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中的自然意识

2020-07-18 15:44李卓霖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自然艺术创作书法

李卓霖

摘 要:从艺术的起源到汉字的产生,自然意识一直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不少书家在书法创作中都极为提倡或重视自然意识。书法艺术自萌生伊始,自然意识的参与从来都不可或缺。在今天的书法学习情境当中,书法创作中的自然意识在本质自然的基础上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文章通过分析历代书家对自然不同的认识与理解,探讨在书法创作中对自然意识的把握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关键词:书法;艺术创作;自然;自然意识

一、书法艺术的起源和本质中的自然意识

亚里士多德曾提出“艺术起源于模仿”的“模仿说”,他认为模仿是人类的本能。艺术起源所模仿的对象、媒介或者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对自然的模仿与想象。艺术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日常的生产活动和所处的自然密不可分,书法艺术也不为例外。在书法发展历史长河中,书家对自然的感知与模仿给予了他们艺术创作的灵感,一些对自然进行细心观察、借鉴并运用于書法的有心人也成了书坛大家。

文字诞生之时也是书法起源之日,关于文字创始的说法有很多,从上古的结绳记事说、鸟迹八卦说、仓颉造字说到后期象形文字的出现,自然意识始终都在参与文字的演变。历史上将造字归于个人的说法有仓颉说、史皇说、沮诵说。卫恒《四体书势》云:“昔在黄帝,创制造物。有沮诵、仓颉者,始作书契以代结绳,盖睹鸟迹以兴思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说道:“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从这些文字记载我们可知,原始文明中的文字创始就已经存在自然意识。而后“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六书”是造字经验的总结,该造字之法也有力证明了汉字的构造无处不体现着自然意识,并且注重表述事物的外形特征,如“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文字的发明是前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的智慧结晶,文字的不断发展使得书法这门艺术走入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在有文字意识的初期就使用尖锐利器将符号刻在一些简牍、器物或龟甲兽骨上,这些符号化的表现过程就是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事物或景象抽象化的过程,也就是在抽象地表达自然。显然,符号是文字的前身和雏形,文字由符号逐渐演变而来,自然界的事物变化即文字萌生的灵感源泉。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发展需要,文字这种被抽象化、实用化的产物逐渐简化,其中蕴涵的自然气息也愈加抽象和隐蔽。尽管如今我们很难直接仅观字形与事物外形进行一一相匹,但是书法作为主要表现文字的艺术,力求回归自然这一特点必须予以高度体现。

二、书法艺术应当具有的自然意识

(一)注重“形”的自然

熊秉明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提出“喻物派”的概念,即把书法的结字、笔墨形态与自然界的事物视为一体,让人通过比喻的自然形态去理解书法作品结构与运动的艺术美感。书法艺术的美学品位和艺术特征主要通过具体的点画来表现,历代很多书家书法作品中的点画特征都倾向取法于自然中的物,力求逼近自然与隽永。他们的书法创作,从文字造型的一点一画到整体空间布局都体现着自然意识。每当论至点画技法的重要性及点画的正确形貌,他们往往借用大量的自然风貌作为比喻的喻体。如卫铄《笔阵图》中云:“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撇,如陆断犀象。折,如百钧弩发。竖,如万岁枯藤。捺,如崩浪雷奔。钩,劲弩筋节。”

一些书论当中喻物化的艺术赞扬或者批评对于后世学书者也大有裨益,譬如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中言:“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又言:“羊欣书如婢作夫人,不堪位置,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这种褒贬喻物化的评论方式使得后人在拜读时能够很自然地联想到作品的艺术形态,思索艺术作品中自然气息的重要性。蔡邕在《笔论》中就直接强调为书之体应具备自然形态。他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这些都非常详细地说明了书法创作中应有的自然之形。

(二)把握“情”的自然

书法作品的艺术魅力离不开“心”的指挥,书法创作的本质就为一种表达心灵的工具。扬雄在《扬子法言》中说道:“面相之,辞相适,捈中心之所欲,通诸人之嚍嚍者,莫如言;弥纶天下之事,记久明远,著古昔之昏昏,传千里之忞忞者,莫如书。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情”由己出,发乎内,他人无法取代,传世书法珍品中不乏“情”自然体现的典例,这些创作无疑是艺术家心手相应一寓于书的产物。比如唐代书家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就为一典型的真情实感自然流露的作品,《祭侄文稿》是颜真卿纪念其兄颜杲卿和侄子季明抗击安禄山叛乱而为国捐躯的一篇祭文,整幅作品气息悲壮肃穆,中锋用笔,行笔苍辣雄健,涂抹之处也是情意自然所致,毫无矫揉造作之态,完美呈现了艺术创作中情感的自然表达。颜真卿创作中饱含的自然情感是该艺术作品成功的关键,也是该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且不可复制模仿的关键。

蔡邕在《笔论》中谈及心情对书法创作的重要性时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书法创作要调适心理,创作状态要自然,情感的抒发也要自然,不能心缓无情而笔急如梭。推崇书法创作中“情”应自然的书家不在少数,传世书论中强调情感自然重要性的观点亦屡见不鲜。卫铄认为:“若执笔近而不能紧者,心手不齐,意后笔前者败;若执笔远而急,意前笔后者胜。”苏轼认为:“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以草书大家张旭的艺术创作经历为例,告诫高闲学书绝对不能忽略书法抒情表达的基本原理,如果只逐其迹而不得其心,终不能旭也。韩愈在这篇文章中认为,张旭极擅草书的原因主要与其创作时注重情感的自然抒发和表达有关。韩愈认为:“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书家创作时的主观情感会直接影响到书法作品的表达风格,而那些情感表达自然的书作往往是历代学书者争相临摹以及不断进行学习或参考的对象,可见情感的自然表达对书法创作十分重要。

孙过庭《书谱》中提出的“五乖五合”也曾谈到情应自然,“偶然欲书”为合,“情怠手阑”为乖。自然的心理状态对书家创作高度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而如何捕捉自然情感和将情感自然表达仍是值得我们去深究和学习的问题。

(三)追求“神”的自然

蔡邕在《九势》中说道:“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他高度强调书法艺术自然的重要性绝非无稽之谈。唐代书法理论大家张怀瓘也曾提出“师法自然”的创新命题,他自述“仆今所制,不师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主张学书者应当善于变通。甘中流在《中国书法批评史》中也认为:“张怀瓘提倡师法造化,不是简单的描摹自然,而是‘索万物之元精,‘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这就要求书家要和自然打成一片,体察自然之理和生趣,从而转化成书法形象和创造力。”书法创作对自然的借鉴,不应是生搬硬套的刻画,关键在于学习自然的神态。

书法创作中的文字可以千变万化,书法作品也无一雷同,有些经典的作品甚至可以历久弥新,正是与其神态中表达的自然思想和内涵有关。刘正成在《书法艺术概论》中提出:“创作是人作为创作主体,为这个世界所创造的新的、前所未有的、使人欣赏的艺术作品,其本质是人的一种精神性审美实践活动。”艺术创作实践中的创作主体不同,主体的主观情感和创作认识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造就了不同艺术高度的艺术作品。公认的经典书法作品的艺术魅力通常是动人心魄、扣人心弦甚至直击心灵的,这些艺术作品的“神”基本都带有自然的标签。唐代篆书大家李阳冰主张篆势出于自然,他曾“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形;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霏布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惨舒之分;于虫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于骨角齿牙,得摆抵咀嚼之势”。他认为篆书创造的源头就是大千世界中的万物自然,篆书艺术更要表现人类体悟自然的生命体验和万物勃勃向上的生命精神。张旭曾见公孫大娘舞剑器得其神,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得笔法之意,学自自然并灵活交织到自身创作中,使得作品独具风神。怀素与颜真卿探讨学书之妙奥,怀素答其“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夏云因风变化,乃无常势,又遇壁坼之路,——自然”。这些都是书法创作重视体现自然精神的实例。

三、结语

书法艺术的诞生和发展皆离不开对自然界的探索,自然是历代书家思考如何使书法作品更具表现力的灵感源泉。

如果说文字创生的初期只是简单地借鉴或者模仿自然,那么我们今天在书法学习和创作上,坚决不能停留或止步于此。要想使当代的书法创作具有更高的美学境界和更深层次的意味,就要有自然意识,在创作中注重“形”的自然,把握“情”的自然,追求“神”的自然,如此才是书法创作真正的自然之道。

参考文献:

[1]刘正成.书法艺术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甘中流.中国书法批评史[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4.

[3]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4]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

作者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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