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大变局中的两宋女子教育生活样态与检视*

2020-01-09 20:58赵国权
跨世纪 2020年4期
关键词:生活教育

赵国权

国内外史学界普遍认可两宋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转型期,葛兆光喻之为“千年未有之大变局”[1]220。其文明理性的开国气象不仅是社会形态上的进步,更使得两宋的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巨大变化,如谢和耐所言,11—13世纪中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与前代比较,没有任何一个领域不显示出根本变化”,它所呈现给世人的是“一个新世界”[2]253。在这样的“新世界”里,女子的教育生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透过这些变化能否打破以往固化的角色认知来重塑她们的形象,以及重新确立她们在家庭及社会生活的地位,这一切都需要历史事实来佐证。

一、女子教育生活的“本真”书写

查阅两宋女子教育生活的史料,多散见于文本系列的正史、野史、笔记小说、墓志铭、文集以及非文本系列的壁画、绘画、器皿之中,自然都是书写者经过加工之后的产物,难免会融入个人的认知倾向,甚至有可能使部分教育生活情景失真。然而历史发展及人类社会生活又是有规律的,通过多学科、多维度审视,可以将碎片化的历史加以整合,可以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两宋女子无论是自然人、家庭人还是社会人,也无论是受教者还是施教者,其教育与生活一向是融为一体的,“过什么生活,便是受什么教育”[3]634,旨在学会生活和创造生活。

受传统“主内”观念的影响,家庭生活对女子来说是第一重要的。两宋时期的家训文本《居家杂议》《家范》《袁氏世范》以及朱熹的《小学》等,对女子的种种规训也多滞留在家庭生活层面上,诸如敬老教化,要求未成年的女孩子在鸡鸣时分起床,盥洗着装之后就要到父母房间问安及饮食与否,如尚未饮食,就要和兄长等一起侍奉父母进餐。对已经成年会做家务的女孩子来说,还要做为父母搔痒、出入扶持、盛洗脸水、拿擦脸毛巾以及做好饭菜等事情。对已婚女子来说,要求像侍奉父母那样来侍奉公婆(舅姑),以致她们有的谙悉为妇之道,“能顺适其意,盥栉温凊,礼无违者”[4]94;有的“事舅姑尽礼,晨夕敬问衣服食饮寒燠之宜而节适之,舅姑未食不敢食,未寝不敢寝”[4]107,等等。又如相夫之教,要求女子要学会操持几乎所有家务活,以便让丈夫专心从事耕作、为官、经商乃至求学等“主外”事务。于是,她们有的“尽斥奁具,置书史,以助其夫之学”[5]137;有的“经理其家务,俾得专力于学”[6]398;有的在丈夫官场失意时,则温馨地规劝道:“仕谁不愿达,其不得达者,命也,君如命何。我闻为善者必有报,姑教诸子以俟之可乎。”[7]63有的在大是大非面前给丈夫以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所谓“苟以直言得罪,愿同谪岭海,死不悔。妾愿为贤人妻,不愿徒为贵人妻也”[8]352,等等。

女子作为一名社会人,必须不断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参与各种社会生活,如此才能扮演好多重社会角色。各种文本及图像史料对两宋女子参与放风筝、斗草、拈钱、蹴鞠、推枣磨等游戏活动的描述,以及在节庆之日与家人的闲暇之游等,都是她们密切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游戏规则的良好时机,参与其中不仅能愉悦其身心,还能增长见闻、养成合作意识,甚至还能激发其灵感进行创作。如文学大家李清照,宽松的家教环境使得她能自在地出游,不仅饮酒至“沉醉”,还玩到“日暮”之际才想到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虽遭遇迷途,却留给后世一首脍炙人口的《如梦令》,“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为赢得社会以及未来婆家的认可,她们还要自幼接受种桑养蚕、纺织缝纫、洗衣做饭、经营家产等家庭事务性熏陶,所谓“女红烹饪,皆使之习”[9]72,“夜缉苧麻,教诸女纺织”[10]62,以致有的女子“四岁而知丝纩,十岁而知馈膳”[11]272;有的治家事“事无细大,处治条理,皆有法度,闺门之内,犹官府然”[12]59;有的“经理生产业,不避寒暑”[13]44。有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则不忘周济邻里,以致“闻人缓急来有求者,应之唯恐不逮。衣服在身者必假,饮食在前者必辍”[14]353。

与此同时,大量女子还置身于阅读活动之中,她们中有的“幼敏悟,闻人诵诗书,一过耳尽记不忘……日自课以书,使调四声作诗赋”[15]135;有的自幼“从父兄学,通句读,晓大概”[16]325;有的在女工之余“独玩意笔砚间,泛观六经诸子,视其

大指”[17]298;有的“好学强记,老而不倦”[18]254,等等。无论是何种原因让她们走进阅读或以何种方式读书明理,都是对传统与自我的挑战,使得她们在精神上有一种超越,以致在婚姻、治家、相夫教子、社会服务等生活中也显示出一定的自主或自觉,构成社会生活中的靓丽风景。

二、女子教育生活的时空转换

从各种史料所载来看,虽然两宋社会对女子的角色规训主要是对女教传统的因袭,保持着“三从”“四德”“贤妻良母”的总格调,平日对女孩子的教化也多倾向于为女、为妻、为媳之道,使得女子将“女事”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追求,她们或曰“此妇事也,不然,何所用心”[19]217;或曰“此吾职也,不可废。其所不得为者,命也”[20]41-42。似是命中注定唯“女事”是从,而别无他求。也有不少女子在丈夫死后家人极力劝其再嫁时,却誓不改嫁,如说“女不读礼乎?信,妇德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夫死不嫁,古志甚明”[21]30;或说“女不事二夫,新妇自能供奉,勿为此说”[22]1555。但社会大变局本身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挑战,结果“野蛮、愚昧的因素在消减,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23]引言1-5。伴随政治及社会生活新生因素的不断增加,两宋女子的教育生活也在发生着时空转换,即由传统向开放、由因旧向时尚发生着改变,在身体重塑、步入学门、广泛社交等方面都有不凡的表现。

首先,身体规训从禁锢走向重塑。依两宋社会对女子的规训,十岁之后要居家学习女工及接受日常礼节礼仪方面的教化,少有出门做事的机会,这自然有限制女子身体自由的倾向。事实上,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禁锢女子身体的诸多羁绊被打破,各个阶层女子走出家门或聚会、或踏青、或登山、或从事农耕及社会服务业等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据《武林旧事》载,在杭州显应观崔府君诞辰之日,“都人士女,骈集炷香,已而登舟泛湖,为避暑之游”,甚有女子“留宿湖心,竟夕而归”[24]84。蹴鞠、相扑等这些只适合男子参与的运动,两宋女子则毫无顾忌,男女蹴鞠的场景或烧制在瓷枕上,或制作在铜镜上,且作为家庭日用品而公开销售。女子相扑的装束和男子的差别,只是胸部有所遮掩,甚至还有男女对打的情况,上至帝王嫔妃下至普通民众都喜欢观看,无不为之欢呼。

从身体着装上看,政府屡次禁止所谓“腰上黄”“不制衿”的“服妖”以及发饰上的“假髻”“垂肩冠”等,违者要“重置于法”,禁令虽严却总是禁而不止。就拿“着胡服”来说,宋仁宗曾颁布《禁士庶着胡人衣装诏》,宋徽宗又诏令“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墩之类者,以违御笔论”[25]3577。南宋时的朱熹还无不担忧地说:“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领衫靴鞋之类,先王冠服扫地尽矣。”[26]2327可见,政府的胡服禁令并没有多大强制力,先自宫中流行,然后蔓延到京城,又辐射到其他城镇,只因不合传统规制而禁之,却因社会及各层民众所需而得以传播,女子的身体美也得以精彩呈现。

其次,受教空间从内闱走入学堂。两宋社会是提倡女子读书甚至是入学受教的,只因官学资源极其稀缺,到私学或书院接受教育是最好的选择。据两宋墓志铭载,有部分女子在未笄之前就有入学读书的情况。如北宋处士徐某之妻周氏,父亲周恭虽没文化,但看到街坊邻里都送孩子上学读书甚是羡慕,鉴于两个儿子“业已耕,念不可教”,便将“幼而慧”的周氏送入私塾受教[27]251。南宋朝请郎曾嘉谟之妻李氏,“生数岁,从兄弟入小学,通《孝经》大义”[28]131。对此,两宋笔记小说中也有不少的记载,如《青琐高议》中提到的女诗人温琬,“尝衣以男袍,同学与之居,积年,不知其女子也”[29]1135。《醉翁谈录》中提到的静女,“喜读书,母令入学,十岁涉猎经史”[30]14。《能改斋漫录》中提到的幼卿,“少与表兄同砚席,雅有文字之好”[31]478。《警世通言》中提到的宋朝女子喜顺与男孩子乐和不仅“同学读书”[32]323,且还私定终身。从家庭步入学堂,表明受教空间的进一步拓展和社会化。

最后,交往空间从家内移到家外。交往是女子自我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两宋社会生活空间日益开放活跃的情况下,各阶层女子从原来相对闭塞的家庭走出,通过与各色人群交往丰富自己的教育生活及人生阅历。除仕宦家族家庭的日常女子聚会外,最明显的一点进步,就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的交往社团的出现,有男女均可参加的社团,也有由女子独立组建的社团。涉及专业或技巧活动的,有相扑社团“角抵社”,蹴鞠社团“齐云社”等。齐云社要求男女社员都要遵守社规“十禁戒”“十紧要”。涉及佛道信仰活动的,宋初就有浙江明州延庆院的“念佛净社”,时有男女僧俗万人,每年二月十五日都会在延庆院设道场开展佛事活动。南宋时出现专属女子的佛教社团“庚申会”,平日聚会要主诵《圆觉经》。此外,还有定期或不定期的听法会、浴佛会、放生活动等,使得信教女子在参与各种法事活动的同时也能扩大交往的范围,甚至有些女子还会时常“游道人宗本、法秀之间,知生死之说”[33]116。诚然,在两宋女子中最为活跃的一个交往群体是风尘女子,诸如李师师、温琬、严蕊等与仕宦群体的往来非常密切,不仅能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还使得那些文人的诗词书画得以快速传播开来。诚如日本学者斋藤茂所言:“无论哪个时代,妓女都是扮演歌舞、奏乐等音乐文化的主角,特别是高级妓女,与社会统治阶层交往密切,有诸多接触时代新文化的机会,并且通过与统治阶层的接触交往,其自身也具有相当的教养。”[34]129

三、女子教育生活中的“母教”建构

纵观两宋历史,可以发现整个社会对母亲,乃至女性的尊重远超其他朝代,如宰相富弼的母亲病逝时,群臣共议哀乐之制,集体“请罢春宴,以表优恤大臣之意”[35]138。朝廷还会对文武官员之祖母、生母、后母、妻子乃至乳母等,分别赐封为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和孺人等荣誉,且成为一种常态。之所以这样,除“以文治国”外,更重要的就是表彰母亲对子女教育的卓越奉献。的确,作为母亲无不将自己早年受教所得无私地付诸于子女的成长过程,在她们身上所表现出的敢于担当、以教为乐、捐资助教以及由家及国的教育智慧与境界,实乃两宋女子教育生活的真实写照。

首先,敢于担当教育子女之重任。司马光在所撰《家范》中曾提出,母亲对子女要“爱之当教之使成人”。事实上大多母亲,无论丈夫是否在世,也无论丈夫从事何种职业,她们都会默默地担当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在日常生活中不间断地遇物而诲、相机而教,这也是母爱在子女身上的一种最无私的表达和书写,诚如南宋学者袁燮之妻边氏所言:“吾之心,写于儿之身。”[36]38于是,有的母亲在邻里无视教育的情况下“始教其子”,又在旁人说三道四之时“自信不疑,而教之愈笃”[37]269;有的为支持孩子广交贤达之士,不仅善待来访宾客,还常帮助孩子分析“某可师,某可友,某当绝勿与通”[38]192;有的为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学孟母而“筑舍于外,购书命师教之”[39]1483,或“徙居城中,择精于教导者,俾师事焉”[36]28;有的亲自教导孩子,“夜课以书,必漏下三十刻乃止”[38]192。当孩子步入仕途之后,还不断教导儿子要为官清廉,要像父亲那样“以清白传家”[40]205,等等。正因为有如此担当,才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赞许,如宋太宗召见新任参知政事贾黄中的母亲王氏时,对王氏说:“教子如是,真孟母矣。”[25]9161大凡有封号的女子,都是其子孙为官后请封的,既是对她们教子成效的最高奖赏,也是对那些准母亲们最好的一种鼓励。

其次,以教子为乐。孟子曾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看作是人生的一大乐趣,从两宋女子墓志铭的文本描述中可以看出,每位母亲都会带着对子女的美好期待,将教育子女当作一种快乐的事情而甘于付出,还会被邻里引以为法。如彭城士人严矩之妻钱氏“颇乐于教子,故平居里巷有以妇事相诱,则指夫人以为法”[41]130。即便是在家庭生活困窘之时,赠给事中冯式之妻朱氏“惟知教子之为乐,不以不自给为忧”[42]277。之所以这样,在于她们将子孙的学业成长与光大门庭看作是治家之重,既得其乐又齐其家,诚然也是教育者的最高精神境界。

最后,关注街坊邻里的孩子受教育问题。两宋社会的重教兴学风气,使得部分女子不仅重视自家子女所受教育,还尽其所能,通过捐资、助教、开馆等不同的方式,将爱心传递到更多的适龄孩子身上,在其教育生活中更是锦上添花之举。她们中有的是在邻居家孩子想读书而又无钱读书的情况下,而“资以金钱,使与其子俱试太学,以遂其志”[4]176。有的是丈夫想办学校却苦于费用短缺,便“罄奁中物买地筑室佐其事,无一毫顾惜”[7]64。有的是在丈夫所办私塾中担当“教姆”的角色,周边诸多学童纷纷“修弟子之礼……如是者凡三十年,远近称仰之”[27]209。更有女子开办私塾,使得更多的孩子受益。如北宋故太子中允许益之的妻子刘氏,丈夫死在任上,她被迫携子女回到成都,目睹旧居已荒废无存,她便“寄人舍下,合聚闾巷亲族、良家儿女之稚齿者,授训诫,教书字。逾十年,获所遗以给朝夕,仅取足,不营于他”[27]203。她们的捐资助教行为,足以表明女子教育生活自内向外的拓展,是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不能不说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还有母亲,对已步入仕途的孩子继续施与家国情怀之教。儒家经典《孟子》中的“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及《大学》中的修齐治平论等,勾勒出宗法制社会里独特的“家国同构”观念,建构起封建文人士子的家国情怀,在内忧外患不断加剧及“国家”意识开始凸显的两宋时期,自然也是为人之母施教子女的重要内容。如在家事与国事面前,她们总是以国事为重,极力支持儿子要报效国家。如北宋陈尧咨镇守荆南(刚被收回不久的一个小国家)时曾抽空回家看望母亲冯氏,冯氏问他“汝典郡有何异政”,陈尧咨甚是得意地说:“日有宴集,尧咨每以弓矢为乐,坐客罔不叹服。”冯氏听后训斥道:“汝父教汝以忠孝辅国家,今汝不务行仁化而专一夫之伎,岂汝先人志邪?”陈尧咨不仅没有得到母亲的认可,反被臭骂一通,还对其“杖之,碎其金鱼”[43]1298。岳飞之母姚氏,在金兵大举南下之时,为激励儿子英勇杀敌,便在其背上刺下“尽忠报国”四个大字,且“深入肤理”[25]11393。绍兴三年(1133年)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韩肖胄,以通问使身份前去与金人谈判,临行之前母亲叮嘱说:“汝家世受国恩,当受命即行,勿以我老为念。”被宋高宗称之为“贤母”而加封为“荣国夫人”[25]11691。

四、女子教育生活的终极回馈

精彩纷呈的女子教育生活,其终极回馈除为两宋王朝培育出大批人才外,便是多个领域的才女辈出,她们或以其大智实现人生追求,或以其大爱回馈社会,在诗词、书画、科技、军事及科举等领域均有卓越表现。

首先,在诗词书画领域多成一家。《全唐诗》中虽收有124位女诗人,传世名篇并不多。《全宋词》中收有85位女词人,虽数量不及唐朝,但以李清照等为代表的女子,其文学成就却是文学史上其他朝代无女子可比的。另据《历代妇女著作考》,收录两宋时期诸如李清照、朱淑真、谢慧卿、史琰、何师韫、刘京、王纶、温琬、谢希孟、曹希蕴、蒲芝、李少云、杨吉、张玉娘、贺罗姑等有诗文集的女子多达43位[44]40-68。未被《全宋词》及《历代妇女著作考》收录,又颇有文学天赋及成就的还不在少数。如北宋工部尚书李兑之妻钱氏,读经史、佛道书手不释卷,自晓音律,尤其“善为歌诗,多或数百言,平生所著千余首”[45]321。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家庭同时有几位女子能赋诗作文的。如王安石之家,魏泰在《临汉隐居诗话》曾称:“近世妇人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能诗者最众。”王安石的妻子吴国夫人有佳作“待得明年重把酒,携手那知无雨又无风”;王安石的妹妹长安县君成就最高,有“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之佳句;王安石的女儿蓬莱县君,有“西风不入小窗纱,秋意应怜我忆家。极目江山千万恨,依前和泪看黄花”之绝句;还有王安石的侄女王氏,亦有“不缘燕子穿帘幕,春去春来可得知”之美言[46]。又如太学博士李格非之家,其妻王氏为诗人王拱辰之孙女,“亦善文”。其女李清照,“诗文尤有称于时”[25]13122。尤其是李清照,虽流传至今的诗词之作不多,但“无一首不工”,诸如早期的《如梦令》《一剪梅》及南渡之后的《夏日绝句》等,无不为人所知晓,其诗词造诣可谓千古一才女,“词家一大宗”。还有,在诗词界比较活跃的另一个群体就是女伎,如女诗人温琬,据刘斧的《青琐高议》载,温琬自幼被送往姨家,姨父“训以诗书,则达旦不寐”,又“暇日诵千言,又能约通其大义。喜字学,落笔无妇人体,乃浑且有格”,被迫沦为风尘女子后颇有节操,在诗词上更有成就,“有诗仅五百篇,自编为一集”,“后继吟百首”[29]1135-1140。

至于书画,不少女子多有章法。元末明初学者陶宗仪的《书史会要》收录两宋书画女子23人,清朝学者厉鹗的《玉台书史》收录两宋书画女子41人,汤漱玉的《玉台画史》收录两宋书画女子34人。从陶宗仪到厉鹗、汤漱玉,对收录的人物因书画兼工而有重合,又因编写角度不同而有取舍,但可以肯定的是,被收录的每一位女子都是书画中的佼佼者。成就大者当是生活在宫廷中的女子,如宗妇曹氏,《宣和画谱》称其“所画皆非优柔软媚取悦儿女子者,真若得于游览,见江湖山川间胜概,以集于毫端耳”[47]347。可知曹氏不仅有绘画功底更有生活体验,于是将对江湖山川的胜景与喜爱跃然纸上。所画虽传世不多,但为皇宫收藏的就有《桃溪图》《柳塘图》《蓼岸图》《雪雁图》《牧羊图》等,史称“妇人女子能从事于此,岂易得哉”[48]。而仕宦家庭中的女子所作书画有章法者亦不乏其人,如北宋章友直之女章煎,“工篆书,传其家学……能如其父以篆,笔画棋局,笔笔匀正,纵横如一”[49]274。韩琦之妻崔氏“善书札,体法甚老,殊无夫人气”[50]36。南宋临川教授蔡诜之母徐蕴行,自号“悟空道人”,史称其“手写佛经九十五卷,得唐人笔法,字画亦细楷”[50]40等。诚然,风尘女子在书画上也有不俗表现,《书史会要》就收录有徐州营妓马眄、楚州官妓英英、洪内翰侍人翠翘、彭泽娼女楚珍、天台营妓严蕊、建宁乐伎苏翠等6位女子。

其次,用自己的知识、技术和智慧来回报社会,造福闾里。两宋女子不只是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者,也是各项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和主导者。如北宋都料匠预浩(喻皓)的女儿预氏,受父亲影响,自幼就看一些建造方面的书籍,还经常跟随父亲在工地耳闻目睹,据说在她十岁时“每卧,则交手于胸为结构状。如此逾年,撰成《木经》三卷,今行于世者是也”[51]603。北宋学者王令之妻吴氏,不仅“天才超然,辞翰之工,不假师授。喜读孟轲氏书,论议宿儒所不及”,且还懂得工程技术。丈夫死后回到娘家,当地官员都不敢轻举的垦荒治理废坡这一大工程,她却应承下来。史载其“辟污莱,均灌溉,身任其劳,筑环堤以潴水,疏斗门以泄水”,此举使得“四境无复凶岁,民深德夫人之惠”,州守还上奏朝廷“优赐米帛”,墓志铭赞其:“迹其泽被一方,功昭于时,岂特古今女子所未尝有,虽烈丈夫建立,无以过之。”[52]134-135宋末元初的棉纺技术改革家黄道婆,年轻时前往海南学得先进的纺织技术,然后根据家乡普种木棉且纺织业滞后的情况,她大胆改造纺织工具,将纺织技艺传授给家乡民众,“人既受教,竞相作为,转货他郡,家既就殷”[53]297,所主打产品以“吴泾被”而闻名。

最后,强烈的家国情怀和国难当头的勇于担当。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两宋女子不仅对子女施以忠君爱国之教,更有的以其胆略和智慧,如同男子一般出战保家卫国,如北宋永安军节度使折德扆之女、名将杨业之妻折赛花(即佘太君),史称其“性警敏,尝佐业立战功”[54]437。抗金名将韩世忠之妻梁红玉,祖、父都是武将出身,她自幼练就一身功夫,建炎三年(1129年)元宵节那天,韩世忠与金兀术在镇江约战,史载“战将十合,梁夫人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25]11361。还有知州周虎的母亲周氏,开禧二年(1206年)金兵围攻和州,面对“敌骑蔽野,居民官军无以为食,城欲下者屡”的严峻局势,周氏毫不犹豫地“自拔首饰奁具,巡城埤,遍犒军,使尽力一战。命虎同士卒甘苦,与之俱攻围以出战”,以致“士卒感其诚意,遂以血战,敌骑几歼”[55]4981。最终迫使金兵议和,江南一带亦获安宁,周母也因此被封为“和国夫人”。

自隋唐创立科举取士制度后,包括设置童子科在内,虽然没有性别限制,但至宋室南移之前一直是男子的天下。就在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9岁女孩林幼玉参加童子科应试得中,《文献通考》如是说:“自置童子科以来,未有女童应试者。自淳熙元年夏,女童林幼玉求试,中书后省挑试所诵经书四十三件,并通,诏特封孺人。”[56]330之后,在宋廷加大童子试难度的情况下,宋孝宗嘉定五年(1213年)居然还有一位叫吴志端的8岁女孩前来应试过关,虽在如何册封及给与相应待遇问题上遭到一些臣僚的阻扰,未能像林幼玉那样被封为“孺人”,只是赐予“量赐束帛以示优异”[57]4466而已,但这些都足以表明她们生而颖悟,应试之前已阅读过大量书籍,做过不少应试功课,最重要的是她们敢于挑战自我和应试的性别差异,从而打破男子独霸场屋的局面。此后,直到太平天国时开设女科,女子才能和男子一样平等地进出场屋。

总而言之,社会大变局为两宋女子教育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空间,无论是作为自然人、家庭人还是社会人,也无论是受教者还是施教者,她们都能遵循来自社会及家庭的规训来努力塑造自己的角色形象,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敢于挑战传统,打破陈规或约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她们的教育生活,在两宋社会生活中属于最为活跃的一个场域,也是在中国教育历史长河中女子教育发展的黄金期,在同时代的世界舞台上独领女子教育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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