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与《理想国》中“善”之异同

2020-08-27 09:36顾章红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本原理想国道德经

内容摘要:一方面,《道德经》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精髓,不断被翻译、传播到世界各地,是世界了解中国的窗口。另一方面,《理想国》涉及哲学、政治、教育、宗教、艺术等诸多问题,是我们了解西方社会文化的必由之路。本文着眼于“善”,从善的定义、善与本原的关系、论证方法三方面入手,剖析“善”于二者间的异同,从而进一步解读善的内涵,深化对东西方哲学的理解。

关键词:《道德经》 《理想国》 善

《道德经》是一部具有朴素的辩证法和哲学意义的“相对论”。科学在接近“大统一理论”或宇宙终极本体论解析时,必然“邂逅”和回归到最传统的东方神秘主义哲学的“一元论”——老子“无中生有”的“道”。在科学技术和物质财富上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环境破坏、价值迷惘和心灵污染三大危机也悄然而至。在这些社会危机之下,人们不断觅寻解决之策,由此将先秦百家思想纳入考量。

《理想国》是第一部系统地论述政治哲学的著作,也是西方思想史第一部乌托邦著作,近代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的政治学都曾到《理想国》的洗礼。全书论证追求至善、正义与爱智慧的灵魂不朽,也论证了理想国应该拥有以哲学王为首的王国政体。虽然《理想国》具有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但书中关于善、正义、教育等哲思对当今时代仍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善”切入,从善的定义、善与本原的关系、论证方法三方面着手,对比剖析两本著作间关于善的论述的差异,从而进一步解读善的内涵。

一.善的定义

老子与《道德经》中对于善的论述主要集中于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以水为媒介,阐述了善的范畴:谦逊、沉静、仁爱、守信、宽容等(李迎春 40)。但水与物质和水与善的两种关系究竟为何?老子究竟是如何做出合理解释的呢?《道德经》首章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本原语境—“有名”的本原语境和“无名”的本原语境。“天地之始”,“万物之母”提出本原语境问题,而“有”与“无”的分梳又提出了本原语境的内在分立问题。“有名”本原语境为“水是一种物质”的言说格式提供正名的合理解释;而“无名”本原语境则为“水是一种善”的言说格式提供正名的合理解释(孙振玉 25)。水在系动联结中挣脱了逻辑上的归属关系,而转化为一种主谓升华关系。从而,“上善”自然而然地与水这一意象相关联了。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在《道德经》第八章中兩次使用“不争”二字。除此之外,“不争”符合老子所主张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因此,可将“不争”视为《道德经》中善的定义。

在《理想国》第六卷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表明,定义善是困难的,每个灵魂都追求善,都把它作为自己全部行动的目标。人们直觉到它确实存在,但又对此没有把握:一方面有多种美的东西、善的东西存在,并且每一种美的、善的东西又有多个;另一方面,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以及诸如此类者本身;相应于上述每一组多个东西,我们有假定了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者,而称它为每一个体的实在。这里就出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柏拉图口中的善就出现体现在特殊的事物中,但却又作为一个普遍性存在。柏拉图意识到这个问题,表示眼下解释善究竟是什么还是太难(柏拉图,《理想国》顾寿观译 308)。

因此,他拒绝直接陈述,而是借“日喻说”阐明。在书中的诸多论述之中,我们依稀能够窥得柏拉图对于善的定义。按照柏拉图一贯坚持地认识能力与认识对象相对应的原则。从认识能力上说,他认为,善为理智提供活动动力,促使理智朝向、并把握与之相适应的对象。从认识对象上说,善决定可知对象的“是”,使之向心灵显示。而“是”既指自身的存在,又指其所具有的本性(赵敦华 49);并且,真正的“是”者是知识确定的对象,属于可知领域(赵敦华 47)。

综上,《道德经》中,老子关于善的定义更多处于现实层面,强调“不争”的出世思想。相反,柏拉图于《理想国》中对于善的定义更多集中于认识层面,强调认识能力与认识对象。

二.善与本原的关系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老子的世界观中,“道”是万物本原。于天地万物之中,老子抽象出“道”,这个“道”无声无象,无形无质,既不受任何具体事物束缚而独立存在,又周行于天地之间,生于天地万物之先,复御统天地万物始终。在老子看来,“道”是一种恍忽不定,深邃幽远不可捉摸的东西。在恍恍忽忽的情况中,似有某种形象,又似有某种实物;在幽远深遂的情况中好像有某种细微且实在的东西。但是,这一切都是“道”恍忽幽深的情况。要想厘清善与道德关系,首先得明晰善、水、道三者之间的联系。于文中,老子赋予水“几于道”的性质,而“上善若水”。也就是说,善与水之间是模糊对等的关系,即,善可能略“小于”水(图1)也可能“大于”水(图2);而如上文所述,道又是万物本原,即便在善“大于”水而水“几于道”的预设下,善也还是道的衍生,为道所统领。

《理想国》中,柏拉图在个别的、可感的事物之外设定了一个普遍的、可知的理念领域,将理念认定本原。柏拉图运用“日喻说”阐述了善与本原的关系:可感领域中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是太阳,善在可知领域占有同样的位置。柏拉图认为,太阳是肉眼视觉的源泉,而善时“心灵眼睛”认识的源泉。关于善的理念,柏拉图认为,就是给知识对象以真理,给认知者以认知能力的实在(赵敦华 50)。但是他又接着说,善高于理念(是者):

“如果把知识和真理看成是和善近似的东西这也是正确的,但是说它们之中的任一就是善,那就错了,而是,善就其所是而言,乃是一远远地更为尊贵的事物”;“对于那些被认识的事物来说,不但它们之所以被认识是从善那里得到来的,并且它们的‘是和他们之为‘是的东西也是由于善而为它们所具有的,而善,它并非‘是的东西,相反,它是不论在尊严和力量上都更加超越与‘是的东西之上”(柏拉图,《理想国》顾寿观译 313)。

善究竟是否是一个理念?就善与理智的关系而言,善是最高的理念,就如太阳是人类肉眼观察的一个事物一样;就善与整个可知领域的关系而言,善是安排、规定这一领域的秩序的外在原则和原因,就如太阳照耀、培育可感事物一样。从前者看,善不是本原的推衍而是本原中的一员;从后者看,善不囿于某一个存在和本质,但却统治着所有的存在和本质。

总的说来,《道德经》中的善是本原的下位范畴,不属于本原;而《理想国》中的善的至少是本原之一。

三.论证方法

老子在论述时,更偏向修辞有效性,运用类比论证,将善类比成水进行论证。水利万物,处恶所,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话题潜式上,老子从水切入,以形象的话语阐释善的本质。表达手段上,语言对仗,并运用类比手法进行论述。受众需求上,老子兼顾不同水平的受众,通篇以水为桥梁,将自己的思想传达至受众。总的来说,老子围绕水,展开对于善的论述。

同样,从修辞有效性角度来说,《理想国》中对善的论述也运用了类比手法。话题潜式上,柏拉图通过“日喻说”切入,阐述他对善的哲思。柏拉图认为太阳是可感领域中至高存在,而善在可知领域中占有同样的地位。并且,视力和可视对象必须以太阳发出的光为媒介使得肉眼看见对象。因此,理智和理智对象必须凭借善所提供的动力促使理智把握理智对象。表达手段上,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依托苏格拉底之口,以“助产式”的对话,表达出自己对于善的思考。受众需求上,柏拉图也兼顾不同知识水平的读者,以通俗易懂的“日喻说”进行论述。

综上,老子在《道德经》中对于善的论述完全依托水而展开。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于善的论述虽也有运用太阳的类比,但并非完全依托“日喻说”。他运用了辩证法,通过推理而非依托感覺,以求达到每一事物的本质(理念)并且一直坚持到思想本身理解到善者的本质。

四.结语

总的说来,《道德经》和《理想国》中的善,虽在论述方法上略有相似,但在对善的定义和善与本原的关系上,更多地体现了差异性。

通常来讲,善有两重意思:一,道德意义的善或美德;二,某种事物本身的好或优秀。《道德经》中老子对于善的认识主要集中于道德伦理与处世原则两个层面,而柏拉图的善至少包含三个层面:道德层面,伦理美德;认识层面,真理和知识的源泉,理性认识的对象;形而上学层面,超验的存在,世界本原。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顾寿观译.湖南:岳麓书社,2018.

[2]老子.道德经[M].李若水,译评.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7.

[3]李迎春.从“上善若水”读出的道家哲学[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9.

[4]孙振玉.老子《道德经》上善之水的五大哲学内涵[J].中国道教,2006(06).

[5]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介绍:顾章红,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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