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类专业现代学徒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020-01-09 09:09王淑文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学徒养老岗位

王淑文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10)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基于师徒关系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学徒制,是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进行充分结合,充分贯彻落实招生即招工的新型理念,打破学生的单一身份,使学生在学生和学徒之间身份灵活转换,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培养学生和学徒的职责,各自发挥自己所长,找准自己的定位,校企相辅相成,协同育人,产生叠加倍增的积极效果。教育部于2014年和2015年连续发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标志着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已经进入全国范围的试点实施阶段。养老服务类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首批6类试点行业之一,自试行现代学徒制以来,校企深度合作,养老服务类专业学生(学徒)培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段解决了养老机构招工难、学生就业难问题。但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现代学徒制的深入推进,亟待解决。

一、 养老服务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现状

(一)老龄化社会急需专业化养老服务类人才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60岁人口数量占全国总人口18.1%。65岁及以上人口已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2.6%。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近日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20: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政策》,从2035年到2050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阶段,根据预测,到2050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3.8亿,占总人口比例近30%;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接近5亿,占总人口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所以说,老年服务类行业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培养大批掌握老年服务、护理技术,懂社区、机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是当务之急。老年服务类专业便应运而生了,但由于老年服务类工作岗位又苦又累,工资还不高,该专业在招生、就业方面就出现了两难局面,而养老机构又急缺专业人才。于是,2015年老年服务类专业便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专业。

(二)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养老服务类专业是国家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专业之一,养老服务类专业主要包括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年护理专业、老年教育指导与服务专业、老年康复等专业,主要是面向养老与社区专业群,培养从事对机构、社区及住宅老人进行生活及健康照护、先进技术应用以及现场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岗位主要是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养老机构社工岗位、养老机构身心康复岗位、保健服务岗位、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岗位、社区居家老人管理与服务岗位、日间照护岗位等。

二、存在的问题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存在“两热一冷”的现象,即企业热,学校热,学生冷。企业受养老服务类人才资源紧缺的影响,当前企业参与院校现代学徒制的主观意愿普遍很强,希望通过现代学徒制教育获得更多优质的养老服务类员工,有效地解决企业招工难、留用难,培训成本高、培训周期较长等问题;截至2019年底天津养老机构共有335家,岗位上专业工作人员不足10%,养老机构急需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专业人才,对于现在大力推进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非常认可;院校也希望通过现代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解决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问题,但学生却很冷淡,没有热情,专业思想不牢固,随时准备着跳槽。据调查,毕业两年后留在合作企业的不足40%。

(一)企业投入不够

主要体现在养老机构给予学徒(学生)津贴待遇太少、企业带教师傅费用太低两个方面。学徒(学生)是企业的准员工,在跟岗学习过程中每月只有800元的收入,学生吃住在养老机构,除了跟随师父学习外,也要做大量的日常事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每月的收入是1600元,没有其他任何补贴,在护理岗位每天要照护8~12位老人,在养老社工、综合管理岗位每天也要工作10个小时以上。学徒(学生)本应以学习为主导,但在学徒中更多充当的是廉价劳动力。

养老服务类企业的员工一般学历不高、专业技术也不过硬,这就给选拔带徒师傅带来了诸多困难,一般规模的养老机构只能是就地取材。同时,企业师傅的工作量也很大,带徒弟只是他(她)的额外工作量,没有经济上的额外补助,为了提高带教师傅的工作积极性,院校拿出一定的现代学徒制的项目经费给师傅做补偿,这只是权宜之计,随着现代学徒制的全面推进,企业必须要保证带教师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待遇,否则,必将影响学徒培养的质量。

(二)企业学徒出现断裂

现代学徒制需要学校和企业的深度融合,进行交替式教学,学生兼具“学生”和“学徒”的双重身份,教学和企业学习过程更加灵活,目前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一般是大一在学院学习通识课程、理论课程和基础课程,大二基本上学校学习和企业学徒的学时比例是1:1,分阶段到企业学徒,一般一个学期按照20个教学周计算,学校一般是安排学生前10周或后10周到企业学徒。大三主要是在学习综合管理类课程、毕业实践项目设计,完成企业轮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学校学习和企业学徒学时比例基本是1:1,第五学期前十周在学校学习,后十周在企业轮岗学徒,第六学期先是在企业顶岗实习而后是毕业实践项目设计。学生在企业学徒主要是学习缄默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按照建构主义理论,企业学徒也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因为学校这种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企业学徒只能采用分段式进行,致使学生的企业学徒基本是断裂的。

(三)监督管理跟不上

根据调查、访谈,企业学徒是否有效地开展,各个企业参差不齐,培训质量是否达到校企的初始人才培养计划,并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与管理。

岗位实训尤其是毕业前的轮岗、顶岗实习情况并不乐观,企业并没有统一、规范的考核方式,体现出不规范、不科学、主观性太强的倾向,只是师傅或服务对象根据学徒的日常表现、实习周记、出勤率等给予打分、评价或实习鉴定。

学生第六学期的毕业实习成绩校企大多采用8:2或6:4的比例,很少是5:5,可见,目前现代学徒制学生的成绩评定还是以学校为主,缺乏行业的统一标准和科学性。实际上大多数还是学校制定考核标准,企业根据实习情况按照学校标准给予考核,企业的配合度也不是很高,很随意,大多是流于形式。

在调查中发现学生实习期间的考评机制存在一定问题,表现为考核方式不严格不规范。师傅或服务对象只是根据学徒的日常记录等给予打分和评价,由于个人的复杂性,导致考核主观性强,科学性差、规范性差。

三、成因分析

(一)老年服务类专业学生(学徒)、家长对现代学徒制认可程度不够

目前老年服务与服务类专业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大多是先招生后学徒,学生在报考该专业时并不清楚本专业是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并不是“招生即招工”,老年服务类专业的一些生源是迫于入学前的高考分数不高而报考的,专业思想并不牢固,家长、学生首先解决的是有学上,至于以后是否从事养老服务类工作,并没有考虑清楚。

(二)缺乏切实可行的落地政策

老年服务类企业90%以上是私营企业,一般是成立时间比较短,资金不够雄厚,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铁律,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的过程中,不得不考虑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利益平衡点。政府在发挥其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存在顶层设计不足的情况,现有的政策往往侧重于宏观引领,缺乏具体细化的、可落实的配套办法和制度支撑。由于缺乏政府层面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直接有效的政策、资金支持,导致企业投入不够,心有而力不足,学校教学改革也缺乏相应的动力。

(三)校企责、权、利法律制度不明确

由于院校、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法律责任、权力、利益不明确,在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内部没有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对接学校的职能部门,许多问题都是临时由院长或人力资源部门解决,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不管对学校、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期过程,企业缺乏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的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缺乏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保障与支持,致使人才培养效率低,人才培养质量不是很理想。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压力很大,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学徒生的素质教育和管理方面经常出现鞭长莫及的尴尬局面。

企业师傅的选拨没有国家层面的明确、统一的标准,待遇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这就使得企业师傅在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工作过程中,往往是一个奉献的角色,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师傅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最终影响了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企业参与招工即招生的工作缺乏法律和制度的支持,养老服务类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在招工方面远没有国企、央企的优势,长期面临着招工难问题,从理论上讲,现代学徒制招生即招工,给予企业的人才资源储备及企业发展极大利好。但由于企业招工即招生的政策缺乏法律和制度的支撑,学生毕业后违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生违约成本不高,导致企业在人才培养上投入不高,把学生更多的当成“学徒工”——廉价劳动力,而不是“学徒生”。学生在企业的定位是“学徒工”与“学徒生”直接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四) 行业协会职能缺位

企业、院校由于各自的职能、利益诉求不同。企业主要关注技能的培训及学徒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人力储备; 院校则关注是提升学生自身的职业能力和通用能力,以适应未来工作领域的不断变化。因此双方在企业师傅选拨标准、课程设置、学生评价、课程实施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争议将影响学徒制的顺利开展。即使在企业这个层面,由于各个企业缺少横向交流,各企业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以我为主,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缺少统一的标准,各企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局限性较强。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行业协会充当第三方的角色,对于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人才培养标准、教学标准、师资标准、学习质量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五)与现代学徒制相匹配的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高职院校的课程主要是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企业岗位学徒、顶岗实习、毕业实践和毕业项目设计构成,三年制高职教学总学时不得超过2600学时,公共基础课是764学时是国家统一规定,不得缩减和增加,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是固定的。致使企业的学徒课程学习必须给公共基础课程让路,上完公共课程之后才能开设企业学徒课程。比较理想的学徒制教学课程是“3+2”模式,即学生每周3天在学校学习、2天在企业学徒或学生每周2天在学校学习、3天在企业学徒,学校学习、企业学徒有机结合,循序渐进,但目前的教学管理和现代学徒制的教学要求不匹配,导致学校教学、企业学徒不能有效衔接,各自教学出现断裂。

(六)监督机制不健全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人才联合培养的职业教育模式,需要政府、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等各方主体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这就要求建立科学合理、强力有效的监督机制。企业与学校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往往产生分歧。企业想用最少的经济付出获得高质量的员工,学校想用最少的投入解决招生和就业问题,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虽然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实际中违反协议的也不在少数,违约的成本很廉价,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制约,现代学徒制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对多元办学主体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决策、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等进行客观评价和监管。

我国试行的现代学徒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学徒,也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现代学徒制的做法,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行业特点大胆尝试,吸收我国传统的“孝道”文化,理性借鉴国外较完善的现代学徒制的经验,不断探索、实践、总结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类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尽可能地规避常见问题,大力助推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又好又快地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类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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