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70年来共同富裕内涵的丰富与发展
——基于社会主要矛盾演变的角度

2020-01-19 08:09郭瑞萍申佳芮
黑河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内涵制度

郭瑞萍 申佳芮

(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0)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崇高理想,不仅呼应中国传统的“大同社会”,更承载着亿万中国人民的殷切期盼。1953年12月,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概念,并在此后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努力;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在继承的基础上提出与时俱进的共同富裕思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与此同时,理论界从未停止对“共同富裕”的关注。笔者以“共同富裕”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文献检索。数据显示:从1979年至今公开发表的有关论文共计7 677篇,主要围绕“思想体系”“社会主义”“邓小平”等主题展开。值得一提的是,“共同富裕”研究分别在1994、2004、2012这三个年份中出现发文高峰,①本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的检索,http://kns.cnki.net/kns/brief/result.aspx?dbprefix=CJFQ,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8月14日。此种现象的产生必然与时代背景息息相关。但笔者发现,已有的研究成果恰恰缺乏对时代背景的深度剖析,即未将共同富裕内涵放在物质社会的矛盾运动中去研究。因此,本文将致力于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共同富裕的内涵是什么,并经历了怎样的丰富和发展?其二,共同富裕内涵的丰富和发展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存在什么关系?

一、共同富裕与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联系

(一)共同富裕内涵的基本阐释

关于共同富裕内涵,理论界做了大量研究,形成价值取向说、本质要求说等多种观点,②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我国共同富裕道路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年版,第81页。关于不同观点,可具体详见本书的第55-57页部分,其中罗列了关于共同富裕内涵的6种观点。还出现动态与静态、肯定与否定等不同的阐释方法。③可参见任立新、陈宝松:《全面理解共同富裕思想的科学内涵》,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第5期;杨兴林:《关于共同富裕内涵的新透视》,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孙武安:《共同富裕的内涵、价值及其紧迫性》,载《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虽然理论研究势头方兴未艾,但基本内涵的不统一,并不利于共同富裕具体问题的理解和实践。依照《邓小平理论辞典》的说法:“共同富裕是指通过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消除贫穷、消灭剥削,使全体人民都过上幸福生活。”[2]此定义从制度基础、经济保障和目标指向三方面对共同富裕予以界定:“共同”即全体人民,“富裕”即幸福生活;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制度,消灭剥削为共同富裕夯实制度基础;通过发展生产力,消除贫穷为共同富裕提供经济保障;最终使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得以实现。笔者认为,这一定义全面且主旨明确,应成为研究共同富裕问题的基本依据。

自1953年共同富裕第一次被明确提出至今,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共同富裕内涵的阐释基本围绕上述三大内核展开,并在此基础上与时俱进,使共同富裕理论不断丰富,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从“富裕”层面看,发达的社会生产不局限于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而逐渐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协调发展。其次,从人民需求层面看,“幸福生活”也不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而是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平法治、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产生了立体全面的要求,体现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表现为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再次,从“共同”层面看,要避免走向两个误区——同步富裕和两极分化。前者已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得到解决,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内部的经济不平等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平等日益严重。因此,消除城乡、地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合理差距成为共同富裕最本质的内容[3]86。最后,从目标层面看,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实现标准已升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就是说,在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完成时,人民的共同富裕也将基本得以实现。

(二)社会主要矛盾的时代变化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决定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向。基本矛盾的不同方面之间辩证发展、相互作用并推动社会变革,从而使社会发展呈现历史阶段性特征。在基本矛盾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同一时期或发展阶段的诸多具体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并能突出表现当前发展重点问题的即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是党在建国以来制定各个时期总任务、总目标的根本依据。

建国七十年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经历了三次转变。经过历史梳理,发现其实质上按照“政治敌对矛盾”——“经济供需矛盾”——“社会供需矛盾”①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三次社会主要矛盾的概括以及演进理路参考王美玲博士的《新中国·新时期·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演进理路及逻辑》一文,载《东南学术》2019年第3期。的路径演变: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党中央正确判断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4],但由于过度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不久便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因此,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内,社会主要矛盾可概括为“政治敌对矛盾”;直至改革开放,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5]。十八大以前,由于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和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皆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因而“经济供需矛盾”始终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主要矛盾;如今,党依据新时代的国情作出新的重大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新矛盾实质上体现出社会供给与人民需求的不匹配,“经济供需矛盾”已不足以表达其内涵,遂转变为“社会供需矛盾”。

(三)两者发展变化的逻辑关系

1.基本矛盾运动决定共同富裕的实现及其程度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决定了我国共同富裕的实现及其程度: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富裕”的水平,经济基础以及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共同”的范围。首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党和政府制定各个历史时期的富裕标准提供基本依据,使得共同富裕实践也体现出过程性的特征,即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达到更高层次的富裕。其次,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决定了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范围是全体人民。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表明,除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外,现在还存在着私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因此,我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必将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每一阶段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经济保障和目标指向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2.社会主要矛盾为共富内涵的发展提供现实基础

新中国“政治敌对矛盾”下,我国的主要任务是消灭私有制,稳固新生政权。因而毛泽东时代的共富实践本质上就是要改造旧有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广大农民的共同富裕。但这种共同富裕以消除现实差别为前提,体现为同步富裕,过程公平[6]。新时期“经济供需矛盾”,其主要方面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之对应,共同富裕的实践应该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高速发展。邓小平同志将共同富裕上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出“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步骤;江泽民同志提出鼓励先进,兼顾效率与公平;胡锦涛同志提出“科学发展观”,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使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3]74-8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取代生产力的落后问题成为当前“社会供需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这一背景下,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就在于如何消除城乡、区域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合理差距[7]。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推动共同富裕内涵不断完善和发展。以下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所划分的历史阶段,从共同富裕三个方面来具体分析其内涵发展。

二、新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共同富裕内涵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社会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其中国营经济、个体经济以及私人资本主义是其主要部分,与之对应形成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及其他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因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构成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在此社会形势下,毛泽东认为,“要巩固工农联盟和新生政权,就要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使广大农民过上普遍繁荣的生活。”[8]为此,党中央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将工业化和三大改造作为国家发展总任务。三大改造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确立,1956年党的八大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新的判断[4],规定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为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在1957年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重提阶级斗争,对主要矛盾的判定出现“左”的失误,忽视了经济规律和人民意愿。在此错误判断下,全中国兴起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和工业赶超战略,急于过渡、急于富强,并意图通过消除差距来实现人与人的平等,共同富裕内涵扭曲为“同步富裕”。

(一)制度基础——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无产阶级专政得以建立,但国内依然存有各种反动势力。基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党中央开启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其本质上就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改造生产关系。

1950年,党开展全面的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对农村土地的均等化分配,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衔接的三大步骤: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最后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1953—1956底,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手工业合作社,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基本完成,保障了城市手工业的有序发展。与此同时,党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则为了让城市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也走上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之路,实现生产资料全体所有,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二则充分发挥民族资本主义在发展国民经济和维护爱国统一战线中的积极作用。改造采取和平赎买和建立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从统购包销,委托加工、经销、代销等形式到公私合营,逐渐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私有制性质改造为公有制;此外,对资本家个人也予以改造,帮助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参与到共同富裕大军中来。国营经济逐渐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绝对优势,控制经济命脉。

1956年,“三大改造”顺利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得以建立,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因而确立。

(二)经济保障——发展计划经济

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毛泽东在紧抓党建和意识形态的同时,强调革命的目的不是建立政权,而是要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提出社会主义应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这两个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必须重视经济建设和经济政策,有计划、有目标地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1953年,国民经济和经济秩序已获得全面恢复,中央出台“一五”计划,与三大改造并驾齐驱、相辅相成。“一五”期间,国际局势紧张,资本主义阵营对我国进行政治排挤和资金技术封锁,新政权的稳固亟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防工业与重工业的保障。由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以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为主,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因此,我国借鉴苏联工业化道路,通过计划经济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来快速建立全面的工业化体系。重工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于资本的需求量非常之大,但当时我国贫穷落后、资本短缺,依靠国家强制动员建立起来的重工业部门因成本太高而缺乏竞争优势,企业难以为继。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出台统购统销政策,统一供应生活物资,禁止粮食自由买卖。扭曲各种国内要素的价格,将廉价的要素配置到优先发展的产业,来保护和补贴工业体系的发展。1957年,“一五”计划超前完成,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年年底,我国制定了“赶超计划”,集中更大力量发展重工业。国家经济控制力也因此增强,实行派购的农产品种类范围不断扩大,农民基本丧失自由交易空间,农业积累源源不断地支持城市和工业。

生产力得以发展的同时,党中央试图实现生产关系的飞跃,并认为公有化程度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决定性因素。1958年8月,声势浩大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达到高潮,人民公社体制在农村普遍建立。国家严格管控分配,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极高,集体财产和劳动力平调现象严重,生产积极性明显下降。1960年,中共中央将农村的核算单位调整为生产大队,并对小队实行包产包干。大队之间的无偿平调问题虽已解决,但生产和核算的管理单位仍不一致,小队之间的平均分配问题尚未解决。1962年,核算单位下放到小队,生产和分配才得以统一。直至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始终实行以公社、大队、小队三级为一体,以队为基础的农村计划经济体制,呈现出收入分配单一化、平均化特征,国家通过平均与消灭差距来实现共同富裕。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人民普遍低水平地向共同富裕缓步前进。

(三)目标指向——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毛泽东认为,农民固然具有其阶级局限性,但在我国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力军。使广大农民实现翻身解放和共同富裕是毛泽东毕生重视的问题。毛泽东深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土地改革势在必行。到1953年春,封建地主剥削制度被彻底消灭,全国3亿多农民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然而土地私有制逐渐显露弊端,农户间很快又出现贫富分化的苗头。经过广泛调研,党中央开启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3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指出:经过改造使农业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9]。这是第一次将“共同富裕”明确写入党中央文件。实践证明,中国农民完全可以克服传统小农意识,接受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走共同富裕发展之路。

三、新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共同富裕内涵

1978年,邓小平同志领导和发动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他非常认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科学分析以及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非对抗性,并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调节和完善来解决的合理判断。但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是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10]182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并将社会主要矛盾确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5]。着力解决好经济供给与人民需求的矛盾成为共识,在这一合理判断下,改革开放新时期共同富裕内涵得以丰富,进程得以发展。邓小平认为,共同富裕绝非同步、同时富裕,可以允许先富群体带动后富,最后实现共富,落脚点是人民能拥有更加富足的生活。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发力,实行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将党的一切工作落脚于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倡兼顾效率与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与人民的全面发展;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理念进一步丰富了共同富裕内涵,强调发展是关键,同时更加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一)邓小平共同富裕内涵

1.制度基础——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邓小平指出,改变落后的生产力是一场深刻革命,“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10]135。因此,“需要进行制度上、组织上的重大改革”[10]136。 1978—1991年间,在坚决维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邓小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在经济领域,要加强多种所有制经济的优化配置与合作发展,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对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并相应地肯定了除劳动之外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法性。与此同时,应推动政治体制及其他领域的变革,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针对政治体制现有的主要矛盾,邓小平领导实施党政职能划分、精简机构、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等重要举措,以“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10]177。

1982年宪法中首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既是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适应,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适应国家推行的经济改革,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获得经济活动自主权,并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现代化建设。邓小平同志明确强调:“我们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要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变,保证整个政策不变,对内开放、对外开放的政策不变。”[11]218

2.经济保障——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充分体现,也是现阶段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方法论。实践经验表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束缚生产力的解放,必然要实行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激发地方经济的发展活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城市建设提供支撑。其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手段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与发展经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1]149归根结底,经济体制改革就是为了强有力地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经济保障。这一改革过程也在不断披荆斩棘、突破重围,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直至“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此基础上逐渐得以建立。由此可见,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的独特性在于打破平均,强调共同富裕是有差别的富裕,遵循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的路径。在已有成就基础上,全国人民收入总体上有了很大提升,但落后的生产力现状和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决定了共同富裕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

3.目标指向——“三步走”发展战略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1]364。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1]373。因此,共同富裕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目标。对于这一目标的实现,邓小平同志作出这样的构想:“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1]374并提出具有前瞻意义的观点,认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应避免同步富裕,而且还应避免将要发生的两极分化现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应该并能够避免这种现象,例如,要求“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但是这一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应当放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之时。进一步讲,“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即意味着我国现代化的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而应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因此,“三步走”发展战略应运而生。①“三步走”战略是指:在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要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新世纪前后的共同富裕内涵

社会转型是江泽民任总书记时期最鲜明的特色。1993年,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得以确立[12]。江泽民同志指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许多经济关系、利益关系需要调整,会产生不少新的矛盾。”[13]对矛盾的正确处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推进和共同富裕理想的实现。2000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运而生: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共同富裕创造必要条件;先进文化引领道德风尚,弘扬正确的价值观,规范人们行为,为共同富裕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改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利益,实现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是共同富裕的归宿。“三个代表”统一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富裕便是其逻辑结论。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胡锦涛同志“深刻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14],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好“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方面工作[15],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满足人民生存发展需要,建立充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6]。人民对经济成果的占有实现由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走向更加注重公平的飞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要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开辟通往高度和谐的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共同富裕内涵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过全国人民的艰苦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强起来”成为时代主题。现今我国已摆脱生产力绝对落后的状况,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旧突出,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同时,人民的需求逐渐呈现出多元化、虚拟化、全球化、情绪化等特征[17]。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让全体人民享有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坚持人民立场和中国梦等重要论述,丰富了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和实现路径;并制定了“三步走”的路线规划,明确了新时代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

(一)制度基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重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得以不断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问题。实践证明,我国制度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例如,在政治制度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在此过程中获得了更加广泛充分的民主。国家制度是基础,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国家治理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即“将国家制度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对于公有制经济,应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应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三大改造”完成时,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取得主导地位,而非公有制经济则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发展壮大的。

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党和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例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科技创新体制以及开放型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8]。在新时代背景下,政治体制改革与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为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经济保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转变,供给侧与需求侧均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难以有效满足人民对更高质量生活的需求。所谓“不平衡的发展”是指从区域之间、产业之间、群体之间等方面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不充分的发展”,即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的创新能力不足,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仍有待提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9]。主要体现为以下两方面:其一,我国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因此,亟需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强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20]。其二,发挥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通过精准扶贫、民生政策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使全体人民共享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成果,以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的实现。

(三)目标指向:中国梦与社会主义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1]为此,党中央吹响民族复兴的号角,并作出共筑中国梦的路线规划,力求缩小贫富差距,保障社会稳定,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足、幸福的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意味着“中国梦”的实现。共同富裕内涵在新时代表现为“中国梦”,在历史的基础上得到丰富与升华。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体现了中国梦最本质的内容,这三个部分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命运、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代表了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程,表达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追求。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应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有效应对人民需求的多元化趋势。在十九大报告中,党中央根据当前国内外形势和我国的发展现状对“三步走”战略目标进行了细化,即从2020年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意味着“中国梦”的实现。共同富裕的内涵在新时代表现为“中国梦”,在历史的基础上得到丰富与升华。

五、结语

共同富裕内涵随时代而变,在不同的理论指导下,共同富裕实践与时俱进。经过对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共同富裕内涵的梳理,我们发现,在以“政治敌对矛盾”——“经济供需矛盾”——“社会供需矛盾”为主线的历史变迁中,共同富裕的内涵随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而不断发展。同时,共同富裕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也在推动着共富实践的不断创新。在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已然发展为“中国梦”,在我国实现民族复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实践中,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也将逐渐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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