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阐释体系建设的进路探索
——读《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

2020-03-03 14:55
关键词:史传魏晋文学史

熊 明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以何种形式反映或呈现中国文学绵长而独特的发展历史,一直是中国文学史写作中首先需要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自现代学术兴起以来,面对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学,如何撰作一部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中国文学历史发展的文学史,一代一代的学人不仅在理论层面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也在实践层面进行了多向度的尝试。

一、文学史写作范式的固化与大文学史概念的提出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史写作,开始于20世纪初,这时正值古典学术向现代学术转换的过渡时期,在引入和使用西方传入的现代学术观念与方法的同时,传统古典学术观念与方法依然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着学者的思维方式。在文学领域也是如此,呈现出东西杂糅的特点,就文学史写作而言,整体的宏观架构依据西方现代学术观念而搭建,而内容则依从传统观念,将传统学术中的小学、经学与史学的许多内容,也纳入其中并加以讨论,这种文学史与其说是文学史,不如说是学术史更为恰当。故而这一阶段的文学史写作,可以称之为“泛文学”史写作。至20世纪30年代,有见于前一阶段文学观念过于宽泛所造成的文学史过于杂芜的弊端,郑宾于、刘经庵、刘大白、胡云翼等依据现代学术分类,强调纯文学,认为“只有诗歌、辞赋、词曲、小说及一部分美的散文和游记等,才是纯粹的文学”[1]5,甚至认为“只有诗篇、小说、戏剧,才可称为文学”[2]10。并在这种纯文学观念下构建新的中国文学史,故而这一阶段的文学史,可以称之为“纯文学”史写作。但完全按照西方纯文学观念建构的中国文学史,无法与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相契合,其不足显而易见。因而此后的中国文学史写作,便选择了一条折中的道路,即根据西方现代文学观念、特别是主流进化论观念搭建文学史的宏观框架,而在具体内容上又根据中国文学历史发展的实际进行一定的调整。不过,其本质还是属于“纯文学”的范畴,其“文学”也大多限定在“诗歌、辞赋、词曲、小说及一部分美的散文和游记等”的范围之类,少有突破。这一中国文学史的写作思路,由于其折中性,也成为20世纪以来至于当下文学史写作的主流范式,无论是学者个人的私家文学史撰述,还是作为各类学校教科书的官方文学史编著,大致都是在保持这一范式基本结构的基础上而略有调整,中国文学史也因此呈现出千种一面的尴尬局面。

从20世纪开始,经过100多年的实践,时至今日,这种来自西方现代文学观念、以西方现代文学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文学史写作路径,几乎成为中国文学史写作的基本范式,各种文学史著作,虽或多或少有所不同,但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对具体问题观点的差异,文学史的总体架构几乎没有差异。文学史写作范式固化,创新缺失,早期文学史家的困惑或者没有解决的问题,包括在西方文学观念下建立起来的宏观架构与中国文学发展实际之间的扞格不入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且在新的学术规则下,甚至被有意无意地遮蔽起来。不过,在20世纪文学观与文学史写作的发展演变过程中,特別是至20世纪80年代以来,面对主流中国文学史的不足和写作范式的固化,一直存在一种大文学史的理论探索与写作实践。新近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刘怀荣、张新科、冷卫国三位教授主编的《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3],就是实践大文学史观的最新成果。

以“大”名文学史,并非新创制,日本学者儿岛献吉郎于1909年出版的《支那大文学史·古代篇》,应该是在现代学术背景下以“大”名中国文学史的最早著作。至1918年,谢无量出版《中国大文学史》,这应该是中国学者以“大”名文学史的最早著作。不过,以其所论观之,却并没有超越当时的“泛文学”范畴,故而其虽然名“大文学史”,却与当时的其他文学史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其“大”主要体现为“体制庞大,内容广博”。但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中所体现的“大文学史”意识,对于自此以降的文学史写作的理论与实践,却无疑具有启示意义。

那么,何谓“大文学史”?什么样的文学史才是“大文学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赵明先生等开始进行大文学史的理论探索和写作实践,先后完成《先秦大文学史》与《两汉大文学史》两部断代大文学史。在《先秦大文学史·导论》中,赵明先生对“先秦大文学史”这一概念的提出做了说明,他认为“先秦文学史”天然属于“大文学史”的范畴,不仅在于这一段文学史的时间跨度大,同时存在几个不同社会形态,最为主要的,“还在于它是文化发端期的文学,具有更为突出的文化性征和综合形态的特点……一部先秦大文学史,实际上就是对具有突出文化性征的先秦文学进行文学的文化发生研究,或文学的文化综合动态关系研究。”[4]4赵明先生指出了中国文学在其发端时期就具有大文学属性,而大文学的突出特征就是其文化属性,这也是中国文学一个显著的民族性印记。作为中国文学之“源”的先秦文学,具有“大文学”的特征,而作为其“流”的先秦两汉以后的中国文学,其文化本质并没有因为向前发展而发生变异或改变。文学的发展仍与“哲学、史学息息相通,并在整体文化建构中确立自己以审美为中心的地位。”[5]89-90也就是说,先秦以降的中国文学,大文学属性并没有中断或消隐。刘怀荣教授接受了赵明先生的这一判断,并进一步认为:“作为发生奠基期的先秦文学,它的‘大文学’特征对于后世文学实际上具有遗传基因式的决定作用,而由于后人自觉的学习更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决定作用。因此,魏晋以后文学的自觉并不意味着‘大文学’时代的终结。”[3]9作为本质属性的先秦文学的大文学特征,已经成为“遗传基因”而存在于中国文学的肌体之中,并在中国文学的历史发展中一代一代地传承。这也正是《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写作的理论前提与逻辑基础。

二、《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突围及其进路

《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有着明确的突破现有主流文学史写作范式的自觉追求,刘怀荣教授在《导论》中就明确说,《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写作中“反复思考、高度重视”的第一问题,就是“对传统文学史观缺陷的省察”[3]15。在《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中,这种自觉的突围姿态是鲜明的。

其一,主流文学史的整体框架,无论是通史还是断代史,多以历史时间为经、具体朝代中的作家、作品以及文学现象等为纬,在由此构成的历史时空框架中呈现文学的发展。这种结构的好处在于,它在表面上契合了文学本身的自然历史,同时,也契合文学代变的历史观共识。然而,这一结构方式看似与文学的自然历史相一致,其实,它的主观性十分突出,在体现历代共识下的经典性之外,是许多优秀的作家、作品以及其他重要内容的被忽略。《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摒弃了主流文学史的历史自然时间线索,其总体结构与20世纪以来固化了的主流文学史写作范式不同,没有沿用以历史时间为经、以具体朝代中作家、作品为纬的宏观结构逻辑,而是按照文体重新设计文学史的宏观框架,将整部文学史分为平行的七大板块,即:一诗歌,二辞赋,三骈文,四散文,五史传文学,六小说戏曲,七文学思想。这样,各体文学自成体系,在主流文学史架构下许多被忽略的作家、作品或文学现象,得以呈现和突出。就魏晋南北朝文学而言,主流文学史的写作范式,以一直以来的纯文学为核心,主要围绕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四种文学题材展开叙述,并习惯将作家、作品放在历史时间下的具体朝代的相应位置进行讨论。这一做法,即使是诗歌、散文、小说、戏曲四种体裁的文学,也常常无法得到全面的整体呈现,而这一时期兴盛的骈文、散文、史传文学等,因其体制的跨界特征,又往往被排除在纯粹的诗歌、散文、小说、戏曲之外,常常被忽视。《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突破主流文学史写作的框架,突破仅仅注重所谓以“诗歌、散文、小说、戏曲四种体裁”为代表的纯文学的固定结构,表现出强烈的纠偏意识,对魏晋南北朝兴盛的骈文、散文、史传文学,给予与诗歌、辞赋、小说戏曲相同地位,独立为编,加以讨论,更加接近魏晋南北朝文学发展的历史实际。

其二,主流文学史一般孤立地将作家、作品嵌入历史时间经度与具体朝代空间纬度构成的整体逻辑架构中展开叙述,如前所言,这种方式必然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当然,以主观认知为核心,是人们梳理事物源流惯常的方式——摒弃杂芜,简化历史,让事物的源流嬗变清晰呈现。这种做法也是必要的,有利于突出共识性的经典。因为当人们站在时间的这端回望过去的时候,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历史总是杂乱无章的,且常有“断裂”[6]2地带,时间的自然逻辑线索与结构,可以不必考虑事物发展的种种突变和这些“断裂”地带,当然地认为它“原本”如此。但很显然,仅仅孤立地将作家、作品嵌入某一具体的时空坐标的叙述,就文学内部各体文学而言,一个时代的诗歌与散文、散文与小说等等,各体文学之间的联系和对话被遮蔽了;就文学与外部的时代人文环境而言,文学与哲学、文学与历史以及文学当时社会的整个人文环境的联系和对话也被遮蔽了。有鉴于此,董乃斌先生早就指出,“以‘纯文学’和突出‘一代之胜’作为作家作品入史的标准,使大量有用的、应该注意的文学史料被舍弃,从而严重地削弱了中国文学史的丰富性,也造成了因将历史现代化而推动或削弱科学性的弊病。”[7]有鉴于此,《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从大文学史观出发,在微观层面,梳理、总结魏晋南北朝文学的独特特征;在宏观层面,分析、清理魏晋南北朝文学与当时社会文化各层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将魏晋南北朝文学置于整个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历史加以考察,即回到魏晋南北朝文学发生的社会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中,“以文体为经,以相关的专题为纬”[3]16,审视魏晋南北朝文学的发生、发展和演进。而对每一文体的观照,也以专题形式展开,捡出该文体在历史发展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分别展开深入分析和阐释。同时,在同一问题的历史发展中比如某一具体的作家和作品或文学现象,也不仅仅专注于这一具体作家和作品或文学现象本身,对这一具体作家和作品或文学现象与当时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也给予特别的重视,也即将这一具体的作家和作品或文学现象置于当时具体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加以考察。这实际上与傅璇琮先生所称赏的 “将文学研究置于更为广阔的文化与生活空间中”进行观照的“文学生活史”的书写理念是一致的[8]。可以说这也是《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显著特点,是其实践“大文学史”观的主要内涵,也是其突破传统中国文学史写作范式的主要体现。

其三,在呈现什么、如何呈现的问题上,主流文学史写作受西方现代文学观念影响,文学史的主要内容,往往以诗歌、散文、小说、戏曲四种体裁为主,且主要围绕经典作家、作品展开。这种固化的写作范式,造成相当多的杰出作品被忽略或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意识到主流中国文学史的这一显著缺陷,也有意识地对此进行补救。就魏晋南北朝而言,刘怀荣教授在《导论》中明确提出:“对以往魏晋南北朝断代文学史一带而过、较少进行系统论述的骈文、散文、史传文学等给予高度重视,各自独立为一编,从不同的专题出发,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讨论。”[3]16以魏晋南北朝史传文学为例,在《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第五编专门讨论史传文学,其内容安排,就没有对魏晋南北朝的史传文学依照时间顺序进行线性的梳理,而是以“多元推进的史传文学”为题,在“概论”部分以宏观视角概括魏晋南北朝史传文学的总体概貌和特征之后,其后五章便在多向度上展开对魏晋南北朝史传文学的讨论,具体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的发达与史传的新变化”“史传文学由性格化向叙事化的演变”“门阀世族的出现与史传人物类型的变化”“官方的控制与史传情感因素的变化”“语言学的发展与史传语言的变化”五个方面。五个方面即五个专题,每一个专题的讨论都深入展开,所论及的具体内容,不仅涉及史传文学的基本问题,如史传文学个性化减弱、叙事性增加等;也涉及史传文学研究的前沿性问题,比如对官方控制与史传情感的减弱、语言学发展与史传语言的变化等的探究。不仅突破了主流文学史固化了的写作范式,而且拓展了文学史的视域,使其更加接近文学发展的真实历史面貌。以此观之,《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实践是成功的。

董乃斌先生指出,主流文学史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将许多原先不受重视的文学样式,如小说戏剧和历代的通俗文学、民间文学——一些所谓‘下里巴人’的东西请进文学史殿堂的同时,却把不少很有特色的传统文学样式驱逐出了文学史。”[7]因而,主流中国文学史写作范式的突出缺陷,在于其宏观结构固有缺陷带来的视域局限,如何进行改进,思考的重点首先应该是文学范围与边界的重新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能够容纳中国历代所有文学的新的文学史写作范式。随着对主流中国文学史写作范式局限认识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充分尊重中国文学民族特点的“大文学”写作,是一个值得严肃对待的进路。可以说,大文学史的理论思考与写作实践,正是在反思主流文学史写作范式不足的基础发展起来的。《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体现了对这一进路的严肃思考和勇敢实践。“对传统文学史观缺陷的省察”是刘怀荣教授等在写作过程中“反复思考、高度重视的”[3]15首要方面,因而我们看到,《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放弃了主流文学史固化的写作范式,重新设计了文学史的宏观结构以及宏观结构下的内容与秩序,努力避免主流文学史结构包容不广的狭隘,因而《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也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其纠偏与救弊的理想和担当、付诸实践的勇气和努力,无疑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三、中国文学史的阐释体系建设与《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实践意义

《光明日报》2015年6月25日07版曾发表由王卓君主持的、王钟陵教授与方铭教授的关于“文学史研究该不该回归中国文学本位立场”的一个对话,对话的核心议题是“如何重新认识几千年的中国文学史,如何重新建构中国文学史的阐释体系”。正如“编者按”所说:“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学史研究和文学史编写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进程。经过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初步建起了一个新的中国古代文学的阐释体系,参与了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的文化建设,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重新建构中国文学史的阐释体系”仍然是当代学人特别是治文学史者面临的问题,且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是坚持中国文化本位还是汇通中西,是‘西化’还是‘化西’”[9]。由此看来,文学史阐释体系的建设还远远没有完成,探索各种可能的进路、凝聚共识仍然是学术界的重要努力方向。

《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写作,对中国百年来文学史观的发展演变,进行了充分的回顾与反思,对中国百年来文学史的写作实践,也进行了充分的梳理和辨析,在理性、客观地“对传统文学史观缺陷的省察”的基础上,确立了“对民族本位的坚守”的立场。而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中,《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深受赵明教授等主编的《先秦大文学史》《两汉大文学史》的影响。

正如刘怀荣教授所说,《先秦大文学史》是在对先秦文学整体宏观把握基础上,即对主要的作家与文学经典进行梳理与考察,同时,又“对先秦文学文史哲互涵互动、文化内容丰富独特等特点的阐发”;《两汉大文学史》以“从写法上仍立足于‘我国文学的发展始终与哲学、史学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这一基本认识”为理论基石,沿袭《先秦大文学史》的基本理念。在体例上,二书都采用了文体分编的体例。刘怀荣教授参与了这两部大文学史的编撰工作,可以说,对这两部大文学史的编撰原则与具体结构都十分熟悉,于是我们看到,《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不仅在理论上继承了赵明教授等两部大文学史的“大文学史”史观,在体例上也充分吸取了两部大文学史的优长。同时,《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从体例到研究内容,都做了较大的调整。”[3]16这种调整,主要在于体现或者说呈现魏晋南北朝文学的独特性。为了体现或呈现这种独特性,《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在写作中确立并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必须立足这一特定的时代,不能不加限制地用现代观念去阐释这一时期的文学;二是既要注意与先秦两汉文学一脉相承的若干共性,又需高度重视魏晋南北朝大文学的独特之处;三是既要关注文学向其他学科的扩展和与其他学科的相互渗透,也应充分考虑文学在特定文化时空中的类型化走向与不同文体、不同类型间跨界发展和破体扩展的新动向。”[3]15-16阅读《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这三个原则应该说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也因此使《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既与《先秦大文学史》《两汉大文学史》在整体上相一致,体现了继承与接续的意图;而又不囿于前作,体现了根据实际的灵活性和创新意识。

大文学史观及其写作实践,应该说是中国文学史阐释体系建设的重要尝试,早前完成的《先秦大文学史》与《两汉大文学史》,筚路蓝缕,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而《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的完成,无疑是大文学史理论探索与写作实践的又一重要成果,如刘怀荣教授所说,“此书的面世,是学术探索的小结,也是与众师友结缘多年的雪泥鸿爪。”[10]踵武《先秦大文学史》与《两汉大文学史》的《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在各方面的探索和尝试,不仅推进了大文学史的写作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完善,同时,也为中国文学史阐释体系的建设及其完善,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进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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