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长效利益共享机制的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架构设计

2020-07-20 16:29邓佳莉王佳张晔
中国经贸导刊 2020年17期
关键词:绿色技术绿色金融

邓佳莉 王佳 张晔

摘 要: 绿色技术与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是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根本,针对我国绿色技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缺乏顶层设计、资源零散化、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具体提出了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架构设计方案,并创新性地引入了长效利益共享机制,对绿色金融助力绿色技术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绿色金融 绿色技术 金融服务平台 长效利益共享机制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推动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由于财政资金不足,绿色投资更多的资金来源需要必须来自社会资本。在此背景下,上海、广东等地相继推出绿色技术银行、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等,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融结合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然而,现有的金融服务平台体系缺乏顶层框架设计,存在资源零散化、金融机构定位不明确、政策激励不足、参与主体互动协调机制单一等问题。建立以可持续运作机制为核心的绿色技术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技术+金融”的深度融合成为绿色技术长效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我国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发展现状

绿色金融服务平台集政策、中介、咨询、产品、信息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于一体,涉及政府、金融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绿色技术企业及绿色技术需求方等多方参与主体。目前,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平台的架构设计仅仅停留在信息共享层面,即仅是对于相关参与方资源的简单信息整合,且平台各参与主体利益诉求的矛盾也导致金融机构等参与方对服务平台的粘性不足,难以形成长期可持续的绿色技术金融平台运作机制。

(一)政府扶持政策分散,缺乏平台化指引

2016年由七部委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几项激励绿色投资的措施,包括央行的绿色再贷款,绿色MPA考核,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绿色项目担保、贴息等措施逐步落地。但总体来看,相关政策未能有效实现平台化整合以匹配绿色技术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激励机制的力度和实施面还不大。传统采用的对环保低碳企业直接补贴和奖励的激励方式仅仅是单维度激励,难以匹配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投资者等绿色金融参与主体的利益需求,导致相关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二)绿色技术企业与绿色金融供给主体的矛盾诉求,导致融资困难

对于绿色技术企业,绿色技术的创新与落地应用要兼顾生态、资源、环境与社会后果,技术性强、复杂程度高、难度大、风险大,尤其是在绿色技术研发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投资回报周期长。据统计,绿色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为5%-6%,与金融机构所要求的6%-10%的投资回报率有所差距。出于投资风险和成本效益的考虑,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仍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两种方式为主,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等新生力量发展水平弱;同时,金融产品也无法结合绿色技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整合创新,缺乏金融機构与绿色技术企业间的耦合机制及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导致金融机构可持续投资粘性低,是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松散联盟。

(三)绿色技术评估机制缺乏,难以动态监测项目风险

绿色产业属于高度依赖资金和技术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要求投资主体不仅有过硬的绿色金融业务能力,也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然而,国内现有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尚未嵌入相应功能,以江苏省的绿色金融体系为例,张露总结其在绿色认证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方面仍处于空白。因此,专业化绿色技术评估认证机构以及绿色项目动态风险监测机制的嵌入是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架构的一大重点。

(四)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绿色金融产品与中介服务、绿色技术评估及绿色政策等方面发展的协同性、整合力不足导致国内绿色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为此,较多学者也尝试构建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王修华等提出以市场运作为核心,在政府的引导和社会的驱动下,促使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元化市场主体,有效提供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的绿色金融长效机制框架。然而,现有研究大多从政府及金融机构等绿色金融供给主体出发,在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架构中缺乏对绿色技术产业与金融及政府政策融合机制的研究,长效机制的设计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参与主体间利益分配问题。

二、基于长效利益共享机制的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

(一)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整体架构设计方案

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整体强调“技术+金融”服务模式的有效串联,重点聚焦专业化的绿色技术评估认证以及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通过两者的有效融合,能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绿色技术企业提供针对性的绿色金融支持方案,以有效解决融资问题。

1.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整体架构按功能定位可分为三部分:

(1)绿色技术评估认证中心:负责制定绿色认证标准,从绿色技术前瞻性、绿色技术可行性与绿色技术社会效益三方面对绿色技术进行前期综合技术评估。通过对绿色项目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估、筛选、认证,筛选出发展态势良好或技术前景较为明确的绿色技术,为后续的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专业性技术认证支持,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较为权威、全面的金融服务参考依据。

(2)绿色技术风控中心:负责制定绿色项目风险管理标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在金融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对绿色项目的多维风险进行持续地跟踪和评估,监督保证绿色项目的执行效率。

(3)绿色金融机构协同服务中心:该中心是政企服务主体,主要为在库的绿色技术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服务,解决融资问题,并负责政府政策建议推广、绿色金融机构对接与合作等。

2.从参与主体分,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有四大参与主体:

(1)资金需求方。主要包括中小型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私人或社会自创型科技研发机构等。这类企业或机构主要从事绿色技术的研究开发并逐步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以此开展经营活动。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仍需获得其他融资途径。

(2)绿色金融供给主体。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和个体投资者。根据融资方式的不同,可包括各类信贷服务银行,参与股权融资的VC/PE、投资管理公司等投资机构,企业债券的合格投资者与公共投资者等。此外,政府也可直接通过绿色技术基金、财政拨款的方式作为绿色金融供给方。

(3)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盈利性机构与相关行业金融协会等非营利性组织。中介机构能提供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专业服务,使得整个体系运行效率更高。

(4)生态运营主体。平台本身作为生态运营的主体,起到协调、引导、调控与管理的功能。其主要作用体现在:①=1*GB3绿色技术评估:对绿色技术进行识别、评估、筛选;②=2*GB3资金供求方协调耦合:根据绿色技术企业实际需求,精准对接相应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提供合适融资方案选择;③=3*GB3金融监督:在绿色技术项目投融资的项目周期内,监督执行绿色服务协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一切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④=4*GB3绿色政策循环再生体系:一方面,平台搭载现有的绿色政策,起到政策执行的示范和宣传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服务将实际问题凝练为政策建议以完善现有政策体系。以此,形成绿色政策执行、再生成的循环体系。

(二)长效利益共享机制

绿色发展的本质是实现经济与生态、资源、环境之间的可持续发展,本身带有较强的公益性,而金融业以盈利为目的,利润是金融发展的根本,绿色金融风险较高而受益较低,潜藏着绿色发展公益性与金融业盈利性之间的矛盾。针对绿色技术正外部性难以量化导致绿色技术企业融资困难以及金融机构平台粘性不足的问题,以绿色技术所能获得的正外部效益为核心引入长效可变收益的概念。长效可变收益在数值上等于绿色技术所能减少的一年期碳税或环保税数额。具体的运行机制见图1。

此机制以绿色技术所能获得的正外部效益为核心引入长效可变收益的概念,并通过融资资金流、可变收益资金流和政策信息流明确和梳理各参与主体间的耦合关系。将政策激励转化为绿色金融体系运作各环节参与方的合理利益分配,满足金融机构长期“盈利性”诉求,从而保证绿色技术企业全链条融资需求的可获得性。

针对绿色技术需求企业,地方政府通过“退税”等政策手段鼓励绿色技术需求企业购买绿色技术,刺激绿色技术需求。绿色技术企业通过购买绿色技术实现节能减排,节省碳排放配额和各类环保税的支出,作为环境事件的首要利益相关者,应承担企业环保责任。因此,企业的碳税和环保税节省额可作为长效可变收益的初始资金来源。

针对资金需求方,在绿色技术研发初期阶段,通过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生态运营主体获得政策性金融优惠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做出适当的绿色让利,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减缓前期资金压力。而对于应用阶段绿色技术企业,平台生态运营主体推动绿色技术需求侧改革,通过引入“退税”等地方政府政策激励手段带动绿色技术项目的销售增长以加速绿色项目回款及营收增长。

针对合作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以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公布和实行相应的绿色金融服务扶持政策,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生态运营主体通过对绿色技术项目评估合格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在前期绿色让利的基础上对绿色技术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助力绿色技术发展。在金融机构服务的绿色项目后期成功应用后,绿色技术企业按比例返还长效可变收益给金融机构,作为初期绿色让利的“盈利性”补偿,满足金融机构的长期利益诉求。同時,通过平台优惠政策也加强金融中介机构对于平台的粘性。

在实施过程中,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以长效可变收益机制作为参考,将有效明确利益返还、财政补贴等责任规定和流程并提供政策制定指导。一方面,该平台明确政府在利益共享机制中的职责,除采用供给侧补贴的方法外,也通过一定政策手段从需求侧刺激需求,以建立多维度协调激励框架,在激励手段上,除采用税收优惠、贷款利率补贴等传统的财政支持手段外,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可参照普惠金融扶持政策,采取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绿色信贷定向降准以及绿色债券优先受偿等政策,完善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政策体系,保证绿色技术企业全链条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可变收益返还作为金融机构前期绿色让利及绿色项目的有效风险收益补偿,满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长期利益诉求,增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绿色金融供给主体的平台粘性,实现绿色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论

目前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政府扶持政策分散导致缺乏平台化指引、绿色技术产业与绿色金融供给主体矛盾诉求导致融资困难、绿色技术评估机制缺乏及动态风险难以监测、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导致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四大瓶颈问题。通过结合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先进经验,针对国内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发展实际,本文初步构建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整体架构。平台能提供包括前期绿色技术准入评估、中期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后期绿色项目动态风险监督及相关政策建议推广等涵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绿色技术发展支持功能。同时,为实现以绿色金融为核心的绿色技术经济体系可持续发展,平台设计构建了长效利益共享机制以解决绿色项目、金融机构及服务平台的多样化利益诉求。

本文所设计的基于长效利益共享机制的绿色技术金融服务平台对于多维度全方位保障绿色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解决绿色技术评估技术障碍,实现全生命周期动态跟踪服务有效控制绿色投资风险。对于平台及参与机构,有效解决各方利益诉求矛盾,扩大绿色金融供给主体;增强平台多方参与粘性,利于进一步凸显政策、金融服务与绿色技术发展的多维集聚效应。对于政府,健全多维度激励政策机制及财政扶持体系,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助力绿色技术转化,对实现国内绿色经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沛源.绿色金融期待变革盘点《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十个创新[J].环境经济,2016(13).

[2]马骏.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J].金融论坛,2015(05).

[3]余丹.绿色技术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有效支撑[J].人民论坛,2018(18).

[4]安国俊.绿色金融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国际比较及借鉴[J].银行家,2019(03).

[5]林辉,范华.上海推进金融支持“绿色技术银行”举措[J].科学发展,2018(09).

[6]王旭等.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探析[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08).

[7]王波,郑联盛.新常态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08).

[8]张露.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吉林金融研究,2019(01).

[9]王修华,刘娜.我国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J].理论探索,2016(04).

[10]孙彦红.德国与英国政策性银行的绿色金融实践比较及其启示[J].欧洲研究,2018(01).

[11]李晓西.绿色金融盈利性与公益性关系分析[J].金融论坛,2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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