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类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探究

2020-06-21 15:31姚东升
党政论坛 2020年6期
关键词: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新冠肺炎

姚东升

[摘 要]疫情类网络谣言混淆社会视听,引发公众恐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疫情类网络谣言治理是对我国网络舆情治理能力和国家现代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检验,需要全社会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联手应对。建议在认清疫情类网络谣言的特点规律、影响危害基础上,从政府、媒介和个人的多元主体出发,完善疫情类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

[关键词]新冠肺炎;网络谣言;舆情应对;协同治理

新冠肺炎肆虐,网络谣言四溢。在“人人皆媒体”的全媒体传播环境下,疫情类网络谣言铺天盖地、来势汹汹,一时间“病毒溯源、饮食防疫、专家支招、政府失误”等嘈杂横行、真假难辨,全民携手抗疫的战线被搅扰混乱①。疫情类网络谣言,通常指组织或个人自觉或不自觉,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通过接受、加工、输出等手段传播可能对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虚假信息。由此,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谣言防治工作,就必须认清在网络环境中治理疫情类谣言的特有规律与现实危害,紧密构建媒介、政府和网民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有效应对疫情类网络谣言② 。

一、疫情类网络谣言特点

在“人人都是信息源,个个都有麦克风”的社会中,网络空间迅速成为疫情信息的集散地与疫情谣言的重灾区,疫情事件的讨论地和网络舆情的放大器,形成交错复杂的网络舆论链条,加速推动疫情网络舆情的生成、演化和发展。除了具备虚假性、爆发性与隐蔽性等一般网络谣言普遍性特征外③,疫情类网络谣言还具备以下特点:

1.疫情类网络谣言的互动性

在高度发达网络经济时代,官方主流媒体的权威发布、新闻传播平台的信息披露与个人即时通信工具以及自媒体之间,共同实现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信息交互、快捷传播。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恐慌的网络信息制造了恐慌情绪,而恐慌情绪传递和焦虑贩卖又叠加互动增加了疫情处理的复杂度,形成了一个个汹涌澎湃的舆论大潮,印证了著名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的批判能力”。舆情影响下的群体一致性行动,又仿佛进一步佐证和增大了人们对于疫情进展判断的恐惧,如医疗队落地武汉物资被盗、湖北哄抢江苏医疗支援队的行李物资、上海医疗队物资匮乏等信息,一度成为微博热搜话题;疫情期间,权威专家、爱心救助、防疫食药等皆成为“感染”的“重灾区”,造谣、信谣、传谣都形成了各自的传播链条和受众④。

2.疫情类网络谣言的扩散性

面对百年未遇汹汹而来的重大疫情,舆情场域充满了恐慌、焦虑。疫情防控进展牵动了全世界亿万民众高度敏感的神经,也促使谣言倍速传播,辐射扩散。疫情事件一旦触发关注,便在微博、微信等多个网络平台上迅速扩散,以叠加式的传播速度瞬间引爆网络。在大数据智能算法技术的作用下,公众快速读取疫情信息,进一步加速信息的反馈与传播,在这一“快速获取-迅速解读-倍速扩散”的循环网络中,网络舆情呈裂变式的传播态势和辐射式的扩散效应,不断地被再解读、再传播、再扩散⑤。如“新冠病毒源于人工合成、病毒是从P4泄露的、军方接管P4、某研究人员因病毒泄露死亡、某研究生是零号病人”等谣言,引发舆论场持续关注。谣言的生产速度远大于辟谣速度,且辟谣还会被二次定义为“谣言式辟谣”,小道消息病毒式传播,小事化大、大事魔化,被无限放大、过度解读,点燃和制造大众的焦虑及不满情绪。

3.疫情类网络谣言的极化性

在网络社会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主要集中在现实社会中具有争议或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共事件。疫情网络谣言的群体极化主要是,具有负效应的集体恐慌和焦虑等情绪会误导人们做出错误行为。重大突发疫情发生,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或类似的利益诉求在互联网的驱动下就如开闸的洪水,并以极端化、情绪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当下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经济利益、社会意识、价值取向交织碰撞,在突发重大疫情触发下容易引爆网络热点事件与重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如“开具复工证明要收费,外地来沪人员进不了小区在路边搭帐篷,冒用钟南山的名号预测各地解除限制时间”等谣言,让舆论在担心疫情传播和自身健康的同时,又质疑了政府公信力,使得疫情期间社会治理的配合工作难度增加。疫情期间所诞生的网络谣言更具有典型性和极化性,其威力往往不亚于重大疫情本身的危害性。

二、疫情类网络谣言的危害

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谣言乘虚而入,各类真假难辨的负面信息和噪音杂音在网络空间不断发酵、传播和蔓延,模糊公眾的理性认知,加速公众的情绪失衡,甚至催生狂热偏激的越轨行为,给个人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治理带来了很多消极影响。

1.影响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

随着高新网络技术的迭代升级,网络空间正越来越成为信息、思想、舆情的公共领域,网络的开放自由与广阔空间为各类谣言快速传播提供了肥沃土壤与便利途径。网络谣言的传播往往会直接引发网民受众的焦虑不安,在负面情绪的传染放大下,甚至引起网络与现实的集体恐慌叠加效应。疫情谣言由于直接涉及公众的生命健康,更容易在网络空间中引发关注成为焦点。例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类似“用淡盐水漱口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钟南山院士被传染了”

“空中喷洒防疫药剂”等谣言,都是首发于网络空间,在通过网民的关注、转发和评论之后进入公共舆情领域,成为舆论空间的巨大不稳定因素。

2.影响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网络空间的“新型冠状病毒”,就是侵蚀社会信任体系的“冠状病毒”,这种网络“新型冠状病毒”会引发社会戾气、造成社会恐慌、摧毁社会信任、影响疫情防治。而公众长时间在家隔离,更便于关注讨论疫情,也更容易造成负面效应和恐慌传递性不断增加。如网传湖北武汉回北京的一名发热患者到协和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从医院逃跑并失联。此类疫情谣言在网络上的大肆蔓延会引起社会的动荡⑥。在大量虚假信息的包围下,网络空间受到污染、网民受到误导并引发盲从与冲动的群体效应,破坏健康稳定的网络秩序与社会秩序⑦。

3.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权威

还有一些疫情类网络谣言,是部分网民用来发泄对社会及政府的不满情绪。“关于湖北孝感某地疫情瞒报”的疫情谣言,就带有不少质疑和埋怨的情绪。由于网络谣言信息量很大、更新速度快、传播途径广,政府的形象容易受到损害,后果也很严重。在疫情防控进入最艰苦最紧要的关键时刻,疫情类谣言更容易蛊惑人心,哪怕政府出台正确而科学的防控措施时也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抵触。而政府公布疫情的相关信息和应对措施,也不大容易消除公众对于政府开展疫情防控的质疑,甚至对权威媒体鉴别的“谣言”也開始怀疑其真实性,社会的信任危机始终未能消弭。

三、重大疫情网络谣言治理对策

重大疫情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是指遵循社会协同理念,政府、媒体和公民个人等多元社会主体组成有序高效的治理结构,有序化、组织化和高效化的结构是协同治理的逻辑要求与体制基础,通过“政府-平台-用户”三位一体协同机制整合资源、共同协商、集体行动,构筑多元化协同治理格局,切实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全、彰显正义和谐。

1.完善网络治理的法规体系,坚实治谣之盾

完善治理法规体系是应对疫情类网络谣言的基础和保障,为了有效应对疫情类网络谣言治理风险,应针对性地完善网络治理法规体系。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为加强网络谣言的管控,已相继颁布了不少有关治理网络谣言的法规。《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网络信息的传播行为无疑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治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网络谣言的最新解释认为,对于肆意编造国家对疫情管控不力、夸大疾病数据等恶性谣言要以法律手段坚决严惩。3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法律制度规范公众的网络言行,让网络舆情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微博上曾流传“患者张芬与护士陈颖是同一人”的谣言,微博平台就对相关账号进行了关闭账号的处罚。这些严厉措施,给了造谣者深刻的教训,增加了造谣成本,形成了震慑效应。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政府首先应该杜绝“庸政”和“怠政”,让公众及时而充分地掌握疫情的真实情况及防控进展,确保各类信息渠道的畅通无阻与公开透明,始终让官方权威的“大道消息”占据网络舆情制高点,让网络谣言“小道信息”无处遁形,谣言止于公开,保障信息透明公开是破除谣言的首要法则,武汉发布推出“武汉真相”系列视频,解读武汉疫情阻击战的真实情况,就是破除谣言很好的例证。

三是提升治理主体协同。为了有效开展网络谣言治理,应着力提升网络谣言治理多元主体的协同性,完善立体式网络谣言防治机制 ⑧。推动网络谣言防治体系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保证媒体矩阵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信息,提升协同应对效率,提升“网络传播国家队”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议程设置能力。以制度建设保证干预手段合法,以体系建设保证干预结果透明,积极防范疫情类网络谣言的次生风险,构建以信息众筹为导向,以信息沟通为途径,以公共利益为旨向的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疫情期间建立了多部门、多层级联动的立体化处置机制,诸如“上海疫情大爆发,一天确诊3000例”等谣言刚冒头就能及时被发现、核查并辟谣。

2.培育网络舆情的识别能力,夯实治谣之本

疫情时期的网络谣言治理是一场不见硝烟却危机四伏的暗战,作为网民个体,在特定环境下也可以成为防治网络谣言阻止者、引导者、消灭者。如何提升识别鉴别能力,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网络舆情场域里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是防治疫情类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的根本途径。

一是应具备基本常识,辨别信息真伪。作为疫情谣言的接受者、传播者、制作者的集合客体,网民所表现出的对大量鱼目混珠、真假难辨信息的吸收、消化、评估及处理能力将会直接影响到谣言的传播趋势。应当了解媒体所构建的“拟态环境”是掺杂了传播者的立场态度倾向,经过选择加工组合后的虚拟环境。对于疫情信息,在没有经过官方确认的情况下应该有意识地对其进行质疑和判断,不要盲目轻易地接受、转发和改编信息。疫情期间要关注疫情发展情势的大数据,对疫情的发展规模和持续时间做积极的心理建设;要关注所在城市、周边社区的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手段措施,积极配合官方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要关注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的医学知识和防控技巧等,增加疫情防控常识。

二是应学会理性思考,制止谣言传播。理性思考能力的培养是基于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日常生活常识的积累,并且能有效运用逻辑力、思辨力去分析研判问题现状。网络流传的明显违背常理、荒诞不经的疫情谣言如“蛋白粉可预防新冠肺炎”,只要具备一定的理性思考能力就能真正做到“谣言止于智者”。如何看待网络谣言、处理网络谣言,直接关系到网络谣言是否进一步散播。提升受众个体自我免疫谣言的能力,才能不去跟风传播。理性思考源于自我的知识储备,面对以“养生保健、疫情扩散”为幌子的谣言时,只有在拥有丰富知识和科学逻辑基础上学会理性思考,才能构建起预防疫情类网络谣言的护城河与缓冲带。

三是应强化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加强自我传播约束。“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一旦缺失了道德、伦理、责任等约束,网民个体就容易被群体诱导性、胁迫性的环境所困扰并丧失原有判断力,自觉不自觉成为谣言的推波助澜者。网民要自觉将社会伦理准则、价值取向、道德规范逐渐内化为具有自省力的自我传播约束体系,从而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与谣言免疫力,自觉遵守国家网络传播的有关法律法规,主动辨识、筛选和抵制那些“来源不明、用意不善”的疫情类网络谣言,避免成为疫情谣言的接力者、传播者。

3.夯实网络媒介的阵地建设,把好治谣之关

网络媒介作为疫情类谣言发生、扩散、变异的主渠道与主阵地,是扎实开展整个疫情类谣言治理的关键点。网络媒体充当着信息把关人和社会守望者的角色,同时,网络媒体必须重视谣言的控制和治理,绝不能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点燃冲突危机的引爆器与催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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