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权利泛化思潮的危害及防范

2020-01-10 04:26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思潮权利大学生

姜 昆

(天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18)

一、权利泛化思潮的含义及表现

“权利泛化”并非独立的思想体系,而是存在于众多分散的社会现象中,是权利保障领域个人权利的不规范行使所引发的一种社会思潮。它起源于西方社会追求性别平等、种族平等的背景,集中出现在民俗、婚恋和环保领域,典型的表现有女性主义和动物保护主义等。

目前,学界对权利泛化思潮的评价存在争议:支持的一方认为“在政治领域面对强制性干涉时,权利必然拥有对抗干涉的能力,否则权利的存在就会变得毫不重要”[1];反对的一方则认为,权利的行使要符合法定情形,个人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就会侵害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权利应是法律能够保护的利益,应可以通过制度的实施得到实现,不计后果地提出权利话语只会导致权利话语之间的强烈冲突乃至公众对法律丧失信心。”[2]从法学与哲学角度来看,两种观点各有道理,但目前权利泛化思潮对高校的影响明显弊大于利,对高校德育工作的负面效应更是不可小觑。因此,对高校权利泛化思潮的阻击与遏制,是德育工作者的一项新的重大使命。

少数由权利泛化思潮引发的现象较为引人注目。其一,有些人打着为女性维权的口号,借助少数不公现象,煽动性别歧视和性别对立,将简单问题扩大化、个别现象普遍化,妄图在中国造成女权与男权的对立,对年轻人处理两性关系和婚姻恋爱问题产生了误导。其二,动物保护主义旗下的“爱狗运动”,在一群“爱狗人士”的支持下来势汹汹,他们打着“爱犬护犬”的名义在网络上攻击执法人员,还有一些人通过打砸市场、破坏交通等违法行为来阻止活狗买卖,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女性主义和爱狗运动案例中,支持者并不是基于合理诉求,而是一小部分人不顾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维权”等口号的遮盖下,公开破坏政府办公秩序、企业生产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以此制造混乱和引发关注,以达到他们所希望的修改宪法和调整政策的目的。为了给自己的违法行为寻找借口,他们喜欢宣称自身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并将其冠以“公共利益”的口号进行宣传。可见,“包容于权利泛化思潮中的思想观念,如‘绝对平等’‘众生平等’‘弱者正义’等,都具有把社会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在主体、内容、实现方式等方面无限放大的倾向”[3]。

二、高校权利泛化思潮的危害

权利泛化思潮的高校认同者大多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主要表现为在网络上发表同情观点和支持点赞等,同社会上的权利泛化思潮有很大区别,但从本质上来说,二者是难以分割并随时可以相互转化的,具体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利于高校德育工作的开展

大学阶段是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而高校是对大学生进行德育和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阵地。权利泛化思潮在高校的主要支持者是部分思想个性和行事风格不成熟的大学生,因其口号满足部分学生的维权需要而有一定的支持者。在错误思潮的引领下,大学生的处事方式有可能从理性转向非理性、从价值中立走向极端,如部分人打着保护环境等口号在教学设施门口张贴条幅标语等,对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另外,这种思潮还会腐蚀大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奋斗精神,不利于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

(二)不利于高校的安全稳定

目前,权利泛化思潮已经在高校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主张的部分观点带有极端化、暴力化倾向,这对于和谐校园的建设是不利的。大学生群体具有参与性强、富有激情、忧国忧民、维权意识强等特点,是比较容易受权利泛化思潮泛滥影响的对象,陷于其中的学生可能会放松学业,严重的甚至成为精神病患者或只知诉诸武力的社会暴徒。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校的这种思潮与社会上其他领域的权利泛化存在一定的联动现象,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为这种思潮的传播提供了更多的途径,有时会与国内外的相关现象产生呼应而使得情况更加复杂。又因为高校权利泛化的支持者主要为大学生,矫正其不合法规的相关活动易引发校园危机而使此类情况的处置比较棘手。

(三)不利于高校的学风建设

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学风建设一直以来都是高校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拥有良好的学风可以潜移默化地促进学生的学习与进步,良好学风包括尊师重教、按时上课、诚信应试等。学风建设不仅需要学校的政策引导、教师的正面示范,还需要大学生自身拥有良好的价值观和守法意识。权利泛化思潮所隐藏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自我赋权的意识习惯,不利于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受权利泛化思潮影响的学生必然会分散学习注意力,有时会对正常的学业活动产生抵触心理,对其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连的事务漠不关心,严重者甚至难以取得学位。

三、高校应对权利泛化思潮的措施

高校对权利泛化思潮必须加以防控,同时要注意与社会上打击违法的措施相区分。如果高校采取的相应举措得当,可以将其转化为教育学生的素材,增强正向引导的效果。

(一)巩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校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发挥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作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导航仪”,牢固树立“文化自信”,杜绝一切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从权利泛化思潮的具体表现来看,这种思潮的部分观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不兼容的,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本身就对权利泛化思潮的传播场域有一定的消解作用。

(二)在大学生中开展普法活动,明确权利的主体和法律的边界

权利泛化思潮的传播程度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存在负相关性,即大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越健全,权利泛化思潮的传播空间就越小,高校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对该思潮的传播有一定的限制作用。因此,高校可以定期举办由法律专家和专业教师举办的法治宣传活动,如专题讲座或报告会;也可以采取设置宣传栏的方式,通过一些醒目的口号标语来使学生认识到权利泛化的危害;还可以选取权利泛化思潮在高校引发的典型负面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对其中的违法之处和逻辑吊诡性进行具体分析,使学生明确其危害。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学生参与权利相关法律知识的调查问卷,评估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后续的普法教育工作,以确保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增强大学生群体运用法律知识抵御权利泛化思潮的本领。

(三)揭示权利泛化思潮的谬误,将破解其典型口号作为突破口

权利泛化思潮的主张和口号是多样的,彼此之间也较难发现具体的联系,做好甄别工作并“对症下药”有一定难度。这种思潮实质上都是对权利的非法解释与非法行使。权利泛化思潮在许多领域分散存在,对其全部谬误之处进行系统全面的批判工作量大、可行性不强,只能用鲜明的政治立场、缜密的逻辑思路驳斥其中几个影响力大、迷惑性强的典型思想,深刻揭示其思想与口号的不合理之处,从而带动整体,形成对高校权利泛化思潮的有力批判。

(四)正确回应大学生的合理诉求,完善反馈调节机制

在被权利泛化思潮裹挟的部分高校学生中,有的是由于自身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加入其中,在维权的过程中逐渐难以掌握分寸,出现维权过度现象。因此,要正确区别权利泛化与大学生正常维权活动之间的差别,对于危害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消极思潮,应毫不犹豫地加以抵制;对于学生正常的诉求,则要认真倾听并妥善解决。高校对于大学生的意见的收集和处理,不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通力配合,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严密的反馈调节机制,由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级干部紧密配合,使学生的合理诉求有相应的渠道反馈到高校的决策层,并能够针对这些意见做出有效的回应。如此才能断绝权利泛化思潮的存在基础,真正从根源上杜绝权利泛化思潮在高校的蔓延。

(五)净化网络空间,限制权利泛化思潮的传播渠道和生存土壤

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文明上网的教育,组织大学生学习关于文明上网的相关规定,引导大学生规范使用网络空间,正确行使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利,避免受到权利泛化思潮的影响而误入歧途。针对权利泛化思潮在网络空间往往以“青春宣言”“励志短文”等形式出现的情形,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揭示其本质,在校园门户网站旗帜鲜明地抵制权利泛化思潮的负面影响,禁止学生转载和点赞一切包含权利泛化思潮和其他消极腐化思想的文字、图片等信息,限制权利泛化思潮在网络空间这一主要渠道的传播。对于权利泛化思潮在网络上的传播,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网络空间的执法活动,坚决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权利泛化思潮的行为。同时,执法机关应加强对各大网络平台的审核和监督,确保互联网不成为舆论飞地、法治盲区,从路径层面限制权利泛化思潮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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