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资金结算中心业务税务风险管理

2020-03-23 06:10张淑凤
今日财富 2020年5期
关键词:权属税务增值税

张淑凤

市场经济风起云涌,国家政策不断变动,导致资金结算中心各种问题暴露出来,特别是自从增值税新税制实施以来,我国资金结算中心处于新形势的纳税环境之中,其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与难题。在这种严峻的背景下,如何有效规避业务税务风险,加强风险管理成为资金结算中心重点研究的话题。故此,本文针对资金结算中心业务展开讨论,并针对税务风险与规避措施提出有效性建议,希望能够促进资金结算中心的长远发展。

所谓资金结算中心,是由一些企业集团或者控股公司内部设立的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集团资金调拨、内部成员资金往来结算、运筹等业务的处理,目的在于有效降低企业集团或者控股公司的资金成本,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在资金结算中心的业务处理中,集团公司往往采取银行机制对控股成员进行集中融资、统一结算的资金管理模式。由此可见,资金结算中心业务税务办理相对复杂,因此难免受到各种外界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故此,为加强风险管理,则应该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一、新税制下资金结算中心业务的基本情况

资金结算中心,可以说是大型集团的内部银行,负责内部贷款、资金往来结算以及归集资金等相关业务,旨在控制管理与调剂集团内部的闲置资金,发挥资金的使用价值,进而有效降低集团公司的财务费用。具体来说,资金结算中心的业务主要包括:

(一)管理统一支付与资金归集业务

集团企业中的资金结算中心,主要借助于银行实体账户与资金管理体系,对权属单位统一支付与资金归集业务进行管理。资金结算中心与权属单位,在指定的商业银行中同时建立实体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把握账户开立的审批权,并与商业银行签订合法的银企直联协议。资金结算中心应该在资金管理系统中连接实体账户,对权属单位的收入与支出进行分开管理,其中采取零余额的方式管理收入账户,将权属单位每日的收入在特定时间上划拨到资金结算中心,采取月初编制的方式管理权属单位的支出业务情况,并借助于资金管理体系来下拨资金或者直接支付资金。

(二)管理集团企业内部贷款业务

资金结算中心还负责调剂权属单位的内部资金。如果权属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瓶颈需要贷款,资金结算中心应该对内部归集资金的宽裕程度进行评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内部贷款的方式向权属单位进行资金调剂。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内部贷款作为调剂资金,因此用途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如流动资金贷款。内部贷款业务的实际流程为:

由权属单位向资金结算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资金结算中心按照权属单位的财务状况、贷款用途、单位信誉额度、偿还能力等加强审核,并及时向集团上报请求审批。资金结算中心秉承着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要求权属单位有偿使用内部贷款,但是为了给予权属单位内部贷款优惠与服务,结算中心应该控制内部贷款的利率低于同时期商业银行的利率。同时,为了预防一些权属单位通过贷款将资金风险转移到集团企业,资金结算中心应该对一些信誉差、经济效益差、无法追回贷款的权属单位剥夺贷款资格。当内部贷款发放到权属单位后,结算中心则应该全面监督资金的具体流向与使用情况等,保证规定期限内追回贷款。

(三)管理富余资金理财业务

如果集团企业资金结算中心歸集资金出现富余的情况,结算中心可以考虑投资,如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增加结算中心的资金收益。展开来说,资金结算中心对权属单位的预算汇总加以整理,扣除预留部分备付金之后,明确结算中心的富余资金。通过商业银行中的理财询价,综合权衡后购买符合预期的理财产品,保证资金收益率。

二、探究新税制下资金结算中心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一)资金归集存在风险及应对策略

1.资金归集业务存在的税务风险

资金结算中心对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归集时,主要根据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原则对子公司支付存款利息。但是由于新税制中并未规定子公司收到存款利息缴纳增值税的具体标准,所以一旦税务机关认为资金结算中心对子公司资金进行归集属于法人之间的资金借贷业务,则子公司在收到资金结算中心利息收入时,应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资金归集风险的应对策略

税务机关对于并未明确规定的存款利息享有依法裁量权,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故此,资金结算中心为了避免资金归集风险,可以将支付利息的利率与同期银行利率保持一致,这样资金结算中心仅仅作为存款利息的媒介,负责代收代付业务。同时,资金结算中心应该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沟通交流,预防集团企业发生罚款、滞纳金以及缴纳补税等不良问题。

(二)内部贷款存在风险及应对策略

1.内部贷款业务存在的税务风险

我国相关财税规定,资金结算中心的内部贷款业务属于其他贷款服务类型,因此由贷款获取到的利息收入应该按照全部收入的6%收取增值税。但是,由于资金结算中心并不属于金融性质,当运用内部结算单据时,贷款方所支付的利息将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2.内部贷款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其一,采取委托贷款方式。资金结算中心可以与银行建立委托合作关系,按照资金结算中心贷款的期限、用途、利率以及金额等,将贷款发放给子公司,并监督贷款的收回。其二,利用统借统还的模式。按照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权属单位贷款收取利息,免征增值税,保证资金成本。

(三)富余资金理财存在风险及应对策略

1.富裕资金理财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银行实务中,存在一种新兴理财方式为结构化存款,但是一些企业对此产生误解:以为结构化存款中的利息收入等同于企业存款利息,即免征增值税。殊不知,结构性存款主要是整合了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证券的优势,收益率与产品规定的市场利率、证券、汇率等进行组合存款,属于收益增值产品,按照贷款服务的标准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富余资金理财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资金结算中心与银行签订理财合同后,应该仔细认真审查,在计算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时,应该将缴纳增值税的影响因素进行扣除。同时,资金结算中心应该与银行加强议价,如建议银行金融机构提升存款利率,或者通过购买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等方式,有效降低集团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规避税务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这几年,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兴起,使得民间借贷限制政策有所放宽,为民间借贷提供了保护制度与措施,因此为资金结算中心创造了有益的生存环境。故此,企业集团应该深入研究新税制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合理制定资金结算中心业务税务的风险管理及应对策略,以便于规避各种潜在风险,促进资金结算中心的长远发展。(作者单位: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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