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

2020-05-26 12:04李锋
食品安全导刊·下旬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优化措施

李锋

摘 要:为探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处理方案,针对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2015年监测16类41品种190批次任务;2016年121批次;2017年共计抽检118批次,完成106批次;2018年食品抽检3次,涉及8个品种82批次。总结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产生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食品安全法》加强宣传,创建监督抽检标准和完善检测机构,以有效提升抽检质量。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优化措施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各省市均已开展此项工作。虽然现阶段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逐渐出现一些问题,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则是不断改进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因此针对2015年至2018年期间山西省大同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研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处理方案。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针对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抽检产品主要包括非发酵性豆制品、蛋白饮料、食用菌制品、生湿面制品、鲜活淡水鱼虾、餐饮自制皮冻、发酵面制品、酱卤肉制品、海水鱼虾类、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企业原料)、餐饮单位水产品暂养池水、其他蔬菜、桶装水、白酒、畜禽内脏、月饼、其他粮食制品、小龙虾、膨化食品、鲜食用菌、干豆皮或腐竹、食用盐、餐饮自制酱卤肉、畜禽肉、水果、谷物加工品、配制酒、海参、食用植物油、液体乳、鱿鱼(水发)、其他调理肉制品、淡水蟹、鲜蛋以及鱿鱼(非水发)等。

2015年监测16类41个品种190批次任务;2016年121批次;2017年共抽检118批次,完成106批次;2018年食品抽检3次,涉及8个品种8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因此要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法》,创建监督抽检标准和完善检测机构,以有效提升抽检质量。

1.2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资料,总结抽检中存在的问题。

1.2.1 抽检制度欠缺完整性

颁布《食品安全法》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抽检制度,减少了歪曲事实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然而随着食品行业的逐渐发展,抽检制度的缺陷逐渐突出,一些检验机构也会出现初检和复检结论不同的现象,进而扭转事实,给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困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抽检制度欠缺完整性。

1.2.2 抽检重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1],在国家监督抽查的物品中无需地方再次开展抽查,此外严禁下级抽查上一级已经抽查的物品。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复抽查的现象较多,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规定不相符,严重浪费相应的资源。《食品安全法》规定[2],对相关物品进行监督抽检时不会收取相应费用,但多次重复抽检,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阻碍相应企业的正常运转,在一定情况下影响经济的发展。

1.2.3 抽检监测工作无标准性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中[3],相关部门需与本区域的消费能力、生产方式、人口特征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进行有效结合,制定与本地区相符的抽检监测方案。但是现阶段部分区域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过程中,仍未有统一的标准,常根据上级下达的命令开展工作,进而产生工作重复、交叉等现象。此外还有一些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为了任务而抽检,为了抽检而抽检,部分抽检工作仅是走过场,既无法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又造成资源浪费。此外,抽检监测工作不符合相应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应的工作缺乏针对性和盲目性。相关工作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而无法凸显重要工作内容。

1.2.4 抽检监测结果缺乏精准性

不断改进和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了食品检验相关标准和指标,此外还规定了试剂耗材以及检验器材。虽然初检与复检机构所采取的的检测措施符合以上规定和标准,但检验结果出现差错时仍无法从抽检和检验过程中查证,这也进一步说明抽检监测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水平的重要性。部分抽检监测机构为了预防和减少检验结果误差,采取固定人员进行操作的方法,但也易出现人为因素影响。此外,一些企业为了减少和预防检验不合格现象,常进行一些非法操作,对检验结果进行干预,导致结果和现实不相符。

1.3 数据调查与处理

记录2015年至2018年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详情。此次实验数据全部使用统计软件SPSS21.0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选择百分比率(%)表示。

2 结果

2015年:监测16类41品种190批次任务,主要是监督抽检食品生产主体数70家次,监督抽检食品108批次,不合格2批次;监督抽检食品流通单位41家次,监督抽检食品67批次,不合格4批次;监督抽检餐饮单位11家次,抽检食品15批次,不合格0批次。2016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21批次,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59批次,共计180批次,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24大类80个细类。2017年:国抽、省抽任务共计118批次,完成106批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76家单位,完成率89.83%。2018年:食品抽检3次,涉及8个品种82批次。其中监督抽检食品生产主体数23家,监督抽检食品48批次;监督抽检食品流通单位14家,监督抽检食品34批次。

3 结语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但是抽检过程中易出现多种问题而影响抽检监测结果的精准性,需有效处理相关问题,优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措施。①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利用媒体、网络、现场咨询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与普及,并利用媒体和网络对抽检结果进行有效监督,曝光不合格劣质食品,进而透明化抽检操作步骤[4]。此外还可利用现阶段的网络优势对《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增加全民防范安全意识和全民监督理念,增加食品安全性。②创建监督抽检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抽检日常工作制定相应的抽检标准,需与相关区域实际情况相符,有效预防重复和交叉现象的发生。③完善检测机构,食品抽检结果易受到抽检人员、检验方法、检验过程的影响,因此需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自身专业能力,确保抽样与检验的专业性,以有效提升抽检质量。

总而言之,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应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创建监督抽检标准和完善检测机构,确保抽检质量。

参考文献

[1]丁卫平,张瑞,顾晶晶,等.2015年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情况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6,14(20): 2972-2974.

[2]楊永林.新时期的食品安全问题与化解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8,7(6):522-527.

[3]耿敏,王占霞.2013年石嘴山市食品卫生质量监测报告[J].中国消毒学杂志,2015,32(2):121-123.

[4]高超.食品卫生监督中存在问题及其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和对策[J].中国卫生产业,2016,13(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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