的提出者,他在哲学领域有很强的建树,著有《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科学发现的逻辑》等著作。①

一、证伪主义的提出

在波普尔看来科学是围绕着问题不断更新的,对于一个被认为有意义的问题,先是提出一个假设,在这个假设前提下,再进行论证,结果会有两种,一是假设通过验证被肯定,一是假设没有通过检验而被摒弃,这就是他著名的“问题——猜测——反驳——问题”的证伪主义理论模式。我们可以说符合假设的结果证明了假设的正确性,难道我们能说所有的不符合假设的结果都是错误的吗?答案当然不是,因为科学家提出的假设也是在特定的环境下提出的,但在论证这个假设的过程中,各种因素都处于运动之中,是会变化的,甚至可以说也许这个假设本身就是错的,对于一个错误的假设,如何才能找到一个正确的理论去支撑它呢?所以对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思想我们要辩证地看待。

二、证伪主义的探源

证伪主义主要是以波普尔批判逻辑实证主义与经验实证原则为前提,一方面以反驳的方式提出猜想,另一方面以怀疑的态度不断地进行反思,从而促进科学的发展。20世纪的科技,在西方哲学史上可谓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进步,在20世纪20年代,波普尔经历了由相对论量子力学推向高潮的“最近的自然科学革命”[1],引发了他的深思,促进了波普尔对唯理论的演绎方法论和逻辑实证主义归纳方法论的批判。

形而上的问题,从古至今一直是哲学家们致力于研究的问题,从亚里士多德到笛卡尔,到斯宾诺莎,再到莱布尼茨等。尤其是休谟的经验主义和马赫的经验主义,他们从经验出发,从个别事物中总结出了一般的经验,即归纳方法,对此波普尔表示质疑,他认为从个别到一般的这个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存在例外的情况,而且这种归纳只是反映当下的情况,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是没有定数的,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得出的结论,并不能代表以后事态会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我们不能从事物发展的一个阶段或者说一种状态就决定其未来的发展情况,一切的预测都只是猜想而已,对于事物的研究经验进行累加得出的结论只是一种经验总结,不能被当作普遍真理来指导社会实践,并且这种经验总结只能总结过去和当下的经验,至于未来是不可知的,基于此他大力地批判了经验主义的归纳理论。

对于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问题,波普尔和我们现在所得出的经验理论只能代表过去和现在,而未来是未知的,同时这种感觉经验的证实只是主观的方法,人的感觉经验是有限的,而事物的发展是无限的,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任何不可知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因此人不能通过自己的感觉经验对事物的发展进行一种穷尽的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波普尔对逻辑实证主义进行了严肃的批判。

三、证伪主义的基调

证伪主义创始人波普尔认为,科学就是人类在不断地思考与猜想,然后对这种思考与猜想反复论证的过程,但是作为主体的人,每个人都存在着差异,科学家也不例外,这些猜想中必然会有错误存在,在将来的某一天,肯定能被证伪,也就是说科学是一个进行猜想,因发现错误而否证,然后再继续进行新的猜想与思考的不断往复循环的一个过程[2],因此才有了人类在不断地进步、科学在不断地发展,社会才能不断地完善。

(一)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证伪性

对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实质上就是科学的本质问题。波普尔的证伪主义认为,从经验验证可以否证科学纲领或者命题的角度来实现对科学纲领或者命题的证伪[3],不在以有无意义作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并且认为对于经验证据的反复罗列并不能体现科学的有意义性[4]。他指出“理论的科学性标准,就是理论的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3],科学的真正目的是得出更丰富的内容,更合理的理论结构。作为有支撑性的科学理论,首先应当经得起检验,而不是用经验来进行证实的,任何的感觉经验只是人们观察到的具体事物的所感所思,而科学理论是具有普遍性的一个理论,这种对具体事物的经验总结是不能真正地反映一种普遍现象的。因此波普尔认为对科学理论应该有一个更好的界定标准,他指出应当以可证伪性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而不是以有无意义为标准,他认为科学命题不能证实只能证伪,因为人们一旦以证实为准,在人们心里已经有了一个预设的前提,即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在这个假定前提下只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排列组合,来证明理论的正确性,人的内心的主观心理因素会促使人们去证明。但是假设以证伪为准,难道在人们心中就不会形成一个认为结论是错误的预设前提吗?这一点还是有待思考。

(二)经验事实与理论的关系——确认性

“确认性”顾名思义就是理论受经验的检验而被确认的程度,在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理论中,基于理论与经验事实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确认性原则,即“一个理论的可确认性——并且一个事实上经受住了严峻的检验的理论的确认程度,两者都好像是同它的逻辑概率成反比的,因为它们两者都随着它的可检验性程度……而增加。”[5]这种确认度不仅要求一个理论要具有一定的可反驳性,还要能通过外部经验的严峻检验,只有在这两种前提下的理论才可以称得上是科学的,只要不符合其中的一个要求所得出的结论,都是错误的,甚至可以说之为“伪科学”,这种“伪科学”就更没有确认度。波普尔把逻辑证明和“实践标准”较好地结合起来[6],这正好与我们现在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逻辑证明为实践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使实践逐步从个别到一般,实践标准为逻辑证明提供了检验标准,两者相互作用,证明理论的科学性,提升理论的确认度。

但事物处在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运动过程中,“确认度”也许只能暂时确定了理论的科学性,如前文提到的,“确认度”只能针对过去的和现在的理论,而对于未来,一切都是未知的,对于未来的、未知的事情我们如何才能去“确认”呢?

(三)理论的评价标准——逼真性

“逼真性”是波普尔得以更加圆满地解释科学知识进步的必不可少的充分条件[7],也是他认识论的重要一部分。波普尔指出理论不能被证实,只能证偽,这与它包含真理的成分并不相互矛盾,其逼真性原则就是把理论的真理性和理论所包含的内容结合起来,统一对理论的内容的真实性与虚假性的判读来考察理论接近真理的程度,但是不同的理论所涵盖的内容中的真实性与虚假性的多少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不同的理论接近真理的程度不同,科学的发展与进步就是在这种相互比较之下,理论不断接近真理的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且科学的发展一直在路上。

对于逼真性的最大限度问题,波普尔指出“最大限度的逼真度只有通过一种不单单是真而且还是绝对全面真的理论才能达到”[6],换句话说就是这种限度的逼真性是几乎不可能达到的,因为理论只是科学家对自然现象的一种猜想与假设,并且科学的发展是没有边缘的,随着这种无止境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现象的猜想与研究也会不断地变化,因此不能达到最大的逼真度,虽然最大的逼真度无法达到,但在相比之下,科学家通过观察对比,会选择相对来说逼真度较高的理论,也会通过逼真性更高的理论来促进科学的进步,科学家无法追求到真理,但可以追求具有更高逼真性的理论,在不断地追求逼真性更高的理论,不断地探寻这种理论的征程上,科学也在不断发展与进步,因此科学家说的科学知识的探究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与探寻的过程。

(四)科学发展的模式——动态性

在科学不断进步的过程中,知识也在不断增长,在波普尔的思考与思想的逐渐成熟下,他提出“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论及知识的增长或进步,我们怎样才取得知识的增长和进步[8]?在波普尔的观点中,知识增长的问题是认识论的中心问题,也因此在反实证主义与归纳主义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试错法。

一切知识的增长源于问题的提出,知识的增长是个动态的过程,波普尔认为知识的进步以问题的提出为背景,科学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大胆的猜想,然后再不断试错,提高理论的可证伪度,进而筛选出逼真度较高的理论,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之前得出的更高逼真度的这个理论可能会再次被证伪,这种对知识不断地进行筛选,螺旋式的循环发现过程,即问题1——假设——检测——问题2的过程就是知识在不断地增长、积累的一个过程,也说明了科学始于问题,也终于问题。对科学的探索以及科学的进步是一个不断地发现问题,并不断地解决问题的过程,科学家在带着问题的前提下进行探索,假设,得出的知识也是一种假说,再对这种假说进行反驳,不断往复。因此科学知识的增长并不是简单的人们的经验的累加,而是由一种更好的理论在被证伪的情况下取代相对而言逼真度更低的理论,从而促进科学理论更“逼真”。

四、对证伪主义的再认识

波普尔提出证伪主义在西方哲学史上可谓是一大创新,在他的哲学体系中证伪主义起着核心作用,是他哲学思想的灵魂,对哲学和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其思想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我们要用辩证地、客观地眼光看待其证伪主义思想。

(一)对归纳法的根本否定

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与演绎推理共同促进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波普尔提出归纳在逻辑上是无效的,这表明他看到了归纳方法的局限性,但是他却完全否定了归纳,转而推崇演绎的可靠性,这可以说是他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将归纳与演绎对立起来。诚然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科学家的研究往往是在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前提下进行的,波普尔一边批判归纳,一边又提出“逼真性”,这在逻辑上也是矛盾的。

规律的总结也好,经验的提取也好,仅靠归纳或者演绎一种方法是不能达到预期的合理效果的,两者相结合所得的结论会更接近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不能彻底否定甲而推崇乙。

(二)证伪性概念太简单

根据波普尔观点,先有科学家提出一个假设而后进行试验验证,将验证结果与现实相比较来检验假设,如果预设是错误的,这个假设就因此认为是证伪,但是只要一个人恰当地支持其他的假设,他就完全能有效地推断出这个假设的虚假性。当科学家们将意象实验结果解释为意味着某一假设必定虚假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这么做,因为他们正在恰当地支持着一个复杂的假设体系,这些假设排除了这样的可能性,即诸如错误的技术,多讹误的材料,不纯的样品,或者还有他们的预测以之为基础的其他的信念的虚假性[9]138。

这样的证伪性太过于简单化,以此得出的证伪结果也有待考证,波普尔只是将自己假设的前提的错误性进行了论证,或者以一个假设为前提而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显然太过于简单化,不能以此就得到理论是否接近真理。

(三)夸大否定的作用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指出任何理论都是可以证伪的,通过不断的证伪与批判,如同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样,后发现的理论对在先的理论总是能够证伪,进而推动科学的发展,他夸大了否定的作用,新理论对旧理论的证伪都是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完成的,新理论并不是完全地否定了旧理论,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有了更新的认识、更新的创新性。辩证否定观的理论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类,人的认识能力并不是穷尽的,我们能认识过去与当前的事物,但对于未来还无法涉足。

否定是可以推动事物的发展,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理论都可以通过否定来更逼真,并且在当下的世界需要有更多的鼓励去创造新的事物,新的观点的提出也需要一定的支撑性,否定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四)“试错法”的不可行

波普尔指出科学知识的增长是通过大胆的试错,一次又一次地试错能促进科学的发展,能有新的理论的不断出现,就好像科学只需要我们不断地尝试,而不需要思考一样,同时一项理论的提出需要一个过程,何况是对一个理论进行假设,再进行证伪,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我们以时间和金钱为代价去完成,然而还要反反复复,这需要我们付出太多的时间与精力,还有物质力量,久而久之,一个完整的理论没有提出,消耗的甚至会大于得到的,这会让我们付出惨痛的代价。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试错法去解决问题,但是不要盲目地去试错,这样不但不能促进科学知识的增长,反而会浪费资源,徒增新的不快。

对于科学始于问题,我们要知道,我们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的最终目的是要回到现实,理论是用来指导社会实践的,二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只有正确地利用“试错法”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科学才能有新的发现。

(五)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标准的不准确

证伪主义指出科学是可证伪的,不能被证伪的就不能称之为科学,这在问题之前就给科学贴上了“错误”的标签,即认为科学是可能错误的或者说是可以证伪的,这种可证伪性是指在逻辑或者事实上可能被证伪,而不是已经被证伪或者正在被证伪,这与人们只能检验过去或者当前发生的理论,对于未来一切都是未知的是相矛盾的。既然是可能被证伪的就说明还是没有发生的,一切又归源于猜想与假设,波普尔以此作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相对于理论有无意义作为划界标准是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依然不太准确,具有矛盾性。

五、结语

在科学哲学的发展史上,科学哲学是站在哲学的肩膀上指导科学实践的。波普尔的哲学体系提出,在西方哲学史上可谓独树一帜,其证伪主义思想展现了一种新的关于知识的本体论思想,在批判逻辑实证主义和经验证实主义的前提下,提出任何理论都是可以证伪的,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是否可进行证伪,并且以逼真性原则来确定理论的有用性,他还指出获得科学知识增长的方法是大胆地进行试错,这一系列基于证伪主义提出的理论可谓别出心裁,打破了传统的观点,是科学哲学发展史上的一大创新,但其理论依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例如对归纳方法的彻底否定、夸大否定的作用等等。基于此我们要坚持用客观地、辩证地眼光看待其理论,利用其有指导性意义的理论指导实践,对于有争议的方面进行客观地评价,从而促进科学和哲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向力.浅谈波普尔的证伪主义[J].法制与社会,2008(4).

[2]宋仁峰,舒丽萍.试析卡尔·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对教学的启示[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

[3]丛林.波普尔证伪主义方法论述评[D].长春:吉林大学,2008.

[4]肖正枚.波普尔科学知识增长理论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8.

[5]刘洋.科学发展模式与后波普尔证伪主义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1.

[6]谭扬芳.论“证伪主义”方法论的合理性[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2.

[7]张静,李阳雪.论波普尔证伪主义原则的方法、问题与当代价值[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2).

[8]李曉艳.解读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思想[D].郑州:中原工学院,2010.

[9][英]克里斯·霍奈尔,[美]埃默里斯·韦斯科特.哲学是什么[M].夏国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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