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语境下新闻求真的路障及解决措施

2020-09-02 14:46王淑贤
传媒论坛 2020年14期
关键词:网络暴力

摘 要:新闻求真是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的。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新闻求真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路障,如:网络暴力、虚假新闻,这些成为阻挡新闻求真的障碍。分析其路障和解决措施为以后互联网语境下新闻求真的实际应用提供一定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关键词:网络暴力;虚假新闻;新闻求真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14-00-02

互联网时代下,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所看到的新闻发布到网络平台上,甚至一些新闻都可能会在网络上引起广泛的讨论。但是,互联网平台一些新闻的真实性是有待考证的。可是网民们不会去判断新闻事件是否真实,他们只顾着抒发自己的言论,而这些言论就可能引发网络暴力。所以,网络暴力是互联网发展的畸形产物,它是网络舆论失范、无序的表现。因此在互联网语境下的新闻求真过程中,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减少网络暴力和虚假新闻的出现。

一、网络暴力与虚假新闻

(一)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的显著的特征就是以道德的名义,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且随意泄露他人隐私,即我们常说的“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的这种行为,有种“掘地三尺”也要把当事人找出来的做法。看似是以道德的名义做好事,但其实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来讲,已经严重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

1.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1) 网络的匿名性。增加网络暴力出现的概率。“在匿名状态下,网民的需求与其在物理世界的需求会发生一些偏离,或者说,他们会更加追求在物理世界里无法满足的需求”[1]。在虚拟空间里,不需要实名注册,随意编造个人信息,发布不真实的消息后也可以不用为此负责任。键盘后的人,动动手指就可以随意给他人的生活造成巨大的伤害。这种社会约束力较弱的环境下,网友们更容易达到自我放松的状态,失去社会责任感。而网络的这种匿名性,也增加了追究法律责任时的难度。

(2) 网络群体的年轻化。根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年龄结构中,截至2019年6月,10~39岁网民群体占网民整体的65.1%,其中20~29岁网民群体占比最高,达24.6%[2]。年轻群体的心理机制不成熟,自我的控制能力较低,容易产生从众心理。这主要表现在“意见领袖”的作用上。“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称为‘意见领袖”[3]。互联网平台上最活跃的分子,通常会给网络平台上的其他人提供信息,并对他人施加自己意志的思想观念,在他人看来,这些意见是有说服力的,加上年轻群体的不成熟心理,很容易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

(3) 网民的“道德”心理作祟。网民喜欢在网络上充当“愤青”,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是做了违背道德的事情,就应该受到人们谴责的。拿着道德当挡箭牌的人,其实内心是极度渴望他的伸张正义能得到大家的支持肯定,这种“梁山好汉”似的侠义其实是道德的歧途。因为最开始散播谣言的人,很可能是出于对被散播者的嫉妒、怨恨,而受害者如果确实是没有错误,这样的散播若得到其他人侠义似的回应,那么就会对受害者造成精神和生活上的极度困扰,甚至发生自杀的事件,这种虚拟网络的暴力就会演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暴力。

2.网络暴力的现状及危害

不管是“虐猫” “虐狗”事件还是“继母虐待孩子”事件,所有这些事件被爆出后,网友们都是一边对施虐者谩骂、攻击,一边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等隐私公布于网络中。因此,谩骂、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成为网络暴力最显著的特征。

网络暴力的出现是网络舆论监督机制不健全的体现,演变成社会的暴力后,从法律监督来讲,就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以暴制暴的作为如果任由发展,势必对积极健康的社会风气的形成造成阻碍,甚至影响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导向,所以网络暴力行为必然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二)虚假新闻

互联网语境下媒体人只顾追求新闻的速度,却忽略了质量。为了吸引网友眼球,不顾道德底线,随意捏造花边新闻的现象,可以说是见怪不怪。最明显的当属娱乐新闻。一些网站为了点击量捏造明星之间的绯闻,目的就是引起粉丝双方的“口水战”。明星本人成为无辜受害者,却深陷“口水战”漩涡。虽然大众有话语权,可以自由发布消息,发布评论,但不等于可以随意捏造,权利是以义务为前提的,散布虚假信息,恶意中伤他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媒体在传播过程中,要端正权利和义务的天平,正确使用话语权。

虚假新闻还有一个表现就是“标题党”。新闻标题应该反映新闻真实,“这就是要求新闻标题必须揭示和符合新闻真实”[4]。但为了满足部分网民的低级趣味,有网站经常随意发布标题严重夸张的帖子,或者采用新闻标题和内容没有多大关系的标题。这种“标题党”的做法会使媒体丧失公信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曾因低俗标题对部分报纸和网站做出过处罚,虽然敲响了“警钟”,但这类新闻标题依然横行。

二、互联网语境下的新闻求真:个人、媒介、政府的维度

在互联网语境下,新闻求真的过程中,网络暴力与虚假新闻并不是一定会出现的,是可以完全避免的,这就更让我们思考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一)个人维度:提高素养

首先,个人对待新闻要保持理性的思维和冷静的態度。在面对互联网时代大量的新闻时,个人不要被新闻标题或者新闻内容所挟持,成为其散播虚假信息的工具。作为主动的信息消费者的网民也是一种把关者,要提高个人的媒介素养。在面对信息想要冲动的去评论去转发的时候,应该慎重思考,少一些人云亦云,多在心里问问“为什么”。不要让理性和道德之间界限模糊,更不要急着去敲打键盘来抒发愤懑之气。

(二)传统媒体维度:把关过滤

互联网语境下,在对新闻事件的报道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比竞争力似乎变得弱了。那种“我发布了什么新闻就是什么新闻”的时代已经过去。这就更加要求传统媒体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要学会自我质疑,要更加积极的融合新媒体,担任好“过滤器”的角色。传统媒体在发展过程中,本身就拥有了自己的知名度,同时具有新媒体不具备的权威性,所以在新闻事件发生后重要的尽可能挖掘新闻背后的真实,深度的调查才是传统媒体更具优势的表现,这是对大众负责的体现,同样也会赢得大众的信任。

(三)新媒体维度:自我净化

在对待新闻事件中,新媒体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恪守新闻真实的底线。对新闻的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用事实说话,不要带有强烈的支持或者批评的色彩,带有个人意识形态的新闻,很容易影响公众的评判,其次就是要自我净化新闻。把全面的、准确的信息提供给公众。片面化、模糊化的信息形成的舆论是容易崩塌的,公众的舆论一旦崩塌很容易造成更大范围影响,甚至引发冲突暴力,所以媒体要提高新闻的质量,提升新媒体的公信力。

同样,作为媒体人,要有媒体人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行业的道德,媒体人要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的规范。互联网环境再怎么恶劣,说到底也是媒体人在发布新闻,媒体始终是个工具,但这个工具能发挥作用的潜力是巨大的。媒体人若不顾职业德性,一味追求点击量和利益,那么媒体负面的作用就会暴露无遗,不仅对公众的判断形成阻碍,同时也会误导公众的舆论导向,在当公众知道真相后,就会对媒体进行抵抗与攻击,媒体就会丧失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力。

(四)政府维度:合理监管

国家在对互联网的监管中,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络安全法》在2017年6月1日起已经开始施行。其中第四章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基础上用较大的篇幅专章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5]。法律一方面是规避个人触犯法律的界限,另一方面也是保护个人的屏障。《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规范互联网的良好传播秩序。

三、结语

当新闻和网络相遇,却频繁地制造出暴力事件。公众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或者说媒体能提供给公众什么样的新闻?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媒体对新闻报道的底线是新闻真实性,公众需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就是真实的新闻,所以媒体在对新闻报道上需要改进,个人在对新闻的评论上也需要改进,共同的改进是推动进步的前提,只有在错误中反思自己,不断改进,才能不断地推动中国网络环境文明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匡文波.新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53.

[2]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2019-08-30].

http://www.cac.gov.cn/2019-08/30/c_1124938750.htm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02.

[4]張子让.新闻编辑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159.

[5] 《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实施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DB/OL].http://bbs1.people.com.cn/post/129/1/2/159546285.html,2016-11-14.

作者简介:王淑贤,女,汉族,河北唐山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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