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价值链视角下的中美“技术脱钩”:成因、趋势及对策

2020-09-26 08:15黄宁盖新哲
科技中国 2020年9期
关键词:高技术价值链

黄宁,盖新哲

(1.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2.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近年来,美国频繁针对中国企业实施技术出口管制,严格限制中国企业在美技术并购,持续阻挠双边科研合作与人才交流,推动对华“技术脱钩”。在美国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的条件下,双方在高技术领域的互不信任将进一步加深,中美“技术脱钩”很可能成为长期趋势。

从主观因素看,“技术脱钩”是美国推行技术民族主义的结果。但从客观因素看,“技术脱钩”却是中国融入全球价值链不得不承担的风险。在全球价值链的视角下,中美“技术脱钩”的实质是价值链位势之争,未来还会扩展到关于合作伙伴、国际规则与新兴技术的竞争上。

一、“技术脱钩”是中国融入全球价值链必须承担的风险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和国际贸易投资环境改善的驱动下,国际贸易模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全球价值链逐渐兴起。企业不再生产整个产品,生产工序被多次分割并分布在不同的国家,生产链条逐渐拉长,中间品贸易飞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目前,超过2/3 的国际贸易都是通过全球价值链发生的。全球价值链即是当前中美“技术脱钩”的关键背景。

(一)全球价值链为中国高技术产业崛起提供了机会

美国推动对华“技术脱钩”的直接动机源于对中国高技术产业崛起的警惕。2020 年2 月美国司法部长威廉·巴尔在解释对中国5G 等高技术的打压时称,“中国的技术公司已经对美国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2018 年3 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对华“301”调查报告和2020 年5 月白宫发布的《美国对华战略方针》报告均强调,中国已经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高技术产品生产国。

中国高技术产业的迅速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全球价值链。在传统贸易模式下,后发国家想要发展高技术产业,必须建立完整的产业技术体系。但在价值链贸易模式下,后发国家可以通过较为简单的方式进入高技术制造和出口领域,即进口高技术中间品,加工组装后出口最终品。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加入WTO 以后,通过融入全球价值链获得了快速进入高技术制造领域的机会。2000—2018 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8%,其中加工贸易占比始终在60%以上,这一比例在2005 年以前甚至接近90%。

全球价值链降低了中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门槛,一方面使得中国在掌握整体研发能力之前就获得了制造和出口能力,另一方面也“过早”引起了发达国家的注意。中美、日美技术摩擦的情况对比,可以更直接地反映这种时间上的“提前”。1980 年代日本在半导体等高技术领域快速发展引发美国打压时,日本与美国的技术差距已经大为缩小。1985年(日美技术摩擦前夕)日本申请的三方同族专利数量已经达到美国的55%,半导体领域的申请量达到美国的48%。而2015 年(中美技术摩擦前夕)中国申请的三方同族专利还不到美国的20%,半导体领域的申请量也仅为美国的26%。

(二)全球价值链也为美国实施“技术脱钩”提供了条件

宏观来看,中美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上下游关系,使两国产生了“技术挂钩”。一方面,中国有大量高技术中间品是直接从美国进口的。根据UNcomtrade 的数据测算,近年中国进口的高技术中间品中约8%来自美国,其中医药产业中间品有超过20%来自美国,航空航天产业中间品有超过50%来自美国。中国进口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中25%~30%都来自美国,大部分作为中间服务投入到国内通讯和汽车产业的生产中。另一方面,中国通过全球价值链与美国建立了间接的“技术挂钩”。中国作为东亚生产网络的中心,吸收了大量来自日韩等国的高技术中间品。而日韩等国又高度依赖美国技术。根据WTO 的数据,2018 年日本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中美国占比达45%,韩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中美国占比达54%。

微观来看,中国近年迅速崛起的高技术企业,也大都在融入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产生了与美国企业的“技术挂钩”。美国跨国企业具有较高的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着最高的中心位置。机械、电子等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和工艺的研发制造技术,软件领域的操作系统、中间件和数据库等,大部分掌握在美国企业手中。中国企业则以此为基础实现了中后端的生产制造。以智能手机中的芯片为例,在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组装生产四个价值链环节中,美国企业一方面以近乎垄断的方式控制了作为芯片设计基础设施的EDA 软件,另一方面以较高的市场份额(40%)控制了作为芯片制造基础设施的晶圆制造设备,中国企业则主要分布在后两个环节。在小米、OPPO 和vivo 生产的5G手机中,美国产零部件占比(按金额计算)超过30%,华为在受美国技术出口管制之前,高端机型的美国产零部件使用率达到11%。

正是通过全球价值链,中国与美国建立了直接或间接的“技术挂钩”,从而为此后的“技术脱钩”提供了条件。

(三)中美“技术脱钩”的实质是全球价值链位势之争

全球价值链不仅为中国进入高技术制造领域提供了机会,也为中国的技术攀升提供了路径。根据OECD 的数据,2005—2015 年,在显示全球价值链上游位置的前向参与度上,中国提升了1.9 个百分点,在显示全球价值链下游位置的后向参与度上,中国下降了9 个百分点。这表明,目前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攀升主要是通过供应商的本土化实现的,也就是对国外中间品的国产替代。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贸易方式的结构变化也印证了这一过程。2013—2018 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中一般贸易的占比从16.8%提高到26.6%。

中国在价值链攀升过程中的国产替代还未对美国产生直接的影响。2010—2015 年,中国总出口中的外国增加值占比下降了3.8个百分点,美国增加值的占比基本没有变化。

尽管如此,随着中国向全球价值链高端继续攀升,未来对美国企业构成竞争和替代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中国国内大量研发投入的支持下,这种竞争可能为期不远。以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程度最高的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业为例,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2020 年科学与工程指标,中国企业在该领域的研发支出达到575 亿美元(按PPP 计算),规模仅次于美国的774 亿美元,是日本的2.2 倍、德国的5.8 倍。而根据OECD 的数据,中国在该领域申请的三方同族专利数量也呈现出很高的增长趋势。2010—2015 年,该领域美国申请的三方同族专利数量基本维持不变(2000 件左右,最高为2446 件),中国申请量则年均增长19.8%(从238 件增长到588 件)。按此趋势简单推算,中国可能在2023 年就达到与美国相同的申请量。而近年美国为推动“技术脱钩”频繁实施的技术出口管制也集中在这一领域。

因此,美国推动“技术脱钩”的实质是,利用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现有优势地位,阻止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获得未来优势地位。

二、全球价值链下中美“技术脱钩”的竞争趋势

“技术脱钩”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美国打压中国技术发展、阻碍中国价值链攀升的一种手段。因此,在全球价值链下,中美“技术脱钩”的竞争就不会局限于脱钩本身,而是会扩展到合作伙伴、国际规则和新兴技术等方面。

(一)合作伙伴之争

中美“技术脱钩”将导致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在此过程中,双方很可能围绕第三方合作伙伴展开竞争。一方面,美国将针对更多中国企业实施技术出口管制,推动价值链“去中国化”。但其效果取决于第三方政府愿意在多大程度上与美国协调实施对华技术封锁。另一方面,中国会支持本国企业寻找替代性的技术和产品来源,推动价值链“去美国化”。但其效果取决于第三方企业愿意在多大程度上投入研发与生产资源,填补美国技术退出所产生的缺口。

除意识形态、安全关系等短期难以改变的因素外,市场可能是影响第三方选择的最关键因素。

一方面,中美都可能利用进口对第三方政府施加影响。美国目前仍然是全球第一大进口国,总体影响力强于中国。在2019 年全球前10 大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国中(除美国外,前10 大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国依次为:荷兰、日本、英国、德国、瑞士、法国、爱尔兰、新加坡、瑞典、韩国),美国是7 个国家的第一或第二大货物出口市场,中国是3 个国家的第一或第二大货物出口市场。其中,美国在英国、瑞士、法国、爱尔兰货物出口中的份额显著高于中国(分别超出9.3、7.1、4.2、25.4 个百分点),中国在新加坡、韩国货物出口中的份额显著高于美国(分别超出4.7、11.6 个百分点),中美两国在日本、德国货物出口中的份额相差不大。

另一方面,中国也可以利用市场潜力影响第三方企业。中国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对市场寻求型外商投资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根据中国统计局和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目前中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与美国相当,且每年的增速在美国的两倍以上。如果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改善竞争环境,将有助于吸引第三方企业以“在中国,为中国”(In-China-For-China)的方式形成对美技术替代。

(二)国际规则之争

中国企业实现价值链攀升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自主研发进行国产替代,另一种是通过国际技术转让或海外并购进行技术整合。目前主要发达国家都已经收紧外商投资审查,技术并购受到严格限制。在中美“技术脱钩”的趋势下,中国必然会强化科技创新补贴以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并努力保障和鼓励国际技术转让。但决定这些措施的合法性边界的国际规则却存在缺失或面临改革。中美之间围绕相应规则的分歧与竞争会进一步加剧。

一是科技创新补贴规则。近年来,中国实施科技创新补贴的力度持续提升。仅从直接研发补贴看,中国研发支出中来自政府的资金从2010 年的1696.3 亿元增长到2018 年的3978.6 亿元,年均增长11.2%,美国则从2010年的1309.2 亿美元下降到2017年的1255.4 亿美元。2017 年中国政府提供的研发资金已经达到美国的41.1%。中美关于“中国制造2025”、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的争议表明,双方在科技创新补贴的边界上存在较大分歧。在未来的WTO 补贴规则改革中,双方很可能产生激烈交锋。例如,美国与欧盟、日本第四份三方联合声明中提出的“政府引导基金以非商业条件进行投资”会直接挑战中国科技类政府引导基金的合法性。而中国在关于WTO 改革的建议中提出“恢复不可诉补贴并扩大范围”,则是希望尽可能扩大科技创新补贴的空间。

二是国际技术转让规则。虽然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让章节,但这仅是针对特定问题(“强制技术转让”)的双边承诺。目前并没有多边层面的国际技术转让规则。而且从零星的实际约束看,仅有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的规则,却没有促进技术转让的规则,也没有约束跨国公司技术垄断行为的规则。《TRIPS 协定》中规定的“促进技术转让和传播”的目标和“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的原则也缺乏约束力。这实际造成了国际技术转让关系的失衡。这一方面为中国推动构建平衡各方利益的技术转让规则留下了空间,另一方面也为从美国协调其他发达国家构建具有广泛约束性的技术转让规则提供了机会。

(三)新兴技术之争

人工智能、区块链、3D 打印等新兴技术是全球价值链重构中的变革性力量。新兴技术既可能作为新的分工环节嵌入到原有的价值链中,也可能作为通用技术催生新的分工方式和价值链形态。在“技术脱钩”的趋势下,中美都会加大在新兴技术开发与应用上的资源投入,以获取领先优势,进而转化为全球价值链中的主导权。

一方面,美国可能利用新兴技术加速“技术脱钩”进程,并强化在价值链高端的控制力。例如,借助3D 打印技术,以一个步骤执行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所有制造步骤,从而减少价值链的环节分割,推动美国制造业“回岸”。又如,借助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全球价值链向服务化方向发展,从而赋予价值链高端的“在位者”更大的控制力。

另一方面,中国也会利用新兴技术的颠覆性与不确定性向价值链高端跃迁。新兴技术尚处于初步的开发应用阶段,具有改变博弈局面的潜力。中国更有机会脱离传统技术的差距,实现价值链跃迁。以人工智能为例,2013—2018 年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融资金额达到美国的52%,新增企业数量达到美国的65%。虽然中国在人工智能的基础研究、芯片、人才方面的多项关键指标与美国还有差距,但借助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中国反而可能在一些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上获得更快的发展。

三、中国的对策

融入全球价值链虽然带来了“技术脱钩”的风险,但中国总体上享有“净收益”。在中美“技术脱钩”的趋势下,为了继续通过全球价值链获得技术攀升的机会,中国在保持开放的同时,还应着重做好与美竞争的准备。

第一,加快提升对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影响力,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借助进口博览会、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方式,持续扩大从东亚、西欧等重点地区的进口规模,提高我国在其出口中的份额,防止这些地区与美国形成对华“技术脱钩”联盟。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中,基于区域内价值链整合的长远目标作出合理让步,尽早达成最终协定。

第二,进一步改善外资准入与营商环境,吸引高技术外资流入。继续缩短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大力吸引市场寻求型高技术外商投资。在科技计划准入、科技类政策优惠方面,对内外资研发机构、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加大在华研发投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第三,主动打破国际规则改革僵局,在技术发展的合法性上寻找共识。呼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制定与技术发展相关的国际规则,在保护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的空间和发达国家技术领先的利益之间达成平衡。在科技创新补贴方面,可以探讨在扩大禁止性补贴范围的同时恢复和扩大不可诉补贴范围。在国际技术转让方面,应探讨在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的同时保障和鼓励基于市场意愿的技术转让行为。

第四,促进新兴技术在生产工序升级改造中的应用,提升在价值链重构中的竞争力。加快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新兴技术改造国内生产工序的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高度重视跨境数据流动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的作用,与欧盟等重要经济体商讨构建双边数据自由流动的特殊安排机制,为国内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参与价值链重构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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