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0-06-15 16:06于泽东
兰台内外 2020年10期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档案管理

于泽东

摘 要: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时代背景下,干部人事档案承担着重要的凭证作用,在历次的专项审核工作中发现档案造假尤其是年龄造假现象屡见不鲜,年龄造假问题存在持续久、影响广、危害大的特征,本文从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的现象入手,详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转变思维加强合作,切实营造档案造假“不愿做、不能做、不会做、不敢做”的治理氛围,以有效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的问题。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档案管理

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从2018年12月起开始施行,这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重要举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但各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屡有发生。如2018年7月在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通报中,湖南、宁夏、贵州三省因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的问题被点名。个别人员篡改干部人事档案以便获利肆无忌惮,如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曾篡改本人档案、河北省石家庄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个人档案信息全面造假等。这些造假行为给组织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新时代下如何构建干部人事档案治理体系防治档案造假尤其是年龄造假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干部人事档案内涵及年龄造假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年龄造假现象普遍具备持续长、影响大、危害强的特征。经估算,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人数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人数的10%左右,但在需组织深入调查的核查人数中,因年龄造假人数占到需调查人数的80%。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现象存在着普遍性、持久性、严重性。

其一、普遍性。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多有发生,并不局限于某个地域、某类机构,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在全国各地的干部专项审核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多有发生的情况下,而年龄造假更是成为重灾区。在地理空间上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的现象呈现出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同时在不同类别的机构中诸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问题频现,往往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通过年龄造假可以使造假者较为便利的达到入学、入党、参军、招工、入职等基本资格条件从而实现不当获利的目的,或者使造假者结合自身需要改小年龄实现延长政治生命的不当目的等,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并不鲜见。以全国部署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例,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中央组织部就干部年龄等重要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问题,组建调查组,通过调取原始户籍材料等方式先后查核了64.5万人的信息。根据中央组织部数据显示,在省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共补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共有420人因年龄、学历等造假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有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在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其二、持久性。结合每个造假案例来分析,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问题普遍具有持久性的特点。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时发现有些干部的档案存在几个不同的出生日期,涉及到的出生日期材料有十几份,甚至数十份。这些材料往往都是干部在入学、入党、参军、招工、入职等关键节点时填写的出生信息,出生日期的篡改时段前后横跨时间普遍较久,短则十几年,长则几十年。从披露的档案年龄造假典型案件的分布以及档案造假的时间上来看,档案材料造假不局限在一时,往往涉及到一个人从读书到就业,从晋升到调动等多个阶段,涉及到包括就读院校、流动人员代理管理单位、入职单位等多个档案管理主体,由于档案年龄造假者存在实现不当获利的主观目的,加上一些管理单位不够重视,管理人员不够负责的状况下,档案中的年龄造假材料就变得越来越多,最终导致部分干部人事档案中呈现出造假材料鱼目混珠真假难辨的现象。如2014年7月中组部发布山西查处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档案造假案,从2013年4月王红英担任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在十年前的2003年12月,王红英分别请托当时主管其档案的领导干部王秋兰、李某某,伪造了自己担任领导干部工作经历,从1991年开始先后3次对自己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进行涂改,将实际出生日期1976年3月14日修改为1978年12月15日,通过年龄造假伪造工作经历达成职务晋升的目的。

其三、严重性。干部人事档案中年龄造假的情况相较少见,但影响却是最为严重的;年龄造假会严重损害国家干部的形象和声誉,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会造成公共管理资源匹配失衡,容易滋生权力寻租,滋生不良社会政治风气;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带来破坏性的不良影响,对选人用人机制造成巨大冲击。年龄造假还会对干部个人自身发展以及干部梯队培育产生长期损害。因某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对档案材料进行漂白,进而在调动、升迁上获利,这势必会对那些忠诚老实、踏实苦干的干部产生“溢出效应”,对整个干部队伍的选育工作造成长远危害。如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被称为“一路造假一路高升”的“五假副部”(年龄、入党时间、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卢恩光将自己的出生年份由1958年改为1965年,年龄改小7歲后使他在每次干部选拔中占尽了年龄优势,同时他利用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1997年至2003年,一年换一岗,六年提六级,从乡到县,从县到省,从省再到北京,从一名私营企业主变身为副部级干部,并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巨大政治经济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二、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原因

1.个别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权力的无尽索求是促使其档案造假的内在动力

干部档案造假在时间上来看,多集中在干部调动前后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前后,造假的目的主要在于人员调配和职务晋升,甚至产生了“干部岗位越换越好,干部职务越升越高,年龄越来越小”的现象。

2.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不完善是档案造假的外部条件

个别地方對干部档案监管不够重视,对干部档案管理和审核手段比较落后是干部造假的“便利条件”。干部人事档案的监管是由收集、整理、审核、利用等一系列环节组成,档案造假单靠一个人肯定无法完成,一般都是由多人组团打通关节,在某些披露的档案造假事件背后,往往会浮现出“权力干预”、“领导授意”、“监管乏力”的情况。同时管理人员对档案材料应归不归,应审不审,造成了档案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如江西省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热衷于自我设计,不仅年龄造假、入团志愿书造假,还伪造了8年8岗位历练的工作履历,在对其查处时就发现其岳父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违规插手干预的问题。又如2014年被中组部通报的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档案造假案,黄梅芳其父经人介绍前往稷山县委组织部亲手将黄梅芳的出生年月从1972年4月涂改为1975年4月,并调换了她的入团申请书,通过非法手段涂改材料档案造假,将年龄改小3岁以达成职务晋升的目的。

3.早期改大年龄达到获利条件,中后期期改小年龄延长政治生命是档案造假的主要现象

在档案核查中发现,在早期通过改大年龄在入党、入学、参军、招工、录干时伪造符合的资格条件以便获利。在中后期通过违规认定或造假,改小年龄延长政治生命,以便获取丰厚的利益回报。用经济学来分析干部造假现象,因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监管缺失,寻租成本低,实际投入很低,而产出(回报)极高,投入产出比极高,这也是导致造假情况的经济内驱力。2015年3月黑龙江省查处双城市招商局副局长孟德勇档案造假案也是个典型案例。孟德勇1996年11月报名双城市周家镇政府公务员时年龄不满18周岁,为满足报考条件他将年龄改大3岁,并伪造了大专班学历;在2007年调往双城市招商局时,孟一直违规私自保存其个人档案,2012年因职务晋升组织部门调档时才提交双城市人社局,而双城市委组织部没有对其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将其违规提拔,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对干部造假违法违纪案件问责追责不到位,监管追究机制不健全是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屡禁不止的直接原因

在干部造假暴露出来之后,某些组织人事部门并没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操作,仅仅给予造假者重则警告或通报,轻则暂缓提拔或是取消资格的处分,甚至有些直接违规认定以至于将伪造的虚假的、档案材料“合法化”,造假者本人在不久之后重新复出担任要职。如山西省河津市住建局原局长薛新民在入职、提干、入党、晋升时先后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其档案造假的举动仅仅只是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在1年多后便复出担任局长。这些都在无形中使档案造假者有恃无恐、趋之若鹜。

三、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的对策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现象,需要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所在部门、干部等多方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监管的顶层设计,营造出档案造假“不愿做、不能做、不会做、不敢做”的整体治理氛围。

1.形成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做到档案造假“不敢做”

首先,要着力构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巡视督查等多部门参加,下属单位、干部群众、社会媒体多方位融入的立体化的监督治理体系,形成良性管理机制和治理合力,构建多维度监督系统,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其次,要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督导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履好职尽好责,对出现的档案造假问题一查到底,杜绝权力干预和投机寻租。再次,对党员干部档案造假者要严格依据党纪进行处理,对普通干部档案造假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让造假者和管理者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切实做好“清淤”工作。

2.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强化规矩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档案造假“不愿做”

档案造假是对不忠诚不老实的典型表现,要引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档案归档意识,形成良好的归档习惯。档案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试行向干部公开人事档案目录,引导其对个人管理专技方面的发展方向有清晰的认知,明确与其在档案中想方设法偷梁换柱,不如在事业上扎实肯干担当有为。档案管理人员把好入口关、审核关、利用关,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和利用,做到档案材料完整无遗漏、真实无伪造。对管理部门而言,可试行将档案造假行为纳入到个人征信体系中,对有档案造假意图的人员予以警醒。做好负面典型案例宣讲,让干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等普遍了解档案造假所要承担的违法代价和沉重后果,切实抓好干部人事档案的“防污”工作。

3.强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干部信息管理机制,做到档案造假“不能做”

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干部人事档案物理隔离和信息隔离。采用适度信息公开制度,在关键节点如干部提拔,推优评优时将干部简要信息适度公开,接收群众监督。从“防污”上下功夫,探索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完善干部人事数字档案,尽量减少档案管理过程中的第三方人为接触。对于国家公共管理部门,如公安机关、档案馆等应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做好公共服务,公安机关可建立全国居民的户籍、出生联网信息,利用好现有的全国公民信息网络,形成权威的数据链条,授权有关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本单位人员出生时间等,防止因时间、地域、环境变动等导致信息隔阂,出现信息失真。应用最新的技术、方法手段形成信息合流,搭建安全高效的“信息栅栏”,构建服务于每个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传送带”。

4.试行干部人事档案双线管理,探索电子档案加密管理模式,做到档案造假“不会做”

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档案加密管理,借鉴电子加密技术,对纸质干部人事档案文件进行电子化扫描处理,并扫描后档案进行电子加密,如加注水印,添加唯一电子识别码等。对电子化档案实行双线管理。一条为组织人事部门调用前端实时“业务线”;另一条为综合档案管理部门按时收取的“备案线”,试行双线管理,定时进行交叉筛查,将信息失真及时纠正。在做好纸质档案物理隔离和信息隔离的前提下,对纸质档案确定目标管理计划,定期进行纸质档案材料审核,与关键节点的专项审核并驾齐驱,实行档案材料双审核管理,切实保障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培育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凭证作用,年龄造假等现象的出现造成了档案管理的无序和混乱,产生的危害极大。只有建立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治理体系,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才能营造出年龄造假“不愿做、不能做、不会做、不敢做”的社会氛围,切实有效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年龄造假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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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沈汉珍,沈益汀.档案管理严把“三道闸门” 刹住干部档案造假歪风[J].办公室业务,2018

(作者单位:广州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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