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原农本主义”

2020-01-09 20:58彭兆荣
跨世纪 2020年4期
关键词:主义土地农业

彭兆荣 张 颖

中华文明素以“农本”昭彰天下。当今,我国面临历史性转型,如何进行“传统的发明”,即“试图与某一适当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过去建立连续性”[1]2,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事务。具体而言,如何在“发明之变”与“传统之不变”间取得永续的发展关系。笔者专此提出“原农本主义”,借以提醒,我国今天所取得的成就与历史的教训皆与农耕传统有关。“原农本主义”包括以下属性和特征:1.作为农耕文明的根本特点,表现出历史的原貌和原型;2.农业在所有的生业中为基本,即“农”在先者;3.在“社稷”国家中,农为第一政治(农正—农政);4.“小农经济”模式是自给自足,男耕女织;5.乡土社会以宗族为纽带,以家庭为单位的“安居乐业”;6.以“孝”为先的传统伦理价值;7.对“移动性”的节制,保持不离乡、不离土的稳定性;8.人—土地—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平衡关系;9.中式的“原农本主义”与国际相关话题之间的互惠性对话与借鉴。

一、前农本、原农本

人类社会的历史性“进化”并非从“农本”开始。众所周知,人类原初形态是“采集—狩猎生活”(hunting-gathering life)。作为原始部落社会的主要生活方式,以追捕野生动物,或采集野生植物作为人类基本的生活来源和生计方式。“狩猎—采集生活”的特点是伴随经常性地移动、游动,以便从自然中获取食物资源。由于“狩猎—采集生活”的移动频繁,决定了另一个特点,就是组成群体的人数较少,平均只有25—50人。人类学对此的解释见仁见智[2]369,“采集—狩猎生活”的生活方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被认为是“野蛮时代野蛮人的野蛮方式”。

人类学家萨林斯在《石器时代经济学》中提出了完全反思性的意见,他在开章中以“原初丰裕社会”为题进行了讨论,对像诸如布须曼(Bushman)那样的部落进行了“平反”,认为“他们生活在物质丰富之中”[3]12。而像那样原初性的部落生活需要通过“游动”的方式获得和获取食物,他们的生活相对自由、民主,过着闲暇或休闲生活[3]27。显然,这种生活和生计方式与人类历史情境相符。

具体到家户,原初社会的生产模式秉持着“反剩余(anti-surplus)的原则[3]101,而后来的社会发展越来越遵循着“无限的欲望”的道德原则[3]47,当然,膨胀的欲望也将人类社会置于越来越危险的境地,这种人类明白却永不悔悟的“鸵鸟心态”终将戕害人类自己。尽管类似萨林斯的观点和见解已经难以为多数人所接受,或只是在道德层面上认可,毕竟萨氏所讨论的历史形态距离我们已经久远,其中有些历史情景成了现代社会的“历史想像”。而我们今天生活在依靠农业获取基本生计来源的时代,因此,我们将原始阶段的“采集—狩猎生活”形态称为“前农本”阶段。

狩猎采集“进化阶段”是农业,而且一直到今天,农业仍然是无法取代的人类生产和生计方式,看遍天下所有行业,可以管饱人类肚子的,只有农业,其他任何行业,无论是工业、商业、制造业,还是任何新兴科技产业,IT、智能产业都无法根本替代农业。可以这样说,人类不能没有农业,却可以没有其他;没有其他,人还能活,只是“活法”不同而已;没有农业,人活不了,当然也就没有“活法”问题。农业是保证人类存活的唯一生业,这是“原农本主义”的第一条款。今天,狩猎采集的条件已经丧失,人类再也回不去了,必须靠农业,而且还将继续依靠下去,我们将贯彻这一基本原则之表述为“原农本主义”。

原农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什么?是土地。费孝通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土地是最近于人性的神[4]第五卷316-317。这种关系被形象地表述为“乡土中国”(“土地捆绑的中国”)。“中国人的生活是靠土地,传统的中国文化是土地里长出来的。”[4]第四卷176因此,离开土地,比如逃荒,不仅表明舍本求末,更表明遭到灾难。“灾”“荒”经常连用,“荒指农业生活停顿,灾指土地无法耕种的情形”[4]第四卷330。“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4]第五卷317-318即便在今天,我们国家的主导性宣传口号,诸如“和谐社会”“安居乐业”“安定维稳”等仍透露出传统农耕文明的常态和本色。

简言之,“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5]46。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并不需要过度的交流、交换和交通,因而也就不必要过多、过密的“流动”,农事的前提是配合自然节律——天时,具体到农业,就是二十四节气。同时,中国是一个礼教社会,“孝”为先、为大。“孝,礼之始也。”(《左传·文公二年》)“孝”是从农业中生成出来的伦理。在以孝为常伦的乡土社会中,孝就是不离不弃。“离土”不仅有悖常伦,“父母在,不远游”(《论语·里仁》)是谓也。

如果我们将“乡土”置于诸如与“天时—地辰—物候”相配合的自然节律中,遵循“天人合一”中和状态,保持“孝”为先的不离不弃之礼教伦理等为“原农本”价值,那么,城市化生活、人居环境、工作状态则正好相反。

中国的“原农本主义”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天地人以致“中和”。“和”从“禾”“口”,最简单的阐释是人吃粮食,满足人的生理本能[6]。如果说人类在曾经的采集—狩猎时代的食物是“自然食物”,到了农业时代转化为“耕作食物”的话,那么,农业社会阶段的最大特点是保持与“自然”最大限度的默契。在此,中华民族的“原农本主义”与其他文明因子呈现巨大的差异,其中重要的特点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天时与气候,地辰与物候至为重要,二十四节气,月令体系,甲骨文有完整的干支表,他们就是以干支记日(时)[7]297。“时”作为“天”的重要属性,代表着自然以及社会的运行秩序。通俗的表达为农人—农事—农作,由“天时”指令。《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朱熹《集注》:“不可胜食,言多也。”[8]3换言之,中国的农业是与自然节律保持一致的生业。

我国的天时与节气的关系开创世界农耕文明的独特篇章。二十四节气为典型的农事体系;其中核心概念之一,正是“气”的观念。司马迁《史记·律书》云:“气始于冬至,周而复始。”[9]1251另一个概念是“节”,“节”就是为周流天地之间的“一气”画出刻度[10]。“二十八宿周天之度,十二辰日月之会;二十四气之推移,七十二候之迁变,如环之循,如轮之转。农桑之节以此占之四时,各有其务。十二月各有其宜,先时而种则失之太早而不生;后时而植则失之太晚而不成。”[11]45人们按气候变化的时序制定的历法节气也被称为“时”。陈旉在《农书》中说:“万物因时受气、因气发生,时至气至、生理因之。”后来的历法中规定的四时八节二十四节气等即由此出[12]161。违背这一法则也就根本上消弭了农业。

概而言之,中式“原农本主义”有几个特点:顺天时,按节气,守节律,致中和,安居业,孝伦理,逆游动。这样的社会,不求快,但求稳,这样的情形也难以生成违背自然规律的“人祸”。

二、农本、农正(政)

中华文明素以农耕为重、为本、为正。因农业为头等大事,故为“政”者。《说文解字》:“政,正也。”历代的朝代皆以“农本”为正(政)。《汉书·文帝纪》:“农,天下之大本也。”中国历史上商鞅首次将农业称作“本”:“凡将立国,事本不可抟(专)。”(《商君书·壹言》)[13]16可知,农业对国家社稷而言为首务。早在先秦时期,诸子多有以农为本的说法,诸如墨子的“固本”,荀子的“强本”,韩非子的“务本”等,皆言之农。管子的农本思想突出,《管子·权修》曰:“有地不务本事(注:本事,谓农),君国不能壹民,而求宗庙社稷之无危,不可得也。”[14]53意思是说,如果不以农为本,国家不能管理,国家无法安全。而要以农为本,需以天地人同契,是农之正,国之政也。故《管子·牧民》曰:“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注:四时所以生成万物也),守在仓廩(注:食者,人之天也)。”[14]2

因“农正(政)”,国故为“社稷”。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可表述为“天下—家国—社稷”。《章氏丛书·原经》:“古之为政者,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谓殽地。”[14]1地从土,儒家在农耕文明中产生了“安天乐土”“不能安土,不能乐天下;不能乐天下,不能成其身”等说法[15]267,皆以“土地”为根基。社稷者,祭土祀稷,可知土地与粮食为农业之本,也是立国政治之本。我国先秦时期以稷(粟)为谷物的代表,谷物之神和土地之神(社)合为社稷共同接受人们的祭祀礼仪。社稷之祀成为国家之祀,于是,社稷成为国家的象征和代称[16]43。

中国自古就有“家国天下”之说,最恰当的表述窃以为是“农家”——“家”在乡土上,在乡土中。梁漱溟曾说:“中国这个国家,仿佛是集家而成乡,集乡而成国。”[17]182费孝通以“乡土中国”概括之,更为精准。由是可知,“乡土回归”为“文化自我”的生命归属景观。西方则不同,“乡土”是“他乡”,表述对象则属于“文化他者”[18]23-25。因为以西方的文明传统,在类型上游牧表现出强势,而农耕则表现为弱势。总体上说,西方文明导源于“城市国家”(city-state)——古希腊的城邦制,尤其是拉丁系。因此,“田园风光是农耕景观,牧场景观、游牧生活一直被认为比农耕景观更高一筹,这并不只在欧洲的田园风光画中才有所表现。日常的景象是,男人照料牲畜,女人在农田耕种”[19]100。换言之,以农耕为主脉的文明类型和以游牧为主导的文明类型,内涵差异极大。

对乡土社会而言,“村落—家园”是一个永久的、最具实体性存续单位,最有归属感的社会基层单位,也是文化上的表述单位。虽然“家—家园”的概念和意义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其内涵和外延也不稳定,却从不妨碍其作为一个最重要的生存、忠诚、记忆和认同对象。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尤其是汉人社会,村落与“家(家族)”是原生的。“邨”是“村”的异体字。屯,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驻扎。“邨”,表示人口驻扎的聚居地方。后由“村”代替,造字本义:名词,人口聚集的自然屯落。《说文解字》:“邨,地名。从邑,屯声。”其实,我们在生活中所说的“自然村”契合其本义。

村落居所是家的存在单位,也是地方的产物 ,甚 至 是 地 区 的 标 识[20]。“ 人 居(human settlement)是指包括乡村、集镇、城市、区域等在内的所有人类聚落及其环境。人居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人,包括个体的人和由人组成的社会;二是由自然的或人工的元素所组成的有形聚落及周围环境。如果细分的话,人居包括自然、社会、人、居住和支撑网络五个要素。”[21]3《宅经》之序言说得完整:

夫宅者,乃是阴阳枢纽、人伦之轨模。非夫博物明贤,未能悟斯道也。就此五种(指五种术数方法——笔者注),其最要者,唯有宅法为真秘术。

凡人所居,无不在宅。虽只大小不等,阴阳有殊;纵然客居一室之中,亦有善恶。大者大说,小者小论。犯者有灾,镇而祸止,犹药病之效也。

故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门族衰微。坟墓川岗,并同兹说。上之军国,次及州郡县邑,下之村坊署栅,乃至山居,但人所处,皆其例焉。目见耳闻,古制非一。[22]9

中国乡土社会的“家园形制”有几个基本要素:1.传统社会属于农业伦理社会,人与土地的关系是根本的关系,费孝通称为“土地捆绑”(earth bound)关系;2.土地的所属关系也逻辑性地成为人群共同体的标志性“家园财产”;3.“公田”——无论不同的地方在称谓上有什么差异、分类上有什么差别,都与地缘性人群共同体无法分开;4.在汉人社会里,以村落—姓氏相结合的宗族制度是一种代表性社会关系网络,所有形式的“遗产”也都在同一个关系网络中传播与传承;5.宗法制度以男性为传承纽带,即所谓的“男性世系”(male line)作为家庭和家户的发展原则[23]27;6.同一个村落性人群共同体(有些地方体现为区域性村落的宗族联盟)对他们的“共有财产”既具有相应的责任,也具有守护和传承的义务。

概而言之,“农本—农正”传统以农为首先、以政为格局、以土为纽带、以家为稳定,以孝为伦常,避免了大范围、快速度的灾祸发生的可能性。

三、彼此“农本”

“农业”在西方文明背景中的情形与中国迥异。德语 Landwirtschaft(农),Land(土地)+Wirtschaft(经济或经营),二者合起来将“农”定义为“土地经济”或“土地经营”;其要点在于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效率改造。英语Agriculture一词来自拉丁语Agricultio,Agri的词根是Ager(土地),cultio词根是colo(耕作),意思是“耕作土地”。与德语的意思不同,更为强调Culture“文化”,文化地动说(Agriculture)似为根本[24]。法语的农本主义(亦译重农主义)Physiocracy,源自于Physiocratie希腊语,义为“管控自然”(government of nature)。

西方的“农本主义”论调在历史上亦不时闪现,农本主义是18世纪法国启蒙经济学家提出的一种经济理论。认为国家的财富完全来自“土地农业”或“土地开发”的价值,农产品应该是高价的[25]304。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资本论》中指出,重农主义者最重要的贡献是,他们强调只有农业才是国民经济部门中唯一生产“纯产品”的部门,也是唯一具有生产性,为国家创造财富的部门[26]19。这与早期的重商学派形成了对比,“重农主义学派的见解,工业不创造什么,只会把农业所与它的价值,转变成别种形态……而商业只是一种交换行为,在这种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不存在财富的生产和增值的”[27]47。

托马斯·英格(M.Thomas Inge)曾经对农本主义进行概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农业是提供完全独立和自给自足的唯一职业;2.城市生活、资本主义和技术破坏了独立性和尊严,助长了罪恶和软弱;3.农业社会以其劳动与合作的伙伴关系而成为模范社会;4.农民在世界秩序中有稳固、稳定的地位;5.耕种土地“具有积极的精神美德”,包括获得“荣誉、男子气概、自立、勇气、正直和好客”等。农业源于与自然的直接接触,并通过自然与上帝建立更紧密的关系[28]1。简言之,西方的农本主义主要围绕着“经济”“财富”的角度,是城市文明“大传统”(great tradition)的附属“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29]1。

日本的农本文化与中国有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日本的“农本思想”是在东亚各国发展起来的“农为国本”的社会思想的反映,也称为“农本主义”。日语中最早使用“農”字,是《日本书记》(720年)中崇德天皇所言“農天下之大本也”。但“農”在这一古训中的日语音读为“なりはひ”,“なり”是作物生长的意思,“はひ”作为助词表现正在进行的状态。也就是说,“農”在日语中的本意,是强调农作物本体的物性,体现了日本人的即物思维。因此,《日本书记》中崇德天皇所说的“農天下之大本也”,虽然是参考唐太宗写给太子的《帝范》(648年),但与其“夫食为人天农为政本”的指意有本质上的区别。后来“農”(なりはひ)在日语中的表意又转向了职业,相当于汉语的生业。农业被视为日本民族得以生存延续的最为重要的天职和使命[24]。

从文字上看,所谓“农本主义”就是以“农”为“本”的思想,即以农业—农村为重心的思想。而狭义的“农本主义”其实是在“农业社会向产业社会的变革期”所形成的“与近代化—产业化—都市化相对抗性意识形态”[30]1159。换言之,农本主义其实是在现代社会工业化(产业化)和都市化不可逆的阴影下产生的守护农业—农村价值的思想。因此,也可将农本主义视为近代日本“都市与农村”“都会与田园”的对立轴的思想反映。或许这样的研究视野,才能称为把握近代日本特质的有效手段[31]。日本农本主义中的“本”是指农业从事者(寄生地主除外)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最低限度的手工业。

日本的学术界对农本主义的见仁见智。比如橘孝三郎曾经提出“农本主义”,主旨是说农为社会的基础,农乃天地自然的恩惠,以农为本,以农为基础,给社会带来了与经济价值不同的价值,也守护着人类感情之源。而宇根丰在原来的“农本主义”基础上提出“新农本主义”,基本意思在于:第一,现代化并非普遍价值;然而,现代化的潮流制造了一种假象,似乎不能近代化的东西也会灭亡。而人的生命本质上不能现代化(资本主义化)。第二,只有故乡和所在(还有“天地有情的共同体”),国民国家才能成立。第三,忘记时间,忘记自我,忘记社会,埋头于工作才是最像人的快乐,这是农本主义的第三原理[32]。而“农本主义”符合这些特征。

日本农本主义的本质是,在农村社会中耕作农家生产生活历史中共同产生的、耕作农民的“心性”。农本主义思想分为三种类别:1.自然优位主义(权藤成卿、橘孝三郎、山崎延吉、石原莞尔派、冈田温);2.共存主义(加藤完治、菅原兵治);3.人类优位主义(二宫尊德、中村直三、石川理纪之助)[33]。具体而言,将日本农本主义分为基础构造和应用构造两个层次。基础构造是从耕作农民的心性(自然观、自我规制)出发,在思想体系上表现为农业主义、小农主义、家族主义、勤劳主义和共同体主义;个人与社会伦理性格上表现为勤劳节约、农民道德、社会秩序维持、国家奉养和自治主义。而应用构造则体现为农本主义的“自卫”“自立”等。

中国传统的农耕文明中的价值有着自己的特色,除了上述的诸多特点外,特别讲究乡土社会中的“人—土—居—业”机制。而在这一关联体系中,“人”至为重要;不过,中国的“人”一如其形,虽为贵者,却需支撑。《说文解字》:“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无论是天地贵者,抑或相互支撑,“宗”皆为要者。宗族与传统村落建立起了最为基本的关系纽带。一般汉人宗族的建立,是以所到地方的土地为基础。没有土地,农业无以成立,乡土无以成就。宗族的基本要素包括父系血缘关系线索,以家庭为单位,村落是一个“自治”的人群共同体,有组织地进行管理[34]14-17。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我国传统的“人—土—居—业”机制显示,与土地的“捆绑”所产生村落的形制,即栖居与生业相结合的形貌,表现为人居与土地保持着自然的空间格局;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William G.Skinner)曾提出“地理巨区”(physiographic macroregion)的体系和模型。所谓“地理巨区”首先指群落之间的空间格局,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对农民自身以及农民与其他群体间关系所产生的社会意义”[35]。尽管这一模式是以平原的村落结构为模范,尽管这一模式主要是针对以市场为基础的区域研究而提出,尽管有不少学者对模式提出了质疑,但都承认这一理论模式的创建与创意。施坚雅通过对中国乡村市场结构的分析,表明中国不是毫无差别、随机连接在一起的“一些地方”,而是一个空间配置呈规则排列的等级体系[36]85-86。具体而言,村与村的群落关系形成了六边形(即“蜂房”型)市场区域理论。关于施氏理论,学界讨论已然充分,此不赘。

笔者借此强调,我国传统的群落关系中确实包含着某种空间关系格局的生态智慧,虽然在平原、丘陵、沿海等的群落形制会有不同,但根据自然环境的营建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一定是相互割据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与土地的单位效率和协作的可能性。村落形制不仅体现了“美用结合”的景观原则,而且保持村落之间既亲近又各自独立的关系。

概而言之,虽然“农本主义”在不同的文明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段,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派都有各自的表述,但中华农耕文明却独树一帜,而“天时地利人和”之农本主义精髓唯中国独有。中国传统的农村的土地与人居环境格局呈现出伟大的智慧。

小 结

我们现在对“原农本主义”做一个大致的总结:1.农业是迄今为止人类生存所依赖的最不可缺的产业,在世界上的所有产业中,唯农业与人类的生存建立了“原生”纽带。2.从人类历史的演化线索看,农业与自然建立了最为亲密的“原貌”关系,中式的“天地人”之三维堪为世界样板[37]。3.中国的农耕文明类型,决定了农业成为长时段历史发展的“原型”模式,是为“国家”何以为“社稷”之故。4.中国的后续发展,无论其他产业取得多么辉煌的成就,皆由“原初”产业农业所衍生、延伸。5.追踪中国的家族、宗系谱系,绝大多数“原宗”谱系都是农民,包括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中国的社会为宗法传统。6.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和历史亦不乏“重农主义”“农本主义”主张,从古罗马的西塞罗,到近代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之一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38]10,再到当代日本的橘孝三郎、宇根丰等,皆可与我国的农本主义进行“原真性”(authenticity)[39]对话。

结合当下国家的大政方针,在乡村振兴的战略中,恢复和保持“原农本主义”的一些特点,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的继承,亦在规避移动性背景下的各类新型灾难。为此,我们需要同时建立两套治理和应对机制——快速移动和暂时静止的管理体系:一方面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另一方面保持与“天时”的配合。这或许才是“传统的发明”:传统,保持不变;发明,适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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